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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雷]
我走下那几级大理石台阶,才算可以放心地舒一口气。
高楼林立的商业区,什么时候起有种繁华的味道了?一定是我上大学离开家的那几年,不然我不会骤然间这样陌生。干净的路面,干净的人行道,干净的车流,我刚刚走出的那幢大厦干净的玻璃门,干净的楼群——恐怕这跟楼群的颜色有关。然后我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子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面容悠闲地从这大厦面无表情的警卫前边经过,我在这一瞬间放了心,知道这还是我认识的那座城市。
很有意思。这些年来,我找工作的时候多恶心的事儿都遇上过,从来也没觉得怎么不公平,还时不时自豪或者说自慰(不对,应该是自我安慰)一下,告诉自己这也是做异乡人的体验之一。反倒是今天,当我头一回这么顺地找到工作,而且工作环境和薪水都超乎我的想象的时候,我心里却有些不安,好像是发了笔不义之财。
该把这好消息第一个告诉谁呢?老爸老妈就算了吧,反正他们高兴不到哪去。我至今忘不了我终于鼓足勇气跟他们俩摊牌的那天。我说我根本就没打算考研,我回家只不过是因为被老板炒了。我爸的一张脸阴沉得像是台风过境,我妈先是以一种同情弱者的眼神瞧瞧我再偷眼看看爸——从我青春期开始叛逆起她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在我们家我爸是主人,我身兼奴才和傻子二职,我妈就是那个“聪明人”你不得不承认鲁迅就是伟大。天杨吗?这时候别吵她,她这几天上夜班,现在正在像小猪一样幸福地酣睡呢。我盯着手机看了半晌,不知道该摁下哪一个号码。不过谢天谢地,我的手机从现在起不用担心龙游浅水虎落平阳般地被停机了。
不仅不用担心被停机,而且它还在这时候生龙活虎地响了。好孩子,没白疼它。
“喂?你好。”我想我的声音非常阳光。
“我还以为你死了。”
老天,这是
“托你的福,烂命一条,还在。”
“你猜我现在在哪儿,周雷?”
“不要告诉我你在我心里,因为那不是真的。”
“向左转,往马路对面看,对了,就这样,真乖。”
“怎么像是给手机做广告一样,冯大小姐,不对,现在该称呼你什么太太?”
她端起面前的紫砂壶斟满我的茶杯时,我有点不可思议地说:“果然结了婚就是成熟了,一举一动都这么‘贤淑’。”
她笑笑“我这次是来出差的。昨天刚刚把事情办完。本来想晚上约你出来吃个饭,可巧就看见你了。”
“干吗‘晚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她大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冯湘兰。”我换上一副正经的神色“你变漂亮了。”
“谢谢。”
“要谢你老公才对。”
她凝望了我半晌,开颜一笑“离了。确切地说,正在办。”
我一口茶差点吐出来“算你狠。”
她笑容可掬“不过你千万别担心,我今天就是想跟你见个面,决不是为了勾引你。”
我突然间有些愤怒。要知道我是为了她那个鸟蛋婚姻才丢了工作的,要知道是她那个鸟蛋婚姻让我重又回到这儿,鬼使神差地把我推向天杨的,不只是天杨,是推向另一种生活。可是她大小姐——没错,现在的确又变成小姐了——倒是轻松,说离就离,她都不知道自己随随便便就左右了我的人生还好意思跟我坐这儿不咸不淡地喝茶,就像旧约里上帝有事没事就出来跟人物们聊上两句一样荒诞。
“为什么?才结了几个月,没准儿好些事儿可以磨合呢?”
“有些人可以,我不行。”
“早就看出来你不行。”我笑“不是我说你,没事儿逞什么英雄?”
“失败一两回不是坏事。”她也笑“至少我知道了自己不适合干什么。”
至少她知道了自己不适合结婚。我呢,我知道了为了一张结婚请柬得罪老板是豪爽,为了一张右下角印着“保质期两个月”的结婚请柬得罪老板是傻,挺好。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苏云。为什么?因为我突然想起我自己有没有这样光荣的经历,在无意中影响了一个人的命运?迄今为止,如果有,就只能是她。
苏云是我同系的师妹,比我低两届。大三开学接新生的时候小丫头第一眼就看上了我,而且不是那种轻描淡写的“看上”是山崩地裂的那种,虽然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刚开始她旁敲侧击地暗示的时候我可以装糊涂,到她明白无误地表白时我就只能很残忍地说“不”了。其实我并不是从没有和谈不上“来电”的女孩交往过,到最后虽说分手也是好聚好散。可是苏云不同,坦率地讲,我扮演了一回懦夫的角色,因为如果她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上我的话,我不会拒绝她。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问题在于我良知未泯,我看得出来她的温度。
那是段狼狈不堪的日子。我第一次发现只要我想我也可以足够心狠。她越是执著我就越是拒绝,乐此不疲。到最后我的拒绝已经与感情什么的无关,纯粹是为了较劲。我不信我会输给一个小丫头。我相信那些日子里见过她那张倔强又凄楚的小脸的人都会觉得我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这是一场类似猫捉老鼠的游戏。谁是猫谁是老鼠——用我说吗?
我们的僵持到白热化阶段的时候——用我们宿舍哥们儿的话说就是“比世界杯还过瘾”那几天她整晚上整晚上地站在我们宿舍的楼下,一个电话打过来“我等你。”然后就三四个小时地站在那儿,还一面跟来往的熟人打招呼——好像她是来乘凉的。我真惊讶,那么瘦小纤细的小姑娘的体内怎么能蕴含这么多的能量。那些夜晚我佯装平静,号召哥儿几个打升级。洗牌的时候经常手指发颤,牌落了一床一地。对面宿舍的一个哥们儿意味深长地说:“我觉得你——是不是在故意锻炼自己的意志力?”有几次全宿舍群起而攻之,我硬是被他们轰到了楼下去。我对她说:“对不起,我今天晚上有事儿。不,其实没事儿,但是请你回去吧。”她含着泪盯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等着瞧。”那架势也早已与爱情无关。
有一个周末的晚上。学校放梁家辉演的那部情人,全宿舍倾巢而出,只剩我一个人。我知道她就在下面。然后下雨了,非常大的雨。我终于冲到楼下去把浑身湿透的她领进楼道里。她静静地看着我。她和情人里那个女孩一样穿了条白色的连衣裙。那场倾盆大雨洗去了她浑身的任性和乖张。就在我还差一秒钟就要把她搂在怀里时,她说:“周雷,我以后不会再来找你了。”
我笑笑,摸了摸她垂在脸上的一绺头发。
“周雷,”她说“我再最后跟你说一遍:我很爱你。”
我说:“如果我没有伤害过你,你还会爱我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冒出这么一句混账话。但是她很惊讶地看着我。——那是种类似于醍醐灌顶的惊讶,已辜负了上天为了她投资一场倾盆大雨所营造的悲情氛围。
后来苏云的男朋友就是那个说我是“故意锻炼自己意志力”的家伙,再后来我们喝毕业酒的时候苏云笑盈盈地过来敬我。当时的氛围已经因为几个人的酩酊大醉由伤感变得混乱起来。在一片混乱之中苏云对我说:“我现在可以告诉你答案。如果你没有伤害过我,我不会爱你。至少不会像我当初那么爱。但是——”她笑了,两年的大学生活让她身上多了一种女人味“遗憾的是,没有‘如果’这回事。”
好吧。我现在算是明白了没有如果这回事是怎么回事。这些年我常常想起苏云。尤其是在我不可一世自我膨胀志得意满的时候。那个雨天里她宁静的脸总像一把锥子一样刺破我的“成就感”这个氢气球。提醒着我的怯懦。我敢说,如果我们当初真的顺理成章地变成男女朋友,那今天她对我的意义就不会如此特殊。
我送冯湘兰回酒店的时候,天色已晚。
“明天几点的飞机?”我问。
“下午。”氛围变得暧昧起来。或者说我刚刚觉察出来。“对了。”她笑着说“还没祝贺你呢。找到一份好工作。”
“算了,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只是钱多钱少的区别而已。”
“给你点儿阳光你就要灿烂。”她损我“我还没看出来你这么超脱呢。”
“不过我告诉你,最近我正在做的一件事儿让我特别有成就感。”我说“我在追我这辈子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子。我是说重新追。挺有意思的,觉得自己是在重活一遍。”
“你说宋天杨?”
