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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芨和茜草相视一眼,白芨不确定地问道:“不会有事吧。”
“小姐有自保的能力。”茜草简明扼要说道,一路上见识的多了,李薇竹的袖笼处总是放着药粉,内里还别着的是银针。
“他们还没有成亲呢。”白芨小声说道,总觉得若是这般小姐与沈逸风有了实质意义上的往来,岂不是要去做妾室?
“世子不是那般的人,小姐也不会同意的。”茜草淡淡说道。
此时已经是腊月十五,琼州岛每月的十五,若是没有下雨,总是有花灯的,只是因为这是在海上的小岛,天空不作美的时候是大半的,一年算下来,竟是只有两三日的花灯节。
天空的一轮满月,有着朦朦胧胧的月晕,像是被极细的绢纱笼住了圆月,海风涌动,鼓吹的广袖飘荡,女子的衣裙迤逦风光。
这般的天气,也就是现在天气还好,若是等会风再急一些,恐怕就要下雨了。
李薇竹和沈逸风漫步,他已经松开了她的手,他身上的酒气淡淡几不可闻,如果不是耳垂还有些发红,根本看不出今日里是喝过了酒的。
沈逸风只是那一瞬的落寞与失落,此时浅笑着走在李薇竹的身侧,与她论起对联,字谜,还有花灯的样式。仿佛他刚刚在府邸里什么都没有说出。只是李薇竹知道,那一瞬沈逸风的落寞与失落是那么的真实。
既然他不愿意提,她便也不提,与沈逸风说起一盏仙鹤灯的有趣。
“你且等一等。”
她既然想要那盏灯,他便替她取了。摊铺的主人是个风雅的性子,出的是字谜,若是连续答出十个字谜,花灯自取。因为字谜古怪刁钻,轮到了最后一个字谜,沈逸风皱眉想了一炷香的功夫,才给出了答案。
“这位公子的才学好。我这摊铺的花灯,公子自取!”摊铺的主人笑着说道。
沈逸风选了那仙鹤造型的灯,仙鹤用细细的竹篾编着,展翅欲飞,口中衔得是一个花篮,花篮用琉璃围簇着,里头装着的是蜡烛,烛火摇曳,晶莹的琉璃折射出灯火动人。这仙鹤灯被选定的时候,摊铺主人是有些不舍的。
“送你。”沈逸风把仙鹤灯塞入到李薇竹的手心之中。
周遭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李薇竹接过了灯,眼底里的光比摇曳的灯火还要动人,忽然想到了在襄阳城的时候,她也曾逛过花灯节,那时候猜药材得了一盏花灯。
彼时有彼时的怡然自得,此时有此时的暖意绕身。
“我们走吧。”李薇竹说道。
提着这花灯,总是有人好奇地看过来,南地风气开放,沈逸风还被丢过两次的花枝,花枝勾住了他的玉冠,还是李薇竹让他低头,才取下了花枝没有弄乱他的头发。
最后得了的七八根花枝,都插在了仙鹤灯的花篮旁,很是好看。
人流涌动,两人不知不觉,就到了一家首饰摊位上。
这铺子的声音兴隆,沈逸风一眼就看中了,放在正中的,一套珍珠小簪,插在黑色的绒布上,共有十八只的珍珠小簪,正中的一只则是流苏簪,用的是红色宝石,周遭则是无色的锆石。
“虽然没有店铺,但是我保证,我这里的首饰是琼州岛独一份的,不用出店铺的租子费用,首饰实惠又好看。”
“这位公子爷的眼光真好,这小簪适合极了您身旁的这位小姐,小姐的头发生的好啊,乌黑如云,挽上斜髻,用这海珍珠簪上,好看的很。”
“这可是正宗的南海珍珠,你看看一粒粒是颗粒饱满,光滑也是好,这样式也不多见,琼州岛特有的,公子和小姐不是本地人吧,买上一套,带出去,风光的很。”
沈逸风是做过雕刻的,拿起了发簪,就如同摊铺主人说的,铸造的精致,“多少钱?”海珍珠在琼州岛是最不稀罕的,就算是正中的那枚簪子,也不过是小块的红宝石,值不了多少的钱,一套首饰也不过是是五十两的银子。
沈逸风忽然开口,“我娘的库房里,也有这样一套头面,原来是从琼州岛买的。”
这是今晚上第二日的时候,沈逸风提到他的娘亲。他的娘亲秦氏并不是高门嫡女,而是当年父王征战时候右将之女,因为父亲的死亡,沈炜绍就娶了沈逸风的娘亲秦氏,一年之后秦氏难产而亡故,沈炜绍娶了现在王妃,戚氏。
秦氏与戚氏可以说是两个完全相反的人,秦氏不通文墨,而戚氏则是京都之中有名的才女,秦氏荣色艳艳,戚氏其貌不扬,秦氏有些懦弱,上不了台面,因为父亲替沈炜绍挡住一箭,才有了秦氏和沈炜绍的亲事,而戚氏则是,先前圣上就有意让戚氏嫁给沈炜绍。
秦氏亡故之后,戚氏也是妙龄十七,而后就做了神威王府的继王妃,很快就有了儿子。
