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呗,你连这个都不认识!亏你还是大学生呢,见过骑摩托的人吗?脑袋上都得戴着这玩意儿,这叫遵守交通规则,明白了吧!”
“天哪,你买了辆摩托车啊?”蜜雪儿一惊一乍地说“哪天带我兜一圈风吧,我还没坐过摩托呢。”
“咱们现在就走?”
“你疯了啊,马上就要上菜了!”
像是为了印证顾凯歌的话,服务员推开雅间的门,大盘小盘的开始上菜了。
酒过三巡,三个男人的话也开始多起来。大卫问凯歌为什么还不谈个女朋友,凯歌反问大卫你女朋友怎么还不来。最后他们一致得出结论:他们三个里面最幸福的要数一哥了。他们也随着报社的叫法,管林适一叫“一哥”了。“一哥”这个名字,又帅又时髦,有股江湖味道,所以大家都喜欢叫。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大卫的女友方琪来了。她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拿着厚板砖似的整整两叠书稿,急匆匆地冲进来。大家看她这副敬业模样,免不了又要拿她开涮。
林适一说:“天哪!方大编辑终于来啦!怎么?还把你的书稿带这儿来了?难道还让我们帮你校对错别字吗?”
“林适一,你少讽刺我!像我们这种人是天生干活儿的命,不像你,天生是当公子哥儿的命。一天到晚被人‘一哥’、‘一哥’地叫着,心里那叫一个舒坦吧!”
林适一微扬着头快速眨动眼睛,故意学着结巴的样子说:“我、我、人家叫我‘一哥’怎么了?难道叫‘一哥’的人就非得是一‘公子哥’吗?”
方琪看他一副叫真儿的样子笑道:“瞧把你急的,都结巴了。”
大家哄笑起来,方琪却瞪着一双大眼睛,不知大家到底在笑什么。方琪是典型的“学院女生”功课很好却不懂任何歪门邪道的那种人,谁跟她说什么她都很认真,总是在镜片后面眨着一双大眼睛问人家“为什么”、“为什么”那帮坏男生哪儿有那个认真劲儿呀,他们还不是随便胡侃乱说开玩笑,说到哪算哪儿。这可苦了一点也不懂得玩笑之道的方琪了,她总是对他们的坏笑表现得十分友好,所以在男生眼里方琪好像是个不会生气的人。她只是在努力地读书,努力地工作,甚至连恋爱她都是没有太多滑头的,只是按照命运的安排随遇而安,遇到大卫就是大卫的人了,并没有经过太多的选择和犹豫。从大学他们的关系一直保持到现在,听说再过两个月,他们就要结婚了。
方琪说,她刚刚拿到一部名家的稿子,必须尽快看完,否则主任会骂她的。大家就说方琪别只要工作不要命,说大卫是很花心的,要方琪小心才是。
方琪却认真地说:“怎么小心啊?”
她这句话一出,又把大家逗得哄堂大笑,直笑得肚子都疼了。
大卫说:“别理他们,他们最坏了。”
蜜雪儿也说:“没错儿,他们几个最坏了,咱们不理他们。”说着就跟方琪坐到一块儿去了,两个女孩唧唧哝哝咬着耳朵开起小会来,说一阵笑一阵,搞得他们莫名其妙。于是他们也不再理她们,自己喝了起来。又喝过一阵小酒之后,顾凯歌突然宣布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他,竟然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4
时间已近午夜,酒喝得差不多了,林适一提议散伙,竟然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
“你们两个还要干什么去呀?是不是还有什么安排呀?”
林适一说:“有什么安排呀?我送雪儿回单位,她今天晚上值夜班,无论如何12点以前得赶回去。”
顾凯歌却不让他俩走。他一边喝酒一边絮叨着他迫在眉睫的婚事,女方的家庭和他家是世交,两家长辈关系很好,想把女儿许配给凯歌。凯歌一心想做生意,他并不介意有一个女人帮他打理家务,所以就接受家里的安排,同意了这桩婚事。女方姓张,年龄比凯歌大两岁,相貌平常,性格平常,短发,普通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做财会工作,按凯歌的话说文娟是那种在人堆里一抓一大把的人。
顾凯歌喝着喝着酒,忽然哭起来。他说:“我还没尝过恋爱的滋味,就要结婚了,不甘心!”
黄大卫说:“凯歌,你醉了!”