“你你你——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我一瞬间窘相毕露。
“你的事儿我那时候全都打听得一清二楚。宋天杨啦,苏云啦”她瞟了我一眼,嘲弄地微笑着。
“我还是那句话:算你狠。”
“好了。”她停在酒店的门口“上来坐坐吗?”
“不了。”我坦率地说“我不是什么柳下惠,没必要有事没事考验自己。”
“怕对不起你心里纯洁的初恋情人?”
“她可不是什么纯情少女,她睡过的男人虽说没你多,但那数字也足够让居委会大妈气急败坏的。”
我们一起笑,引得过路行人侧目。
“好吧。”她说“那就再见了,祝你幸福。”
“你也一样。婚可以不结,日子要好好过。”
“还是周雷对我最好。”
我凝视着她的背影。她穿套装和高跟鞋的样子很漂亮,她的头发也挽成了一个很白领的髻,不过我还是很怀念她那些苹果绿粉红天蓝鹅黄的吊带装。再见,阿兰。
夜晚来临,不过来临得不是那么彻底,霓虹还没有完全绽放。冯湘兰的酒店和我星期一就要在那里上班的写字楼恰成一条对角线,遥相呼应,两座璀璨的塔。我相信当我坐在那写字楼的第二十七层加班的时候,往下看,会发现整个城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酒杯。葡萄美酒夜光杯。多少人痛骂城里的灯光呀。藏污纳垢,粉饰太平。让堕落的人合情合理地堕落,遮盖了“罪恶”龌龊肮脏的轮廓,让它变得邪美起来。而且还混淆人的视听,以为这世界变成了金钱权力香车美女的盛宴。凡此种种,证据确凿,让良知未泯的人给城里的灯光判死刑吧,或者终身监禁也行,让它身着囚服姿色全无从此不能妖言惑众。——但是,你能说它不美吗?
我今天为什么变得这么煽情?我还真是难伺候,没工作的时候难受找工作的时候难受找着了还难受。想想我刚毕业在北京住地下室的时候吧。我对自己说你终于有资格回忆了。每天在人才交流市场像古希腊奴隶一样等待贱卖。回到阴暗的斗室里起劲儿地听重金属,在“病孩子”的bbs上留下无数愤怒得顾不上押韵的诗篇,顺便跟几个不太熟的女子做做ài——很朋克。
当我挤破了脑袋终于钻到一家不甚正规的房地产公司做部门经理——的助理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来,今儿晚上别再像鼹鼠一样在地底下闷着,出去看看北京的灯吧。我站在崇文门的霓虹里舒出胸中一口恶气的时候,我忘了就在前一天,我还在长途电话里跟一个哥们儿刻薄地说面试的时候我发现那里从老板到员工的水平居然都比我还低;我忘了现在轻松愉快的自己曾经就算是兜里只剩下一百块钱的时候心里也在思考我想做的工作是否对这个世界有意义;我想起我很装蛋地对一位在广告公司拿八千块钱一个月的学长讲:广告——无非是污染并强奸人们的精神,或者挑起人们的欲望让他们自慰;我想起其实房地产公司也好不到哪里去,它把房子变成人把人变成阴沟里的爬虫;我想起一个中学时的哥们儿的email,他老爸是家证券公司的经理,所以他很幸运地一毕业就有机会跟着高层们兴致勃勃地包装那些亏得一塌糊涂的公司上市。他说:真是的,我学的是金融,又不是整形外科。
我在崇文门的霓虹里蹲下来,哭了。我知道我自己也在跟大家一样病菌似的污染这个世界。我知道我愤怒我朋克我重金属我叛逆不过是因为我没抢到一个污染的机会。但就是这个已经被我们变成个巨大的公共厕所的世界,我们除了爱它又能拿它怎么办呢?我告诉自己来吧你试着用日后成功了的你的眼睛来打量现在的生活,没什么,你是在完成一个赢家温暖而辛酸的回忆。我蹲在人行道上哭得像个傻瓜,当时看见我的背影的人准以为我是在呕吐。
现在我有了一个机会俯视城市的灯光。“其实没什么好工作与坏工作的区别,只不过是钱多钱少的区别而已。”要知道那是我几年前就设计好的台词。只是当时我做梦也没想到,今天的我,真的这么想。
后来我告诉天杨那个难忘的崇文门的夜晚。然后我问她:“我心里有事儿的时候跟你说。你心里有事儿的时候问谁呢?”她笑笑“我去问加缪。别笑,真的。加缪的书里什么都有。”——真恐怖,加缪又不是邪教教主。
说曹操曹操就到,手机响了,天杨说:“周雷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我敢说‘不’吗?”但她今天晚上没有跟我贫嘴的兴致“周雷,我爷爷的病犯了。现在我们都还在医院忙活呢,你去幼儿园接一下不不行吗?我们都忘了他了。你顺便带他出去吃个饭,然后再带他回家睡觉。谢了。”
好吧。不不。你小子今儿晚上可别惹我。
[肖强]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号晚上,方可寒死了。
我至今记得白得泛青的医院的灯光下她长长的,静静的睫毛。走到大街上的时候,我发现下雨了。雨雾中的路灯的光看上去比平时洁净些。我想要不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天杨和江东这件事,想想算了,他们明天一早还要模拟考。
所以在那个晚上,我只能独自承担这件事。独自回想——尽管我不愿这样——那灯光下,她的睫毛,她的嘴唇——淡粉色的,她的手指,她的长头发。我兜里还装着她的玫瑰红色的小呼机。她给我呼机号码的时候说:“从下次开始,一百块就行,优待你。”
我回到店里,看着两个顾客走出去,再赶走帮我看店的哥们儿。反锁上门,下意识地把我的蔡琴放进机子里。
“当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是那样万般无奈的凝视,渡口旁找不到一朵相送的野花——”
我把灯关上。蔡琴既悠然又忧伤的声音在黑夜里如鱼得水。出了一身的冷汗。我还以为是刚才淋的雨。
我把钱递到方可寒的手里,有一次她说:“知不知道?其实我跟你上床,不收钱也可以,因为——”她诡秘地眨一下眼睛“我喜欢你。”我笑笑“我也喜欢你,不过还是收钱吧。你说呢?”她放声大笑,拍一下我的肩膀,很豪爽地说:“肖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方可寒,我想起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感觉到的温暖的红色的喧响,就像我第一次看见这个世界的感觉。想起我把自己曾经在黑暗中生活了六年的秘密告诉她的情形。
听完我的故事,她把烟从我的嘴上拿掉,深深地吸了一口,张狂地冲我笑了一下。我叹口气,说:“方可寒,还是戒烟吧。女孩子抽烟的话,过了三十岁,你脸上的皮肤会坏得很快。”她把烟放回我的手指间“我活不到三十岁,真的,五台山有个高僧说我如果不出嫁的话,最多活到二十五,所以,”她停顿了一下“你说的对我来说不是问题。”“你连高僧也不放过。”我笑着。“别胡说八道。”她非常认真地打断我“怎么能拿宗教这种事儿开玩笑呢?”
