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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5日晚上9点,香港柏宁酒店会议室。
华裔女商人望了望窗外的华灯闪烁,脑子里思绪万千,明明竺稼跟自己约定好了今天晚上会面,怎么这么晚了还没来?
据我对竺稼的了解,竺稼是一位非常守时的人,这也是他多年在摩根斯丹利养成的习惯。他很少会迟到,甚至经常提前到达。那么,今天是怎么回事儿呢?
为了9月5日的会面,9月4日下午4点,华裔女商人跟麦格理投行部副主席余建明会面,商谈竺稼跟黄家正式见面会的议题。上一次竺稼跟黄氏家族的授权代表见面大费周章,这次跟黄氏家族成员的见面需要更为慎重。
正在华裔女商人焦灼不安的时候,突然,竺稼跟他的助手张经理推开了会议室的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竺稼也颇为紧张,甚至连杯中酸奶都喝完了,还在喝空杯子,这一次,竺稼的表现大为不同,完全就像跟老朋友见面一样。大家聊了会儿天,开始切入正题,竺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你这边约我见面,那边黄秀虹也偷偷摸摸约我见了面。我估计你被他们甩了吧。”华裔女商人一听这话,就有点懵了。
按照9月1日的约定,黄秀虹跟黄燕虹姐妹应该是在9月6日,在华裔女商人的陪同下,在深圳跟竺稼见面。“我们今天在深圳已经跟黄秀虹以及黄燕虹见面了,不过约的人是陈玉生。”竺稼的话令华裔女商人一颤。
“我意识到里面出了问题,不仅仅是我这边可能被人甩了,陈晓那边也不是铁板一块,尽管公告经常称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但事实证明,陈晓身边肯定有黄氏家族的卧底。”华裔女商人告诉我,她一开始就不怎么喜欢那个60多岁的老头儿陈玉生。
“22号我飞到香港的时候,当时她想让陈玉生跟我秘密接头,她当时还打算把陈的名字写在授权里头,后来我说不用吧,写进去干嘛呀。”华裔女商人回忆当初黄秀虹签署授权协议的时候,希望授权代表是华裔女商人跟陈玉生。
华裔女商人对陈玉生没有好感的原因是,按照自己的打算,去香港就是要跟大量的国际大行进行深入谈判,每次谈判都要熬到深夜“陈玉生这个人战斗力很差了,只能给传传话,他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
陈玉生,64岁,2010年5月开始担任意马国际独立董事。意马国际就是制作动漫电影阿童木的影视公司。陈玉生的履历表堪称完美:1993年至1995年间出任香港建屋贷款有限公司之董事,1999年9月起至2002年7月止为世纪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之主席,这两家公司都是香港主板上市公司。
在陈玉生的履历表上,还有一段这样的描述:曾为一家本港银行之高级总经理及深圳一家中外合资银行之执行董事、中天融资公司董事,在银行及金融业拥有逾30年经验,现为四洲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玉生从2004年5月20日开始担任国美独立非执行董事。
竺稼告诉华裔女商人,跟黄氏姐妹的深圳见面,依然聊得是8月28日谈判的那五点,不过由于黄氏姐妹很偏激,就是要让陈晓滚蛋,所以深圳的会见没有任何进展。
华裔女商人一听竺稼这么一说,心里有底儿了。问题的关键在于陈晓的去留,华裔女商人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跟竺稼纠缠。
我得到的一份华裔女商人亲笔签名的文件显示:柏宁酒店的谈判双方仔细商讨了贝恩资本与shinningcrownholdingsinc和解的各项条款及下一步的工作,贝恩资本方面再次细化了8月28日的五项愿望:
1、双方要想解决问题达成和解,必须是在没有媒体聚光灯的胡乱炒作下进行。取消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投票,对双方的利益都有利,这样我们双方才可以在近期内尽快达成和解协议。
2、贝恩资本同意黄家更换两名新董事,因为从前的董事会黄家安排的董事有八名,贝恩资本三名还是黄家是多数。
从柏宁酒店出来,华裔女商人就感觉不对劲儿,一旦黄秀虹真把自己给甩开了,那自己在香港运作的投行团队怎么办?麦格理集团、三星证券、美林银行、汇丰银行,辜氏集团等等,都是声誉卓著的大行,要是自己无法给这些人一个交代,以后还怎么跟这些大行打交道?
