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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万宇宁打完招呼,罗文宇直接走向回家的道路,此时已经差不多六点钟了,落日的夕阳照耀着他的前进,给他那较成熟的脸庞增添了一抹红色,显得有些像归乡的打工者。
罗文宇伸出了右手,低头往手腕上那破旧的而布满裂痕的手表上看去,他努力地透过那密集的裂痕才能看见时针和分针“已经六点零五分了吗?”
不换这只破旧的手表不是他买不起,而是这只手表是他母亲的遗物,他才会如此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有好几次他想去换个镜面,可是换了之后仿佛不再是原来的手表了,所以罗文宇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知道此时已经六点多,罗文宇立刻加快了脚步,他要快点回家,不过在这之前,应该是要先去买菜,再买些父亲罗天爱喝的白酒,那时候才回去。
想到父亲经常夸赞自己煮的饭菜美味,罗文宇不禁会心一笑,他最喜欢的就是看到父亲那开心的笑容。
每当他从工地里拖着疲倦的身体回来,先是让他去洗个澡,把身上的汗水冲洗掉,然后再让他吃一顿自己做的美味饭菜,那时候罗天就会不禁满意地夸赞罗天宇,这让罗文宇感到非常的满足。
他是一个孝子,处处都为父亲着想,最大的愿望就是让父亲不要那么辛苦,可是现在他不能办到,所以只能做一顿美味的饭菜来犒劳工作回来的罗天,同时也是在犒劳自己。
做饭方面不是他自夸,多年来的掌厨的他,练就了一手不错的厨艺,能把普普通通的一道青菜煮得非常美味。说不定去当厨师也能混出点颜色来。
“李老板,白菜多少钱一斤?”罗文宇拿起一棵大白菜放在手上掂量掂量,并翻开里面的菜叶,看看有没有烂菜叶,最后评价出这棵白菜是一棵不错的品种。
站在菜摊后的中年人,也就是李老板,笑道:“小宇啊,这棵白菜就送给你了,反正也是卖剩的。”
从他的口气听来,这个李老板跟罗文宇的关系不错。实际上,不仅仅是他一个老板跟罗文宇不错,其他的老板一样跟罗文宇不错。由于罗文宇经常来买菜,跟老板们也越发越熟悉了起来。有很多的时候老板们都照顾一下罗文宇,因为罗文宇住在离这里不算很远,有很多事情也会传入老板们的耳中,如罗文宇家的贫穷这件事,他们略有耳闻,为此都达成共识,在各方面照顾一下罗文宇。
而罗文宇也是知道老板们对他的好心,心里感动不已。
对于李老板的好意,罗文宇没有推托,笑着谢道:“那就谢谢李老板了。”
“不用,不用,时间也不早了,你还是早些回去吧,路上记得小心一些。”
“嗯,我会的。”
这个城市中所存在的一点淳朴从这表现了出来,有很多的时候是见不到的,大多数都是自私自利,当今社会就是这样,也许过些日子会有所改变吧,希望是
罗文宇买了白菜后,并没有回去,他还要去买些肉,买足一个星期的白酒,这些事项他一步步做好,没有一件遗漏的。
等他买好东西后,看了看手表,这时候已经差不多七点了,抬头看天,已经昏暗一片。
罗天每天八点钟下班,回来的时候已经有八点半,离现在还有一个半小时的准备时间,对于罗文宇准备一餐丰盛的晚餐所用的时间来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他提了提手上灌满瓶子的白酒,不禁一笑,给父亲做一道丰盛的晚餐,今天当然不可少。
罗文宇的家住在城市中的角落地段,那里被人俗称为“贫民区”因为那里过于破旧,人都是穷人,就连乞丐都有,乞丐都是住在那些破旧没人要的房屋里面的。所以称为“贫民区”并不为过,只是有点鄙视的味道在里面。罗文宇倒没有介意这一点,对他来说,人嘛,只要开开心心过每一天就行,没必要一定得过上那种奢侈的生活。
贫民区离罗文宇买东西的地方不算远,按照平常的速度,只要走上个十来分钟就行,但是这段路经过的地方真的非常荒凉,破旧的房屋,废弃的工厂等等,组成了这一道人们不肯接近的“防线”听说这里经常有抢劫的“人才”在那里被打劫,四周都没有人烟,求救根本没用。不过罗文宇对此一直都是一笑置之的,只因他没有经历过。
罗文宇想,路过这里的几乎都是穷人,那些抢劫犯总不可能会在这里寻找“猎物”吧,那么他简直就是一个傻子可他又知道世界上的傻子真的很多
他正准备路过那一栋栋破旧荒废的楼房时,忽然一个人从里面闯了出来,对罗文宇大声喝道:“不许动!打劫!”
罗文宇顿时吓地快步后退了几步,完全违背了对方所说的“不许动”!
他没想到这里真的会有打劫的,而且还被他遇上了!运气还不是一般的差!
