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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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她的身体已经不洁,但我并不觉得那会影响我对她的喜欢,而且自己是来自21世纪已经与国际接轨的华夏,夫妻交换、红杏出墙甚至夫妻多p都屡见不鲜。
更何况自己在成为高富帅之前也是一位资深屌丝,经常流连于sis、四合院、东宫等地,受到的熏陶多了,曾经看着各种绿帽文湿了多少条内裤、浪费了多少卷纸巾,因此,对换妻、绿帽等并不反感,甚至隐隐有一丝向往。
我一见明眸盗贼怒了,不觉得害怕,继续逗着她:“你放心,我会躲得远远的。
因为,我怕你这个受男会喜欢上我。”
“你说什么?我会喜欢你?”明眸盗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然,像我这么优秀这么帅气的男子,不论是在美女中,还是在美男中,都是很受欢迎的。
但是,请注意一点,虽然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三山五岳、无人不识、无人不知、打遍天下无敌手、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玉面小狼君,不过我只喜欢美女,对美男完全没感觉,所以,请不要随便喜欢我。”
我自恋地昂着脸,鼻子朝天,得意忘形。
“”明眸盗贼听了,差点没有一头栽倒地上。
自恋的人也不是没有见过,但这么自恋的人,还真是第一回看见。白石城的城墙,要跟这小子的面皮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张薄纸。
明眸盗贼估计,即使将全世界所有自恋狂统统集合起来,揉成一个人,再跟面前这小子一比,相信自恋程度还没有他十分之一。
明眸盗贼心中庆幸自己不是自恋狂,否则在这小子面前,极有可能自卑得挥匕自杀,天知道,世间怎会有这么一个变态诞生。
“虽然曾经有很多美男向我表达过爱意,但我的心,只属于美女,而且是永远。”
我很肯定地握住拳头又用力的点了点头。
“你放心,像你这么优秀的癞蛤蟆,我是不会喜欢你的,而且也是永远。”明眸盗贼暗地里嘲讽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异想天开。
“那我就放心了,兄弟,我一直很担心这个问题。现在好了,原来你不喜欢男人,跟我一样,也是喜欢美女的,呼,现在我终于放下了心头大石!既然你不喜欢男人,又喜欢美女,那就好办了,这很好,我们有着共同的语言,我们都有共同的爱好,来来来,我们一起去泡妞!博学多才的我,一直想写本泡妞宝典,指引世间万千迷途少年,现在正缺一个合作伙伴。”
我拍拍胸口,夸张地表示自己悬了半天的心脏终于归位了,又热情地搂向明眸盗贼的肩膀,俨然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战友。
“我说,这么博学多才的你,你自己完成泡妞宝典吧,我有事,就不奉陪了。”明眸盗贼冷笑一声,笑声极度鄙视这个自称博学多才的家伙,心想这小子除了满脑子淫荡,还有什么?
“看来你很怀疑我的真才实学,兄弟,你完全误会了,当你了解到我浩瀚学识的万分之一,相信你都会为我的才学深深着迷。
之前,我只是担心你会不顾男儿身地爱上我,要与我发生超友谊的关系,所以才深藏不露的,明白吗?兄弟,你以为我是一个普通人吗?不,我是个天才。”
我差点没有在额头写上天才这两个字。
“你是天才?天生蠢材吧?”
“如果你发誓绝对不会被我迷倒的话,我就露两手给你瞧瞧没办法不让你知道我的厉害,我跟你说,别说普通人,就是诗仙李白,他也经常抄袭我的诗词!你知道李白那小子为什么会被人称为诗仙吗?就是抄袭了我的诗,还有诗圣杜甫,他也常常抄袭我的诗文,否则他们哪会被人称为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你不知道,那都是因为我,他们才有今天,明白吗?”
我郑重其事地肯定,表情是非常的认真严肃,直看得明眸盗贼一楞一楞的,这小子还会作诗?“诗仙李白?他是谁?”明眸盗贼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诗仙李白。
“小朋友,你要好好读书,天天向上,连诗仙李白都不知道是谁,这可不行喔!”
我老气横秋地拍着明眸盗贼的肩膀,拿出一副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表情。
“这诗仙李白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为什么要知道他?”明眸盗贼冷哼一声,很是不屑,但其实有点儿心虚。
“难道你连他抄袭我的静夜思也没听过吗?那是经典之作,你不会吧?”