尹锦诚在香港资本圈混了23年,什么事儿没见过。在华裔女商人飞回北京后,他就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大对劲儿。而且余建明到了北京,一直就没有见到黄秀虹,这件事让尹锦诚更加怀疑,他追问华裔女商人“除了授权书,你跟黄秀虹还有没有一个明确的合同约定双方的报酬问题。”答案很简单,除了授权书,别的什么都没有。
2010年9月2日,尹锦诚用英文给黄光裕写了一封信,原始信件充满了火药味。这让华裔女商人感到很意外,毕竟大家在一起是做生意,没必要完全闹翻了。华裔女商人将尹锦诚的信函翻译成中文,尽力保持尹锦诚的原始风格,只是语气显得平和多了。
尹锦诚在信函开头,非常谦卑地写到:你是一位令人尊敬的、有能力的商人,我非常钦佩你创造了一个帝国——国美电器。我想借此机会告诉你香港目前的情况和香港市场的反应。尹锦诚在信中强调,8月21日至8月28日,尹锦诚跟华裔女商人一行是如何不辞辛苦、马不停蹄地为黄家忙绿的。信函中,尹锦诚的一段话,掀起了一场新的风暴,黄氏家族浑然不觉,将其当成笑料,殊不知,这为黄氏家族9月28日的失败埋下了致命的种子。
8月28日晚回到北京,华裔女商人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签约。
“协议是对方草拟,发给我们的,黄秀虹说要拿回去好好看看,后来就一直没有下文了。”华裔女商人在9月13日告诉我,最初的时候自己是带着买票的任务去香港的,但被美林的皮特告知违法。后来跟投行谈判,自己去香港的任务也修订为主导竺稼跟黄氏家族和谈。
“跟竺稼见面后,尤其是8月29日晚,黄秀虹得到满意答复之后,觉得2600万美元有点多,后来谈过以后,将降到了2000万美元。”华裔女商人9月13日中午跟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将2600万美元的报酬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我后来通过很多途径拿到了一份当初他们草拟的合约,非常遗憾的是,这份合约上面没有具体的报酬,只有报酬的具体支付方式。在草约中,双方约定了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跟贝恩资本和谈,另一个方案是争取机构投资者10%以上支持黄氏家族的赞成票。
从我目前掌握的草约不难发现,这份草约应该是华裔女商人跟竺稼见面之后草拟的,从草拟合约的多处空白不难发现,双方在报酬方面应该发生过多次的交锋,甚至可能因为费用的问题出现过不愉快。
附:
顾问协议(草拟)
甲方:shinningcrownholdingsinc。
乙方:kingi女estorholdingsltd
鉴于:
1.甲方是在香港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93,以下简称“国美电器”)的股东,拥有国美电器33。98%的股份。
2.甲方已向国美电器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提呈如下普通决议案(以下简称“五项决议案”):
1即时撤销国美电器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国美电器股份之一般授权;
2即时撤销陈晓先生作为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
3即时撤销孙一丁先生作为国美电器执行董事之职务;
4即时委任邹晓春先生作为国美电器的执行董事;
5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国美电器的执行董事。
3.乙方可以组织国际大型投行(香港前三名),帮助甲方达成上述愿望。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实现上述利益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甲方获得对国美电器董事会的控制权,并实现甲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
第二条乙方可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之一以满足甲方的上述要求:
1.乙方负责组织相关投行(乙方联系的投行应为香港前三名的投行),与投行一起安排甲方与baincapitalllc(以下简称“贝恩资本”)就和解事宜进行会面,并促成贝恩资本与甲方达成和解协议;
2.乙方负责组织相关投行(乙方联系的投行应为香港前三名的投行),并与投行一起向国美电器股东进行路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通过后国美电器的未来发展等),确保国美电器10%以上的股东同意甲方的五项决议案,使甲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获得通过。
第三条乙方按第二条的约定完成本协议的义务,使甲方最终实现甲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并取得国美电器董事会控制权的,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合计万美元的报酬。
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相当于本协议报酬30%的款项(即万美元)划入双方共同认可的监管账户;
2上述款项划入监管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安排甲方与投行会面,甲方与投行签... -->>
2010年9月5日晚上9点,香港柏宁酒店会议室。
华裔女商人望了望窗外的华灯闪烁,脑子里思绪万千,明明竺稼跟自己约定好了今天晚上会面,怎么这么晚了还没来?
