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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爱,还不敢承认呢?”
“我有什么不敢的!”
“那你现在敢冲着楼下大喊:‘格格,我爱你’吗?”
林适一的脸先是白了一下,然后他嘴角露出一丝坏笑来。他哐的一声推开阳台门就出去了,站在阳台栏杆前冲着夜空大声喊:“格——格——我爱你!”
夜空里回荡着林适一歇斯底里的声音。刚刚下楼的朋友们正好走到楼下,他们一起回头,看到正在大喊大叫的林适一头上一道凭空出现的闪电。
4
据说,那道闪电是一个凶兆。
后来,人们再谈起林适一的时候,都会谈到那个夜里的闪电。为什么会出现那道闪电?那是一个满天星斗的晴朗的日子,天又没有下下雨,闪电从何而来?有人说,顾凯歌你是不是喝多了,眼花了?还有黄大卫那小子,那天晚上一边跳舞一边喝酒,也喝了不少,你们准是喝多了出现了幻觉才觉得林适一头顶有一道闪电,什么凶兆不凶兆,不可能的。
这个凶兆距离林适一最后的日子大约六年时间。也就是说,林适一大约还有六年的期限。
在离婚的头几年里,性、空虚和快乐并存着,他喜欢自己自由自在的自由身。有的时候,他回想起当年的婚姻,真好像绳索一般捆在自己身上,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现在的他是多么自由,家是属于他一个人的领地,他爱带什么人回来都可以。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一大群,疯玩,吵闹,跳舞,做ài,干什么都无所谓,没人会跟他计较什么,也没人管他,他是百分之百自由的。他想这要在从前的话,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蜜雪儿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她经常说她不能忍受家里乱糟糟的像个大市场。自从她去了美国,他们之间也不再联系,就像从来也没见过面的陌生人。
现在的皮草格格虽然也很缠他,但她们缠人的方式不一样。皮草格格毕竟是有名的女作家,思想要开放得多,她不像蜜雪儿那样保守和封闭。而且她爱他爱得要死,这一点连雪儿都比不上。
这会儿,他们两个又滚到床上去了。皮草格格喝了酒,跳了舞,欲望被挑逗起来。她紧紧地抱住林适一不放手,她想亲吻林适一的嘴唇,但林适一想起在狭窄过道里那一幕,想起她在灯下跟别人拥吻的样子,不由得把脸别过去不让她亲。于是,两个人滚作一团,亲了又躲,躲了又亲,弹簧床发出吱吱的响声像是一种欢快的鸣叫。
“一哥,我爱你——爱你——爱你——爱你”不知是耳鸣还是床铺发出的声音,林适一在跟她做ài的时候,耳边一直萦绕着这样的声音。
5
呼机才时髦了一阵子,手机这种东西很快就出现了。在林适一的朋友圈子里,第一个手里拿着手机炫来炫去的是顾凯歌。手机刚出现的时候,人们都管它叫“大哥大”有股黑社会的味道。这也难怪人们要叫它“大哥大”那东西刚出现的时候像块砖头那么大,又黑又粗,刚有手机的人都爱拿着它到街上去走,从街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再从那一头走回来,然后在人多的地方站稳脚,慢慢地拿出砖头式的大哥大,动作有些夸张地拔出天线,嘀嘀地按动按钮,喂来喂去的很是炫耀。
一天晚上,在一个热闹无比的饭局上,林适一看见顾凯歌掏出个黑乎乎的东西来。他没见过手机,但却装作见多识广的样子问:“手提电话吧?你多少钱买的。”
顾凯歌也装作特有钱的样子,微眯着眼有些慵懒地说:“也没多少钱吧,也就是一万多块。”
“贵了!”林适一说“我上次听一个朋友说八千块就能买一个。”
“嗨,买都买了,无所谓,来来,吃菜吃菜。”
大家的筷子就开始乱七八糟地伸过来,把一盘鱼捣得稀烂。林适一的筷子伸在半空中,半天没有去夹菜,因为他根本没有心思吃什么东西,在他心里一直在想着手机的事。他想:要是自己也能有一部手机该多好呀!这样想着,他的筷子竟然真的戳到顾凯歌的手机上,他才如梦方醒般地缩回去,弄得大家一阵哄笑。
自从那次饭局之后,手机这个东西就像生了根一样,扎在他的心里。他无论走到哪儿,都在观察那些手机持有者的一举一动,有时看到人家在路边打手机,他就会情不自禁把那个人的头置换成自己的,想象着自己站在路边打手机的样子,要多帅有多帅。
“哎,你看什么呢?”
