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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
在最原始的荒野,人们兽衣荆裙,围着火堆手舞足蹈,庆祝狩猎的成功。他们相信,这是对上天最直接的感恩,是生命的至热至诚的本能体现。
所以,最初舞蹈的涵义总是围绕着赞美和祈祷:大旱不雨时,用跳舞来求雨;谷米满仓时,用跳舞来庆收;喜结良缘时,用跳舞表达爱与快乐;痛失爱侣时,仍然是用舞蹈安慰亡灵,或者,招魂。
舞者坚信,舞蹈首先是一种巫术,具有某种非凡的力量。
念儿是一个舞者,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她已经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夏念儿画像苏香如戏笔于二四
直到今夜我才知道,念儿曾经说过的自我平衡法竟是在夜总会客串脱衣舞娘。
她终于独舞。
然而那能算是舞蹈吗?她扭着蛇一样细软的腰肢,蜕皮般一层层脱去身上的衣裳,同时做出种种诱惑的手势,激发观众最原始的欲望。
宾客嘘声盈沸、笑意暧昧,他们欣赏的只是舞者,不是舞姿。
我听到邻座的人议论:只要肯花钱,可以在表演结束后买她出场,价高者得。
忽然我失聪了,就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
买出场,价高者得,艳舞者。这一切,怎能和我亲爱的室友、骄傲美丽的夏念儿相提并论?这样的人,又怎么可以与我同室而居?
我后悔在今晚走进这个地方,后悔在无意中知道这一切。
而让我最后悔的是,当我知道这一切时,已经和念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质问香如:“你明知道她是跳脱衣舞的,为什么还要介绍给我?”
香如不以为然道:“脱衣舞也是舞蹈。芭蕾舞龙套演员的工资哪里负担得起这么高的房租?哪里买得起香奈尔的服装?我以为你早已想到。”
我默然。
香如又道:“记得吗?念儿说过,巫便是舞,舞便是巫。在古代,巫女和舞女是同一个概念。不仅中国是这样,许多西方国家也都是这样。但念儿没说的是,巫同时也是娼,早从殷商时候起,巫娼就已经是一体了。说文中说:‘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而巫对神的以身献祭,除了舞蹈之外,还有交合。’”
香如一直对风尘女子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无论是古时的秦淮八艳还是今天的脱衣舞娘,都报以深深的同情。此刻,她便带着这种悲天悯人的口吻感叹:“她已经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只要她不把客人带到家里来,你管她是在哪里跳舞?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这句话刺痛了我,立刻喑哑下来。
倘若再坚持下去,不是有原则,而是天真。况且我也的确舍不得和念儿分手,也只得依香如所说:只要不把客人带回家,我管她在哪个台子上跳舞?
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是这样吗?
我明知道香如这样说话并不是针对我。她的措辞向来犀利,力求惊世骇俗,语出惊人,而且她也不知道玉米已婚。然而我仍然被深深地刺伤了。
做万千双猥亵目光中的艳舞者,和做一个有妇之夫的地下情人,是否同样低贱?
一连数天,我纠缠在这个问题里无限困扰。
是怎样一步步走进这个茧里的?
遇到心仪的男人,为他的一举一动所吸引,想和他做个喝茶聊天的朋友,自欺欺人地以为只是一段友谊,得过且过地继续着交往
直到有一天,他送我回家,在路上给我买了一只甜筒冰激凌。
我吃得相当狼狈,黏答答沾了一手一脸,怕蹭到丝衣上,站在路边不敢动,要他替我擦了手又擦嘴。
他擦得那样专注,以至于直到他吻下来的时候,我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吻得同样专注,好像等着做这件事已经等了很久。我像那只甜筒融在自己的掌中一样融化在他怀中,渐渐黏成一团。
晚上回到住处,久久不能平息心中的激荡,一遍一遍抚摸着自己的嘴唇——那刚才被他吻过的嘴唇,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是真实的。
到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等待这一天也已经很久。
从见到他的第一面起,我已经在渴望与他接吻。赠送贵宾卡、喝茶、聊天、约会,都只是为了这一天、这一刻。
不是他要缚住我,是我作茧自缚。
我害怕再同香如讨论爱情的话题。她是这样地睿智、洁净、一尘不染,对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见地,她不反对念儿为了生计跳艳舞,并不见得赞成我与有妇之夫发展地下情。
连我自己也未必赞同自己。
如果是为了爱情,或者还可以有几分理直气壮,偏偏玉米又从不肯对我说爱。
玉米常常赞美我的天分,他说过我使他着迷、惊艳,说过想念我、喜欢我,但是,他从不说爱我。
爱是他的禁区,却是我的枷锁。
是我先爱上他,于是在交往之初已经输了先机,简直一败涂地。
想及这一点,我觉得自己连香奈尔也不如。
夜间沐浴,对着镜子审视自己,只觉这具躯体千疮百孔,一钱不值——香奈尔尚且可以卖它来换钱,我呢?如果付出自己并不能换来爱情,这付出岂非自取其辱?
