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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而且更持久。他把她储存起来,将来某一天写进书里,她却一点也不知道。)
最后,一切就绪,可以拍照了。那个女人让波蒙特夫妇在那个假墓碑上握了十几次手,那天天气很冷,她指挥他们就像指挥那个娘娘腔的助手一样。由于光不对或他们的脸不对或她自己他妈的不对,她用高而沙哑的声音一次次命令他们重做,霍特听说波蒙特先生不是那种很有耐心的人,他期待着他对她大发雷霆。但是,波蒙特先生——还有他的妻子——似乎觉得很有趣,并不生气,他们一次次照“城里来的高级婊子”的话做,虽然那天非常冷。挖墓人霍特相信,如果他自己的话,他用不了十五秒就会对那个女人大发雷霆。
正是在这儿,在这该死的坑的地方,他们竖起了那个假墓碑。啊,如果他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据的话,草皮上还有圆形脚印,这是那个“高级婊子”的高跟鞋留下的。她是从纽约来得,只有纽约女人才会在那种季节穿高跟鞋,而且还穿着它们在公墓里走来走去拍照。如果那不是——
他的思路突然断了,那种寒意又涌上来。他正注视着摄影师高跟鞋留下的有些模糊的脚印,当他盯着脚印时,他的眼睛偶然发现别的、更新的脚印。
二
脚印?那些是脚印吗?
(当然不是,挖这个坑的家伙把一些土扔得比其它的土远了一点,如此而已。)
不是这样,霍特知道不是这样。再他到达绿草地上的第一个土块前,他在离坑最近的一堆泥土上看到了一个很深的脚印。
(那么,那是脚印了,接着呢?你认为做这事的人手里拿着一把铁锹四处飘荡,像一个友好的幽灵?)
世界上有许多人喜欢自己骗自己,但挖墓人霍特不是那种人。他心理那个神经质的、嘲笑的声音无法改变他看到的。他一生追逐过许多野兽,这脚印太明显了,不容他视而不见。他祈求上帝,但愿它不是脚印。
靠近坟墓这堆泥土上,不仅有脚印,还有一个圆形的凹痕,几乎有吃饭盘子那么大。这个凹痕在脚印左边。在圆形凹痕和脚印的两边(但更靠后)泥中,有些沟槽,显然是手指的痕迹,这手指在抓紧前滑了以下。
他抬起头,在第一个脚印后又看到了另一个。在那个后面的草地上,是第三个的一半,那是鞋上泥土成块落下时形成的。它已经倒了,但还有足够的湿度保持着印痕开始引起他注意的三、四个脚印也是这样。如果他不是来得这么早,而草还是湿的,她就会碎成小土粒,那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他希望他来得晚点儿,希望他先去“仁慈公墓”他离开家时本来是那么打算的。
但他没有,这就是一切。
脚印逐渐消失,距离地上的坑(坟墓)不到二十英尺。挖墓人霍特怀疑远处潮湿的草地上可能还有脚印,认为自己应该去检查一下,虽然他很不愿意。现在,他又把视线投向最清晰的那些痕迹,这些痕迹在靠近坑的一小堆土上。
手指抓出的沟槽;稍稍靠前的原形凹痕;圆形凹痕旁边的一个脚印。这些说明了什么?
挖墓人霍特还没问他自己,答案已经落入他心中。他看的清清楚楚,好象事情发生时他就在这儿一样,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再跟这事发生关系的原因。太他妈令人毛骨悚然了。因为从外表看:这里有一个人站在新挖的坑中。
对,但是他是怎么下去的呢?
对,但是他自己挖的坑,还是别人挖的呢?
对,但是从这些小草根的扭曲、磨损和断裂来看,好像草皮是被用手扯开,而不是用铁锹整齐的铲开的,这怎么解释?
