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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来也是巧合,高考录取完毕后,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不同的是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而她正好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也一度是高中母校重点宣传的对象。高中同班同学中,韵锦的同桌宋鸣是当年全校的理科状元,因为志愿没填好,最后上了哈工大;孟雪高考成绩不理想,但还是如愿以偿地考到了北京,虽然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三流大学,毕竟跟“他”在一个城市了;至于周子翼,听说他在上海的一所大学,关于这个人,郁华没有再说起,韵锦也就绝口不提。
韵锦和莫郁华两个人,高中同学两年,虽说在同班属于关系比较近的,其实都并不算深交,反倒高中毕业后,倒是渐渐亲厚了起来,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的那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互相加深了了解,人总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进。看上去她们两个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韵锦外表沉默,内心实则敏感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清醒。韵锦把莫郁华当作自己仅有的朋友,虽说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里,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遇上什么事情需要一个人倾听,总是能想到对方。
大一结束的暑假,韵锦在回家的火车上,第一次跟莫郁华提起了沈居安。沈居安是韵锦同系的师兄,今年大三,没有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韵锦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名字,真正认识他则是系办,韵锦没课的时候就会在那里收发文件、打打字、跑跑腿,而沈居安是他们系的学生会主席,深得老师喜爱,所以也经常出现在那里,一来二往,难免熟悉。刚开始的时候韵锦对这种所谓的学生干部内心颇不以为然,然而在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她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别人欢迎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她从来没有从一个告别了孩童时期的人那里看到像他那样干净的眼神。对,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形容沈居安,那就是干净。据说他的家境也不是太好,跟韵锦一样也来自于小县城,不过这完全不影响他在别人看来的出类拔萃。关于他的成绩优异,在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的传闻并不很让韵锦在意,优等生她不是没有见过,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看人的时候的样子,目光澄澈坦然,笑容柔和,当然他的样子也是好看的,这种好看跟程铮的硬朗清俊、周子翼的邪气漂亮截然不同,沈居安身上有一种霁月清风般的特质,一如他平时待人接物,令人说不出的舒服妥贴。
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某个夏日的午后,她从一堆凌乱不堪的文件中抬起头,恰恰看到他的沉静的侧脸,当时她的脑子里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然后他似乎意识到她的注视,看向她微笑,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就这样有意无意间,两人也渐渐熟悉了,可越是熟悉韵锦就越觉得看不透他,他待谁都很好,让人如沐春风,但他的温柔是无法触及的,好像明明在身边,却无法贴近。不过他对韵锦分外照顾,偶尔两个人也会在一起聊聊天,开开玩笑,韵锦忙着做家教,系办的事情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也默默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这么问。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跟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容易就想到天荒地老。”
“天荒地老?那么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
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均扑哧一笑。
,算来也是巧合,高考录取完毕后,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不同的是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而她正好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也一度是高中母校重点宣传的对象。高中同班同学中,韵锦的同桌宋鸣是当年全校的理科状元,因为志愿没填好,最后上了哈工大;孟雪高考成绩不理想,但还是如愿以偿地考到了北京,虽然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三流大学,毕竟跟“他”在一个城市了;至于周子翼,听说他在上海的一所大学,关于这个人,郁华没有再说起,韵锦也就绝口不提。
韵锦和莫郁华两个人,高中同学两年,虽说在同班属于关系比较近的,其实都并不算深交,反倒高中毕业后,倒是渐渐亲厚了起来,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的那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互相加深了了解,人总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进。看上去她们两个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韵锦外表沉默,内心实则敏感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清醒。韵锦把莫郁华当作自己仅有的朋友,虽说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里,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遇上什么事情需要一个人倾听,总是能想到对方。
大一结束的暑假,韵锦在回家的火车上,第一次跟莫郁华提起了沈居安。沈居安是韵锦同系的师兄,今年大三,没有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韵锦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名字,真正认识他则是系办,韵锦没课的时候就会在那里收发文件、打打字、跑跑腿,而沈居安是他们系的学生会主席,深得老师喜爱,所以也经常出现在那里,一来二往,难免熟悉。刚开始的时候韵锦对这种所谓的学生干部内心颇不以为然,然而在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她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别人欢迎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她从来没有从一个告别了孩童时期的人那里看到像他那样干净的眼神。对,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形容沈居安,那就是干净。据说他的家境也不是太好,跟韵锦一样也来自于小县城,不过这完全不影响他在别人看来的出类拔萃。关于他的成绩优异,在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的传闻并不很让韵锦在意,优等生她不是没有见过,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看人的时候的样子,目光澄澈坦然,笑容柔和,当然他的样子也是好看的,这种好看跟程铮的硬朗清俊、周子翼的邪气漂亮截然不同,沈居安身上有一种霁月清风般的特质,一如他平时待人接物,令人说不出的舒服妥贴。
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某个夏日的午后,她从一堆凌乱不堪的文件中抬起头,恰恰看到他的沉静的侧脸,当时她的脑子里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然后他似乎意识到她的注视,看向她微笑,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就这样有意无意间,两人也渐渐熟悉了,可越是熟悉韵锦就越觉得看不透他,他待谁都很好,让人如沐春风,但他的温柔是无法触及的,好像明明在身边,却无法贴近。不过他对韵锦分外照顾,偶尔两个人也会在一起聊聊天,开开玩笑,韵锦忙着做家教,系办的事情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也默默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这么问。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跟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容易就想到天荒地老。”
“天荒地老?那么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
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均扑哧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