皮草格格用手碰了碰林适一的胳膊,这时他才如梦方醒。
“看什么呢?”她又问。
“没什么。”
林适一快步往前走去,皮草格格一路小跑才能跟上。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嘛?”
他没理她,仍然闷着头往前走。其实,皮草格格早就看见在路边打手机的那个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什么事看一眼,心里就跟明镜似的,什么全都明白。林适一想要什么,她比谁都清楚。她跟在林适一身后走了一段,心里已经萌生出一个想法,她暂且把那个想法叫做“手机计划”一想到自己完美的手机计划,她的嘴角就浮现出一抹难以察觉的笑容。
皮草格格和林适一逛完街,两人分手后她第一时间冲到公用电话亭,给追求她很久的黄老板打了个电话。
“明天不行,就今天晚上吧。”黄老板龇着一口黄牙在电话另一端态度坚决地说。
“好吧。”
走进酒店的玻璃门,皮草格格感到一阵沁凉。酒店的冷气开得很足,把外面的暑气一扫而光,她的皮肤很快滑爽起来,不像刚才有那种粘粘腻腻的感觉。
她一边摸着胳膊一边走上电梯。电梯载着她一直往上走。她在电梯里看到自己的脸:化妆很浓,嘴唇红得像要滴血。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随即电梯门就打开了。
推开房间门的时候,黄老板正靠在床上看报,见她来了就说:“你来啦?”
“嗯。”“那就脱衣服吧。”
“脱脱什么衣服呀?”
“又不是没干过,装什么傻呢!”
“可是我”
她以为黄老板至少会跟她先聊聊天,等到气氛不那么尴尬之后,再动手做那件事情。可是,完全和她想的不一样。他一下子就撕开了她的衣服,双手抓住她的乳房,一左一右捏个不停。
他把她的乳头含在嘴里,十分贪婪地吸吮着。格格对他小声说:“哎!你听着,我需要钱。”
黄老板说:“我当然知道你需要钱,不然你也不会来找我,只是在这种时候你别扫兴,要乖一点要听话。”
“我现在还不乖吗?”
此时,她的衣服已被黄老板一点一点地解开,小红内裤被他麻利地脱下来扔在一边。她闭上眼尽量不去看趴在她身上的那个男人的脸。在震荡的节奏中她感到她正一点点地接近那只又黑又粗的手机,她想象着自己拿到那只手机后,把它抱在胸前,飞快地跑去见林适一的样子,竟然忍不住格格地笑出声来。
“你好放荡。”黄老板说“瞧你一脸享受的样子就知道你有多放荡了。”
皮草格格又笑了一次。
黄老板说你笑起来很好看。说着又和她做了一次。
6
林适一已经有好几天没见过皮草格格了,他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这两天他分别跟两个女人约会,一个是和珍珠,另一个是樱蓝。这两个女人风格完全不同,但都特别有味道,一个文雅含蓄,另一个性感迷人。虽然他跟她们的约会只停留在表面化的阶段,但对于在性方面放纵惯了的林适一来说,表面化的约会反而让他感到新鲜。
这天,林适一穿了一身白,走在午后的林荫道上。他的身材并没有因为年纪的增长而走样,反而变得更结实、更有风度了。他越来越像女人心目中的大众情人,风度、谈吐、趣味,什么都有。只要他出现的场合,连墙壁都显得比平时里要白些。
他自己的感觉也越来越好,他甚至觉得像他这样的人,若是真的被困在婚姻里那才叫最大的浪费呢。有多少女人连走在路上都要回过头来看他,更不要说想要跟他攀谈和说话了。其实,女人也是容易被“男色”打动的,只是她们不便于公开说罢了。
美色人人都想要,这是天性。
于是,林适一混在女人堆儿里,如鱼得水。他的呼机比别人的要忙上十倍,一天要响上许多次。他给这个回,给那个回,女孩的名字排成了队,甚至连他自己都想不起这个叫“李珍”的和那个叫“王露”的区别,她们的脸在林适一的记忆里模糊成了一片,甚至连上有没有上过床、有没有亲热过,他都想不起来。谁叫他是一哥呢,一哥实在是太有魅力了。
但和珍珠和樱蓝却是跟那些女人不同的。和珍珠有着她特有的矜持,她梳着文雅的短发,喜欢穿白衬衫,样子极为飘逸,令见到她的男人想入非非却又不敢接近;樱蓝是艺术型的,戴大串的蓝黄相间的玛瑙石项链,夸张的宝蓝色耳环,宽银手镯,吉普赛人似的深红色层层叠叠的长裙,混身上下充满了异域风情。林适一身边有这样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感觉很不错,跟这两个女人约会的过程,如同行走在月球和火星两个星球的表面,一半脸凉凉的,另一半脸却在发烫。
至于皮草格格这两天在干什么,林适一全然不知,他也不想打听什么。这个女人前一阵子把他缠得够呛,他躲还躲不及呢,怎么会主动打听她的消息?后来听人说她最近陪不同的老板睡觉,这事气得林适一恨不得冲到她家去揍她一顿。他把拳头捏得嘎吧嘎吧作响,捏完左拳捏右拳,捏完之后再两拳对打了一下,然后对自己说:“算了吧,管她呢!”他现在的兴趣点完全转移到另外两个女人身上,至于这个,就随她去吧!