别管这些但是。别管它们。也许,不去想它们更好。只设想这个人站在坑中,这个坑太深了,没发跳出来。那么他干什么呢?他把他的手掌放在最近的土堆中,把自己引来上来。如果他是个成人而不是孩子的话,这么做并不难。挖墓人霍特看着清晰完整的脚印,心想,(如果这是个孩子,他有一双大得吓人的脚。这脚至少是十二号的。)
手伸出来,引体向上。在这过程中,手在松散的泥土中滑了一下,留下那些短沟槽。然后你出来了,你用一只膝盖保持身体平衡,造成那圆形凹痕。你把一只脚放在膝盖边,重心从膝盖移到脚上,站起身,走开。简单的不可思议。
(某个人从他的坟墓中钻出来,然后走开了,是这样吗?也许他有点儿饿了,决定去镇上的快餐店要一个奶酪汉堡和一瓶啤酒?)
“他妈的,它不是一个坟墓,它是一个该死的地上的坑!”他大声说,当一个麻雀冲他大叫一声时,他吓了一跳。
对,只不过是地上的一个坑——他这么对自己说。但他怎么一点也看不到铁锹留下的痕迹呢?为什么只有离开坑的一系列脚印,却没有绕着它、走向它的脚印呢?如果一个人在挖的话,他会常常踩进他挖出的土中,应该会留下那些脚印的。
挖墓人霍特不知道该怎么办。从技术上讲,他认为一件罪行已犯下,但你无法指控罪犯盗墓——因为被挖的那块土里没有尸体。你最多称之为破坏行为,如果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挖墓人认为这不是他的事。
也许,最好把坑填上,把草皮补上,然后忘掉这整个事件。
(说到底,)他第三次告诉自己,(没有人葬在那里。)
在他记忆中,那个下雨的春日朦胧一闪。天哪,那个墓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当你看着那个柔弱的助手搬弄它时,你知道它是假的,但是,当他们把它竖好,并在前面放上那些假花时,你会发誓它是真的,真的有什么人——
他的手臂开始起鸡皮疙瘩。
“你别想了,”他严厉地告诉自己,这时,麻雀又叫起来,挖墓人霍特欢迎它不可爱但是却极为真实和平凡的声音“你继续叫吧。”他说,然后走向最后那些脚印。
正如他所猜测的,他可以看到草地上其它的脚印。它们离得很开。看着它们,挖墓人认为这家伙并没再跑,但他的确没有浪费时间。四十码外,他可以通过另一种方法看到那家伙走的路线:一个大花篮被踢翻了。虽然至此他已看不到脚印,但是,花篮应该是在他能看到脚印的那条路上的,他只是简单的把它踢到一边,继续向前走。
从挖墓人霍特的观点看,这么做事的人,你最好别去惹他,除非你有充足的理由。
他斜穿过墓场,好象走往公墓和公路之间的矮墙。他像一个有地方要去和有事要干的人一样行动。
虽然挖墓人霍特不善于想象,但有那么一瞬,他真的看见他了:一个大脚的大个子,大步走在这漆黑寂静的郊外,步态从容自信,一脚踢开挡道的花篮,连步子都没变。他也不害怕——这个人什么都不怕。因为如果那里真有活的东西的话,他们会害怕他。移动,行走,大步走,上帝保佑挡他道的人。
麻雀大叫一声。
挖墓人霍特吓了一跳。
“忘记它,朋友,”他再次告诉自己“填上那该死的坑,再别想它了!”