不知道这个打劫犯是傻子,还是神经病呢?真的如同罗文宇所说的那样,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打劫。
与万宇宁打完招呼,罗文宇直接走向回家的道路,此时已经差不多六点钟了,落日的夕阳照耀着他的前进,给他那较成熟的脸庞增添了一抹红色,显得有些像归乡的打工者。
罗文宇伸出了右手,低头往手腕上那破旧的而布满裂痕的手表上看去,他努力地透过那密集的裂痕才能看见时针和分针“已经六点零五分了吗?”
不换这只破旧的手表不是他买不起,而是这只手表是他母亲的遗物,他才会如此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有好几次他想去换个镜面,可是换了之后仿佛不再是原来的手表了,所以罗文宇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知道此时已经六点多,罗文宇立刻加快了脚步,他要快点回家,不过在这之前,应该是要先去买菜,再买些父亲罗天爱喝的白酒,那时候才回去。
想到父亲经常夸赞自己煮的饭菜美味,罗文宇不禁会心一笑,他最喜欢的就是看到父亲那开心的笑容。
每当他从工地里拖着疲倦的身体回来,先是让他去洗个澡,把身上的汗水冲洗掉,然后再让他吃一顿自己做的美味饭菜,那时候罗天就会不禁满意地夸赞罗天宇,这让罗文宇感到非常的满足。
他是一个孝子,处处都为父亲着想,最大的愿望就是让父亲不要那么辛苦,可是现在他不能办到,所以只能做一顿美味的饭菜来犒劳工作回来的罗天,同时也是在犒劳自己。
做饭方面不是他自夸,多年来的掌厨的他,练就了一手不错的厨艺,能把普普通通的一道青菜煮得非常美味。说不定去当厨师也能混出点颜色来。
“李老板,白菜多少钱一斤?”罗文宇拿起一棵大白菜放在手上掂量掂量,并翻开里面的菜叶,看看有没有烂菜叶,最后评价出这棵白菜是一棵不错的品种。
站在菜摊后的中年人,也就是李老板,笑道:“小宇啊,这棵白菜就送给你了,反正也是卖剩的。”
从他的口气听来,这个李老板跟罗文宇的关系不错。实际上,不仅仅是他一个老板跟罗文宇不错,其他的老板一样跟罗文宇不错。由于罗文宇经常来买菜,跟老板们也越发越熟悉了起来。有很多的时候老板们都照顾一下罗文宇,因为罗文宇住在离这里不算很远,有很多事情也会传入老板们的耳中,如罗文宇家的贫穷这件事,他们略有耳闻,为此都达成共识,在各方面照顾一下罗文宇。
而罗文宇也是知道老板们对他的好心,心里感动不已。
对于李老板的好意,罗文宇没有推托,笑着谢道:“那就谢谢李老板了。”
“不用,不用,时间也不早了,你还是早些回去吧,路上记得小心一些。”
“嗯,我会的。”
这个城市中所存在的一点淳朴从这表现了出来,有很多的时候是见不到的,大多数都是自私自利,当今社会就是这样,也许过些日子会有所改变吧,希望是
罗文宇买了白菜后,并没有回去,他还要去买些肉,买足一个星期的白酒,这些事项他一步步做好,没有一件遗漏的。
等他买好东西后,看了看手表,这时候已经差不多七点了,抬头看天,已经昏暗一片。
罗天每天八点钟下班,回来的时候已经有八点半,离现在还有一个半小时的准备时间,对于罗文宇准备一餐丰盛的晚餐所用的时间来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他提了提手上灌满瓶子的白酒,不禁一笑,给父亲做一道丰盛的晚餐,今天当然不可少。
罗文宇的家住在城市中的角落地段,那里被人俗称为“贫民区”因为那里过于破旧,人都是穷人,就连乞丐都有,乞丐都是住在那些破旧没人要的房屋里面的。所以称为“贫民区”并不为过,只是有点鄙视的味道在里面。罗文宇倒没有介意这一点,对他来说,人嘛,只要开开心心过每一天就行,没必要一定得过上那种奢侈的生活。
贫民区离罗文宇买东西的地方不算远,按照平常的速度,只要走上个十来分钟就行,但是这段路经过的地方真的非常荒凉,破旧的房屋,废弃的工厂等等,组成了这一道人们不肯接近的“防线”听说这里经常有抢劫的“人才”在那里被打劫,四周都没有人烟,求救根本没用。不过罗文宇对此一直都是一笑置之的,只因他没有经历过。
罗文宇想,路过这里的几乎都是穷人,那些抢劫犯总不可能会在这里寻找“猎物”吧,那么他简直就是一个傻子可他又知道世界上的傻子真的很多
他正准备路过那一栋栋破旧荒废的楼房时,忽然一个人从里面闯了出来,对罗文宇大声喝道:“不许动!打劫!”
罗文宇顿时吓地快步后退了几步,完全违背了对方所说的“不许动”!
他没想到这里真的会有打劫的,而且还被他遇上了!运气还不是一般的差!
不知道这个打劫犯是傻子,还是神经病呢?真的如同罗文宇所说的那样,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打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