7
“这世界上又有一对夫妻分离了。”
黄大卫和方琪离婚后,请大家吃了一顿饭。
“终于解脱了,”黄大卫说“真受不了那个工作狂,把家里也当作出版社,我家的稿子堆得像小山一样,脚都快跨不进去了。”
“你也太夸张了吧?”顾凯歌边喝啤酒边说“不就是离个婚吗?没那么严重。”
林适一说:“现在呢,咱们三个当中,唯一的大全乎人儿就是你顾凯歌了。你可不能离,你一离,咱们三剑客就成光棍协会了。”
黄大卫一脸坏笑地说:“那个什么我那袖套嫂子一向可好?”
“袖套嫂子?谁是袖套嫂子呀?”林适一满脸茫然,看看黄大卫,再看看顾凯歌。那两个男的相互对看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候,饭馆的服务员走过来,俯在林适一耳边悄声说了句什么。林适一起身跟着服务员出去了。在饭店门口的红灯笼底下,站着一个穿奇装异服的女人,她手里捧着一个纸盒子,脸却不知为何黑了半边。林适一猛地一看,竟然没认出她是谁,等她开口说话,他才从声音辨认出那个女的竟是皮草格格。
是爱,还不敢承认呢?”
“我有什么不敢的!”
“那你现在敢冲着楼下大喊:‘格格,我爱你’吗?”
林适一的脸先是白了一下,然后他嘴角露出一丝坏笑来。他哐的一声推开阳台门就出去了,站在阳台栏杆前冲着夜空大声喊:“格——格——我爱你!”
夜空里回荡着林适一歇斯底里的声音。刚刚下楼的朋友们正好走到楼下,他们一起回头,看到正在大喊大叫的林适一头上一道凭空出现的闪电。
4
据说,那道闪电是一个凶兆。
后来,人们再谈起林适一的时候,都会谈到那个夜里的闪电。为什么会出现那道闪电?那是一个满天星斗的晴朗的日子,天又没有下下雨,闪电从何而来?有人说,顾凯歌你是不是喝多了,眼花了?还有黄大卫那小子,那天晚上一边跳舞一边喝酒,也喝了不少,你们准是喝多了出现了幻觉才觉得林适一头顶有一道闪电,什么凶兆不凶兆,不可能的。
这个凶兆距离林适一最后的日子大约六年时间。也就是说,林适一大约还有六年的期限。
在离婚的头几年里,性、空虚和快乐并存着,他喜欢自己自由自在的自由身。有的时候,他回想起当年的婚姻,真好像绳索一般捆在自己身上,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现在的他是多么自由,家是属于他一个人的领地,他爱带什么人回来都可以。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一大群,疯玩,吵闹,跳舞,做ài,干什么都无所谓,没人会跟他计较什么,也没人管他,他是百分之百自由的。他想这要在从前的话,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蜜雪儿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她经常说她不能忍受家里乱糟糟的像个大市场。自从她去了美国,他们之间也不再联系,就像从来也没见过面的陌生人。
现在的皮草格格虽然也很缠他,但她们缠人的方式不一样。皮草格格毕竟是有名的女作家,思想要开放得多,她不像蜜雪儿那样保守和封闭。而且她爱他爱得要死,这一点连雪儿都比不上。
这会儿,他们两个又滚到床上去了。皮草格格喝了酒,跳了舞,欲望被挑逗起来。她紧紧地抱住林适一不放手,她想亲吻林适一的嘴唇,但林适一想起在狭窄过道里那一幕,想起她在灯下跟别人拥吻的样子,不由得把脸别过去不让她亲。于是,两个人滚作一团,亲了又躲,躲了又亲,弹簧床发出吱吱的响声像是一种欢快的鸣叫。
“一哥,我爱你——爱你——爱你——爱你”不知是耳鸣还是床铺发出的声音,林适一在跟她做ài的时候,耳边一直萦绕着这样的声音。