他填上坑,并努力想忘掉它,但是,那天下午,戴克布拉福德在“斯达公墓”找到他,告诉他有关豪默加马奇的新闻,加马奇那天早晨在离“家乡公墓”一里的35号公路被发现。整个镇子异常兴奋,谣言和猜测满天飞。
于是挖墓人霍特很勉强的去找庞波警长谈话。他不知道加马奇的被杀和坑及脚印是否有关系,但他认为最好把他知道的说出来,让那些吃这碗饭的人来判断。
更好,而且更持久。他把她储存起来,将来某一天写进书里,她却一点也不知道。)
最后,一切就绪,可以拍照了。那个女人让波蒙特夫妇在那个假墓碑上握了十几次手,那天天气很冷,她指挥他们就像指挥那个娘娘腔的助手一样。由于光不对或他们的脸不对或她自己他妈的不对,她用高而沙哑的声音一次次命令他们重做,霍特听说波蒙特先生不是那种很有耐心的人,他期待着他对她大发雷霆。但是,波蒙特先生——还有他的妻子——似乎觉得很有趣,并不生气,他们一次次照“城里来的高级婊子”的话做,虽然那天非常冷。挖墓人霍特相信,如果他自己的话,他用不了十五秒就会对那个女人大发雷霆。
正是在这儿,在这该死的坑的地方,他们竖起了那个假墓碑。啊,如果他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据的话,草皮上还有圆形脚印,这是那个“高级婊子”的高跟鞋留下的。她是从纽约来得,只有纽约女人才会在那种季节穿高跟鞋,而且还穿着它们在公墓里走来走去拍照。如果那不是——
他的思路突然断了,那种寒意又涌上来。他正注视着摄影师高跟鞋留下的有些模糊的脚印,当他盯着脚印时,他的眼睛偶然发现别的、更新的脚印。
二
脚印?那些是脚印吗?
(当然不是,挖这个坑的家伙把一些土扔得比其它的土远了一点,如此而已。)
不是这样,霍特知道不是这样。再他到达绿草地上的第一个土块前,他在离坑最近的一堆泥土上看到了一个很深的脚印。
(那么,那是脚印了,接着呢?你认为做这事的人手里拿着一把铁锹四处飘荡,像一个友好的幽灵?)
世界上有许多人喜欢自己骗自己,但挖墓人霍特不是那种人。他心理那个神经质的、嘲笑的声音无法改变他看到的。他一生追逐过许多野兽,这脚印太明显了,不容他视而不见。他祈求上帝,但愿它不是脚印。
靠近坟墓这堆泥土上,不仅有脚印,还有一个圆形的凹痕,几乎有吃饭盘子那么大。这个凹痕在脚印左边。在圆形凹痕和脚印的两边(但更靠后)泥中,有些沟槽,显然是手指的痕迹,这手指在抓紧前滑了以下。
他抬起头,在第一个脚印后又看到了另一个。在那个后面的草地上,是第三个的一半,那是鞋上泥土成块落下时形成的。它已经倒了,但还有足够的湿度保持着印痕开始引起他注意的三、四个脚印也是这样。如果他不是来得这么早,而草还是湿的,她就会碎成小土粒,那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他希望他来得晚点儿,希望他先去“仁慈公墓”他离开家时本来是那么打算的。
但他没有,这就是一切。
脚印逐渐消失,距离地上的坑(坟墓)不到二十英尺。挖墓人霍特怀疑远处潮湿的草地上可能还有脚印,认为自己应该去检查一下,虽然他很不愿意。现在,他又把视线投向最清晰的那些痕迹,这些痕迹在靠近坑的一小堆土上。
手指抓出的沟槽;稍稍靠前的原形凹痕;圆形凹痕旁边的一个脚印。这些说明了什么?
挖墓人霍特还没问他自己,答案已经落入他心中。他看的清清楚楚,好象事情发生时他就在这儿一样,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再跟这事发生关系的原因。太他妈令人毛骨悚然了。因为从外表看:这里有一个人站在新挖的坑中。
对,但是他是怎么下去的呢?
对,但是他自己挖的坑,还是别人挖的呢?
对,但是从这些小草根的扭曲、磨损和断裂来看,好像草皮是被用手扯开,而不是用铁锹整齐的铲开的,这怎么解释?
