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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公子近午时被擒,正午刚过,消息已传到远在百里之外的南霸天府邸;下午,中原武林已是人尽皆知;傍晚时分,几个曾受过霸王恩惠的地方官,更是假公济私地发出了搜寻令。
吴桂失踪不到两个时辰,大街小巷已可听到这样的谈论──
“听说是某帮率领千来名手下袭击车队,嫌那六十六车财宝不够份量,将常乐公子捉为人质,打算再削一笔!”
“我听到的是被随车护卫打退的匪徒心有不甘,勾结了十来个邪门歪派,正面挑上常乐公子的车队,常乐公子虽是英勇抵抗,仍是中了冷箭遭擒,对方还说要血祭前日死于夺宝行动的死难同志。”
“咦?我怎么听说是对方使了奸计,先擒住长年跟随常乐公子的贴身侍从,常乐公子重情重义,以身交换?”
“哈哈,你们谁都没有我正确!其实常乐公子见了这番突袭有组织有计画,怀疑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阴谋正在酝酿,才假意失手被擒,这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作法!”
“我怎么听人说是常乐公子在外头有了喜欢的姑娘,知道这一去就永无重聚之日,才会出此险招以求脱身?”
在江湖已被传言弄得沸沸扬扬之际,远在大理城的南霸天府邸,也是不遑多让的热闹滚滚。
“总管!这是大事,你还不快点上报霸王?”几个从外面得到消息的武者,匆匆赶回府中,缠着总管吵闹不休。
“要是我把道听途说来的消息报给霸王,光听完这些也要累坏他了。你们把情况说上来,我整理好后会看情形办。”总管冷静地环视眼前这批形同食客的武者,没有让步的意思。
霸王这座可比皇宫内苑的豪华府邸,原是各方富商集资兴建,落成后请霸王迁居其中,数年间来了无数名前来投效霸王的武林人士,把这座偌大的府邸弄得人满为患,全赖总管一力维持秩序。
总管先花了一刻钟的时间浏览完多达上百道的飞鸽传书,再以一刻钟的时间听取众人自认的独家消息,然后用一刻钟的时间闭门思索,最后才以一刻钟的时间将抽丝剥茧后得出的事情始末形诸文字。
这上百道的飞鸽传书全得自于随车护卫。
由于信鸽载重有限,众护卫那因主子失踪而惶惶然不知所以的长篇大论,只好分散到一小片一小片的小纸条上,书上编号后分给众信鸽。
总管只好等那百来只飞行速度不一的信鸽全部抵达,才能依号次排出全文。
好不容易排完,他只能感叹一声:
“真是废话连篇!”
幸好南霸天身边多的是奇人异士为他分忧解劳,总管更是以思路清晰著称,因此,霸王在接过这份“吴桂失踪臆测”时,看到的是这样的文字:
综合目前手头那些少得可怜的可用消息,我们有充份的理由相信,吴桂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跟着劫匪离去。
由事发当时离吴桂最近的护卫转述:“我发誓我看到长乐公子被一个蒙面人拿刀架着押走,而我们当时被数以千计的敌方围困,无法伸出援手,不得已之下才让长乐公子随歹徒驾马离去。”
负责看管马匹的小厮证言如下:“载走常乐公子的是他车,用的汗血宝马,此马深具灵性,只有主人方可驾驭,脚程飞快又可日行千里,旁人追赶不上。”
因此,可以推出前述的结论。
若吴桂因受制于人而被迫离开,不该指点歹徒使用千里马,如此一来将使追踪及救援,更加困难,可见他。有心助歹徒脱逃。
至于吴桂有何意图,必须有更多资料方能推估。
霸王看完之后,很没紧张感地哈哈大笑。
“我这女婿倒也有趣,居然跟着歹徒跑了!”
“虽然没有得到任何证据,据我推想,劫走吴桂的女子与袭击车队的三个帮派无关。”总管补充道。
“你怎么知道那是女子?”霸王扫了报告书一眼,上面只字未提。
“在那种情况下,只有女子才能让他毫不求援,俯首听命。”总管对吴桂是怎么被养大的可是一清二楚。
南霸天为人津津乐道的特质中,有一项便是:对女性有求必应。
吴父也是这群津津乐道者之一。
“不会是私奔了吧?”