我的表情就像刚刚发现一个不识字的怪物。
“静夜思?没听过,是什么样的诗词?”
明眸盗贼努力的回忆,还真找不到这首诗的相关记忆。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诗虽然是他抄袭我的,但意境还行,尤其是通过抬头望月,那种天上月圆、人不圆的心境,道破了世间千万游子对家乡的思念,一份淡淡的乡愁,恰如无声的天籁,久久回响在心头,此情此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那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最高体现不过,你如果再听听我的原作,那么你更会为之惊叹。
因为,我的原作,那更是鬼斧神工之作,惊天地而泣鬼神。我敢说,等我一吟咏出来,你就会激动地跳起来,忘情地拍打我的身体”
我强调自己的作品是原作,而且内容是震憾得惊天地泣鬼神的。如此一来,倒把明眸盗贼的好奇心勾了出来“难道这小子真会作诗?”
“好吧,那就说说你的静夜思。”明眸盗贼觉得这小子应该不会作诗,但决定给他第一个机会。
“你站稳了,听好了,我的诗来了: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床上狗男女,其中啊低头思故乡。”我还没说完,已经让明眸盗贼一拳揍飞。
明眸盗贼觉得什么好东西,都让这家伙糟蹋了。本来听了静夜思后,觉得意境极美,通俗易懂却能引起心灵共鸣,比起那些华美瑰丽的诗词更加感人,心里开始还打算原谅他的,谁不知这小子天生欠揍。
我皮厚,丝毫不在意,蹦起来,满眼笑嘻嘻的:“其实,这只是初稿,你要知道,好诗都是修改出来的,所谓寻章摘句老雕虫,晓月当帘挂玉弓。
别急,我还有一首修改后的静夜思。”明眸盗贼冷笑:“什么床前鞋一双的就不要说了,留着你自己慢慢品味吧。”要不是听我后来说的寻章摘句老雕虫,晓月当帘挂玉弓实在奇妙,那明眸盗贼早一匕捅死他然后走人了。现在,似乎又有点转机。难道他刚才只是在故意逗自己?这小子真有诗才,只是性格天生如此玩世不恭?
我立即抗声反对:“改了,当然就不是地上鞋两双了,那是床前明月光,地上鞋... -->>
尽管她的身体已经不洁,但我并不觉得那会影响我对她的喜欢,而且自己是来自21世纪已经与国际接轨的华夏,夫妻交换、红杏出墙甚至夫妻多p都屡见不鲜。
更何况自己在成为高富帅之前也是一位资深屌丝,经常流连于sis、四合院、东宫等地,受到的熏陶多了,曾经看着各种绿帽文湿了多少条内裤、浪费了多少卷纸巾,因此,对换妻、绿帽等并不反感,甚至隐隐有一丝向往。
我一见明眸盗贼怒了,不觉得害怕,继续逗着她:“你放心,我会躲得远远的。
因为,我怕你这个受男会喜欢上我。”
“你说什么?我会喜欢你?”明眸盗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然,像我这么优秀这么帅气的男子,不论是在美女中,还是在美男中,都是很受欢迎的。
但是,请注意一点,虽然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三山五岳、无人不识、无人不知、打遍天下无敌手、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玉面小狼君,不过我只喜欢美女,对美男完全没感觉,所以,请不要随便喜欢我。”
我自恋地昂着脸,鼻子朝天,得意忘形。
“”明眸盗贼听了,差点没有一头栽倒地上。
自恋的人也不是没有见过,但这么自恋的人,还真是第一回看见。白石城的城墙,要跟这小子的面皮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张薄纸。
明眸盗贼估计,即使将全世界所有自恋狂统统集合起来,揉成一个人,再跟面前这小子一比,相信自恋程度还没有他十分之一。
明眸盗贼心中庆幸自己不是自恋狂,否则在这小子面前,极有可能自卑得挥匕自杀,天知道,世间怎会有这么一个变态诞生。
“虽然曾经有很多美男向我表达过爱意,但我的心,只属于美女,而且是永远。”
我很肯定地握住拳头又用力的点了点头。
“你放心,像你这么优秀的癞蛤蟆,我是不会喜欢你的,而且也是永远。”明眸盗贼暗地里嘲讽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异想天开。
“那我就放心了,兄弟,我一直很担心这个问题。现在好了,原来你不喜欢男人,跟我一样,也是喜欢美女的,呼,现在我终于放下了心头大石!既然你不喜欢男人,又喜欢美女,那就好办了,这很好,我们有着共同的语言,我们都有共同的爱好,来来来,我们一起去泡妞!博学多才的我,一直想写本泡妞宝典,指引世间万千迷途少年,现在正缺一个合作伙伴。”
我拍拍胸口,夸张地表示自己悬了半天的心脏终于归位了,又热情地搂向明眸盗贼的肩膀,俨然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战友。
“我说,这么博学多才的你,你自己完成泡妞宝典吧,我有事,就不奉陪了。”明眸盗贼冷笑一声,笑声极度鄙视这个自称博学多才的家伙,心想这小子除了满脑子淫荡,还有什么?
