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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飞机在小雨中降落,十多个小时前,我来的地方也在飘雨,若不是这个城市的机场夜灯虚幻而美丽,一瞬间我真的还以为长程的夜间飞行只是我的幻想。小王子说最重要的是心灵,而不是眼睛,我却透过机上小小的机窗贪婪地向黑暗中探索,想看清楚这个依然陌生的城市。
在我离开之前,我常失眠。那一次的大地震后,我原本不易入睡的神经质更为加重。在黑暗中,我常常睁大眼睛望着天花板许久,偶尔闭上眼时,我便幻想是不是能找一个地方,我可以好好入眠。
也许是一个连语言都失去连接的国度,一个在人群里却完全与人群无关的异乡。
我承认我喜欢疏离、独处,还有漫无目的的行走。
我不是一个很会爱人的人,我从小就没有学会爱人时该如何传递。我积压了许多的爱,但从来无法给出去。我的母亲爱着我们,但她在远方;我的父亲爱着我们,却很少出现;我还有一个干爹,他无私地爱着我们,我们却无法完全理解。
还有不停地转学,到不同遥远的地方——香港、台湾、日本。
如果我不去爱人,我便可以免去失去。十七岁以前,我的情感总是失去的进行式,每天每天,爱上自己的母亲,她便必须因养育我们而离去;爱上自己的父亲,却只能在少许的日子分享他;爱上同学老师,我便要走;刚学会广东话,又要学日语的五十二音。还太小,没有怨言,学会的只是与人说话时不看对方的眼睛,怕自己爱上这个人,而爱一个人我总是从双眼开始。
然后我想起你,才发现我如此害怕与人对视,却从来不怕你的眼睛,而你的眼睛如此美丽,总是有一份孩子气和无私。
走出登机门,感觉到温度的骤然变冷。我翻起衣领,口中淡淡地呵出白气,你在的地方只需穿薄薄的外衣,这里却是冷冬的气象。天尚未完全亮,雨让我觉得安心。拿好行李,我跳上出租车给了司机一个我不会发音的地址,他接过看了看便放在膝头,安静地将车开走。在异乡最大的喜悦是无须言语,想到将近三十天我可以没有语言,竟然有种放心。沉默是安定的力量,却不见得是城市人的美德。
车缓缓地开,我一边思念着你一边沉沉地睡去。
2
饭店坐落在市区,离地铁只有一个转弯。十几步路后有一个超市,除了卖食物,还有鲜花和芳香蜡烛。
房间里开了大窗,可以望见美丽的河。没有电梯,连最老最挤的那一种都没有。我要了最贵的房间,给三个人睡的。即使如此,还是比其他的两星饭店便宜了许多。这个房子是我上一次远行时走路发现的,它像一个穷窟的外观吸引了我。除了工作以外,我从来不住豪华的酒店,那种一层楼有十几二十个门的商务饭店则更会让我心虚,我喜欢在城市里找一个便宜而安全的小屋子。将行李搬上三层楼后,我气喘吁吁,箱子很重,装的都是我想看完的书。
房子比我想像的宽敞美丽,还铺着褐红的地毯,但地毯有点潮湿。我把从飞机上拿的蓝拖鞋换上,天开始微微地泛光,可是灰蒙蒙的,我自私地希望雨多下几天,我好喜欢下雨。
将小小的cd播放机与携带用的小喇叭架好在面对窗的书桌上,然后取出最爱的daviddarling与ketilbjornstad小提琴和钢琴的完美合奏。我在准备来这个异国城市、读着一本本指南时总是听着这张专辑,daviddarling的小提琴常让我有迷路的感觉,然后是靠着ketilbjornstad的暖暖琴音再把我带回这个人的世界。
音乐飘在四周,随着雨的频率一致地落下,我坐在床边放松了肩膀。窗外的河水流得很缓慢,街上传来嘈杂声,我感觉自己全身的气都在缓缓地游动,说不出是静谧还是骚动。这里真美,而我们居住的城闹哄哄,我想像着你才从跑步机上跑完步,跑步机上的黑带因为你滴的汗都有了色差。我们住的房子离对面的公寓很近,有一次我在附近吃小吃时,忽然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对我说:“他很爱跑步喔,我们常看到他跑步,每次他一跑,小孩都会叫他的名字喔。”随后她又问我“你怎么不跑?”我愣得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嚅嚅地说:“那是他的家,我们没有住在一起。”