女人在付出身体的时候总是喜欢连灵魂也一并奉上,我不能将两者分开。然而我的灵魂,他却是不要的。
他不爱我。他不爱我。他不爱我。
倘若是为了爱,我至少还可以给自己一个义无反顾的理由,然而他不爱我,我就变得一钱不值。
一钱不值。
我闭上眼睛,让泪水汩汩流下,但愿我可以将自己清洗,重新来过,寻找一段美丽的爱情。
再见玉米时,便有莫名的委屈和伤痛。我抚摸着自己的手臂,向往他的怀抱,却又惧怕他的碰触。他觉察了,温和地问我怎么了。
其实今天的种种造作都是为着这一问,然而他真的问了,我却不晓得该如何回答。
“你会不会和一个舞女做朋友?在夜总会里跳脱衣舞的那种?”
“脱衣舞?”他微微一愣,审视地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问出这样一个话题,然而一旦问出来,也就释然了。我渴望与他分享我的困惑,即使他从不肯与我交换心事,我依然愿意对他坦白。
“我的室友,叫念儿的,我跟你提过,那个芭蕾舞演员,她的兼职是夜总会舞女。”
“你就是为了这个郁郁寡欢?”玉米失笑“这是别人的选择,除非她开口向你求助,否则你大可以不理会别人的工作性质。”
“你认为这是一种工作?”
“付出努力,然后取得报酬,不是工作是什么?”玉米笑“你自己是小白兔,就希望世界是一大块胡萝卜田,不可能的。这世上还有狐狸呀,狼呀,刺猬呀等等等等,所以才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不要太苛求了,水至清则无鱼,交朋友,是因为她对你好,不是因为她完美。”
如此烦恼,也并非因为夏念儿不好,而只是因为我想对她好,却怕她配不上我对她的好。是这样吗?
“看那里。”玉米指着窗外问我“看到她们,你还会挑剔你的室友在不应该的场合暴露吗?”
我不解,望向窗外,不禁失笑。那是一个露天的灯光喷泉广场,许多红男绿女在光怪陆离和水花飞溅中学小儿嬉戏。还只是初夏,然而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回归自然了——男人裸着上身,而女人的薄衫湿了水,纤毫毕露——她们的确暴露得比香奈尔更不值得,至少念儿还是在台上舞蹈,而她们,最多只能算群魔乱舞。
玉米的三言两语解了我的心结,他总能够这样一语中的,令我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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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
在最原始的荒野,人们兽衣荆裙,围着火堆手舞足蹈,庆祝狩猎的成功。他们相信,这是对上天最直接的感恩,是生命的至热至诚的本能体现。
所以,最初舞蹈的涵义总是围绕着赞美和祈祷:大旱不雨时,用跳舞来求雨;谷米满仓时,用跳舞来庆收;喜结良缘时,用跳舞表达爱与快乐;痛失爱侣时,仍然是用舞蹈安慰亡灵,或者,招魂。
舞者坚信,舞蹈首先是一种巫术,具有某种非凡的力量。
念儿是一个舞者,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她已经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夏念儿画像苏香如戏笔于二四
直到今夜我才知道,念儿曾经说过的自我平衡法竟是在夜总会客串脱衣舞娘。
她终于独舞。
然而那能算是舞蹈吗?她扭着蛇一样细软的腰肢,蜕皮般一层层脱去身上的衣裳,同时做出种种诱惑的手势,激发观众最原始的欲望。
宾客嘘声盈沸、笑意暧昧,他们欣赏的只是舞者,不是舞姿。
我听到邻座的人议论:只要肯花钱,可以在表演结束后买她出场,价高者得。
忽然我失聪了,就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
买出场,价高者得,艳舞者。这一切,怎能和我亲爱的室友、骄傲美丽的夏念儿相提并论?这样的人,又怎么可以与我同室而居?
我后悔在今晚走进这个地方,后悔在无意中知道这一切。
而让我最后悔的是,当我知道这一切时,已经和念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质问香如:“你明知道她是跳脱衣舞的,为什么还要介绍给我?”
香如不以为然道:“脱衣舞也是舞蹈。芭蕾舞龙套演员的工资哪里负担得起这么高的房租?哪里买得起香奈尔的服装?我以为你早已想到。”
我默然。
香如又道:“记得吗?念儿说过,巫便是舞,舞便是巫。在古代,巫女和舞女是同一个概念。不仅中国是这样,许多西方国家也都是这样。但念儿没说的是,巫同时也是娼,早从殷商时候起,巫娼就已经是一体了。说文中说:‘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而巫对神的以身献祭,除了舞蹈之外,还有交合。’”
香如一直对风尘女子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无论是古时的秦淮八艳还是今天的脱衣舞娘,都报以深深的同情。此刻,她便带着这种悲天悯人的口吻感叹:“她已经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只要她不把客人带到家里来,你管她是在哪里跳舞?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这句话刺痛了我,立刻喑哑下来。
倘若再坚持下去,不是有原则,而是天真。况且我也的确舍不得和念儿分手,也只得依香如所说:只要不把客人带回家,我管她在哪个台子上跳舞?
