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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
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
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得算。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
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博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些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而且我的菜比别人的都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
而且大多是些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的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是挡别人的财路。
所以,一般情况下,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炫一炫,那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
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体会不出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走去。
我一直想买一本书红与黑是世界名着,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些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头精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草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
小狼也跟着他,顺路抓抓兔子。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拔出头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的弯路。
往前走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这其实是一个小形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这里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沉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没到收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人。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人在!是不是有小偷?我是艺高人胆大,也是沉浸在红与黑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干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下了牛,拍拍它,让它在原地吃草,领着小狼走了下去。小狼走在前头,很快来到了那块地,我低喝一声:“谁?”
小狼口中也发出唔的低吼。没动静,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我道:“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谁?出来!”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确定是个女人。簌簌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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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
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
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得算。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
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博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些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而且我的菜比别人的都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
而且大多是些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的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是挡别人的财路。
所以,一般情况下,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炫一炫,那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
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体会不出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走去。
我一直想买一本书红与黑是世界名着,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些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头精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草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
小狼也跟着他,顺路抓抓兔子。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拔出头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的弯路。
往前走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这其实是一个小形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这里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沉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没到收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人。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人在!是不是有小偷?我是艺高人胆大,也是沉浸在红与黑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干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下了牛,拍拍它,让它在原地吃草,领着小狼走了下去。小狼走在前头,很快来到了那块地,我低喝一声:“谁?”
小狼口中也发出唔的低吼。没动静,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我道:“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谁?出来!”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确定是个女人。簌簌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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