我为什么会想起这些?当然,因为方可寒死了。
我的手臂贴在玻璃柜台上,凉凉的。我就这样睡了过去。是烟蒂把我烫醒的。蔡琴的声音在黑暗的纵深处蔓延着“夜那么长,足够我把每一盏灯点亮,守在门旁,换上我最美丽的衣裳——”我把那张cd反反复复听了一夜。然后我看见了她,十七岁的她牵着六岁的我的手,我们有说有笑地在一条长长的街道上行走。那街道空无一人,两边全是路灯。她依旧美丽而嚣张,漆黑的眼睛里闪着飞蛾扑火般奇异的光芒。她说:“你看见了吗,这么多的灯,就像是过元宵节。”我说:“什么叫‘看见’?我是说,为什么咱们要把‘看见’这件事情起名叫‘看见’呢?为什么‘看见’是‘看见’不是‘听见’?‘看见’和‘听见’为什么不能换?要是咱们大家都管‘看见’叫‘听见’,‘听见’叫‘看见’的话,大家是不是就不会说‘肖强看不见’,而说‘肖强听不见’了呢?”她放荡地大笑着,她说你这个孩子还真是难对付。
然后我就醒来了。我看见了窗外的阳光。
三天后的一个中午,天杨和江东兴冲冲地进来。“嗨,肖强,好几天没见!”天杨快乐地嚷。我想他们是考完了。我淡淡地说:“跟你俩说件事儿,方可寒死了,十六号晚上的事儿。”
“你干吗现在才说?”天杨愣愣地问。
“你们不是要考试吗?”
“那你干吗不索性等我们考完了再说?”这次是江东的声音。
“这个,”我心里一阵烦躁“你们怎么还他妈没考完?”
“下午是最后一门。”江东坐到了柜台前边的椅子上,慢慢地抬起头“肖强,给我根烟。”
“对不起,我是想等你们考完了再说的。”我把烟扔给他。
“没什么,反正你已经说了。”他点上烟,打火机映亮了半边脸。
“还好,”天杨坐在小板凳上,托着腮“下午要考的是英语。脑子稍微糊涂一点无所谓。要是考数学那可就完蛋了”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在自言自语。
[天杨和江东]
我们随着拥挤的人流走出校门。他问我:“怎么样?”我说还行。我说:“你呢?”他笑笑摇摇头“完形填空根本就是abcd胡写一气,没时间了。”我说:“没什么,反正模拟考,不算数的。”他说:“就是,要是这是高考,我他妈非掐死肖强不可。”我们沿着惯常的路往河边走,一句话没说,远远地看见堤岸的影子,两个人几乎同时开了口:“绕路吧。”然后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他就在这时候紧紧地抓住我的手。
我们走了很久,终于从一条僻静的小街拐上了平时常走的大道,终于绕过堤岸了。我把头一偏,视线就避开了堤岸尽头处,那个叫做“雁丘”的公共汽车站。我握着她的手,她的手真小。我说天杨咱们现在去哪儿?她说哪儿都好我就是不想回家。我们俩于是走到我们平时常去的那家蛋糕店。老板热情地招呼我们说:“快要高考了,很忙吧?”喝了n杯柠檬茶,直喝到不能再续杯为止。她突然对我笑笑,我想起我们俩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就是来这间店喝柠檬茶,那时她也是这样笑笑,刚开始的时候她跟我说话还会脸红。我也是。
他问我:“笑什么?”我说:“知道她生病是三月份的事儿,到四月十六号。这一个月真够长的。”他也笑笑,说:“就是。”
“咱们也要高考了。”我说。
“别担心。”他说“这两个月也会很长。”
我笑了“这话让灭绝师太听见了,非气死不可。”
“怎么了?这是我心理素质好的表现,她该高兴才对,否则都像阳小姐那样——好吗?”
“阳小姐”是我们邻班一个女生的绰号,她叫“阳小洁”她前些日子吃了三十多片安眠药,留下遗书说都是高考的错。不过没死,只是现在还没回来上学。我没接他的话,我现在一点也不愿想跟“死”这件事沾边儿的东西。
店里坐着另外一对儿,穿的是实验中学的校服。他俩在吵架。声音越来越高。我们只好佯装没听见。老板倒是气定神闲地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像是对类似场面已司空见惯。那个女孩说:“全是借口!你不过是因为那个——”男孩说:“等你明年该高考的时候你就知道我说没说谎了!我现在压力特别大,根本什么都顾不上,眼看就要报志愿了——”“我不管!”那个女孩的声音骤然又高了一个八度。男孩站起来走了,把门摔得山响。江东的手掌盖到了我的手背上,我悄悄地冲他一笑。
“手这么凉。”他说“今天降温,你穿太少了。”说着他就要去拉他的外衣的拉链“穿我的。”
“别,江东。”我压低了声音,瞟了一眼仍旧一个人在那里呆坐的女孩,她眼圈红红的,使劲咬着可乐瓶里的吸管“别在这儿,她看见心里会难过的。”
她说:“她看见心里会难过的。”我说:“你怎么这么好?”她笑笑“因为我不认识她。因为这点小事是个顺水人情。因为——”我打断她“你还真不浪漫。”“本来。”她仰起脸“这种,只能算是‘小善良’,不算什么。真正的‘大善良’,太难做到了。”然后她像大人那样叹口气。我知道她想起什么了。
后来我们走出那间店,来到我们平时常来的公园的湖边。四月是草坪绿得最不做作的季节。她枕着我的腿,起风了。“天气预报说,明天沙尘暴就要来了。”她说。我突然紧紧地抱起她,她的身体很软很暖和。
“天杨。”我说“天杨。”
“这下好了。”她的气息吹在我耳边“这下再也没有人来跟我抢你了是吧?”
“是。”我答应着“没有了,再也没有了,现在就剩下咱们两个人,咱们谁也不怕了。”
“我怕。”
“怕什么?没什么可怕的。”
“江东你爱我吗?”