我们认识这许久时间,但却一直没有同住,你是如此地遵守旧礼节,所以长长的夜里我常常没有你。
那一次吓坏了我,你的屋子在城市里的低楼层中,难得开了落地透天的大窗户,却无意地被观看。我相信邻人并非有意窥视,但我依然非常不安,想着住进去之后会不会也被无意注视着,与人如此接近的感觉让我恍恍不安,而你却浑然不自觉,依然对着跑步机的红灯以四点五的速度向永远不会前进的前方跑着。
跑步机真是一种寂寞的机器啊,我还记得我有一次幽幽地说。你流了一身的汗,刚从跑步机下来,不解地看着我。
虽然如此,我从没有真正地想移民弃城,因为属于我们一切的好坏都在那儿,我顶多选择远行,假装自己离开了自己的城市。这其中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我们已经不是我一个人,我们包含着我与你,我想有你在的城市,不论好坏,我都会舍不得。
但如果我真的选择到另一个国度,时间一长久,这个原本陌生的城岂不又变成那个原来要逃离的城?于是人总在自己的城市想念别的城市,等到了别的城市后又回头看原来的城市。从这个城到那个城,人们永远在寻找着找不到的城市,就像十几个小时前我们讨论着这个远方城市,而现在我来到了,你却变成在相对此处的那一方,空间因时间的改动而改变我们的关系,还好没有改变我们的心。
我拿起电话想要打,才发现这是一个不能拨长途的电话机。“到楼下去吧。”服务员如此回答,并顺便卖给我一张面额不大的电话卡。我顺从地取过然后走下楼。电话果然在街角,天气冷得让我想打完电话后,第一件事应该是去买件外套。
3
几天以来我不停地行走,大多沿着河畔,沿着河畔能走到非常多的地方。每天回家后都必须把脚举起来,从来没有走过这么多的路,毕竟在家乡招手就有出租车。我也买了地铁的周票,贴上照片以防被冒用,却依然热衷于行走,一边走,一边还恋恋着河畔的景色。
我在旧衣店买了一件黑色的皮外套,长过了膝,袖子却很短,价格非常便宜,在日本可能只能买一双好袜子、吃两天的拉面。皮衣的肩上有小小的带子,左边掉了一颗扣子,我因此又获得小小的打折,非常快乐。以前曾有导演说我的手好长,放在电影画面里晃来晃去非常显眼,现在我穿上这件略小的黑皮外套,肩小袖短,显得手的长度更碍眼,但我却好喜欢这种小小、拥挤的感觉。出了旧衣店,我顺手把右边肩上的扣子也摘下来,收在口袋里,等待有空时也许可以寻找到一模一样的另外一个。
就像我可以找到你。
在异地,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人十分不方便,我总是吃着没有温度的垃圾食物。结果是去百货公司的超市时发现了一个电磁锅,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然后悄悄搬回房中,煮汤或面,一阵乱藏。原以为旅馆会抗议,结果煮了几天也没事,就放胆把保温开着,任气味飘在房里,夜晚回来时可以马上有热汤喝。
后来可能是味道飘到楼下,惹得饭店老板娘来问我:“你在煮东西吗?”我一时不知该摇头或点头,只傻傻地站在楼梯的交接处。她看我没回话就说:“不要烧了我的房子。”我于是诺诺地回房间,忘了告诉她电磁锅是不会燃烧的,除非电线走火。
这一天夜里我把窗户打开,房中的灯全关暗,在暗中飘荡的全是那一锅汤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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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在小雨中降落,十多个小时前,我来的地方也在飘雨,若不是这个城市的机场夜灯虚幻而美丽,一瞬间我真的还以为长程的夜间飞行只是我的幻想。小王子说最重要的是心灵,而不是眼睛,我却透过机上小小的机窗贪婪地向黑暗中探索,想看清楚这个依然陌生的城市。