顾凯歌说:“我没醉,哥们就是心里难受。”
林适一说:“我和雪儿送凯歌回家吧,他的摩托车先放这儿,他现在这个状态不能骑摩托,太危险了。”
顾凯歌却脸红脖子粗地说:“危危危险什么呀!你们别管我,我的头盔呢?我要骑摩托,谁也别送我。”
大家都不放心顾凯歌,但他力气太大了,谁也拖不住他。
大卫把侍者叫来结账。林适一手里拿着包,看着雪儿穿外套。方琪在一旁羡慕地说:“我们大卫就没一哥这么心细,大卫不懂得什么叫呵护,他永远觉得别人应该照顾他。”
“我有这么坏吗?”黄大卫嘴里衔着一根烟很有派头地在那儿点着钞票。大卫每次用公款请客,自信心都会大增,公款就等于是自己的钱,花起来顺手顺心。杂志社总是有一些作者需要联络,公款吃饭是很正常的事,但主编不知道,大卫并没有请过什么作者,差不多每次请客都是请他那几位宝贝同学。
林适一说:“大卫人挺好的,方琪将来你俩肯定是最幸福的一对儿。”
大卫说:“是啊,我也这么想,可是我们家方琪不这么想,她总想找一个会疼人儿的男人。”
雪儿说:“方琪嘴上说不满意,心里美着呢,别理她。”
几个人从饭店出来,才发现外面已经下雪了。三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站在街灯下,他们不约而同地伸出手掌去迎接雪花。他们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接住那飘落的雪花。雪一片一片落在他们掌心的纹路上,很快就融化掉了。车从他们身边经过,但那只是灯光一闪的刹那,寂静很快又被黑暗吞没。他们似乎什么也听不到,只听到那轻轻的、轻轻的雪落下的声音。
“长大了!”
“毕业了!”
“工作了!”
“再也不能做孩子了!”
他们朝着各自的方向走去。
马达的轰鸣声震动着雪粒,雪花在车灯的映照下发出微蓝的光芒,凯歌骑着的摩托走远了。大卫和方琪打了一辆出租车走了。雪地里只剩下林适一和雪儿,他们在雪中抱在一起,互相亲吻了很久。
夜里,原本也没想到会打不到出租车,可时间已经是后半夜,出租车司机一看雪下大了,就一个个开车回家不再拉客了。林适一和蜜雪儿走了很久没有打到出租车。
“咱们走回去吧,”雪儿说“正好看看雪景。”
林适一一听立刻来了精神,两眼放光地说:“好啊好啊!”他是那种情绪很容易被调动起来的人。如果来了精神,你让他半夜三更去王府井大街跑一圈他都愿意,但是如果没精神的话,你让他到楼下拿份报纸他都懒得动。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虽然身材高大,却特别容易情绪化,心智像个小孩。有时他和雪儿在一起,劲头来了也会像个无所顾忌的大孩子,甚至还会翻跟头给她看。有一次雪儿过生日的时候,他来了劲头,提前半个月就去商场选礼物,买回来之后怕雪儿发现就在屋里东藏西藏,最后竟然连自己也忘记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你就是虎头蛇尾,什么事儿都是兴冲冲地开始,然后没了影儿了。就拿出国的事来说吧,你以前嚷嚷得多凶呀,说什么你舅舅在美国,咱们一毕业就出国,可现在呢,你往你那个报社一呆,就哪儿也不想去了。”
虽然雪儿用这种口吻讽刺他,但是他也不生气。因为他知道雪儿对他的现状还是满意的,他现在钱挣得多,工作又风光,暂时哪儿也不想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天夜里,他们走了很长时间才走到蜜雪儿他们单位。蜜雪儿工作的文史档案馆在一座清代遗留下来的旧宅院里。当他们走到宅院门口,雪中的古宅把他们俩人都惊呆了。那真像仙境一般,纯白色的屋檐,纯白色的树木,纯白色的门槛他们在门口足足欣赏了五分钟,甚至不敢走到画的意境中去,生怕破坏了那份美丽的感觉。
“我们认识都好几年了吧?”进屋之后,蜜雪儿一边抖落着大衣上的雪,一边有些恍惚地说。
“可不是,挺长时间的了。你看啊,咱们先是因为一块电子表认识,然后就一起跳舞,想当年咱们可是大学里的舞帝和舞后呢!对了,雪儿,你还记得我舅舅从美国带回来的那盘录像带吗?就是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那盘,你还记得吧,咱俩第一次做ài,就是在那盘录带播放过程中,记忆中那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儿,可是,已经那么长时间了!真想再回到大学时代,真想再回头,再追你一次。”
林适一的嘴永远是甜死人不偿命。他和雪儿的关系也是建立在这种“嘴甜”的基础上,蜜雪儿和许多书读得太多的学院女孩一样,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在那种用语言搭成的城堡里,迷迷糊糊地还以为那就是幸福了。
他俩挤在一张小床上睡着了。可能是由于在雪中走得太久的缘故,他俩都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早晨同事们来上班的时候,看到小床上搂抱着睡在一起的俩人都吃了一惊。他俩的脸在早晨的阳光里变得格外诱人,青春的脸庞仿佛被阳光抹上一层甜甜的蜜。
他俩听到响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许多张模模糊糊的人脸,那些笑脸发出善意的笑声。
在笑声中,这对情侣彻底清醒过来。
5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三个男人同时决定要结婚了。
那一年结婚的人好像特别多,同龄的男生差不多都在那一年变成了已婚男人。林适一、黄大卫和顾凯歌,他们这三个大学时代的同窗好友都决定在春节的时候结婚。
那时候,结婚一定要有套组合柜。或者到家具店去买,或者找人来做一个,总之组合柜是结婚必需品。青年男女谁要结婚没有组合柜,那他的朋友们都会在私底下议论:连组合柜都没做,看来是没什么钱的,穷成这样还结婚呢!