“爱,爱得有时候我自己都害怕。”
“我也一样,江东。”她深呼吸了一下“所以我怕,可能有一天,咱俩都会死在这上头。”
“别说死。”
“我不是指那种‘死’,算了,江东你跟我说说话行吗?我是说,咱们说点别的。”
“对,我也想说点别的。”
于是我们那天说了很多“别的”气氛慢慢变得平静,我们说了很多,渐渐地对彼此说了些从没跟人说过的话,我是说,有些事我们从没想过要把它们付诸语言。比如,我说起了我初中毕业那年,去过一次巴黎。
那年父亲说这趟旅行是为了奖励我考上北明。那时候——即便是现在,对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来说,也是一个大奖。一个星期,我住在父亲的斗室里,算上卫生间十五平方米的小屋,只有一张单人床,被我占了,剩下的空间打个地铺都是勉勉强强的。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我忘了一出门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巴黎。抵达的那天晚上,水土的关系,我发了高烧,昏昏沉沉地睁开眼睛,满室局促的灯光。父亲轻轻地抚摸我的脸,我在他的瞳仁里看见有点胆怯的自己。男人的手指,温厚有力,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味道。次日黄昏,热度退了,父亲说:“带你去塞纳河坐船。”我们坐着哐啷哐啷的地铁,在一片黑暗中前进。我打量着幽暗的站台上污秽而鲜艳的涂鸦,需要自己开门的憨厚的地铁,人们的脸因为速度而模糊,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孤独的一部分。我轻轻握住了父亲的手,突然听见了音乐。卖艺的老人拉着手风琴,在一片钢铁、速度和性感的气息中,这音乐旁若无人。地铁口的风很大,沿着台阶走上来,看见雕像。父亲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左岸。然后我就知道,我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忘不了那个坐在协和广场的黄昏。大气的福克索斯方尖碑像棵胡杨一样挺立在夕阳下面。我看着它,知道现在该是塞纳河边的摊主们慢慢收拾起六十年代碧姬巴铎的海报的时候。那时候我突然想:罗丹的思想者凝视着绽放在一九六八年五月的萨特,他们,这些伟大的灵魂,都为饥饿的人类夜不能寐。可是他们见过沙尘暴吗?一阵风吹来,父亲的大手覆在我的膝盖上,他说:“巴黎就是这样。七月份,风也凉凉的。”
我穿着一条在巴黎买的淡绿色的连衣裙。父亲说:“好看。”那些天我们的话很少。我要换衣服的时候他就进到那间只站得下一个人的浴室,像玩捉迷藏一样问一句:“好了没有?”我说:“好了。”门开了,父亲看着我,每天他都会说:“好看。”
然后我们一起,穿过这个城市每一个角落。拉丁区一间说是一八八几年就开张了的咖啡馆的老板问他:“先生,这个可爱的小姐是您的情人吗?”他笑着说:“是的。”明媚如水的阳光下,塞纳河风情万种,父亲操着熟稔的法语,他们一起望着莫名其妙的我大笑。那时候,没人知道我来自一个荒凉的地方。
回国的前夜,我在深夜里醒了。听见父亲均匀的呼吸声,我拧亮了床头灯,悄悄爬下来。那屋子真小,我得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才能跨过他的胳膊和腿,坐在他脸前的一小块空地上。背后是小冰箱“嗡嗡”的声音,这种公寓所谓厨房就是一个像件家具一样砌进墙里的电磁灶,一做饭,就算打开窗户也是烟熏火燎的。
我抱着膝盖坐在那儿,灯影里父亲沉睡的脸轮廓分明。我的指尖轻轻划过他高高的眉骨,他的脸颊,奶奶常说我和他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有件事我这些天一直很想告诉他,可是我不好意思。六岁那年,他回来过年。晚上我硬是要他念书给我听,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听到他的声音。他说:“小王子?好吧。我随便挑一页,你闭上眼睛。”他的声音就这样猝不及防地传来:
小王子说:她的身体将我包围,照亮了我的生命。我不应该离她而去。我早该猜到,在她不高明的把戏背后隐藏着最深的温柔;花朵的心思总叫人猜不透。我太年轻了,不明白该如何爱她。
他的声音很厚,很重,有海浪的声音在里面喧响,又温柔得像一缕阳光。那是我找了好久的,专门用来念小王子的声音。我闭上眼睛,努力不让湿润的睫毛颤抖。那声音驯养了我。他以为我睡着了。他就停了下来,在我的面颊上,轻轻一吻。
现在他睡在我的面前。他的脸庞,他的呼吸。在我的指尖下面。他突然睁开眼睛,有些错愕地望着我。我微笑“爸。”我很少这样叫他“我睡不着。”
两个月后,我遇上了江东。新生入学,我们一群人聚在一起做自我介绍。我听见一个声音说:“我叫江东。”那声音和六岁那年的一模一样,可以用来读小王子,可以让我的身体里开满繁花似锦的,温柔的欲望。后来,我就义无反顾地陷下去了。
她说:“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讲过这件事。我从来就不知道这件事我有一天也会讲出来。”然后她羞涩地望着我。像猫一样,脸蹭着我的胳膊。
我也给她讲了一件我从来没有跟人说过,也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人说的事儿。
我第一次做ài是初二那年暑假。
那个女孩是我的英语家教。是个大学生。她总是很肉麻地叫我“弟弟”她很嗲地这么叫我的时候我看得出来,她的神态,她的表情,她的语气,都是在极力模仿那些漂亮女孩的娇气和挑逗。可是她很丑,就连那时候对“女人”这东西根本没开窍的我都觉得她很丑。但我不忍心揶揄她是丑八怪作怪,哪怕是在心里。因为我看得出来她这种模仿后面的努力和挣扎,我看得出来她自己也知道这努力和挣扎是徒劳的。
大学毕业的时候她本来应该顺理成章地留在这个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可是为了她的男朋友,她硬是跟家里闹翻,在他的家乡——一个更靠北,也更封闭的城市找了工作。她拿着聘书去找她男朋友的时候以为这会是一个最大的惊喜,结果那个鸟蛋男人说:你这是何苦?其实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那天她哭了,眼泪一直流,一直流,她的哭相很难看,可我还是把手放在她肩膀上。我是真的替她难过。我结结巴巴地说:“要不,我找我以前的哥们儿,去揍他一顿吧”她一把抱紧了我,她哭着说:“弟弟,弟弟。”
后来,我们做了。
再后来,我和妈妈在国贸商厦里看见她。她推了一辆婴儿车,胖了些,好看了些。妈妈热情地跟她打招呼:“哎呀是小范老师。”她笑着,拍拍我的肩膀“长这么高了。”那时候我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
我讲完了。天杨笑着“真没看出来你是一肚子坏水。”然后她抱住我的脖子,我们接吻。凶猛地接吻,直到嘴唇出血。现在我们是亲人了。唇齿相依,唇亡齿寒。我们就剩下了对方。我们只能相亲相爱,别无选择。
“天杨。”我告诉她“我现在很幸福。”我是这么卑微,但是我很幸福。
风吹过来。夕阳鲜红。天色渐晚。
[周雷]
十点半,总算是把这个小混蛋弄上了床。
“现在给我睡觉。”我使用的是威胁的语气。
“不睡。”他倒是干脆利落。
“不睡揍你。”
“给我讲故事。”
“只讲一个,再不睡就真的揍你。”
“成交。”
“听好了。”我说“你的弱智小熊维尼的故事——瑞比的耳朵。兔子瑞比一边拔卷心菜,一边自言自语:兔子是常常需要安静地思考的,也不是为了什么特别的原因,只不过是思考而已”
“难听死了。”这小混蛋打断了我“我姐姐讲得才好听呢。”
“本来就是这么弱智的故事怎么讲也好听不到哪儿去!”我恶狠狠地说“而且你爷爷现在躺在医院里快死了,你姐姐现在也快累死了,你为了听个故事就要去麻烦他们你还真没同情心。”
“我没说要去找她。”他瞪着眼睛“我就是说这个故事不好听。要不这样吧,”他笑着“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给你讲个我最喜欢的故事怎么样?”
