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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然后取出事先准备的一把铁锹,开始挖掘起来。
坑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即便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察,也不可能立即分辨出本来面目。金玲玲按照外观和埋藏的深度,分别取出一些样品装进物证袋里,接下来又把坑恢复了原状,而且很注意的把地面弄平,撒了一下周围地面的尘土和植物在上面,让别人看不出这里曾被挖掘过。
金玲玲做完这些,刚想要离开,却见走来了三个小伙子。
“美女,打扮成这个样子干吗去啊?”其中一个剃着卡尺头的人,嬉皮笑脸的问。
另一个人接过话来:“是不是打野战啊?”
这句语带双关的话,让三个人一起哄笑起来。
金玲玲没好气的告诉这三个人:“正烦着呢!宾开,别惹我!”
“美女,脾气挺大啊!”卡尺男不为所动,依然一副轻薄模样。见金玲玲要离开,他急忙伸手阻拦。
金玲玲本来就脾气暴躁,此时被这个男人真正弄得火大了。她一把推开卡尺男的胳膊,然后飞起一脚踢在了对方的胯间。
卡尺男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双手捂着自己的宝贝蹲了下去,他的同伴绝没有料到金玲玲会出手这样凶狠,一时之间竟然愣住了。
金玲玲收拾起东西,自顾自的就要离开,另外两个男人这时才反应过来,冲过来拦住了金玲玲,嘴里不断的骂着:“操你妈的,打了人就想走?”
如果论起格斗方面的身手,金玲玲虽然要比吕菁差上一截,但独自一两个平常男人,倒也不在话下。只是金玲玲并没有和他们比试的兴趣,因为她有一样更好用的东西。
金玲玲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了一个人,厉声喝道:“都他妈不许动!”
普通警察在工作的时候很少配枪,更不说其他时间。金玲玲则不然,她当警察的目的之一,就是能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枪,因此平日里枪不离身。其实说起来,有些时候她是违反了枪支管理纪律的,但基于她的身份,又从未惹出过什么麻烦,因此主管领导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偶尔会揶揄她:“你适合到m国去当警察!”
让金玲玲颇为失望的是,尽管她很精心的保养佩枪,却基本没有什么机会使用,直到认识了庞劲东。许多事情一再证明,金玲玲幸亏成为了警界的这样一个怪胎。
只不过在眼下,这支枪的威慑作用竟然不如刚才的一脚,两个色狼一边嚷着:“他妈的拿支假枪吓唬我!”一边就要冲过来夺枪。
当其中一个人的手指碰到金玲玲的手腕的时候,金玲玲近乎本能的扣动了扳机。一声清脆的枪声过后,那个人先是怔了一下,接下来就发现自己的大腿血流如注。他捂着伤口,傻傻的看着金玲玲。他感到奇怪的是,刚开始的时候,伤口只是感到了一丝冰凉,片刻过后,才传来一阵钻心般的疼痛。
这个时候,三个人才知道金玲玲是不好惹的,一起跪倒在地,不约而同高呼:“大姐饶命,我错了!”
金玲玲从口袋里拿出警官证,在这三个人面前一晃,冷冷的说:“你们连警灿诩敢调戏,胆子也忒大了!”
从内心而言,金玲玲不但想开枪,而且想把这三个人全部爆头。就算真的这样做了,自己既可以算是正当防卫,还可以给他们扣一个暴力抗法的帽子,无论从哪个方面,自己都不会有太大麻烦。但却势必要惊动自己的上级和同事,为了形成事件的整体材料,还要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这样一来,庞劲东挖的那个坑就暴露了。所以从这一方面而言,金玲玲又不愿意开枪。
金玲玲叹了一口气,对那个挨枪子的倒霉蛋说:“幸亏你没死!”
旁,然后取出事先准备的一把铁锹,开始挖掘起来。
坑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即便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察,也不可能立即分辨出本来面目。金玲玲按照外观和埋藏的深度,分别取出一些样品装进物证袋里,接下来又把坑恢复了原状,而且很注意的把地面弄平,撒了一下周围地面的尘土和植物在上面,让别人看不出这里曾被挖掘过。
金玲玲做完这些,刚想要离开,却见走来了三个小伙子。
“美女,打扮成这个样子干吗去啊?”其中一个剃着卡尺头的人,嬉皮笑脸的问。
另一个人接过话来:“是不是打野战啊?”
这句语带双关的话,让三个人一起哄笑起来。
金玲玲没好气的告诉这三个人:“正烦着呢!宾开,别惹我!”
“美女,脾气挺大啊!”卡尺男不为所动,依然一副轻薄模样。见金玲玲要离开,他急忙伸手阻拦。
金玲玲本来就脾气暴躁,此时被这个男人真正弄得火大了。她一把推开卡尺男的胳膊,然后飞起一脚踢在了对方的胯间。
卡尺男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双手捂着自己的宝贝蹲了下去,他的同伴绝没有料到金玲玲会出手这样凶狠,一时之间竟然愣住了。
金玲玲收拾起东西,自顾自的就要离开,另外两个男人这时才反应过来,冲过来拦住了金玲玲,嘴里不断的骂着:“操你妈的,打了人就想走?”
如果论起格斗方面的身手,金玲玲虽然要比吕菁差上一截,但独自一两个平常男人,倒也不在话下。只是金玲玲并没有和他们比试的兴趣,因为她有一样更好用的东西。
金玲玲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了一个人,厉声喝道:“都他妈不许动!”
普通警察在工作的时候很少配枪,更不说其他时间。金玲玲则不然,她当警察的目的之一,就是能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枪,因此平日里枪不离身。其实说起来,有些时候她是违反了枪支管理纪律的,但基于她的身份,又从未惹出过什么麻烦,因此主管领导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偶尔会揶揄她:“你适合到m国去当警察!”
让金玲玲颇为失望的是,尽管她很精心的保养佩枪,却基本没有什么机会使用,直到认识了庞劲东。许多事情一再证明,金玲玲幸亏成为了警界的这样一个怪胎。
只不过在眼下,这支枪的威慑作用竟然不如刚才的一脚,两个色狼一边嚷着:“他妈的拿支假枪吓唬我!”一边就要冲过来夺枪。
当其中一个人的手指碰到金玲玲的手腕的时候,金玲玲近乎本能的扣动了扳机。一声清脆的枪声过后,那个人先是怔了一下,接下来就发现自己的大腿血流如注。他捂着伤口,傻傻的看着金玲玲。他感到奇怪的是,刚开始的时候,伤口只是感到了一丝冰凉,片刻过后,才传来一阵钻心般的疼痛。
这个时候,三个人才知道金玲玲是不好惹的,一起跪倒在地,不约而同高呼:“大姐饶命,我错了!”
金玲玲从口袋里拿出警官证,在这三个人面前一晃,冷冷的说:“你们连警灿诩敢调戏,胆子也忒大了!”
从内心而言,金玲玲不但想开枪,而且想把这三个人全部爆头。就算真的这样做了,自己既可以算是正当防卫,还可以给他们扣一个暴力抗法的帽子,无论从哪个方面,自己都不会有太大麻烦。但却势必要惊动自己的上级和同事,为了形成事件的整体材料,还要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这样一来,庞劲东挖的那个坑就暴露了。所以从这一方面而言,金玲玲又不愿意开枪。
金玲玲叹了一口气,对那个挨枪子的倒霉蛋说:“幸亏你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