林适一永远都是要赶时髦的,蛤蟆镜、喇叭裤、考大学、交际舞、谈恋爱、出国潮,哪一个流行过的时髦也没把他落下。他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极品标本”
唯有“出国潮”这个时髦让林适一多少有些许遗憾。在大学的四年里,他大张旗鼓地嚷嚷毕业后要出国。因为他舅舅在美国,同学们都认为他将来出国也是早晚的事。可是,毕业后原来那些不声不响的同学,一个个都办出去了,美国的、日本的、加拿大的、澳大利亚的,甚至还有去某个闻所未闻的非洲小国的,唯有他还在原地踏步。那时的风气是“只要出去就是胜利”、“出去、出去、出去”所有人都疯了似的想要出国。但是就在这出国的大潮中,林适一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他得到了一份人人都羡慕的记者工作,而且又是大报社的记者,走到哪儿都是吃香喝辣送红包,他和他的女朋友都在北京,而且很快就要结婚了,所以出国的事就被他一拖再拖地拖下来了。偶然想起来,他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雪儿,因为他知道雪儿的出国梦至今仍未放弃过,是否要嫁给林适一,直到领结婚证前一天,她依然还在犹豫。
呗,你连这个都不认识!亏你还是大学生呢,见过骑摩托的人吗?脑袋上都得戴着这玩意儿,这叫遵守交通规则,明白了吧!”
“天哪,你买了辆摩托车啊?”蜜雪儿一惊一乍地说“哪天带我兜一圈风吧,我还没坐过摩托呢。”
“咱们现在就走?”
“你疯了啊,马上就要上菜了!”
像是为了印证顾凯歌的话,服务员推开雅间的门,大盘小盘的开始上菜了。
酒过三巡,三个男人的话也开始多起来。大卫问凯歌为什么还不谈个女朋友,凯歌反问大卫你女朋友怎么还不来。最后他们一致得出结论:他们三个里面最幸福的要数一哥了。他们也随着报社的叫法,管林适一叫“一哥”了。“一哥”这个名字,又帅又时髦,有股江湖味道,所以大家都喜欢叫。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大卫的女友方琪来了。她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拿着厚板砖似的整整两叠书稿,急匆匆地冲进来。大家看她这副敬业模样,免不了又要拿她开涮。
林适一说:“天哪!方大编辑终于来啦!怎么?还把你的书稿带这儿来了?难道还让我们帮你校对错别字吗?”
“林适一,你少讽刺我!像我们这种人是天生干活儿的命,不像你,天生是当公子哥儿的命。一天到晚被人‘一哥’、‘一哥’地叫着,心里那叫一个舒坦吧!”
林适一微扬着头快速眨动眼睛,故意学着结巴的样子说:“我、我、人家叫我‘一哥’怎么了?难道叫‘一哥’的人就非得是一‘公子哥’吗?”
方琪看他一副叫真儿的样子笑道:“瞧把你急的,都结巴了。”
大家哄笑起来,方琪却瞪着一双大眼睛,不知大家到底在笑什么。方琪是典型的“学院女生”功课很好却不懂任何歪门邪道的那种人,谁跟她说什么她都很认真,总是在镜片后面眨着一双大眼睛问人家“为什么”、“为什么”那帮坏男生哪儿有那个认真劲儿呀,他们还不是随便胡侃乱说开玩笑,说到哪算哪儿。这可苦了一点也不懂得玩笑之道的方琪了,她总是对他们的坏笑表现得十分友好,所以在男生眼里方琪好像是个不会生气的人。她只是在努力地读书,努力地工作,甚至连恋爱她都是没有太多滑头的,只是按照命运的安排随遇而安,遇到大卫就是大卫的人了,并没有经过太多的选择和犹豫。从大学他们的关系一直保持到现在,听说再过两个月,他们就要结婚了。
方琪说,她刚刚拿到一部名家的稿子,必须尽快看完,否则主任会骂她的。大家就说方琪别只要工作不要命,说大卫是很花心的,要方琪小心才是。
方琪却认真地说:“怎么小心啊?”
