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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下这间小公寓的时候,珍妮觉得这个小区,和她从小长大的那个院子,真的很像。
虽然故乡远隔千里,可是她每天从公交车站步行约三分钟,再拐个弯,那种她从童年起就烂熟于心的气味便扑面而来。经过那个卖烟的小店,经过几个卖米粉、卖烤肉串、卖冷饮的小摊位,骑着自行车上班的人们和她擦肩而过,一片老旧的板楼就在后面,建成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三三两两的老人们走出来,悠闲地拎着豆浆的塑料袋他们穿的衣服似乎和十年前的老人们别无二致,十年前的老人们变成了更老的老人,混迹于他们之中,看着也不突兀。时光对于这样的居民区来说,似乎是静止的,就算有那么几个老人在这十年中死掉了,也像是不露痕迹,反正总有更多的人从容地变老,加入到这行列里面。每个阳台上都晾着杂乱无章的衣服、被单,以及女人们的肉色丝袜,深深浅浅的,像蚯蚓珍妮最讨厌看见这些形状丑陋的袜子,因为那让她觉得人生无论怎样都毫无意义。
她下意识地把手里那只大得夸张的gucci的袋子拎得高了一点儿。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刚刚,就在刚刚,她站在那间亮闪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购物中心里的时候,耀武扬威地拎着它,丝毫不觉得不对劲。但是此刻,不对劲的感觉油然而生。她甚至想把这个精致的大家伙藏起来,也许是因为擦肩而过的人们有意无意印在上面的眼睛。那一瞬间她找回来了小学时代把考砸了的试卷藏在书包里的那种心情只要走进了小区里,就得尽力让自己看上去若无其事,更重要的是,看上去和别人一样,因为所有进进出出的大人们都认得你是谁家的孩子,都认得你的父母,都有火眼金睛,换言之,都是你的敌人。
想到这里,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怎么回事?费尽了力气离开了家,好不容易才挨完那么多岁月长大了,怎么还是挣脱不了小时候的本能呢。不过珍妮总的来说算是个乐观的人,她迅速地就开心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去,拆开这个美丽的袋子,以及里面那层光滑的天鹅绒她新买的包是棕色的,普通的颜色,款式说到底也没有多么惊人,很多人都会以为她不过是为了上面那个刺眼的logo,她从来都懒得和这些人争辩它之所以诱人,是因为表层弥漫着一种光,很柔和,但就是不由分说地划清了自己和那些廉价货色的界限这世界上不只是人才有气质这样东西的。
可是现在看来,真的得把这个袋子藏起来了。因为她在单元门口,听见了房东上楼的脚步声。算了,还是自己也藏起来吧。她灵巧地闪身躲到了两栋楼之间的小卖部后面。小卖部门口那个肮脏的冰柜后面有个结满蜘蛛网的缝隙,刚好够她把gucci的袋子塞进去。她淘气地做了个鬼脸,委屈你了。正在这个时候,她看到房东满脸怨气地走了下来,她不慌不忙,巧笑嫣然地迎上去:王叔,今天早上真不好意思,昨晚通宵加班,早上睡得太死了,听到有人敲门可就是怎么也爬不起来去开
敲门?房东啐道,我和我老婆都快把墙拆了
王叔她拖长了声音,你不知道,我们电视台就是这样的,加起班来根本没日没夜呶,房租。您数数,一千五百块,正好的。
电视台了不起啊。房东舔了一下手指,低头数钱,电视台的还不是照样躲着我们拖房租,你们这些小姑娘真是不像话,一推门满屋子的衣服鞋子都是高档货色,就好意思赖我们这几个钱
说哪儿的话嘛,人家是真的没有听见。她耸了一下肩膀,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语气恶心。
下不为例。房东把钱揣进兜里,我老婆今天早上还说呢,你下次再拖着不交,我们就开门进去把你的那些衣服鞋子拿走卖掉。
她如释重负地叹气的时候,听见手机短信的声音,是阿琦,她能想象阿琦按键时候那一副坦荡的表情,借你钱不是白借的,记得今晚十点之前,务必替我把那份月度总结的ppt做出来,盛姐说了,十点要是还不发到她的邮箱里她就把我的鱼缸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我那些热带鱼可是很名贵的!它们也是热带鱼里的香奈儿!动物界的爱马仕!