“好吧。”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不不拖长了声音“分猎物。狼,狐狸,还有狮子大王去山上... -->>
[周雷]
我走下那几级大理石台阶,才算可以放心地舒一口气。
高楼林立的商业区,什么时候起有种繁华的味道了?一定是我上大学离开家的那几年,不然我不会骤然间这样陌生。干净的路面,干净的人行道,干净的车流,我刚刚走出的那幢大厦干净的玻璃门,干净的楼群——恐怕这跟楼群的颜色有关。然后我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子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面容悠闲地从这大厦面无表情的警卫前边经过,我在这一瞬间放了心,知道这还是我认识的那座城市。
很有意思。这些年来,我找工作的时候多恶心的事儿都遇上过,从来也没觉得怎么不公平,还时不时自豪或者说自慰(不对,应该是自我安慰)一下,告诉自己这也是做异乡人的体验之一。反倒是今天,当我头一回这么顺地找到工作,而且工作环境和薪水都超乎我的想象的时候,我心里却有些不安,好像是发了笔不义之财。
该把这好消息第一个告诉谁呢?老爸老妈就算了吧,反正他们高兴不到哪去。我至今忘不了我终于鼓足勇气跟他们俩摊牌的那天。我说我根本就没打算考研,我回家只不过是因为被老板炒了。我爸的一张脸阴沉得像是台风过境,我妈先是以一种同情弱者的眼神瞧瞧我再偷眼看看爸——从我青春期开始叛逆起她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在我们家我爸是主人,我身兼奴才和傻子二职,我妈就是那个“聪明人”你不得不承认鲁迅就是伟大。天杨吗?这时候别吵她,她这几天上夜班,现在正在像小猪一样幸福地酣睡呢。我盯着手机看了半晌,不知道该摁下哪一个号码。不过谢天谢地,我的手机从现在起不用担心龙游浅水虎落平阳般地被停机了。
不仅不用担心被停机,而且它还在这时候生龙活虎地响了。好孩子,没白疼它。
“喂?你好。”我想我的声音非常阳光。
“我还以为你死了。”
老天,这是
“托你的福,烂命一条,还在。”
“你猜我现在在哪儿,周雷?”
“不要告诉我你在我心里,因为那不是真的。”
“向左转,往马路对面看,对了,就这样,真乖。”
“怎么像是给手机做广告一样,冯大小姐,不对,现在该称呼你什么太太?”
她端起面前的紫砂壶斟满我的茶杯时,我有点不可思议地说:“果然结了婚就是成熟了,一举一动都这么‘贤淑’。”
她笑笑“我这次是来出差的。昨天刚刚把事情办完。本来想晚上约你出来吃个饭,可巧就看见你了。”
“干吗‘晚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她大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冯湘兰。”我换上一副正经的神色“你变漂亮了。”
“谢谢。”
“要谢你老公才对。”
她凝望了我半晌,开颜一笑“离了。确切地说,正在办。”
我一口茶差点吐出来“算你狠。”
她笑容可掬“不过你千万别担心,我今天就是想跟你见个面,决不是为了勾引你。”
我突然间有些愤怒。要知道我是为了她那个鸟蛋婚姻才丢了工作的,要知道是她那个鸟蛋婚姻让我重又回到这儿,鬼使神差地把我推向天杨的,不只是天杨,是推向另一种生活。可是她大小姐——没错,现在的确又变成小姐了——倒是轻松,说离就离,她都不知道自己随随便便就左右了我的人生还好意思跟我坐这儿不咸不淡地喝茶,就像旧约里上帝有事没事就出来跟人物们聊上两句一样荒诞。
“为什么?才结了几个月,没准儿好些事儿可以磨合呢?”
“有些人可以,我不行。”
“早就看出来你不行。”我笑“不是我说你,没事儿逞什么英雄?”
“失败一两回不是坏事。”她也笑“至少我知道了自己不适合干什么。”
至少她知道了自己不适合结婚。我呢,我知道了为了一张结婚请柬得罪老板是豪爽,为了一张右下角印着“保质期两个月”的结婚请柬得罪老板是傻,挺好。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苏云。为什么?因为我突然想起我自己有没有这样光荣的经历,在无意中影响了一个人的命运?迄今为止,如果有,就只能是她。
苏云是我同系的师妹,比我低两届。大三开学接新生的时候小丫头第一眼就看上了我,而且不是那种轻描淡写的“看上”是山崩地裂的那种,虽然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刚开始她旁敲侧击地暗示的时候我可以装糊涂,到她明白无误地表白时我就只能很残忍地说“不”了。其实我并不是从没有和谈不上“来电”的女孩交往过,到最后虽说分手也是好聚好散。可是苏云不同,坦率地讲,我扮演了一回懦夫的角色,因为如果她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上我的话,我不会拒绝她。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问题在于我良知未泯,我看得出来她的温度。
那是段狼狈不堪的日子。我第一次发现只要我想我也可以足够心狠。她越是执著我就越是拒绝,乐此不疲。到最后我的拒绝已经与感情什么的无关,纯粹是为了较劲。我不信我会输给一个小丫头。我相信那些日子里见过她那张倔强又凄楚的小脸的人都会觉得我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这是一场类似猫捉老鼠的游戏。谁是猫谁是老鼠——用我说吗?
我们的僵持到白热化阶段的时候——用我们宿舍哥们儿的话说就是“比世界杯还过瘾”那几天她整晚上整晚上地站在我们宿舍的楼下,一个电话打过来“我等你。”然后就三四个小时地站在那儿,还一面跟来往的熟人打招呼——好像她是来乘凉的。我真惊讶,那么瘦小纤细的小姑娘的体内怎么能蕴含这么多的能量。那些夜晚我佯装平静,号召哥儿几个打升级。洗牌的时候经常手指发颤,牌落了一床一地。对面宿舍的一个哥们儿意味深长地说:“我觉得你——是不是在故意锻炼自己的意志力?”有几次全宿舍群起而攻之,我硬是被他们轰到了楼下去。我对她说:“对不起,我今天晚上有事儿。不,其实没事儿,但是请你回去吧。”她含着泪盯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等着瞧。”那架势也早已与爱情无关。
有一个周末的晚上。学校放梁家辉演的那部情人,全宿舍倾巢而出,只剩我一个人。我知道她就在下面。然后下雨了,非常大的雨。我终于冲到楼下去把浑身湿透的她领进楼道里。她静静地看着我。她和情人里那个女孩一样穿了条白色的连衣裙。那场倾盆大雨洗去了她浑身的任性和乖张。就在我还差一秒钟就要把她搂在怀里时,她说:“周雷,我以后不会再来找你了。”
我笑笑,摸了摸她垂在脸上的一绺头发。
“周雷,”她说“我再最后跟你说一遍:我很爱你。”
我说:“如果我没有伤害过你,你还会爱我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冒出这么一句混账话。但是她很惊讶地看着我。——那是种类似于醍醐灌顶的惊讶,已辜负了上天为了她投资一场倾盆大雨所营造的悲情氛围。
后来苏云的男朋友就是那个说我是“故意锻炼自己意志力”的家伙,再后来我们喝毕业酒的时候苏云笑盈盈地过来敬我。当时的氛围已经因为几个人的酩酊大醉由伤感变得混乱起来。在一片混乱之中苏云对我说:“我现在可以告诉你答案。如果你没有伤害过我,我不会爱你。至少不会像我当初那么爱。但是——”她笑了,两年的大学生活让她身上多了一种女人味“遗憾的是,没有‘如果’这回事。”
好吧。我现在算是明白了没有如果这回事是怎么回事。这些年我常常想起苏云。尤其是在我不可一世自我膨胀志得意满的时候。那个雨天里她宁静的脸总像一把锥子一样刺破我的“成就感”这个氢气球。提醒着我的怯懦。我敢说,如果我们当初真的顺理成章地变成男女朋友,那今天她对我的意义就不会如此特殊。
我送冯湘兰回酒店的时候,天色已晚。
“明天几点的飞机?”我问。
“下午。”氛围变得暧昧起来。或者说我刚刚觉察出来。“对了。”她笑着说“还没祝贺你呢。找到一份好工作。”
“算了,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只是钱多钱少的区别而已。”
“给你点儿阳光你就要灿烂。”她损我“我还没看出来你这么超脱呢。”
“不过我告诉你,最近我正在做的一件事儿让我特别有成就感。”我说“我在追我这辈子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子。我是说重新追。挺有意思的,觉得自己是在重活一遍。”
“你说宋天杨?”