据我对竺稼的了解,竺稼是一位非常守时的人,这也是他多年在摩根斯丹利养成的习惯。他很少会迟到,甚至经常提前到达。那么,今天是怎么回事儿呢?
为了9月5日的会面,9月4日下午4点,华裔女商人跟麦格理投行部副主席余建明会面,商谈竺稼跟黄家正式见面会的议题。上一次竺稼跟黄氏家族的授权代表见面大费周章,这次跟黄氏家族成员的见面需要更为慎重。
正在华裔女商人焦灼不安的时候,突然,竺稼跟他的助手张经理推开了会议室的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竺稼也颇为紧张,甚至连杯中酸奶都喝完了,还在喝空杯子,这一次,竺稼的表现大为不同,完全就像跟老朋友见面一样。大家聊了会儿天,开始切入正题,竺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你这边约我见面,那边黄秀虹也偷偷摸摸约我见了面。我估计你被他们甩了吧。”华裔女商人一听这话,就有点懵了。
按照9月1日的约定,黄秀虹跟黄燕虹姐妹应该是在9月6日,在华裔女商人的陪同下,在深圳跟竺稼见面。“我们今天在深圳已经跟黄秀虹以及黄燕虹见面了,不过约的人是陈玉生。”竺稼的话令华裔女商人一颤。
“我意识到里面出了问题,不仅仅是我这边可能被人甩了,陈晓那边也不是铁板一块,尽管公告经常称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但事实证明,陈晓身边肯定有黄氏家族的卧底。”华裔女商人告诉我,她一开始就不怎么喜欢那个60多岁的老头儿陈玉生。
“22号我飞到香港的时候,当时她想让陈玉生跟我秘密接头,她当时还打算把陈的名字写在授权里头,后来我说不用吧,写进去干嘛呀。”华裔女商人回忆当初黄秀虹签署授权协议的时候,希望授权代表是华裔女商人跟陈玉生。
华裔女商人对陈玉生没有好感的原因是,按照自己的打算,去香港就是要跟大量的国际大行进行深入谈判,每次谈判都要熬到深夜“陈玉生这个人战斗力很差了,只能给传传话,他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
陈玉生,64岁,2010年5月开始担任意马国际独立董事。意马国际就是制作动漫电影阿童木的影视公司。陈玉生的履历表堪称完美:1993年至1995年间出任香港建屋贷款有限公司之董事,1999年9月起至2002年7月止为世纪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之主席,这两家公司都是香港主板上市公司。
在陈玉生的履历表上,还有一段这样的描述:曾为一家本港银行之高级总经理及深圳一家中外合资银行之执行董事、中天融资公司董事,在银行及金融业拥有逾30年经验,现为四洲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玉生从2004年5月20日开始担任国美独立非执行董事。
竺稼告诉华裔女商人,跟黄氏姐妹的深圳见面,依然聊得是8月28日谈判的那五点,不过由于黄氏姐妹很偏激,就是要让陈晓滚蛋,所以深圳的会见没有任何进展。
华裔女商人一听竺稼这么一说,心里有底儿了。问题的关键在于陈晓的去留,华裔女商人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跟竺稼纠缠。
我得到的一份华裔女商人亲笔签名的文件显示:柏宁酒店的谈判双方仔细商讨了贝恩资本与shinningcrownholdingsinc和解的各项条款及下一步的工作,贝恩资本方面再次细化了8月28日的五项愿望:
1、双方要想解决问题达成和解,必须是在没有媒体聚光灯的胡乱炒作下进行。取消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投票,对双方的利益都有利,这样我们双方才可以在近期内尽快达成和解协议。
2、贝恩资本同意黄家更换两名新董事,因为从前的董事会黄家安排的董事有八名,贝恩资本三名还是黄家是多数。
从柏宁酒店出来,华裔女商人就感觉不对劲儿,一旦黄秀虹真把自己给甩开了,那自己在香港运作的投行团队怎么办?麦格理集团、三星证券、美林银行、汇丰银行,辜氏集团等等,都是声誉卓著的大行,要是自己无法给这些人一个交代,以后还怎么跟这些大行打交道?