沈炜绍虽然是行伍之人,却称得上是儒将,荣色艳艳却不通文墨的秦氏,一开始他是喜欢的,之后便觉得有些厌烦,他与这位王妃着实是没什么话好说,于是在秦氏怀孕的时候,他抬了两个解语花一般的丫鬟,做了同房丫鬟,也是人之常情。
有了秦氏在前,而后的戚氏虽然容貌不扬,他却喜欢她温柔贤淑的性情,喜欢她的才情,两人的感情在京都之中也是被人称赞的。甚至沈炜绍后来都没有再娶其他的庶妃,只有这戚氏。
如此沈逸风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了,他虽然是嫡长子,却并无可以撑腰的外家,戚氏又有一儿一女,幼时的沈逸风被送入到最好的书院之中,他并没有什么天赋,在这些天分极高的同窗面前,总是有些自卑,先生念一句诗词,旁人已经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而他却是茫然,不明所以。
如此,自然他的越发在书院里的日子难过了。
他的父王恨铁不成钢,想要让他从书院回来。
沈逸风还记得戚氏当年的话,他可以嗅得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她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在那样的书院之中,就算是能够学一学那群学子的风骨也是好的。学得好不好,没有关系的。”
“也是我的运气好。”沈逸风说道,“遇到了一个好师傅,后来就好了。”虽然说是轻描淡写,当年被人奚落和取笑,他都还记得。只是那时候,他并没有察觉到继王妃的恶意,只觉得是自己的天分不好,弟弟识字比他要快得多,他内心满是自卑。
他的学问好了之后,继王妃就替他请了最好的师傅,就算是休沐日回家,也不会放下学习。
沈逸风并不是有天赋之人,废了许多的烛火,有一阵子,因为过于用功伤了气血,伤了眼,就在京郊的别院住过一年的时光,暂且放下了学问,沈逸风忽的就喜欢上了丹青,戚氏替他选了一位画师,他跟着学画。
“你并没有伤眼。”李薇竹开口,沈逸风如果曾经有暗疾,她也可以把得出来。
沈逸风笑了笑,摇着头,“这也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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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芨和茜草相视一眼,白芨不确定地问道:“不会有事吧。”
“小姐有自保的能力。”茜草简明扼要说道,一路上见识的多了,李薇竹的袖笼处总是放着药粉,内里还别着的是银针。
“他们还没有成亲呢。”白芨小声说道,总觉得若是这般小姐与沈逸风有了实质意义上的往来,岂不是要去做妾室?
“世子不是那般的人,小姐也不会同意的。”茜草淡淡说道。
此时已经是腊月十五,琼州岛每月的十五,若是没有下雨,总是有花灯的,只是因为这是在海上的小岛,天空不作美的时候是大半的,一年算下来,竟是只有两三日的花灯节。
天空的一轮满月,有着朦朦胧胧的月晕,像是被极细的绢纱笼住了圆月,海风涌动,鼓吹的广袖飘荡,女子的衣裙迤逦风光。
这般的天气,也就是现在天气还好,若是等会风再急一些,恐怕就要下雨了。
李薇竹和沈逸风漫步,他已经松开了她的手,他身上的酒气淡淡几不可闻,如果不是耳垂还有些发红,根本看不出今日里是喝过了酒的。
沈逸风只是那一瞬的落寞与失落,此时浅笑着走在李薇竹的身侧,与她论起对联,字谜,还有花灯的样式。仿佛他刚刚在府邸里什么都没有说出。只是李薇竹知道,那一瞬沈逸风的落寞与失落是那么的真实。
既然他不愿意提,她便也不提,与沈逸风说起一盏仙鹤灯的有趣。
“你且等一等。”
她既然想要那盏灯,他便替她取了。摊铺的主人是个风雅的性子,出的是字谜,若是连续答出十个字谜,花灯自取。因为字谜古怪刁钻,轮到了最后一个字谜,沈逸风皱眉想了一炷香的功夫,才给出了答案。
“这位公子的才学好。我这摊铺的花灯,公子自取!”摊铺的主人笑着说道。
沈逸风选了那仙鹤造型的灯,仙鹤用细细的竹篾编着,展翅欲飞,口中衔得是一个花篮,花篮用琉璃围簇着,里头装着的是蜡烛,烛火摇曳,晶莹的琉璃折射出灯火动人。这仙鹤灯被选定的时候,摊铺主人是有些不舍的。
“送你。”沈逸风把仙鹤灯塞入到李薇竹的手心之中。