“我们这边要采取什么行动?”总管略过主上惟恐天下不乱的臆测。
“当然是作壁上观。”霸王拊掌笑道:“难得我那女婿要干出点事来,闲杂人等怎么好去搅局呢?”
只要一牵涉到女性,霸王就宽宏得无药可救。
霸王无意干涉,摆明了要瞧瞧女婿的能耐,旁人却动了起来。
先是在家急得跳脚的吴父,二话不说颁下高达百万两银的赏金,务求在最短时间内把儿子救回来。
再来是搞得灰头土脸的随车护卫,他们不是官府的干练捕快,就是镖局的有名镖师,多的是好功夫的同僚好友,一大伙人全部投入搜救行动。
其它忙着讨好巴结南霸天的江湖人物,更把拯救常乐公子当成鱼跃龙门的最佳机缘,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巴望着哪天上街就这么凑巧,给他碰上劫走常乐公子的歹徒,来个英雄救美嘿,听说这位养尊处优的常乐公子生得细皮白肉,容颜清秀,可不正是个活色生香的美男子吗?
车队所经的各州县地方官更是不敢怠慢,只发搜寻令算是稳重的了,有几个早急火火地发出通缉令,公然以国家公器去追捕那不知姓名样貌的劫匪,只求早日救回尊贵的常乐公子。
“不管这个不开眼的歹徒是什么人,这回可是大大出了名了。”
在告示板贴出追缉公告的捕快,望着其上加注的“十寓火急”字样,对围观的民众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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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被公认大出风头的不肖之徒,浑然不知自己掀起的惊涛巨浪,正抱着被震得发疼的后脑勺,蹲在地上破口大骂:
“你想害死人啊?这么没头没脑地摔下马!疼死我了!”
而造成她抱头喊疼的元凶的现状,与她相比又差上一截,正气若游丝地趴在地上,连发声的力气也没有。
“出师不利,出师不利啊!”这是她头一次做强盗,也是她头一次趁火打劫。
走投无路之下,身无分文的她幸运地在铁铺旁捡到了一把被铸坏的刀。
找谁下手呢?正在烦恼肥羊来源,便恰巧听到金车银车经过镇外的消息。
当她正打算去勘查地形,现场早已化为杀气腾腾的战场。
更幸运的是,混乱中谁也没留意她已趁乱溜进其中一辆看来格外豪华的大车。
这么多的幸运串连在一起,凤衣不得不佩服自己简直是鸿运当头,这初出茅庐的一抢,自然将成为她侪身盗字辈的纪念之作。
可没想到金银珠宝没抢到半分,这一时意气用事,拖了个累赘出来
“旱知道就选别辆车了。”
毕竟是练家子,凤衣揉了半晌,也就嘟嚷着起身。
回头一看,那个连累她摔下马的小子仍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喂,你没事吧?”凤襩uo枫凡话驳刈呓敲挥卸驳那澹院v谢叵肫鹌糖暗木栈姗ぉ?br />
那时,他一把拉过一匹看起来疲软无力的老马,情势紧迫下她无暇抗议,跟着上了后座,刀抵着他的背心逼他驾马。一晃眼间,这匹看起来随时会荣登极乐的老马竟撒蹄如飞,风声呼啸而过,已奔出数十里之外。
推他下车时,凤衣已明白他身无内劲,不怕他耍花样,便收刀随他控制方向,没想到他竟毫无预警地栽下马去,害她措手不及跟着摔下。
幸好她的功夫底子扎实,落地瞬间就地一滚,滚去大部份冲击力,可虽是如此,仍撞得她眼前金星直冒。
自己都这样,他不就凶多吉少了么?
忐忑地在他身边蹲下,凤衣伸去推他的手有些颤抖。
吴桂虚软无力的身子被她这么一推,轻而易举地给翻了过来,只见颈部血流如注,衣襟被染红了一大片。
“还好,还有气。”
凤衣连忙掏出药膏,从怀里摸出一块灰蒙蒙的布巾,她皱了皱眉,伸手往吴桂怀里探去,探出两本他在下车前顺手往怀里塞的书本,随手往旁一扔,又掏摸了起来,总算如愿找出一条白得发亮的方巾。
“喷,居然是丝做的?真是贵气啊。”
在方巾上撒了止血药,小心给他压紧颈部伤口,好在伤口面积虽大,伤处却不深,按压一阵子,血也就止住了。
凤衣稍微安心,给他上药包扎。
包扎完毕后,她观察一下四周,是一座静谧的树林。
“总不能停在这里不动吧?”