****
陆嘉森知道自己是幸运的。从他稍微懂事的时候起,就模糊懂得了,自己拥有一个别人不敢想象的命运说不敢想象恐怕也不确切,无数的三流言情小说家都以他这样的男孩子做男主角:年轻,出身富豪之家,当然了,如果是小说人物的话,必须要英俊,以及,善良,还有莫名其妙地对一无是处的女主角分外忠诚。巧合的是,陆嘉森的长相还真是当得起好看二字,而且,他自己不知道,他有一双非常干净的眼睛。
他换上咖啡店的制服,非常尽心地挂着微笑,替客人们点单。动作熟练,惹得咖啡馆里所有的女服务生都在他身后窃窃私语,他装作感觉不到她们含着笑意的、热辣辣的眼睛。在美国念书的时候,他真的在咖啡店里工作过他很怀念那段日子。他很小心地不对任何人提起他的家、他的父母,当有人问他家里做什么,他含糊其辞地说做食品生意,有时候幽默感来了,告诉鬼佬们他家在唐人街开中餐馆。他从不和那些知名的纨绔们来往,他的朋友都是拿奖学金的学生。他们一起打工,一起开二手车,一起攒钱买票去看橄榄球,一起在通宵准备考试之后狂喝黑啤酒,暑假回家的时候一起买经济舱直到毕业那天,他问一个和他一样从中国来的同学,写求职简历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同学盯着他看了一眼,突然笑了,jason,演了这么些年,你还真挺投入的。你何苦跟我们抢饭碗呢?辛苦
念完了书,是时候回家去做你的小开了。
然后他恍然大悟。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演员,没想到,只不过做了周围人的观众,而且还是唯一的观众。那些印着他爸爸的头像的财经杂志早就在他身边的人手里传了个遍,却唯独没有传到他那里。那天,他很沮丧,回到学生公寓的时候,就拨通了电话给妈妈。
很任性地不顾时差,因为他需要和她聊聊这件事情,他知道妈妈不会怪他吵醒自己,这世上,也只有妈妈无论怎样都不会怪他。可电话没人接。
当时他还不知... -->>
租下这间小公寓的时候,珍妮觉得这个小区,和她从小长大的那个院子,真的很像。
虽然故乡远隔千里,可是她每天从公交车站步行约三分钟,再拐个弯,那种她从童年起就烂熟于心的气味便扑面而来。经过那个卖烟的小店,经过几个卖米粉、卖烤肉串、卖冷饮的小摊位,骑着自行车上班的人们和她擦肩而过,一片老旧的板楼就在后面,建成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三三两两的老人们走出来,悠闲地拎着豆浆的塑料袋他们穿的衣服似乎和十年前的老人们别无二致,十年前的老人们变成了更老的老人,混迹于他们之中,看着也不突兀。时光对于这样的居民区来说,似乎是静止的,就算有那么几个老人在这十年中死掉了,也像是不露痕迹,反正总有更多的人从容地变老,加入到这行列里面。每个阳台上都晾着杂乱无章的衣服、被单,以及女人们的肉色丝袜,深深浅浅的,像蚯蚓珍妮最讨厌看见这些形状丑陋的袜子,因为那让她觉得人生无论怎样都毫无意义。
她下意识地把手里那只大得夸张的gucci的袋子拎得高了一点儿。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刚刚,就在刚刚,她站在那间亮闪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购物中心里的时候,耀武扬威地拎着它,丝毫不觉得不对劲。但是此刻,不对劲的感觉油然而生。她甚至想把这个精致的大家伙藏起来,也许是因为擦肩而过的人们有意无意印在上面的眼睛。那一瞬间她找回来了小学时代把考砸了的试卷藏在书包里的那种心情只要走进了小区里,就得尽力让自己看上去若无其事,更重要的是,看上去和别人一样,因为所有进进出出的大人们都认得你是谁家的孩子,都认得你的父母,都有火眼金睛,换言之,都是你的敌人。
想到这里,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怎么回事?费尽了力气离开了家,好不容易才挨完那么多岁月长大了,怎么还是挣脱不了小时候的本能呢。不过珍妮总的来说算是个乐观的人,她迅速地就开心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去,拆开这个美丽的袋子,以及里面那层光滑的天鹅绒她新买的包是棕色的,普通的颜色,款式说到底也没有多么惊人,很多人都会以为她不过是为了上面那个刺眼的logo,她从来都懒得和这些人争辩它之所以诱人,是因为表层弥漫着一种光,很柔和,但就是不由分说地划清了自己和那些廉价货色的界限这世界上不只是人才有气质这样东西的。
