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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后
颂巴黎
巴黎是个鬼地方
这里的一切都不可想像
水沟里的天鹅会生吃耗子
路边摊贩兜售漆黑的热汤
女人喜欢有刺鼻怪味的液体
男人喜欢戴金光闪闪的假发
而伟大的太阳王,路易十四
他穿着红色的高跟鞋,蕾丝边的丝袜,拿着黄金做的权杖,用那涂满口红的嘴巴喝道:
“将全天下的珍珠钻石、锦衣华服、还有童男幼女,都带到朕的阶下!”
“哈哈”我右手拎着四个装着崭新礼服的袋子,左手抓着塞满了最新潮珠宝饰品的皮包,用满是怒气的口吻,诅咒般地唱着新学来的巴黎小调,一步一步,吃力地爬上香榭区的顶端。
是的,这里是巴黎,法国的首都,华城巴黎!
离开了蒙那别市,我们来到了巴黎。
花了十五天,我们终于到了巴黎,就如同第六章最后丝芬妮的估算你要这么想就大
错特错了!作者的设定都是写好玩的,看了自爽的,谁都无法保证下一章的故事会和这一章
接得起来,说不定待会法国国王就是我博康舒也说不定,到时我一定诛杀全国所有小说家,
以免他们一天到晚写些莫名其妙的鬼东西。
总而言之,因为上述的缘故,所以事实上,我们只花了五天就到了。
那五天,佐菈和丝芬妮两人同气连枝,遇车夺车,见马抢马,一路上不让我奸淫,只顾自己掳掠,眨眼抵达巴黎,速度快得令人不敢相信。所有的关所哨站在佐菈的催眠术和丝芬妮的魔法下恍若无物,完全无法阻挠她们的急行军,法国简直成了她们家后院“无法无天”根本就是为了她们而存在的成语,十七世纪如果有终极杀阵,大概主角就是她们两个了。
而我,可怜的博康舒,竟成了她们的专用车夫!连续五天,每天十二个小时,屁股就黏在那块硬邦邦的板子上,马鞭挥到手都要抽筋了!这两个女的,难道不晓得法国的马车是要两个人驾驶的吗?我一个人又要顾马又要看路,还得应付车厢里这对娘们的种种无理要求,简直就是要人老命啊!
更何况,我本来就不想去巴黎,什么虚霜娜,什么恶魔数字,她想干嘛关我屁事?我这个人很知足的,只要有个小洞让我钻好吧,我太保守了,有四五个,不对,六七个吧?只要有六七个小洞让我钻就够了;至于国王和他的宫廷魔导师想做什么或是在做什么,我根本不想理会也不想在乎。
所以,一路上,我好几次打算趁黑开溜,偏偏丝芬妮和佐菈的联合阵线简直就是固若金汤兼滴水不漏,每次推开窗户捏着鞋子想要逃跑,不是被丝芬妮用魔法抓了回来,就是被佐菈的蛮力给打倒在地,动弹不得,后者的发生几率还高过前者。
最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到了巴黎,看见了那棕红色的护城墙和高大的城门,瘫在车夫座上已经累得像团烂泥的我,眼眶都红了!想到这五天的辛酸,真的是想不哭都不行,这会儿总算可以解脱了
解脱了才怪哩!往前翻几页,你看到什么?
“十五天后”
我刚刚飙车飙了几天?五天。
那剩下十天在干么?
来来来,让学富五车的博康舒告诉你,传说中,世界上有一个公式:女人十商店十金钱=?
其中女人=佐菈和丝芬妮,商店=巴黎时装大道上满满的店,没一千家也有九百家,金钱=佐菈有催眠术,可视为金钱无限多。
所以“?”是什么?
当一个女人拥有无限多的金钱,又处在充满了商店的环境里,她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
血拼。
是的,你没有看错。
她们血拼了十天。
看看我现在的模样吧:
我的脚上套着一双闪闪发亮、手工缝制的皮靴;腿上穿着丝绸做的白色袜子、掺金线织成的中国棉灯笼裤;腰带是鹿皮的,还镶了珍珠和贝壳;身上是某个发音困难的奇怪姓氏设计师设计的衬衫,上头有很多奇怪的皱折和线条;最外面披了一件像是把剪了一半的长衣和只剩左边的披风混搭在一起的蓝绿色外套
最近,我已经连镜子都不想看了,免得被镜中那个叫做巴黎时尚的怪物给吓死。
十天,十天都泡在巴黎的衣服店、靴子店、发饰店、珠宝店、香水店、理发厅里,看着眼前熙来攘往、五花十色的各类贵妇仕女,有的人把头发加高到两公尺,弄成金色塔楼的模样,有的人为了鞋跟比人矮了一寸,派杀手来店里追杀鞋匠巴黎,这和地狱没两样的鬼地方,我竟然在这里待了十天,还让她们把我打扮的和那些贵族痞子一模一样,脑子里全是一堆古怪的术语,天啊,我真的要疯了!