她这句话一出,又把大家逗得哄堂大笑,直笑得肚子都疼了。
大卫说:“别理他们,他们最坏了。”
蜜雪儿也说:“没错儿,他们几个最坏了,咱们不理他们。”说着就跟方琪坐到一块儿去了,两个女孩唧唧哝哝咬着耳朵开起小会来,说一阵笑一阵,搞得他们莫名其妙。于是他们也不再理她们,自己喝了起来。又喝过一阵小酒之后,顾凯歌突然宣布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他,竟然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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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近午夜,酒喝得差不多了,林适一提议散伙,竟然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
“你们两个还要干什么去呀?是不是还有什么安排呀?”
林适一说:“有什么安排呀?我送雪儿回单位,她今天晚上值夜班,无论如何12点以前得赶回去。”
顾凯歌却不让他俩走。他一边喝酒一边絮叨着他迫在眉睫的婚事,女方的家庭和他家是世交,两家长辈关系很好,想把女儿许配给凯歌。凯歌一心想做生意,他并不介意有一个女人帮他打理家务,所以就接受家里的安排,同意了这桩婚事。女方姓张,年龄比凯歌大两岁,相貌平常,性格平常,短发,普通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做财会工作,按凯歌的话说文娟是那种在人堆里一抓一大把的人。
顾凯歌喝着喝着酒,忽然哭起来。他说:“我还没尝过恋爱的滋味,就要结婚了,不甘心!”
黄大卫说:“凯歌,你醉了!”
顾凯歌说:“我没醉,哥们就是心里难受。”
林适一说:“我和雪儿送凯歌回家吧,他的摩托车先放这儿,他现在这个状态不能骑摩托,太危险了。”
顾凯歌却脸红脖子粗地说:“危危危险什么呀!你们别管我,我的头盔呢?我要骑摩托,谁也别送我。”
大家都不放心顾凯歌,但他力气太大了,谁也拖不住他。
大卫把侍者叫来结账。林适一手里拿着包,看着雪儿穿外套。方琪在一旁羡慕地说:“我们大卫就没一哥这么心细,大卫不懂得什么叫呵护,他永远觉得别人应该照顾他。”
“我有这么坏吗?”黄大卫嘴里衔着一根烟很有派头地在那儿点着钞票。大卫每次用公款请客,自信心都会大增,公款就等于是自己的钱,花起来顺手顺心。杂志社总是有一些作者需要联络,公款吃饭是很正常的事,但主编不知道,大卫并没有请过什么作者,差不多每次请客都是请他那几位宝贝同学。
林适一说:“大卫人挺好的,方琪将来你俩肯定是最幸福的一对儿。”
大卫说:“是啊,我也这么想,可是我们家方琪不这么想,她总想找一个会疼人儿的男人。”
雪儿说:“方琪嘴上说不满意,心里美着呢,别理她。”
几个人从饭店出来,才发现外面已经下雪了。三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站在街灯下,他们不约而同地伸出手掌去迎接雪花。他们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接住那飘落的雪花。雪一片一片落在他们掌心的纹路上,很快就融化掉了。车从他们身边经过,但那只是灯光一闪的刹那,寂静很快又被黑暗吞没。他们似乎什么也听不到,只听到那轻轻的、轻轻的雪落下的声音。
“长大了!”
“毕业了!”
“工作了!”
“再也不能做孩子了!”