“你你你——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我一瞬间窘相毕露。
“你的事儿我那时候全都打听得一清二楚。宋天杨啦,苏云啦”她瞟了我一眼,嘲弄地微笑着。
“我还是那句话:算你狠。”
“好了。”她停在酒店的门口“上来坐坐吗?”
“不了。”我坦率地说“我不是什么柳下惠,没必要有事没事考验自己。”
“怕对不起你心里纯洁的初恋情人?”
“她可不是什么纯情少女,她睡过的男人虽说没你多,但那数字也足够让居委会大妈气急败坏的。”
我们一起笑,引得过路行人侧目。
“好吧。”她说“那就再见了,祝你幸福。”
“你也一样。婚可以不结,日子要好好过。”
“还是周雷对我最好。”
我凝视着她的背影。她穿套装和高跟鞋的样子很漂亮,她的头发也挽成了一个很白领的髻,不过我还是很怀念她那些苹果绿粉红天蓝鹅黄的吊带装。再见,阿兰。
夜晚来临,不过来临得不是那么彻底,霓虹还没有完全绽放。冯湘兰的酒店和我星期一就要在那里上班的写字楼恰成一条对角线,遥相呼应,两座璀璨的塔。我相信当我坐在那写字楼的第二十七层加班的时候,往下看,会发现整个城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酒杯。葡萄美酒夜光杯。多少人痛骂城里的灯光呀。藏污纳垢,粉饰太平。让堕落的人合情合理地堕落,遮盖了“罪恶”龌龊肮脏的轮廓,让它变得邪美起来。而且还混淆人的视听,以为这世界变成了金钱权力香车美女的盛宴。凡此种种,证据确凿,让良知未泯的人给城里的灯光判死刑吧,或者终身监禁也行,让它身着囚服姿色全无从此不能妖言惑众。——但是,你能说它不美吗?
我今天为什么变得这么煽情?我还真是难伺候,没工作的时候难受找工作的时候难受找着了还难受。想想我刚毕业在北京住地下室的时候吧。我对自己说你终于有资格回忆了。每天在人才交流市场像古希腊奴隶一样等待贱卖。回到阴暗的斗室里起劲儿地听重金属,在“病孩子”的bbs上留下无数愤怒得顾不上押韵的诗篇,顺便跟几个不太熟的女子做做ài——很朋克。
当我挤破了脑袋终于钻到一家不甚正规的房地产公司做部门经理——的助理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来,今儿晚上别再像鼹鼠一样在地底下闷着,出去看看北京的灯吧。我站在崇文门的霓虹里舒出胸中一口恶气的时候,我忘了就在前一天,我还在长途电话里跟一个哥们儿刻薄地说面试的时候我发现那里从老板到员工的水平居然都比我还低;我忘了现在轻松愉快的自己曾经就算是兜里只剩下一百块钱的时候心里也在思考我想做的工作是否对这个世界有意义;我想起我很装蛋地对一位在广告公司拿八千块钱一个月的学长讲:广告——无非是污染并强奸人们的精神,或者挑起人们的欲望让他们自慰;我想起其实房地产公司也好不到哪里去,它把房子变成人把人变成阴沟里的爬虫;我想起一个中学时的哥们儿的email,他老爸是家证券公司的经理,所以他很幸运地一毕业就有机会跟着高层们兴致勃勃地包装那些亏得一塌糊涂的公司上市。他说:真是的,我学的是金融,又不是整形外科。
我在崇文门的霓虹里蹲下来,哭了。我知道我自己也在跟大家一样病菌似的污染这个世界。我知道我愤怒我朋克我重金属我叛逆不过是因为我没抢到一个污染的机会。但就是这个已经被我们变成个巨大的公共厕所的世界,我们除了爱它又能拿它怎么办呢?我告诉自己来吧你试着用日后成功了的你的眼睛来打量现在的生活,没什么,你是在完成一个赢家温暖而辛酸的回忆。我蹲在人行道上哭得像个傻瓜,当时看见我的背影的人准以为我是在呕吐。
现在我有了一个机会俯视城市的灯光。“其实没什么好工作与坏工作的区别,只不过是钱多钱少的区别而已。”要知道那是我几年前就设计好的台词。只是当时我做梦也没想到,今天的我,真的这么想。
后来我告诉天杨那个难忘的崇文门的夜晚。然后我问她:“我心里有事儿的时候跟你说。你心里有事儿的时候问谁呢?”她笑笑“我去问加缪。别笑,真的。加缪的书里什么都有。”——真恐怖,加缪又不是邪教教主。
说曹操曹操就到,手机响了,天杨说:“周雷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我敢说‘不’吗?”但她今天晚上没有跟我贫嘴的兴致“周雷,我爷爷的病犯了。现在我们都还在医院忙活呢,你去幼儿园接一下不不行吗?我们都忘了他了。你顺便带他出去吃个饭,然后再带他回家睡觉。谢了。”
好吧。不不。你小子今儿晚上可别惹我。
[肖强]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号晚上,方可寒死了。
我至今记得白得泛青的医院的灯光下她长长的,静静的睫毛。走到大街上的时候,我发现下雨了。雨雾中的路灯的光看上去比平时洁净些。我想要不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天杨和江东这件事,想想算了,他们明天一早还要模拟考。
所以在那个晚上,我只能独自承担这件事。独自回想——尽管我不愿这样——那灯光下,她的睫毛,她的嘴唇——淡粉色的,她的手指,她的长头发。我兜里还装着她的玫瑰红色的小呼机。她给我呼机号码的时候说:“从下次开始,一百块就行,优待你。”
我回到店里,看着两个顾客走出去,再赶走帮我看店的哥们儿。反锁上门,下意识地把我的蔡琴放进机子里。
“当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是那样万般无奈的凝视,渡口旁找不到一朵相送的野花——”
我把灯关上。蔡琴既悠然又忧伤的声音在黑夜里如鱼得水。出了一身的冷汗。我还以为是刚才淋的雨。
我把钱递到方可寒的手里,有一次她说:“知不知道?其实我跟你上床,不收钱也可以,因为——”她诡秘地眨一下眼睛“我喜欢你。”我笑笑“我也喜欢你,不过还是收钱吧。你说呢?”她放声大笑,拍一下我的肩膀,很豪爽地说:“肖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方可寒,我想起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感觉到的温暖的红色的喧响,就像我第一次看见这个世界的感觉。想起我把自己曾经在黑暗中生活了六年的秘密告诉她的情形。
听完我的故事,她把烟从我的嘴上拿掉,深深地吸了一口,张狂地冲我笑了一下。我叹口气,说:“方可寒,还是戒烟吧。女孩子抽烟的话,过了三十岁,你脸上的皮肤会坏得很快。”她把烟放回我的手指间“我活不到三十岁,真的,五台山有个高僧说我如果不出嫁的话,最多活到二十五,所以,”她停顿了一下“你说的对我来说不是问题。”“你连高僧也不放过。”我笑着。“别胡说八道。”她非常认真地打断我“怎么能拿宗教这种事儿开玩笑呢?”