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你马上就会了解,什么叫做真正的惨绝人寰。
这十五天的经历要是换成文字,就算再写一本书也不为过,但是却被作者完全省略了,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来,翻开本书封面,看到那个红色的圈圈没有,里头写着:“十八禁”的?
所谓十八禁的意思,就是说本书中不会出现有害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字和相关描述,是健全刊物的表征,为了各位的心灵健康,所有未打上十八禁标志的书本都不应该阅读,否则将有难以想象的后果,轻则脑残,重则屌残。
讲到这里,你应该懂了吧?
什么,还不懂!
好吧,让我说清楚点。
过去十五天发生的事,若是全说出来,想必会让各位健全的心灵以及英勇的小弟弟受到致命的创伤,完全陷入再起不能的惨状,所以遭到了作者的全数删除,因为过去半个月别说是小穴了,我连条腿都没摸到!
错!她们不让我碰就算了,连我想碰碰自己都不准!已经憋了十五天啦!体内那宛如浩
瀚大海,营养丰沛,量多质精,闪闪发亮的男性精华就快把小弟弟挤爆,整个濒临毁灭边
缘,都快要开始倒数计时了!那两个女人怎么也不想想,万一精虫把我的脑袋钻坏了,她们要拿什么赔我!
当初本以为佐菈和丝芬妮两人之中,至少佐菈还会听我的话,剩下的就是怎么把丝芬妮骗上床,是个“做”一望二的局势才对,岂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路上,丝芬妮和佐菈形成了微妙的联合战线,有丝芬妮在近处,佐菈便显得对上床这档子事完全没有兴致,而丝芬妮对我亦是毫无欲望可言,两个人登时组戍了“魔女&吸血鬼拒绝人类大爷的宝贵精子阵线”
尽管我在这十五天里,锲而不舍,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但夜袭佐菈便被她拳脚相向,夜袭丝芬妮时则被无形魔力抓起来当人偶耍,万念俱灰想要落跑又跑不掉,搞得我浑身伤痕累累,夜夜在生死关头徘徊,每次都在休克状态下昏睡到天明。(而且她们还故意不跟我同房睡,硬是弄了三间房,说是什么跟我在一起容易被魔力操纵,呿!)
嘁,总而言之,这十五天真是一言难尽啊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忘了说,在第五天的晚上,我
们刚到巴黎时,虚霜娜她
“弯迎凌回来,博康猪先生。”就在此时,一句怪腔怪调、破烂至极的法语,像牙签一样刺进耳
朵里头,让我整个人风生火起,脑中的精虫都气得煮熟了。
抬头一看,原来我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斜坡顶端,回到下榻的超豪贵旅馆前。身穿白衣的蛮族门房,站在用一层一层繁复的罗马拱型柱式堆迭起来的旅馆大门前,用别脚的法文,露出一嘴被皮肤托映得更白的牙齿,躬身微笑道。
他奶奶的,你不会说话,至少要把大爷我的名字叫对啊!还有,你是不会帮我提这堆鬼东西啊!
由于我一路从设计师大道提着一堆大包小包回来,还爬上香榭区这长达四百公尺的斜坡,纵然时当初冬,我依旧汗流浃背,已经累得跟条死狗没什么两样,所以我没有开口问候这该死黑奴的老爸老妈,反正大概都已经死在黑暗大陆给狮子当宵夜了,问了也是白问,但这堆东西我非要他替我扛起来不可!
于是我用眼白恶狠狠地瞪了这皮肤和路边黑水一样黑的浑帐,再用下巴指了指我手上的东西。
“凌不希要这些东西?粉重?呕帮凌丢掉?”这白痴门房简直是肢体语言的天才,难道他连眼睛都有问题?看你眼白这么白,是白内障吗?还是你脑子里养了个智障小人?要不要我帮你挖掉他?