别管这些但是。别管它们。也许,不去想它们更好。只设想这个人站在坑中,这个坑太深了,没发跳出来。那么他干什么呢?他把他的手掌放在最近的土堆中,把自己引来上来。如果他是个成人而不是孩子的话,这么做并不难。挖墓人霍特看着清晰完整的脚印,心想,(如果这是个孩子,他有一双大得吓人的脚。这脚至少是十二号的。)
手伸出来,引体向上。在这过程中,手在松散的泥土中滑了一下,留下那些短沟槽。然后你出来了,你用一只膝盖保持身体平衡,造成那圆形凹痕。你把一只脚放在膝盖边,重心从膝盖移到脚上,站起身,走开。简单的不可思议。
(某个人从他的坟墓中钻出来,然后走开了,是这样吗?也许他有点儿饿了,决定去镇上的快餐店要一个奶酪汉堡和一瓶啤酒?)
“他妈的,它不是一个坟墓,它是一个该死的地上的坑!”他大声说,当一个麻雀冲他大叫一声时,他吓了一跳。
对,只不过是地上的一个坑——他这么对自己说。但他怎么一点也看不到铁锹留下的痕迹呢?为什么只有离开坑的一系列脚印,却没有绕着它、走向它的脚印呢?如果一个人在挖的话,他会常常踩进他挖出的土中,应该会留下那些脚印的。
挖墓人霍特不知道该怎么办。从技术上讲,他认为一件罪行已犯下,但你无法指控罪犯盗墓——因为被挖的那块土里没有尸体。你最多称之为破坏行为,如果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挖墓人认为这不是他的事。
也许,最好把坑填上,把草皮补上,然后忘掉这整个事件。
(说到底,)他第三次告诉自己,(没有人葬在那里。)
在他记忆中,那个下雨的春日朦胧一闪。天哪,那个墓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当你看着那个柔弱的助手搬弄它时,你知道它是假的,但是,当他们把它竖好,并在前面放上那些假花时,你会发誓它是真的,真的有什么人——
他的手臂开始起鸡皮疙瘩。
“你别想了,”他严厉地告诉自己,这时,麻雀又叫起来,挖墓人霍特欢迎它不可爱但是却极为真实和平凡的声音“你继续叫吧。”他说,然后走向最后那些脚印。
正如他所猜测的,他可以看到草地上其它的脚印。它们离得很开。看着它们,挖墓人认为这家伙并没再跑,但他的确没有浪费时间。四十码外,他可以通过另一种方法看到那家伙走的路线:一个大花篮被踢翻了。虽然至此他已看不到脚印,但是,花篮应该是在他能看到脚印的那条路上的,他只是简单的把它踢到一边,继续向前走。
从挖墓人霍特的观点看,这么做事的人,你最好别去惹他,除非你有充足的理由。
他斜穿过墓场,好象走往公墓和公路之间的矮墙。他像一个有地方要去和有事要干的人一样行动。
虽然挖墓人霍特不善于想象,但有那么一瞬,他真的看见他了:一个大脚的大个子,大步走在这漆黑寂静的郊外,步态从容自信,一脚踢开挡道的花篮,连步子都没变。他也不害怕——这个人什么都不怕。因为如果那里真有活的东西的话,他们会害怕他。移动,行走,大步走,上帝保佑挡他道的人。
麻雀大叫一声。
挖墓人霍特吓了一跳。
“忘记它,朋友,”他再次告诉自己“填上那该死的坑,再别想它了!”
他填上坑,并努力想忘掉它,但是,那天下午,戴克布拉福德在“斯达公墓”找到他,告诉他有关豪默加马奇的新闻,加马奇那天早晨在离“家乡公墓”一里的35号公路被发现。整个镇子异常兴奋,谣言和猜测满天飞。
于是挖墓人霍特很勉强的去找庞波警长谈话。他不知道加马奇的被杀和坑及脚印是否有关系,但他认为最好把他知道的说出来,让那些吃这碗饭的人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