自言自语着,她望了望地上那人,仍是出气比入气多,白煞煞的一张脸半丝生气也没有,看起来随时有断气的危险。
而那匹忠心耿耿的千里马彷佛明白主人的危机般在他身旁趴了下来,并不时以鼻头躇着主子那毫无动静的脸庞。
看着,凤衣心念一动。
她想到的不是灵马恋主的赤胆忠心,而是天助我也,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你都伤成这副德性,我要是不让你回去,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凤衣跳起来就去牵马,边走还边解释给那尚未回复意识的伤患听:
“我已经给你上药包扎,你家的人也应该快到了,若是追赶的人慢了点,也该会有路过的好心人照顾你;至于害我摔下马的这笔帐,我就不跟你算了,还有啊,你的马借我一用吧!”
才靠近马身,就被扬起的马蹄击中,凤衣不禁忿怒地哇哇大喊:
“呜哇!你居然敢踢我?!”
马儿瞥了她一眼,再度在主子身边趴下,神态有股说不出的不屑。
灵马当如是!要是吴桂醒着,只怕要击节赞叹了。
可惜这里没有叫好的群众,只有一个被坚硬的马蹄重重击中的可怜虫。
架子再撑也没意思,凤衣捂着被踢中的腹部,痛得蹲了下来,疼出泪水的清亮乌眸恨恨瞪住那匹蹭起主子脸颊的马。
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就是那位造成江湖上风起云涌的不肖匪徒。
一天还没过去,谣言滚来滚去,已滚出一片崭新景──
近午时分人才被抓走,到了刚入夜,歹徒已被加油添醋成一个满肚子坏水的大奸大恶之辈,生得青面撩牙高如巨人,擒下常乐公子正是想藉此要胁南霸天,壮大其不知何门何派的邪恶势力。
若不是冲着南霸天而来,想必是常乐公子结下的私怨,此仇不共戴天到让对方不顾霸王这块金字招牌,强硬出手。
然而事实永远要比想象来得离奇。
绑走常乐公子的人,只是一名身材高挑的妙龄女子,只因穿著宽松男装还罩了件特大斗蓬,才会被随车护卫误以为是男性。
她也没动过什么绑架勒赎的歹念,只是误将吴桂充满善意的微笑曲解为刻意挑衅的蔑笑,才会一个冲动把人捉了走,这会儿被吴桂的大出血一吓,一番争强斗胜之心吓得意念全消,一心只求尽早脱身。
更重要的是,她和吴桂一点私怨也没有。
她恨的、怨的、直想杀之而后快的,是他的马。
那匹摔她下地,还敢补上一踢的死马!
噙着不甘的泪水,凤衣脑中闪过火烤马肉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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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呜”一声夹杂着痛楚的呻吟。
吴桂的眼皮颤了一下,意识缓缓回到现实。
虽然全身的骨头像要散了似的,这声如泣如诉的呻吟却非出于其口。
吴桂挣扎着撑开眼皮。
只见一名五官分明的灰袍少女,抱着肚子蹲在他的爱马身旁,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晶亮有神的凤眼不共戴天般瞪着自己那匹正忙着舔他脸颊的坐骑,口中恶声恶语不断。
“好你个死马,我不过想摸摸你,你居然用头把我顶开!你这死马的头还不是普通的硬!是啦,我承认刚才是想把你杀了烤来吃,可那是在气头上,后来愈看愈觉得你忠心护主,也就忍不住敬重一番,没想到你哼,终究是没灵性的畜牲,不把我的善意当一回事。”
“对着马滔滔不绝,可就有灵性得很了,真教我大开眼界啊。”虽然身上多处剧痛,吴桂仍忍不住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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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公子近午时被擒,正午刚过,消息已传到远在百里之外的南霸天府邸;下午,中原武林已是人尽皆知;傍晚时分,几个曾受过霸王恩惠的地方官,更是假公济私地发出了搜寻令。
吴桂失踪不到两个时辰,大街小巷已可听到这样的谈论──
“听说是某帮率领千来名手下袭击车队,嫌那六十六车财宝不够份量,将常乐公子捉为人质,打算再削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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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们谁都没有我正确!其实常乐公子见了这番突袭有组织有计画,怀疑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阴谋正在酝酿,才假意失手被擒,这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作法!”