我为什么会想起这些?当然,因为方可寒死了。
我的手臂贴在玻璃柜台上,凉凉的。我就这样睡了过去。是烟蒂把我烫醒的。蔡琴的声音在黑暗的纵深处蔓延着“夜那么长,足够我把每一盏灯点亮,守在门旁,换上我最美丽的衣裳——”我把那张cd反反复复听了一夜。然后我看见了她,十七岁的她牵着六岁的我的手,我们有说有笑地在一条长长的街道上行走。那街道空无一人,两边全是路灯。她依旧美丽而嚣张,漆黑的眼睛里闪着飞蛾扑火般奇异的光芒。她说:“你看见了吗,这么多的灯,就像是过元宵节。”我说:“什么叫‘看见’?我是说,为什么咱们要把‘看见’这件事情起名叫‘看见’呢?为什么‘看见’是‘看见’不是‘听见’?‘看见’和‘听见’为什么不能换?要是咱们大家都管‘看见’叫‘听见’,‘听见’叫‘看见’的话,大家是不是就不会说‘肖强看不见’,而说‘肖强听不见’了呢?”她放荡地大笑着,她说你这个孩子还真是难对付。
然后我就醒来了。我看见了窗外的阳光。
三天后的一个中午,天杨和江东兴冲冲地进来。“嗨,肖强,好几天没见!”天杨快乐地嚷。我想他们是考完了。我淡淡地说:“跟你俩说件事儿,方可寒死了,十六号晚上的事儿。”
“你干吗现在才说?”天杨愣愣地问。
“你们不是要考试吗?”
“那你干吗不索性等我们考完了再说?”这次是江东的声音。
“这个,”我心里一阵烦躁“你们怎么还他妈没考完?”
“下午是最后一门。”江东坐到了柜台前边的椅子上,慢慢地抬起头“肖强,给我根烟。”
“对不起,我是想等你们考完了再说的。”我把烟扔给他。
“没什么,反正你已经说了。”他点上烟,打火机映亮了半边脸。
“还好,”天杨坐在小板凳上,托着腮“下午要考的是英语。脑子稍微糊涂一点无所谓。要是考数学那可就完蛋了”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在自言自语。
[天杨和江东]
我们随着拥挤的人流走出校门。他问我:“怎么样?”我说还行。我说:“你呢?”他笑笑摇摇头“完形填空根本就是abcd胡写一气,没时间了。”我说:“没什么,反正模拟考,不算数的。”他说:“就是,要是这是高考,我他妈非掐死肖强不可。”我们沿着惯常的路往河边走,一句话没说,远远地看见堤岸的影子,两个人几乎同时开了口:“绕路吧。”然后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他就在这时候紧紧地抓住我的手。
我们走了很久,终于从一条僻静的小街拐上了平时常走的大道,终于绕过堤岸了。我把头一偏,视线就避开了堤岸尽头处,那个叫做“雁丘”的公共汽车站。我握着她的手,她的手真小。我说天杨咱们现在去哪儿?她说哪儿都好我就是不想回家。我们俩于是走到我们平时常去的那家蛋糕店。老板热情地招呼我们说:“快要高考了,很忙吧?”喝了n杯柠檬茶,直喝到不能再续杯为止。她突然对我笑笑,我想起我们俩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就是来这间店喝柠檬茶,那时她也是这样笑笑,刚开始的时候她跟我说话还会脸红。我也是。
他问我:“笑什么?”我说:“知道她生病是三月份的事儿,到四月十六号。这一个月真够长的。”他也笑笑,说:“就是。”
“咱们也要高考了。”我说。
“别担心。”他说“这两个月也会很长。”
我笑了“这话让灭绝师太听见了,非气死不可。”
“怎么了?这是我心理素质好的表现,她该高兴才对,否则都像阳小姐那样——好吗?”
“阳小姐”是我们邻班一个女生的绰号,她叫“阳小洁”她前些日子吃了三十多片安眠药,留下遗书说都是高考的错。不过没死,只是现在还没回来上学。我没接他的话,我现在一点也不愿想跟“死”这件事沾边儿的东西。
店里坐着另外一对儿,穿的是实验中学的校服。他俩在吵架。声音越来越高。我们只好佯装没听见。老板倒是气定神闲地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像是对类似场面已司空见惯。那个女孩说:“全是借口!你不过是因为那个——”男孩说:“等你明年该高考的时候你就知道我说没说谎了!我现在压力特别大,根本什么都顾不上,眼看就要报志愿了——”“我不管!”那个女孩的声音骤然又高了一个八度。男孩站起来走了,把门摔得山响。江东的手掌盖到了我的手背上,我悄悄地冲他一笑。
“手这么凉。”他说“今天降温,你穿太少了。”说着他就要去拉他的外衣的拉链“穿我的。”
“别,江东。”我压低了声音,瞟了一眼仍旧一个人在那里呆坐的女孩,她眼圈红红的,使劲咬着可乐瓶里的吸管“别在这儿,她看见心里会难过的。”
她说:“她看见心里会难过的。”我说:“你怎么这么好?”她笑笑“因为我不认识她。因为这点小事是个顺水人情。因为——”我打断她“你还真不浪漫。”“本来。”她仰起脸“这种,只能算是‘小善良’,不算什么。真正的‘大善良’,太难做到了。”然后她像大人那样叹口气。我知道她想起什么了。
后来我们走出那间店,来到我们平时常来的公园的湖边。四月是草坪绿得最不做作的季节。她枕着我的腿,起风了。“天气预报说,明天沙尘暴就要来了。”她说。我突然紧紧地抱起她,她的身体很软很暖和。
“天杨。”我说“天杨。”
“这下好了。”她的气息吹在我耳边“这下再也没有人来跟我抢你了是吧?”
“是。”我答应着“没有了,再也没有了,现在就剩下咱们两个人,咱们谁也不怕了。”
“我怕。”
“怕什么?没什么可怕的。”
“江东你爱我吗?”