“看来你很怀疑我的真才实学,兄弟,你完全误会了,当你了解到我浩瀚学识的万分之一,相信你都会为我的才学深深着迷。
之前,我只是担心你会不顾男儿身地爱上我,要与我发生超友谊的关系,所以才深藏不露的,明白吗?兄弟,你以为我是一个普通人吗?不,我是个天才。”
我差点没有在额头写上天才这两个字。
“你是天才?天生蠢材吧?”
“如果你发誓绝对不会被我迷倒的话,我就露两手给你瞧瞧没办法不让你知道我的厉害,我跟你说,别说普通人,就是诗仙李白,他也经常抄袭我的诗词!你知道李白那小子为什么会被人称为诗仙吗?就是抄袭了我的诗,还有诗圣杜甫,他也常常抄袭我的诗文,否则他们哪会被人称为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你不知道,那都是因为我,他们才有今天,明白吗?”
我郑重其事地肯定,表情是非常的认真严肃,直看得明眸盗贼一楞一楞的,这小子还会作诗?“诗仙李白?他是谁?”明眸盗贼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诗仙李白。
“小朋友,你要好好读书,天天向上,连诗仙李白都不知道是谁,这可不行喔!”
我老气横秋地拍着明眸盗贼的肩膀,拿出一副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表情。
“这诗仙李白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为什么要知道他?”明眸盗贼冷哼一声,很是不屑,但其实有点儿心虚。
“难道你连他抄袭我的静夜思也没听过吗?那是经典之作,你不会吧?”
我的表情就像刚刚发现一个不识字的怪物。
“静夜思?没听过,是什么样的诗词?”
明眸盗贼努力的回忆,还真找不到这首诗的相关记忆。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诗虽然是他抄袭我的,但意境还行,尤其是通过抬头望月,那种天上月圆、人不圆的心境,道破了世间千万游子对家乡的思念,一份淡淡的乡愁,恰如无声的天籁,久久回响在心头,此情此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那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最高体现不过,你如果再听听我的原作,那么你更会为之惊叹。
因为,我的原作,那更是鬼斧神工之作,惊天地而泣鬼神。我敢说,等我一吟咏出来,你就会激动地跳起来,忘情地拍打我的身体”
我强调自己的作品是原作,而且内容是震憾得惊天地泣鬼神的。如此一来,倒把明眸盗贼的好奇心勾了出来“难道这小子真会作诗?”
“好吧,那就说说你的静夜思。”明眸盗贼觉得这小子应该不会作诗,但决定给他第一个机会。
“你站稳了,听好了,我的诗来了: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床上狗男女,其中啊低头思故乡。”我还没说完,已经让明眸盗贼一拳揍飞。
明眸盗贼觉得什么好东西,都让这家伙糟蹋了。本来听了静夜思后,觉得意境极美,通俗易懂却能引起心灵共鸣,比起那些华美瑰丽的诗词更加感人,心里开始还打算原谅他的,谁不知这小子天生欠揍。
我皮厚,丝毫不在意,蹦起来,满眼笑嘻嘻的:“其实,这只是初稿,你要知道,好诗都是修改出来的,所谓寻章摘句老雕虫,晓月当帘挂玉弓。
别急,我还有一首修改后的静夜思。”明眸盗贼冷笑:“什么床前鞋一双的就不要说了,留着你自己慢慢品味吧。”要不是听我后来说的寻章摘句老雕虫,晓月当帘挂玉弓实在奇妙,那明眸盗贼早一匕捅死他然后走人了。现在,似乎又有点转机。难道他刚才只是在故意逗自己?这小子真有诗才,只是性格天生如此玩世不恭?
我立即抗声反对:“改了,当然就不是地上鞋两双了,那是床前明月光,地上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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