在我离开之前,我常失眠。那一次的大地震后,我原本不易入睡的神经质更为加重。在黑暗中,我常常睁大眼睛望着天花板许久,偶尔闭上眼时,我便幻想是不是能找一个地方,我可以好好入眠。
也许是一个连语言都失去连接的国度,一个在人群里却完全与人群无关的异乡。
我承认我喜欢疏离、独处,还有漫无目的的行走。
我不是一个很会爱人的人,我从小就没有学会爱人时该如何传递。我积压了许多的爱,但从来无法给出去。我的母亲爱着我们,但她在远方;我的父亲爱着我们,却很少出现;我还有一个干爹,他无私地爱着我们,我们却无法完全理解。
还有不停地转学,到不同遥远的地方——香港、台湾、日本。
如果我不去爱人,我便可以免去失去。十七岁以前,我的情感总是失去的进行式,每天每天,爱上自己的母亲,她便必须因养育我们而离去;爱上自己的父亲,却只能在少许的日子分享他;爱上同学老师,我便要走;刚学会广东话,又要学日语的五十二音。还太小,没有怨言,学会的只是与人说话时不看对方的眼睛,怕自己爱上这个人,而爱一个人我总是从双眼开始。
然后我想起你,才发现我如此害怕与人对视,却从来不怕你的眼睛,而你的眼睛如此美丽,总是有一份孩子气和无私。
走出登机门,感觉到温度的骤然变冷。我翻起衣领,口中淡淡地呵出白气,你在的地方只需穿薄薄的外衣,这里却是冷冬的气象。天尚未完全亮,雨让我觉得安心。拿好行李,我跳上出租车给了司机一个我不会发音的地址,他接过看了看便放在膝头,安静地将车开走。在异乡最大的喜悦是无须言语,想到将近三十天我可以没有语言,竟然有种放心。沉默是安定的力量,却不见得是城市人的美德。
车缓缓地开,我一边思念着你一边沉沉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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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坐落在市区,离地铁只有一个转弯。十几步路后有一个超市,除了卖食物,还有鲜花和芳香蜡烛。
房间里开了大窗,可以望见美丽的河。没有电梯,连最老最挤的那一种都没有。我要了最贵的房间,给三个人睡的。即使如此,还是比其他的两星饭店便宜了许多。这个房子是我上一次远行时走路发现的,它像一个穷窟的外观吸引了我。除了工作以外,我从来不住豪华的酒店,那种一层楼有十几二十个门的商务饭店则更会让我心虚,我喜欢在城市里找一个便宜而安全的小屋子。将行李搬上三层楼后,我气喘吁吁,箱子很重,装的都是我想看完的书。
房子比我想像的宽敞美丽,还铺着褐红的地毯,但地毯有点潮湿。我把从飞机上拿的蓝拖鞋换上,天开始微微地泛光,可是灰蒙蒙的,我自私地希望雨多下几天,我好喜欢下雨。
将小小的cd播放机与携带用的小喇叭架好在面对窗的书桌上,然后取出最爱的daviddarling与ketilbjornstad小提琴和钢琴的完美合奏。我在准备来这个异国城市、读着一本本指南时总是听着这张专辑,daviddarling的小提琴常让我有迷路的感觉,然后是靠着ketilbjornstad的暖暖琴音再把我带回这个人的世界。
音乐飘在四周,随着雨的频率一致地落下,我坐在床边放松了肩膀。窗外的河水流得很缓慢,街上传来嘈杂声,我感觉自己全身的气都在缓缓地游动,说不出是静谧还是骚动。这里真美,而我们居住的城闹哄哄,我想像着你才从跑步机上跑完步,跑步机上的黑带因为你滴的汗都有了色差。我们住的房子离对面的公寓很近,有一次我在附近吃小吃时,忽然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对我说:“他很爱跑步喔,我们常看到他跑步,每次他一跑,小孩都会叫他的名字喔。”随后她又问我“你怎么不跑?”我愣得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嚅嚅地说:“那是他的家,我们没有住在一起。”