“爱,爱得有时候我自己都害怕。”
“我也一样,江东。”她深呼吸了一下“所以我怕,可能有一天,咱俩都会死在这上头。”
“别说死。”
“我不是指那种‘死’,算了,江东你跟我说说话行吗?我是说,咱们说点别的。”
“对,我也想说点别的。”
于是我们那天说了很多“别的”气氛慢慢变得平静,我们说了很多,渐渐地对彼此说了些从没跟人说过的话,我是说,有些事我们从没想过要把它们付诸语言。比如,我说起了我初中毕业那年,去过一次巴黎。
那年父亲说这趟旅行是为了奖励我考上北明。那时候——即便是现在,对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来说,也是一个大奖。一个星期,我住在父亲的斗室里,算上卫生间十五平方米的小屋,只有一张单人床,被我占了,剩下的空间打个地铺都是勉勉强强的。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我忘了一出门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巴黎。抵达的那天晚上,水土的关系,我发了高烧,昏昏沉沉地睁开眼睛,满室局促的灯光。父亲轻轻地抚摸我的脸,我在他的瞳仁里看见有点胆怯的自己。男人的手指,温厚有力,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味道。次日黄昏,热度退了,父亲说:“带你去塞纳河坐船。”我们坐着哐啷哐啷的地铁,在一片黑暗中前进。我打量着幽暗的站台上污秽而鲜艳的涂鸦,需要自己开门的憨厚的地铁,人们的脸因为速度而模糊,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孤独的一部分。我轻轻握住了父亲的手,突然听见了音乐。卖艺的老人拉着手风琴,在一片钢铁、速度和性感的气息中,这音乐旁若无人。地铁口的风很大,沿着台阶走上来,看见雕像。父亲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左岸。然后我就知道,我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忘不了那个坐在协和广场的黄昏。大气的福克索斯方尖碑像棵胡杨一样挺立在夕阳下面。我看着它,知道现在该是塞纳河边的摊主们慢慢收拾起六十年代碧姬巴铎的海报的时候。那时候我突然想:罗丹的思想者凝视着绽放在一九六八年五月的萨特,他们,这些伟大的灵魂,都为饥饿的人类夜不能寐。可是他们见过沙尘暴吗?一阵风吹来,父亲的大手覆在我的膝盖上,他说:“巴黎就是这样。七月份,风也凉凉的。”
我穿着一条在巴黎买的淡绿色的连衣裙。父亲说:“好看。”那些天我们的话很少。我要换衣服的时候他就进到那间只站得下一个人的浴室,像玩捉迷藏一样问一句:“好了没有?”我说:“好了。”门开了,父亲看着我,每天他都会说:“好看。”
然后我们一起,穿过这个城市每一个角落。拉丁区一间说是一八八几年就开张了的咖啡馆的老板问他:“先生,这个可爱的小姐是您的情人吗?”他笑着说:“是的。”明媚如水的阳光下,塞纳河风情万种,父亲操着熟稔的法语,他们一起望着莫名其妙的我大笑。那时候,没人知道我来自一个荒凉的地方。
回国的前夜,我在深夜里醒了。听见父亲均匀的呼吸声,我拧亮了床头灯,悄悄爬下来。那屋子真小,我得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才能跨过他的胳膊和腿,坐在他脸前的一小块空地上。背后是小冰箱“嗡嗡”的声音,这种公寓所谓厨房就是一个像件家具一样砌进墙里的电磁灶,一做饭,就算打开窗户也是烟熏火燎的。
我抱着膝盖坐在那儿,灯影里父亲沉睡的脸轮廓分明。我的指尖轻轻划过他高高的眉骨,他的脸颊,奶奶常说我和他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有件事我这些天一直很想告诉他,可是我不好意思。六岁那年,他回来过年。晚上我硬是要他念书给我听,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听到他的声音。他说:“小王子?好吧。我随便挑一页,你闭上眼睛。”他的声音就这样猝不及防地传来:
小王子说:她的身体将我包围,照亮了我的生命。我不应该离她而去。我早该猜到,在她不高明的把戏背后隐藏着最深的温柔;花朵的心思总叫人猜不透。我太年轻了,不明白该如何爱她。
他的声音很厚,很重,有海浪的声音在里面喧响,又温柔得像一缕阳光。那是我找了好久的,专门用来念小王子的声音。我闭上眼睛,努力不让湿润的睫毛颤抖。那声音驯养了我。他以为我睡着了。他就停了下来,在我的面颊上,轻轻一吻。
现在他睡在我的面前。他的脸庞,他的呼吸。在我的指尖下面。他突然睁开眼睛,有些错愕地望着我。我微笑“爸。”我很少这样叫他“我睡不着。”
两个月后,我遇上了江东。新生入学,我们一群人聚在一起做自我介绍。我听见一个声音说:“我叫江东。”那声音和六岁那年的一模一样,可以用来读小王子,可以让我的身体里开满繁花似锦的,温柔的欲望。后来,我就义无反顾地陷下去了。
她说:“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讲过这件事。我从来就不知道这件事我有一天也会讲出来。”然后她羞涩地望着我。像猫一样,脸蹭着我的胳膊。
我也给她讲了一件我从来没有跟人说过,也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人说的事儿。
我第一次做ài是初二那年暑假。
那个女孩是我的英语家教。是个大学生。她总是很肉麻地叫我“弟弟”她很嗲地这么叫我的时候我看得出来,她的神态,她的表情,她的语气,都是在极力模仿那些漂亮女孩的娇气和挑逗。可是她很丑,就连那时候对“女人”这东西根本没开窍的我都觉得她很丑。但我不忍心揶揄她是丑八怪作怪,哪怕是在心里。因为我看得出来她这种模仿后面的努力和挣扎,我看得出来她自己也知道这努力和挣扎是徒劳的。
大学毕业的时候她本来应该顺理成章地留在这个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可是为了她的男朋友,她硬是跟家里闹翻,在他的家乡——一个更靠北,也更封闭的城市找了工作。她拿着聘书去找她男朋友的时候以为这会是一个最大的惊喜,结果那个鸟蛋男人说:你这是何苦?其实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那天她哭了,眼泪一直流,一直流,她的哭相很难看,可我还是把手放在她肩膀上。我是真的替她难过。我结结巴巴地说:“要不,我找我以前的哥们儿,去揍他一顿吧”她一把抱紧了我,她哭着说:“弟弟,弟弟。”
后来,我们做了。
再后来,我和妈妈在国贸商厦里看见她。她推了一辆婴儿车,胖了些,好看了些。妈妈热情地跟她打招呼:“哎呀是小范老师。”她笑着,拍拍我的肩膀“长这么高了。”那时候我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
我讲完了。天杨笑着“真没看出来你是一肚子坏水。”然后她抱住我的脖子,我们接吻。凶猛地接吻,直到嘴唇出血。现在我们是亲人了。唇齿相依,唇亡齿寒。我们就剩下了对方。我们只能相亲相爱,别无选择。
“天杨。”我告诉她“我现在很幸福。”我是这么卑微,但是我很幸福。
风吹过来。夕阳鲜红。天色渐晚。
[周雷]
十点半,总算是把这个小混蛋弄上了床。
“现在给我睡觉。”我使用的是威胁的语气。
“不睡。”他倒是干脆利落。
“不睡揍你。”
“给我讲故事。”
“只讲一个,再不睡就真的揍你。”
“成交。”
“听好了。”我说“你的弱智小熊维尼的故事——瑞比的耳朵。兔子瑞比一边拔卷心菜,一边自言自语:兔子是常常需要安静地思考的,也不是为了什么特别的原因,只不过是思考而已”
“难听死了。”这小混蛋打断了我“我姐姐讲得才好听呢。”
“本来就是这么弱智的故事怎么讲也好听不到哪儿去!”我恶狠狠地说“而且你爷爷现在躺在医院里快死了,你姐姐现在也快累死了,你为了听个故事就要去麻烦他们你还真没同情心。”
“我没说要去找她。”他瞪着眼睛“我就是说这个故事不好听。要不这样吧,”他笑着“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给你讲个我最喜欢的故事怎么样?”
“好吧。”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不不拖长了声音“分猎物。狼,狐狸,还有狮子大王去山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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