“佐佐菈!”我几乎像是回光返照一般,放声大叫“丝芬妮!你们你们两个给我下来!”还... -->>
十五日后
颂巴黎
巴黎是个鬼地方
这里的一切都不可想像
水沟里的天鹅会生吃耗子
路边摊贩兜售漆黑的热汤
女人喜欢有刺鼻怪味的液体
男人喜欢戴金光闪闪的假发
而伟大的太阳王,路易十四
他穿着红色的高跟鞋,蕾丝边的丝袜,拿着黄金做的权杖,用那涂满口红的嘴巴喝道:
“将全天下的珍珠钻石、锦衣华服、还有童男幼女,都带到朕的阶下!”
“哈哈”我右手拎着四个装着崭新礼服的袋子,左手抓着塞满了最新潮珠宝饰品的皮包,用满是怒气的口吻,诅咒般地唱着新学来的巴黎小调,一步一步,吃力地爬上香榭区的顶端。
是的,这里是巴黎,法国的首都,华城巴黎!
离开了蒙那别市,我们来到了巴黎。
花了十五天,我们终于到了巴黎,就如同第六章最后丝芬妮的估算你要这么想就大
错特错了!作者的设定都是写好玩的,看了自爽的,谁都无法保证下一章的故事会和这一章
接得起来,说不定待会法国国王就是我博康舒也说不定,到时我一定诛杀全国所有小说家,
以免他们一天到晚写些莫名其妙的鬼东西。
总而言之,因为上述的缘故,所以事实上,我们只花了五天就到了。
那五天,佐菈和丝芬妮两人同气连枝,遇车夺车,见马抢马,一路上不让我奸淫,只顾自己掳掠,眨眼抵达巴黎,速度快得令人不敢相信。所有的关所哨站在佐菈的催眠术和丝芬妮的魔法下恍若无物,完全无法阻挠她们的急行军,法国简直成了她们家后院“无法无天”根本就是为了她们而存在的成语,十七世纪如果有终极杀阵,大概主角就是她们两个了。
而我,可怜的博康舒,竟成了她们的专用车夫!连续五天,每天十二个小时,屁股就黏在那块硬邦邦的板子上,马鞭挥到手都要抽筋了!这两个女的,难道不晓得法国的马车是要两个人驾驶的吗?我一个人又要顾马又要看路,还得应付车厢里这对娘们的种种无理要求,简直就是要人老命啊!
更何况,我本来就不想去巴黎,什么虚霜娜,什么恶魔数字,她想干嘛关我屁事?我这个人很知足的,只要有个小洞让我钻好吧,我太保守了,有四五个,不对,六七个吧?只要有六七个小洞让我钻就够了;至于国王和他的宫廷魔导师想做什么或是在做什么,我根本不想理会也不想在乎。
所以,一路上,我好几次打算趁黑开溜,偏偏丝芬妮和佐菈的联合阵线简直就是固若金汤兼滴水不漏,每次推开窗户捏着鞋子想要逃跑,不是被丝芬妮用魔法抓了回来,就是被佐菈的蛮力给打倒在地,动弹不得,后者的发生几率还高过前者。
最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到了巴黎,看见了那棕红色的护城墙和高大的城门,瘫在车夫座上已经累得像团烂泥的我,眼眶都红了!想到这五天的辛酸,真的是想不哭都不行,这会儿总算可以解脱了
解脱了才怪哩!往前翻几页,你看到什么?
“十五天后”
我刚刚飙车飙了几天?五天。
那剩下十天在干么?
来来来,让学富五车的博康舒告诉你,传说中,世界上有一个公式:女人十商店十金钱=?
其中女人=佐菈和丝芬妮,商店=巴黎时装大道上满满的店,没一千家也有九百家,金钱=佐菈有催眠术,可视为金钱无限多。
所以“?”是什么?
当一个女人拥有无限多的金钱,又处在充满了商店的环境里,她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
血拼。
是的,你没有看错。
她们血拼了十天。
看看我现在的模样吧:
我的脚上套着一双闪闪发亮、手工缝制的皮靴;腿上穿着丝绸做的白色袜子、掺金线织成的中国棉灯笼裤;腰带是鹿皮的,还镶了珍珠和贝壳;身上是某个发音困难的奇怪姓氏设计师设计的衬衫,上头有很多奇怪的皱折和线条;最外面披了一件像是把剪了一半的长衣和只剩左边的披风混搭在一起的蓝绿色外套
最近,我已经连镜子都不想看了,免得被镜中那个叫做巴黎时尚的怪物给吓死。
十天,十天都泡在巴黎的衣服店、靴子店、发饰店、珠宝店、香水店、理发厅里,看着眼前熙来攘往、五花十色的各类贵妇仕女,有的人把头发加高到两公尺,弄成金色塔楼的模样,有的人为了鞋跟比人矮了一寸,派杀手来店里追杀鞋匠巴黎,这和地狱没两样的鬼地方,我竟然在这里待了十天,还让她们把我打扮的和那些贵族痞子一模一样,脑子里全是一堆古怪的术语,天啊,我真的要疯了!