我们认识这许久时间,但却一直没有同住,你是如此地遵守旧礼节,所以长长的夜里我常常没有你。
那一次吓坏了我,你的屋子在城市里的低楼层中,难得开了落地透天的大窗户,却无意地被观看。我相信邻人并非有意窥视,但我依然非常不安,想着住进去之后会不会也被无意注视着,与人如此接近的感觉让我恍恍不安,而你却浑然不自觉,依然对着跑步机的红灯以四点五的速度向永远不会前进的前方跑着。
跑步机真是一种寂寞的机器啊,我还记得我有一次幽幽地说。你流了一身的汗,刚从跑步机下来,不解地看着我。
虽然如此,我从没有真正地想移民弃城,因为属于我们一切的好坏都在那儿,我顶多选择远行,假装自己离开了自己的城市。这其中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我们已经不是我一个人,我们包含着我与你,我想有你在的城市,不论好坏,我都会舍不得。
但如果我真的选择到另一个国度,时间一长久,这个原本陌生的城岂不又变成那个原来要逃离的城?于是人总在自己的城市想念别的城市,等到了别的城市后又回头看原来的城市。从这个城到那个城,人们永远在寻找着找不到的城市,就像十几个小时前我们讨论着这个远方城市,而现在我来到了,你却变成在相对此处的那一方,空间因时间的改动而改变我们的关系,还好没有改变我们的心。
我拿起电话想要打,才发现这是一个不能拨长途的电话机。“到楼下去吧。”服务员如此回答,并顺便卖给我一张面额不大的电话卡。我顺从地取过然后走下楼。电话果然在街角,天气冷得让我想打完电话后,第一件事应该是去买件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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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来我不停地行走,大多沿着河畔,沿着河畔能走到非常多的地方。每天回家后都必须把脚举起来,从来没有走过这么多的路,毕竟在家乡招手就有出租车。我也买了地铁的周票,贴上照片以防被冒用,却依然热衷于行走,一边走,一边还恋恋着河畔的景色。
我在旧衣店买了一件黑色的皮外套,长过了膝,袖子却很短,价格非常便宜,在日本可能只能买一双好袜子、吃两天的拉面。皮衣的肩上有小小的带子,左边掉了一颗扣子,我因此又获得小小的打折,非常快乐。以前曾有导演说我的手好长,放在电影画面里晃来晃去非常显眼,现在我穿上这件略小的黑皮外套,肩小袖短,显得手的长度更碍眼,但我却好喜欢这种小小、拥挤的感觉。出了旧衣店,我顺手把右边肩上的扣子也摘下来,收在口袋里,等待有空时也许可以寻找到一模一样的另外一个。
就像我可以找到你。
在异地,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人十分不方便,我总是吃着没有温度的垃圾食物。结果是去百货公司的超市时发现了一个电磁锅,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然后悄悄搬回房中,煮汤或面,一阵乱藏。原以为旅馆会抗议,结果煮了几天也没事,就放胆把保温开着,任气味飘在房里,夜晚回来时可以马上有热汤喝。
后来可能是味道飘到楼下,惹得饭店老板娘来问我:“你在煮东西吗?”我一时不知该摇头或点头,只傻傻地站在楼梯的交接处。她看我没回话就说:“不要烧了我的房子。”我于是诺诺地回房间,忘了告诉她电磁锅是不会燃烧的,除非电线走火。
这一天夜里我把窗户打开,房中的灯全关暗,在暗中飘荡的全是那一锅汤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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