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是这样吗?
我明知道香如这样说话并不是针对我。她的措辞向来犀利,力求惊世骇俗,语出惊人,而且她也不知道玉米已婚。然而我仍然被深深地刺伤了。
做万千双猥亵目光中的艳舞者,和做一个有妇之夫的地下情人,是否同样低贱?
一连数天,我纠缠在这个问题里无限困扰。
是怎样一步步走进这个茧里的?
遇到心仪的男人,为他的一举一动所吸引,想和他做个喝茶聊天的朋友,自欺欺人地以为只是一段友谊,得过且过地继续着交往
直到有一天,他送我回家,在路上给我买了一只甜筒冰激凌。
我吃得相当狼狈,黏答答沾了一手一脸,怕蹭到丝衣上,站在路边不敢动,要他替我擦了手又擦嘴。
他擦得那样专注,以至于直到他吻下来的时候,我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吻得同样专注,好像等着做这件事已经等了很久。我像那只甜筒融在自己的掌中一样融化在他怀中,渐渐黏成一团。
晚上回到住处,久久不能平息心中的激荡,一遍一遍抚摸着自己的嘴唇——那刚才被他吻过的嘴唇,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是真实的。
到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等待这一天也已经很久。
从见到他的第一面起,我已经在渴望与他接吻。赠送贵宾卡、喝茶、聊天、约会,都只是为了这一天、这一刻。
不是他要缚住我,是我作茧自缚。
我害怕再同香如讨论爱情的话题。她是这样地睿智、洁净、一尘不染,对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见地,她不反对念儿为了生计跳艳舞,并不见得赞成我与有妇之夫发展地下情。
连我自己也未必赞同自己。
如果是为了爱情,或者还可以有几分理直气壮,偏偏玉米又从不肯对我说爱。
玉米常常赞美我的天分,他说过我使他着迷、惊艳,说过想念我、喜欢我,但是,他从不说爱我。
爱是他的禁区,却是我的枷锁。
是我先爱上他,于是在交往之初已经输了先机,简直一败涂地。
想及这一点,我觉得自己连香奈尔也不如。
夜间沐浴,对着镜子审视自己,只觉这具躯体千疮百孔,一钱不值——香奈尔尚且可以卖它来换钱,我呢?如果付出自己并不能换来爱情,这付出岂非自取其辱?
女人在付出身体的时候总是喜欢连灵魂也一并奉上,我不能将两者分开。然而我的灵魂,他却是不要的。
他不爱我。他不爱我。他不爱我。
倘若是为了爱,我至少还可以给自己一个义无反顾的理由,然而他不爱我,我就变得一钱不值。
一钱不值。
我闭上眼睛,让泪水汩汩流下,但愿我可以将自己清洗,重新来过,寻找一段美丽的爱情。
再见玉米时,便有莫名的委屈和伤痛。我抚摸着自己的手臂,向往他的怀抱,却又惧怕他的碰触。他觉察了,温和地问我怎么了。
其实今天的种种造作都是为着这一问,然而他真的问了,我却不晓得该如何回答。
“你会不会和一个舞女做朋友?在夜总会里跳脱衣舞的那种?”
“脱衣舞?”他微微一愣,审视地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问出这样一个话题,然而一旦问出来,也就释然了。我渴望与他分享我的困惑,即使他从不肯与我交换心事,我依然愿意对他坦白。
“我的室友,叫念儿的,我跟你提过,那个芭蕾舞演员,她的兼职是夜总会舞女。”
“你就是为了这个郁郁寡欢?”玉米失笑“这是别人的选择,除非她开口向你求助,否则你大可以不理会别人的工作性质。”
“你认为这是一种工作?”
“付出努力,然后取得报酬,不是工作是什么?”玉米笑“你自己是小白兔,就希望世界是一大块胡萝卜田,不可能的。这世上还有狐狸呀,狼呀,刺猬呀等等等等,所以才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不要太苛求了,水至清则无鱼,交朋友,是因为她对你好,不是因为她完美。”
如此烦恼,也并非因为夏念儿不好,而只是因为我想对她好,却怕她配不上我对她的好。是这样吗?
“看那里。”玉米指着窗外问我“看到她们,你还会挑剔你的室友在不应该的场合暴露吗?”
我不解,望向窗外,不禁失笑。那是一个露天的灯光喷泉广场,许多红男绿女在光怪陆离和水花飞溅中学小儿嬉戏。还只是初夏,然而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回归自然了——男人裸着上身,而女人的薄衫湿了水,纤毫毕露——她们的确暴露得比香奈尔更不值得,至少念儿还是在台上舞蹈,而她们,最多只能算群魔乱舞。
玉米的三言两语解了我的心结,他总能够这样一语中的,令我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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