可是现在看来,真的得把这个袋子藏起来了。因为她在单元门口,听见了房东上楼的脚步声。算了,还是自己也藏起来吧。她灵巧地闪身躲到了两栋楼之间的小卖部后面。小卖部门口那个肮脏的冰柜后面有个结满蜘蛛网的缝隙,刚好够她把gucci的袋子塞进去。她淘气地做了个鬼脸,委屈你了。正在这个时候,她看到房东满脸怨气地走了下来,她不慌不忙,巧笑嫣然地迎上去:王叔,今天早上真不好意思,昨晚通宵加班,早上睡得太死了,听到有人敲门可就是怎么也爬不起来去开
敲门?房东啐道,我和我老婆都快把墙拆了
王叔她拖长了声音,你不知道,我们电视台就是这样的,加起班来根本没日没夜呶,房租。您数数,一千五百块,正好的。
电视台了不起啊。房东舔了一下手指,低头数钱,电视台的还不是照样躲着我们拖房租,你们这些小姑娘真是不像话,一推门满屋子的衣服鞋子都是高档货色,就好意思赖我们这几个钱
说哪儿的话嘛,人家是真的没有听见。她耸了一下肩膀,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语气恶心。
下不为例。房东把钱揣进兜里,我老婆今天早上还说呢,你下次再拖着不交,我们就开门进去把你的那些衣服鞋子拿走卖掉。
她如释重负地叹气的时候,听见手机短信的声音,是阿琦,她能想象阿琦按键时候那一副坦荡的表情,借你钱不是白借的,记得今晚十点之前,务必替我把那份月度总结的ppt做出来,盛姐说了,十点要是还不发到她的邮箱里她就把我的鱼缸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我那些热带鱼可是很名贵的!它们也是热带鱼里的香奈儿!动物界的爱马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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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嘉森知道自己是幸运的。从他稍微懂事的时候起,就模糊懂得了,自己拥有一个别人不敢想象的命运说不敢想象恐怕也不确切,无数的三流言情小说家都以他这样的男孩子做男主角:年轻,出身富豪之家,当然了,如果是小说人物的话,必须要英俊,以及,善良,还有莫名其妙地对一无是处的女主角分外忠诚。巧合的是,陆嘉森的长相还真是当得起好看二字,而且,他自己不知道,他有一双非常干净的眼睛。
他换上咖啡店的制服,非常尽心地挂着微笑,替客人们点单。动作熟练,惹得咖啡馆里所有的女服务生都在他身后窃窃私语,他装作感觉不到她们含着笑意的、热辣辣的眼睛。在美国念书的时候,他真的在咖啡店里工作过他很怀念那段日子。他很小心地不对任何人提起他的家、他的父母,当有人问他家里做什么,他含糊其辞地说做食品生意,有时候幽默感来了,告诉鬼佬们他家在唐人街开中餐馆。他从不和那些知名的纨绔们来往,他的朋友都是拿奖学金的学生。他们一起打工,一起开二手车,一起攒钱买票去看橄榄球,一起在通宵准备考试之后狂喝黑啤酒,暑假回家的时候一起买经济舱直到毕业那天,他问一个和他一样从中国来的同学,写求职简历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同学盯着他看了一眼,突然笑了,jason,演了这么些年,你还真挺投入的。你何苦跟我们抢饭碗呢?辛苦
念完了书,是时候回家去做你的小开了。
然后他恍然大悟。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演员,没想到,只不过做了周围人的观众,而且还是唯一的观众。那些印着他爸爸的头像的财经杂志早就在他身边的人手里传了个遍,却唯独没有传到他那里。那天,他很沮丧,回到学生公寓的时候,就拨通了电话给妈妈。
很任性地不顾时差,因为他需要和她聊聊这件事情,他知道妈妈不会怪他吵醒自己,这世上,也只有妈妈无论怎样都不会怪他。可电话没人接。
当时他还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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