尹锦诚在香港资本圈混了23年,什么事儿没见过。在华裔女商人飞回北京后,他就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大对劲儿。而且余建明到了北京,一直就没有见到黄秀虹,这件事让尹锦诚更加怀疑,他追问华裔女商人“除了授权书,你跟黄秀虹还有没有一个明确的合同约定双方的报酬问题。”答案很简单,除了授权书,别的什么都没有。
2010年9月2日,尹锦诚用英文给黄光裕写了一封信,原始信件充满了火药味。这让华裔女商人感到很意外,毕竟大家在一起是做生意,没必要完全闹翻了。华裔女商人将尹锦诚的信函翻译成中文,尽力保持尹锦诚的原始风格,只是语气显得平和多了。
尹锦诚在信函开头,非常谦卑地写到:你是一位令人尊敬的、有能力的商人,我非常钦佩你创造了一个帝国——国美电器。我想借此机会告诉你香港目前的情况和香港市场的反应。尹锦诚在信中强调,8月21日至8月28日,尹锦诚跟华裔女商人一行是如何不辞辛苦、马不停蹄地为黄家忙绿的。信函中,尹锦诚的一段话,掀起了一场新的风暴,黄氏家族浑然不觉,将其当成笑料,殊不知,这为黄氏家族9月28日的失败埋下了致命的种子。
8月28日晚回到北京,华裔女商人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签约。
“协议是对方草拟,发给我们的,黄秀虹说要拿回去好好看看,后来就一直没有下文了。”华裔女商人在9月13日告诉我,最初的时候自己是带着买票的任务去香港的,但被美林的皮特告知违法。后来跟投行谈判,自己去香港的任务也修订为主导竺稼跟黄氏家族和谈。
“跟竺稼见面后,尤其是8月29日晚,黄秀虹得到满意答复之后,觉得2600万美元有点多,后来谈过以后,将降到了2000万美元。”华裔女商人9月13日中午跟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将2600万美元的报酬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我后来通过很多途径拿到了一份当初他们草拟的合约,非常遗憾的是,这份合约上面没有具体的报酬,只有报酬的具体支付方式。在草约中,双方约定了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跟贝恩资本和谈,另一个方案是争取机构投资者10%以上支持黄氏家族的赞成票。
从我目前掌握的草约不难发现,这份草约应该是华裔女商人跟竺稼见面之后草拟的,从草拟合约的多处空白不难发现,双方在报酬方面应该发生过多次的交锋,甚至可能因为费用的问题出现过不愉快。
附:
顾问协议(草拟)
甲方:shinningcrownholdingsinc。
乙方:kingi女estorholdingsltd
鉴于:
1.甲方是在香港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93,以下简称“国美电器”)的股东,拥有国美电器33。98%的股份。
2.甲方已向国美电器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提呈如下普通决议案(以下简称“五项决议案”):
1即时撤销国美电器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国美电器股份之一般授权;
2即时撤销陈晓先生作为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
3即时撤销孙一丁先生作为国美电器执行董事之职务;
4即时委任邹晓春先生作为国美电器的执行董事;
5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国美电器的执行董事。
3.乙方可以组织国际大型投行(香港前三名),帮助甲方达成上述愿望。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实现上述利益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甲方获得对国美电器董事会的控制权,并实现甲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
第二条乙方可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之一以满足甲方的上述要求:
1.乙方负责组织相关投行(乙方联系的投行应为香港前三名的投行),与投行一起安排甲方与baincapitalllc(以下简称“贝恩资本”)就和解事宜进行会面,并促成贝恩资本与甲方达成和解协议;
2.乙方负责组织相关投行(乙方联系的投行应为香港前三名的投行),并与投行一起向国美电器股东进行路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通过后国美电器的未来发展等),确保国美电器10%以上的股东同意甲方的五项决议案,使甲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获得通过。
第三条乙方按第二条的约定完成本协议的义务,使甲方最终实现甲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并取得国美电器董事会控制权的,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合计万美元的报酬。
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相当于本协议报酬30%的款项(即万美元)划入双方共同认可的监管账户;
2上述款项划入监管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安排甲方与投行会面,甲方与投行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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