5
呼机才时髦了一阵子,手机这种东西很快就出现了。在林适一的朋友圈子里,第一个手里拿着手机炫来炫去的是顾凯歌。手机刚出现的时候,人们都管它叫“大哥大”有股黑社会的味道。这也难怪人们要叫它“大哥大”那东西刚出现的时候像块砖头那么大,又黑又粗,刚有手机的人都爱拿着它到街上去走,从街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再从那一头走回来,然后在人多的地方站稳脚,慢慢地拿出砖头式的大哥大,动作有些夸张地拔出天线,嘀嘀地按动按钮,喂来喂去的很是炫耀。
一天晚上,在一个热闹无比的饭局上,林适一看见顾凯歌掏出个黑乎乎的东西来。他没见过手机,但却装作见多识广的样子问:“手提电话吧?你多少钱买的。”
顾凯歌也装作特有钱的样子,微眯着眼有些慵懒地说:“也没多少钱吧,也就是一万多块。”
“贵了!”林适一说“我上次听一个朋友说八千块就能买一个。”
“嗨,买都买了,无所谓,来来,吃菜吃菜。”
大家的筷子就开始乱七八糟地伸过来,把一盘鱼捣得稀烂。林适一的筷子伸在半空中,半天没有去夹菜,因为他根本没有心思吃什么东西,在他心里一直在想着手机的事。他想:要是自己也能有一部手机该多好呀!这样想着,他的筷子竟然真的戳到顾凯歌的手机上,他才如梦方醒般地缩回去,弄得大家一阵哄笑。
自从那次饭局之后,手机这个东西就像生了根一样,扎在他的心里。他无论走到哪儿,都在观察那些手机持有者的一举一动,有时看到人家在路边打手机,他就会情不自禁把那个人的头置换成自己的,想象着自己站在路边打手机的样子,要多帅有多帅。
“哎,你看什么呢?”
皮草格格用手碰了碰林适一的胳膊,这时他才如梦方醒。
“看什么呢?”她又问。
“没什么。”
林适一快步往前走去,皮草格格一路小跑才能跟上。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嘛?”
他没理她,仍然闷着头往前走。其实,皮草格格早就看见在路边打手机的那个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什么事看一眼,心里就跟明镜似的,什么全都明白。林适一想要什么,她比谁都清楚。她跟在林适一身后走了一段,心里已经萌生出一个想法,她暂且把那个想法叫做“手机计划”一想到自己完美的手机计划,她的嘴角就浮现出一抹难以察觉的笑容。
皮草格格和林适一逛完街,两人分手后她第一时间冲到公用电话亭,给追求她很久的黄老板打了个电话。
“明天不行,就今天晚上吧。”黄老板龇着一口黄牙在电话另一端态度坚决地说。
“好吧。”
走进酒店的玻璃门,皮草格格感到一阵沁凉。酒店的冷气开得很足,把外面的暑气一扫而光,她的皮肤很快滑爽起来,不像刚才有那种粘粘腻腻的感觉。
她一边摸着胳膊一边走上电梯。电梯载着她一直往上走。她在电梯里看到自己的脸:化妆很浓,嘴唇红得像要滴血。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随即电梯门就打开了。
推开房间门的时候,黄老板正靠在床上看报,见她来了就说:“你来啦?”
“嗯。”“那就脱衣服吧。”
“脱脱什么衣服呀?”
“又不是没干过,装什么傻呢!”
“可是我”
她以为黄老板至少会跟她先聊聊天,等到气氛不那么尴尬之后,再动手做那件事情。可是,完全和她想的不一样。他一下子就撕开了她的衣服,双手抓住她的乳房,一左一右捏个不停。
他把她的乳头含在嘴里,十分贪婪地吸吮着。格格对他小声说:“哎!你听着,我需要钱。”
黄老板说:“我当然知道你需要钱,不然你也不会来找我,只是在这种时候你别扫兴,要乖一点要听话。”
“我现在还不乖吗?”