“我怎么听人说是常乐公子在外头有了喜欢的姑娘,知道这一去就永无重聚之日,才会出此险招以求脱身?”
在江湖已被传言弄得沸沸扬扬之际,远在大理城的南霸天府邸,也是不遑多让的热闹滚滚。
“总管!这是大事,你还不快点上报霸王?”几个从外面得到消息的武者,匆匆赶回府中,缠着总管吵闹不休。
“要是我把道听途说来的消息报给霸王,光听完这些也要累坏他了。你们把情况说上来,我整理好后会看情形办。”总管冷静地环视眼前这批形同食客的武者,没有让步的意思。
霸王这座可比皇宫内苑的豪华府邸,原是各方富商集资兴建,落成后请霸王迁居其中,数年间来了无数名前来投效霸王的武林人士,把这座偌大的府邸弄得人满为患,全赖总管一力维持秩序。
总管先花了一刻钟的时间浏览完多达上百道的飞鸽传书,再以一刻钟的时间听取众人自认的独家消息,然后用一刻钟的时间闭门思索,最后才以一刻钟的时间将抽丝剥茧后得出的事情始末形诸文字。
这上百道的飞鸽传书全得自于随车护卫。
由于信鸽载重有限,众护卫那因主子失踪而惶惶然不知所以的长篇大论,只好分散到一小片一小片的小纸条上,书上编号后分给众信鸽。
总管只好等那百来只飞行速度不一的信鸽全部抵达,才能依号次排出全文。
好不容易排完,他只能感叹一声:
“真是废话连篇!”
幸好南霸天身边多的是奇人异士为他分忧解劳,总管更是以思路清晰著称,因此,霸王在接过这份“吴桂失踪臆测”时,看到的是这样的文字:
综合目前手头那些少得可怜的可用消息,我们有充份的理由相信,吴桂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跟着劫匪离去。
由事发当时离吴桂最近的护卫转述:“我发誓我看到长乐公子被一个蒙面人拿刀架着押走,而我们当时被数以千计的敌方围困,无法伸出援手,不得已之下才让长乐公子随歹徒驾马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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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可以推出前述的结论。
若吴桂因受制于人而被迫离开,不该指点歹徒使用千里马,如此一来将使追踪及救援,更加困难,可见他。有心助歹徒脱逃。
至于吴桂有何意图,必须有更多资料方能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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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得到任何证据,据我推想,劫走吴桂的女子与袭击车队的三个帮派无关。”总管补充道。
“你怎么知道那是女子?”霸王扫了报告书一眼,上面只字未提。
“在那种情况下,只有女子才能让他毫不求援,俯首听命。”总管对吴桂是怎么被养大的可是一清二楚。
南霸天为人津津乐道的特质中,有一项便是:对女性有求必应。
吴父也是这群津津乐道者之一。
“不会是私奔了吧?”