他们朝着各自的方向走去。
马达的轰鸣声震动着雪粒,雪花在车灯的映照下发出微蓝的光芒,凯歌骑着的摩托走远了。大卫和方琪打了一辆出租车走了。雪地里只剩下林适一和雪儿,他们在雪中抱在一起,互相亲吻了很久。
夜里,原本也没想到会打不到出租车,可时间已经是后半夜,出租车司机一看雪下大了,就一个个开车回家不再拉客了。林适一和蜜雪儿走了很久没有打到出租车。
“咱们走回去吧,”雪儿说“正好看看雪景。”
林适一一听立刻来了精神,两眼放光地说:“好啊好啊!”他是那种情绪很容易被调动起来的人。如果来了精神,你让他半夜三更去王府井大街跑一圈他都愿意,但是如果没精神的话,你让他到楼下拿份报纸他都懒得动。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虽然身材高大,却特别容易情绪化,心智像个小孩。有时他和雪儿在一起,劲头来了也会像个无所顾忌的大孩子,甚至还会翻跟头给她看。有一次雪儿过生日的时候,他来了劲头,提前半个月就去商场选礼物,买回来之后怕雪儿发现就在屋里东藏西藏,最后竟然连自己也忘记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你就是虎头蛇尾,什么事儿都是兴冲冲地开始,然后没了影儿了。就拿出国的事来说吧,你以前嚷嚷得多凶呀,说什么你舅舅在美国,咱们一毕业就出国,可现在呢,你往你那个报社一呆,就哪儿也不想去了。”
虽然雪儿用这种口吻讽刺他,但是他也不生气。因为他知道雪儿对他的现状还是满意的,他现在钱挣得多,工作又风光,暂时哪儿也不想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天夜里,他们走了很长时间才走到蜜雪儿他们单位。蜜雪儿工作的文史档案馆在一座清代遗留下来的旧宅院里。当他们走到宅院门口,雪中的古宅把他们俩人都惊呆了。那真像仙境一般,纯白色的屋檐,纯白色的树木,纯白色的门槛他们在门口足足欣赏了五分钟,甚至不敢走到画的意境中去,生怕破坏了那份美丽的感觉。
“我们认识都好几年了吧?”进屋之后,蜜雪儿一边抖落着大衣上的雪,一边有些恍惚地说。
“可不是,挺长时间的了。你看啊,咱们先是因为一块电子表认识,然后就一起跳舞,想当年咱们可是大学里的舞帝和舞后呢!对了,雪儿,你还记得我舅舅从美国带回来的那盘录像带吗?就是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那盘,你还记得吧,咱俩第一次做ài,就是在那盘录带播放过程中,记忆中那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儿,可是,已经那么长时间了!真想再回到大学时代,真想再回头,再追你一次。”
林适一的嘴永远是甜死人不偿命。他和雪儿的关系也是建立在这种“嘴甜”的基础上,蜜雪儿和许多书读得太多的学院女孩一样,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在那种用语言搭成的城堡里,迷迷糊糊地还以为那就是幸福了。
他俩挤在一张小床上睡着了。可能是由于在雪中走得太久的缘故,他俩都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早晨同事们来上班的时候,看到小床上搂抱着睡在一起的俩人都吃了一惊。他俩的脸在早晨的阳光里变得格外诱人,青春的脸庞仿佛被阳光抹上一层甜甜的蜜。
他俩听到响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许多张模模糊糊的人脸,那些笑脸发出善意的笑声。
在笑声中,这对情侣彻底清醒过来。
5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三个男人同时决定要结婚了。
那一年结婚的人好像特别多,同龄的男生差不多都在那一年变成了已婚男人。林适一、黄大卫和顾凯歌,他们这三个大学时代的同窗好友都决定在春节的时候结婚。
那时候,结婚一定要有套组合柜。或者到家具店去买,或者找人来做一个,总之组合柜是结婚必需品。青年男女谁要结婚没有组合柜,那他的朋友们都会在私底下议论:连组合柜都没做,看来是没什么钱的,穷成这样还结婚呢!
林适一永远都是要赶时髦的,蛤蟆镜、喇叭裤、考大学、交际舞、谈恋爱、出国潮,哪一个流行过的时髦也没把他落下。他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极品标本”
唯有“出国潮”这个时髦让林适一多少有些许遗憾。在大学的四年里,他大张旗鼓地嚷嚷毕业后要出国。因为他舅舅在美国,同学们都认为他将来出国也是早晚的事。可是,毕业后原来那些不声不响的同学,一个个都办出去了,美国的、日本的、加拿大的、澳大利亚的,甚至还有去某个闻所未闻的非洲小国的,唯有他还在原地踏步。那时的风气是“只要出去就是胜利”、“出去、出去、出去”所有人都疯了似的想要出国。但是就在这出国的大潮中,林适一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他得到了一份人人都羡慕的记者工作,而且又是大报社的记者,走到哪儿都是吃香喝辣送红包,他和他的女朋友都在北京,而且很快就要结婚了,所以出国的事就被他一拖再拖地拖下来了。偶然想起来,他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雪儿,因为他知道雪儿的出国梦至今仍未放弃过,是否要嫁给林适一,直到领结婚证前一天,她依然还在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