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你马上就会了解,什么叫做真正的惨绝人寰。
这十五天的经历要是换成文字,就算再写一本书也不为过,但是却被作者完全省略了,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来,翻开本书封面,看到那个红色的圈圈没有,里头写着:“十八禁”的?
所谓十八禁的意思,就是说本书中不会出现有害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字和相关描述,是健全刊物的表征,为了各位的心灵健康,所有未打上十八禁标志的书本都不应该阅读,否则将有难以想象的后果,轻则脑残,重则屌残。
讲到这里,你应该懂了吧?
什么,还不懂!
好吧,让我说清楚点。
过去十五天发生的事,若是全说出来,想必会让各位健全的心灵以及英勇的小弟弟受到致命的创伤,完全陷入再起不能的惨状,所以遭到了作者的全数删除,因为过去半个月别说是小穴了,我连条腿都没摸到!
错!她们不让我碰就算了,连我想碰碰自己都不准!已经憋了十五天啦!体内那宛如浩
瀚大海,营养丰沛,量多质精,闪闪发亮的男性精华就快把小弟弟挤爆,整个濒临毁灭边
缘,都快要开始倒数计时了!那两个女人怎么也不想想,万一精虫把我的脑袋钻坏了,她们要拿什么赔我!
当初本以为佐菈和丝芬妮两人之中,至少佐菈还会听我的话,剩下的就是怎么把丝芬妮骗上床,是个“做”一望二的局势才对,岂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路上,丝芬妮和佐菈形成了微妙的联合战线,有丝芬妮在近处,佐菈便显得对上床这档子事完全没有兴致,而丝芬妮对我亦是毫无欲望可言,两个人登时组戍了“魔女&吸血鬼拒绝人类大爷的宝贵精子阵线”
尽管我在这十五天里,锲而不舍,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但夜袭佐菈便被她拳脚相向,夜袭丝芬妮时则被无形魔力抓起来当人偶耍,万念俱灰想要落跑又跑不掉,搞得我浑身伤痕累累,夜夜在生死关头徘徊,每次都在休克状态下昏睡到天明。(而且她们还故意不跟我同房睡,硬是弄了三间房,说是什么跟我在一起容易被魔力操纵,呿!)
嘁,总而言之,这十五天真是一言难尽啊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忘了说,在第五天的晚上,我
们刚到巴黎时,虚霜娜她
“弯迎凌回来,博康猪先生。”就在此时,一句怪腔怪调、破烂至极的法语,像牙签一样刺进耳
朵里头,让我整个人风生火起,脑中的精虫都气得煮熟了。
抬头一看,原来我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斜坡顶端,回到下榻的超豪贵旅馆前。身穿白衣的蛮族门房,站在用一层一层繁复的罗马拱型柱式堆迭起来的旅馆大门前,用别脚的法文,露出一嘴被皮肤托映得更白的牙齿,躬身微笑道。
他奶奶的,你不会说话,至少要把大爷我的名字叫对啊!还有,你是不会帮我提这堆鬼东西啊!
由于我一路从设计师大道提着一堆大包小包回来,还爬上香榭区这长达四百公尺的斜坡,纵然时当初冬,我依旧汗流浃背,已经累得跟条死狗没什么两样,所以我没有开口问候这该死黑奴的老爸老妈,反正大概都已经死在黑暗大陆给狮子当宵夜了,问了也是白问,但这堆东西我非要他替我扛起来不可!
于是我用眼白恶狠狠地瞪了这皮肤和路边黑水一样黑的浑帐,再用下巴指了指我手上的东西。
“凌不希要这些东西?粉重?呕帮凌丢掉?”这白痴门房简直是肢体语言的天才,难道他连眼睛都有问题?看你眼白这么白,是白内障吗?还是你脑子里养了个智障小人?要不要我帮你挖掉他?
“佐佐菈!”我几乎像是回光返照一般,放声大叫“丝芬妮!你们你们两个给我下来!”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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