此时,她的衣服已被黄老板一点一点地解开,小红内裤被他麻利地脱下来扔在一边。她闭上眼尽量不去看趴在她身上的那个男人的脸。在震荡的节奏中她感到她正一点点地接近那只又黑又粗的手机,她想象着自己拿到那只手机后,把它抱在胸前,飞快地跑去见林适一的样子,竟然忍不住格格地笑出声来。
“你好放荡。”黄老板说“瞧你一脸享受的样子就知道你有多放荡了。”
皮草格格又笑了一次。
黄老板说你笑起来很好看。说着又和她做了一次。
6
林适一已经有好几天没见过皮草格格了,他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这两天他分别跟两个女人约会,一个是和珍珠,另一个是樱蓝。这两个女人风格完全不同,但都特别有味道,一个文雅含蓄,另一个性感迷人。虽然他跟她们的约会只停留在表面化的阶段,但对于在性方面放纵惯了的林适一来说,表面化的约会反而让他感到新鲜。
这天,林适一穿了一身白,走在午后的林荫道上。他的身材并没有因为年纪的增长而走样,反而变得更结实、更有风度了。他越来越像女人心目中的大众情人,风度、谈吐、趣味,什么都有。只要他出现的场合,连墙壁都显得比平时里要白些。
他自己的感觉也越来越好,他甚至觉得像他这样的人,若是真的被困在婚姻里那才叫最大的浪费呢。有多少女人连走在路上都要回过头来看他,更不要说想要跟他攀谈和说话了。其实,女人也是容易被“男色”打动的,只是她们不便于公开说罢了。
美色人人都想要,这是天性。
于是,林适一混在女人堆儿里,如鱼得水。他的呼机比别人的要忙上十倍,一天要响上许多次。他给这个回,给那个回,女孩的名字排成了队,甚至连他自己都想不起这个叫“李珍”的和那个叫“王露”的区别,她们的脸在林适一的记忆里模糊成了一片,甚至连上有没有上过床、有没有亲热过,他都想不起来。谁叫他是一哥呢,一哥实在是太有魅力了。
但和珍珠和樱蓝却是跟那些女人不同的。和珍珠有着她特有的矜持,她梳着文雅的短发,喜欢穿白衬衫,样子极为飘逸,令见到她的男人想入非非却又不敢接近;樱蓝是艺术型的,戴大串的蓝黄相间的玛瑙石项链,夸张的宝蓝色耳环,宽银手镯,吉普赛人似的深红色层层叠叠的长裙,混身上下充满了异域风情。林适一身边有这样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感觉很不错,跟这两个女人约会的过程,如同行走在月球和火星两个星球的表面,一半脸凉凉的,另一半脸却在发烫。
至于皮草格格这两天在干什么,林适一全然不知,他也不想打听什么。这个女人前一阵子把他缠得够呛,他躲还躲不及呢,怎么会主动打听她的消息?后来听人说她最近陪不同的老板睡觉,这事气得林适一恨不得冲到她家去揍她一顿。他把拳头捏得嘎吧嘎吧作响,捏完左拳捏右拳,捏完之后再两拳对打了一下,然后对自己说:“算了吧,管她呢!”他现在的兴趣点完全转移到另外两个女人身上,至于这个,就随她去吧!
7
“这世界上又有一对夫妻分离了。”
黄大卫和方琪离婚后,请大家吃了一顿饭。
“终于解脱了,”黄大卫说“真受不了那个工作狂,把家里也当作出版社,我家的稿子堆得像小山一样,脚都快跨不进去了。”
“你也太夸张了吧?”顾凯歌边喝啤酒边说“不就是离个婚吗?没那么严重。”
林适一说:“现在呢,咱们三个当中,唯一的大全乎人儿就是你顾凯歌了。你可不能离,你一离,咱们三剑客就成光棍协会了。”
黄大卫一脸坏笑地说:“那个什么我那袖套嫂子一向可好?”
“袖套嫂子?谁是袖套嫂子呀?”林适一满脸茫然,看看黄大卫,再看看顾凯歌。那两个男的相互对看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候,饭馆的服务员走过来,俯在林适一耳边悄声说了句什么。林适一起身跟着服务员出去了。在饭店门口的红灯笼底下,站着一个穿奇装异服的女人,她手里捧着一个纸盒子,脸却不知为何黑了半边。林适一猛地一看,竟然没认出她是谁,等她开口说话,他才从声音辨认出那个女的竟是皮草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