周遭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李薇竹接过了灯,眼底里的光比摇曳的灯火还要动人,忽然想到了在襄阳城的时候,她也曾逛过花灯节,那时候猜药材得了一盏花灯。
彼时有彼时的怡然自得,此时有此时的暖意绕身。
“我们走吧。”李薇竹说道。
提着这花灯,总是有人好奇地看过来,南地风气开放,沈逸风还被丢过两次的花枝,花枝勾住了他的玉冠,还是李薇竹让他低头,才取下了花枝没有弄乱他的头发。
最后得了的七八根花枝,都插在了仙鹤灯的花篮旁,很是好看。
人流涌动,两人不知不觉,就到了一家首饰摊位上。
这铺子的声音兴隆,沈逸风一眼就看中了,放在正中的,一套珍珠小簪,插在黑色的绒布上,共有十八只的珍珠小簪,正中的一只则是流苏簪,用的是红色宝石,周遭则是无色的锆石。
“虽然没有店铺,但是我保证,我这里的首饰是琼州岛独一份的,不用出店铺的租子费用,首饰实惠又好看。”
“这位公子爷的眼光真好,这小簪适合极了您身旁的这位小姐,小姐的头发生的好啊,乌黑如云,挽上斜髻,用这海珍珠簪上,好看的很。”
“这可是正宗的南海珍珠,你看看一粒粒是颗粒饱满,光滑也是好,这样式也不多见,琼州岛特有的,公子和小姐不是本地人吧,买上一套,带出去,风光的很。”
沈逸风是做过雕刻的,拿起了发簪,就如同摊铺主人说的,铸造的精致,“多少钱?”海珍珠在琼州岛是最不稀罕的,就算是正中的那枚簪子,也不过是小块的红宝石,值不了多少的钱,一套首饰也不过是是五十两的银子。
沈逸风忽然开口,“我娘的库房里,也有这样一套头面,原来是从琼州岛买的。”
这是今晚上第二日的时候,沈逸风提到他的娘亲。他的娘亲秦氏并不是高门嫡女,而是当年父王征战时候右将之女,因为父亲的死亡,沈炜绍就娶了沈逸风的娘亲秦氏,一年之后秦氏难产而亡故,沈炜绍娶了现在王妃,戚氏。
秦氏与戚氏可以说是两个完全相反的人,秦氏不通文墨,而戚氏则是京都之中有名的才女,秦氏荣色艳艳,戚氏其貌不扬,秦氏有些懦弱,上不了台面,因为父亲替沈炜绍挡住一箭,才有了秦氏和沈炜绍的亲事,而戚氏则是,先前圣上就有意让戚氏嫁给沈炜绍。
秦氏亡故之后,戚氏也是妙龄十七,而后就做了神威王府的继王妃,很快就有了儿子。
沈炜绍虽然是行伍之人,却称得上是儒将,荣色艳艳却不通文墨的秦氏,一开始他是喜欢的,之后便觉得有些厌烦,他与这位王妃着实是没什么话好说,于是在秦氏怀孕的时候,他抬了两个解语花一般的丫鬟,做了同房丫鬟,也是人之常情。
有了秦氏在前,而后的戚氏虽然容貌不扬,他却喜欢她温柔贤淑的性情,喜欢她的才情,两人的感情在京都之中也是被人称赞的。甚至沈炜绍后来都没有再娶其他的庶妃,只有这戚氏。
如此沈逸风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了,他虽然是嫡长子,却并无可以撑腰的外家,戚氏又有一儿一女,幼时的沈逸风被送入到最好的书院之中,他并没有什么天赋,在这些天分极高的同窗面前,总是有些自卑,先生念一句诗词,旁人已经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而他却是茫然,不明所以。
如此,自然他的越发在书院里的日子难过了。
他的父王恨铁不成钢,想要让他从书院回来。
沈逸风还记得戚氏当年的话,他可以嗅得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她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在那样的书院之中,就算是能够学一学那群学子的风骨也是好的。学得好不好,没有关系的。”
“也是我的运气好。”沈逸风说道,“遇到了一个好师傅,后来就好了。”虽然说是轻描淡写,当年被人奚落和取笑,他都还记得。只是那时候,他并没有察觉到继王妃的恶意,只觉得是自己的天分不好,弟弟识字比他要快得多,他内心满是自卑。
他的学问好了之后,继王妃就替他请了最好的师傅,就算是休沐日回家,也不会放下学习。
沈逸风并不是有天赋之人,废了许多的烛火,有一阵子,因为过于用功伤了气血,伤了眼,就在京郊的别院住过一年的时光,暂且放下了学问,沈逸风忽的就喜欢上了丹青,戚氏替他选了一位画师,他跟着学画。
“你并没有伤眼。”李薇竹开口,沈逸风如果曾经有暗疾,她也可以把得出来。
沈逸风笑了笑,摇着头,“这也并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