“我们这边要采取什么行动?”总管略过主上惟恐天下不乱的臆测。
“当然是作壁上观。”霸王拊掌笑道:“难得我那女婿要干出点事来,闲杂人等怎么好去搅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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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在家急得跳脚的吴父,二话不说颁下高达百万两银的赏金,务求在最短时间内把儿子救回来。
再来是搞得灰头土脸的随车护卫,他们不是官府的干练捕快,就是镖局的有名镖师,多的是好功夫的同僚好友,一大伙人全部投入搜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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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师不利,出师不利啊!”这是她头一次做强盗,也是她头一次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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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幸运的是,混乱中谁也没留意她已趁乱溜进其中一辆看来格外豪华的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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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金银珠宝没抢到半分,这一时意气用事,拖了个累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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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练家子,凤衣揉了半晌,也就嘟嚷着起身。
回头一看,那个连累她摔下马的小子仍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喂,你没事吧?”凤襩uo枫凡话驳刈呓敲挥卸驳那澹院v谢叵肫鹌糖暗木栈姗ぉ?br />
那时,他一把拉过一匹看起来疲软无力的老马,情势紧迫下她无暇抗议,跟着上了后座,刀抵着他的背心逼他驾马。一晃眼间,这匹看起来随时会荣登极乐的老马竟撒蹄如飞,风声呼啸而过,已奔出数十里之外。
推他下车时,凤衣已明白他身无内劲,不怕他耍花样,便收刀随他控制方向,没想到他竟毫无预警地栽下马去,害她措手不及跟着摔下。
幸好她的功夫底子扎实,落地瞬间就地一滚,滚去大部份冲击力,可虽是如此,仍撞得她眼前金星直冒。
自己都这样,他不就凶多吉少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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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虚软无力的身子被她这么一推,轻而易举地给翻了过来,只见颈部血流如注,衣襟被染红了一大片。
“还好,还有气。”
凤衣连忙掏出药膏,从怀里摸出一块灰蒙蒙的布巾,她皱了皱眉,伸手往吴桂怀里探去,探出两本他在下车前顺手往怀里塞的书本,随手往旁一扔,又掏摸了起来,总算如愿找出一条白得发亮的方巾。
“喷,居然是丝做的?真是贵气啊。”
在方巾上撒了止血药,小心给他压紧颈部伤口,好在伤口面积虽大,伤处却不深,按压一阵子,血也就止住了。
凤衣稍微安心,给他上药包扎。
包扎完毕后,她观察一下四周,是一座静谧的树林。
“总不能停在这里不动吧?”
自言自语着,她望了望地上那人,仍是出气比入气多,白煞煞的一张脸半丝生气也没有,看起来随时有断气的危险。
而那匹忠心耿耿的千里马彷佛明白主人的危机般在他身旁趴了下来,并不时以鼻头躇着主子那毫无动静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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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到的不是灵马恋主的赤胆忠心,而是天助我也,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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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衣跳起来就去牵马,边走还边解释给那尚未回复意识的伤患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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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儿瞥了她一眼,再度在主子身边趴下,神态有股说不出的不屑。
灵马当如是!要是吴桂醒着,只怕要击节赞叹了。
可惜这里没有叫好的群众,只有一个被坚硬的马蹄重重击中的可怜虫。
架子再撑也没意思,凤衣捂着被踢中的腹部,痛得蹲了下来,疼出泪水的清亮乌眸恨恨瞪住那匹蹭起主子脸颊的马。
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就是那位造成江湖上风起云涌的不肖匪徒。
一天还没过去,谣言滚来滚去,已滚出一片崭新景──
近午时分人才被抓走,到了刚入夜,歹徒已被加油添醋成一个满肚子坏水的大奸大恶之辈,生得青面撩牙高如巨人,擒下常乐公子正是想藉此要胁南霸天,壮大其不知何门何派的邪恶势力。
若不是冲着南霸天而来,想必是常乐公子结下的私怨,此仇不共戴天到让对方不顾霸王这块金字招牌,强硬出手。
然而事实永远要比想象来得离奇。
绑走常乐公子的人,只是一名身材高挑的妙龄女子,只因穿著宽松男装还罩了件特大斗蓬,才会被随车护卫误以为是男性。
她也没动过什么绑架勒赎的歹念,只是误将吴桂充满善意的微笑曲解为刻意挑衅的蔑笑,才会一个冲动把人捉了走,这会儿被吴桂的大出血一吓,一番争强斗胜之心吓得意念全消,一心只求尽早脱身。
更重要的是,她和吴桂一点私怨也没有。
她恨的、怨的、直想杀之而后快的,是他的马。
那匹摔她下地,还敢补上一踢的死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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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一名五官分明的灰袍少女,抱着肚子蹲在他的爱马身旁,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晶亮有神的凤眼不共戴天般瞪着自己那匹正忙着舔他脸颊的坐骑,口中恶声恶语不断。
“好你个死马,我不过想摸摸你,你居然用头把我顶开!你这死马的头还不是普通的硬!是啦,我承认刚才是想把你杀了烤来吃,可那是在气头上,后来愈看愈觉得你忠心护主,也就忍不住敬重一番,没想到你哼,终究是没灵性的畜牲,不把我的善意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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