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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辞职!因为我跟曾英俊下个月要结婚。
你很体贴地说,胡美丽做了曾英俊的太大之后,她要为英俊煮饭、洗衣、补内裤——啊,还有,要陪英俊上床;所以从今以后,美丽会上班迟到,该办公的时间会打毛线,该照顾客人的时候会和李秀秀叽叽咕咕说厨房与卧室里的琐事。她非走路不可。因为家庭与事业不可能兼顾。
我不懂!曾英俊的老板可没叫他辞职呀!我又不是跟我自己结婚。你可知道,咱们结婚之后,英俊达令要做的事可多着呢!马桶破了,他得补起来;椅子断了腿,他得修理;汽车抛锚了,他得爬到车盘底搞个半天。还有,你别忘了,英俊还得陪“我”上床呢!
所以他上班也可能迟到(你相信吧?!)、该办公的时间他会和隔座的贾湖图叽叽咕咕谈厕所里那个马桶,更会搁起腿来看时报副刊、喝老人茶。
你为什么不对曾英俊说:家庭与事业不可得兼,娶了胡美丽,你“挥手自兹去”吧?
我结婚跟作事是两码子事,你把它扯在一起,是什么居心?
你理直气壮地说,就多年经验而知,结了婚的妇女不能专心上班,你求好心切,不愿容许这样的职员或助教。你省省吧!让我告诉你,你不敢面对的、潜意识中的念头!“结了婚就得辞职”的真正涵义是说,对你而言,我是一张茅厕纸、一朵花、一个可以xìng交的肉体。所以在婚前,我是一张洁白干净的纸、一朵鲜艳欲滴的花、一个有可能征服的身体——你雇用我。一旦结了婚,在你眼中,我就成为一张擦脏了的茅厕纸、一朵残败的花、——个已经被人家“用”过的肉体——所以你要我离开。
简单地说,潜意识中,你并没有把我当“人”看。
另外一个“居心”就更有意思了。你让曾英俊和贾湖图和李可务都继续工作,却强迫胡美丽和李秀秀和王甜甜辞职去做“家庭主妇”;将来曾英俊作了老板,他也会强迫张可爱和赵怜怜辞职去做“贤妻良母”你的用意,就是希望在你们的联合阵线、共同努力之下,美丽及秀秀这类女流之辈可以快快乐乐在厨房及卧室之间过一辈子。
这样,你觉得安全——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你和英俊及可务的世界。
你不觉得自己可耻吗7
在非洲,仍旧有某些部落,在女婴出生之后,立即动一个手术——把女性最能享受感性的那一个小小的部分割除。人类与心理学家解释,这个仪式所泄露出来的潜意识(又是“潜意识”!亲爱的男人,你什么时候才能正视自己?),是男性对女性的恐惧,他不希望女性跟他一样,有强烈的感官能力而破坏了男性是征服者的形象。
那么你在害怕什么?
我如果在上班时间打毛线、嚼舌根、作小儿女态,不管是婚前婚后,你就应该沉下脸来要我滚蛋。我如果在上班时间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管是婚前婚后,你就没有权利剥夺我的工作。你留我或辞我,要看我工作是否卖力,不能看我是否处女。我是不是处女,结不结婚,与你这办公室里的上司无关。
我不是一张卫生纸。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把我当“人”看?
——闻某专科学校强迫已婚女助教及职员辞职而作
回应与挑战
校园中的歧视
胡美丽小姐您好:
连日来在中国时报上拜读您的数篇强调女权的文章,不禁感到心有戚戚焉!
我很赞同您的说法,也确实体验过许多令人难堪的场面。目前我就读于大学,法律系三年级,女生在此是少数民族,也受到料想中的歧视与意见不得上达的痛苦。譬如:学校法学院大楼是全栋空调,可是偏有泰半以上的学生嗜烟如命,令我等不吸烟者被强迫沾了满身的烟味回家,更遑论吸进肺里的废气有多少了。
再就教授普遍的重男轻女而言,由于老师们大多是古代教育培育出的,难免思想保守老旧,故也无可厚非。而上课对有关性方面的笑话或讨论这方面的罪行,由于时常发生,故也早已处之泰然。怕只怕由于这些歧视,而造成将来继续就学就业的困扰不过既然要做现代女性,就该勇敢面对这些,真正有实力的人,总有出头的机会,不是吗?
此外,我对您的文章有些小小的建议,不知道说得对不对,还盼您海涵。就是您的我不是卫生纸,的确道出劳动基准法的后遗症——已婚妇女被迫离职。但文章中措辞似乎有过于激动、不够理智之嫌。我们都知道这种老板的行为是错的,想必其心理也很心虚、若您的文章能用委婉的语句表达,则全篇将不至太刺眼,而可读性与被接受性将能提高。不知您赞成否?
此外您提到“某专科”我觉得您不妨将其名称道出,由于它是事实,所以您的行为将是“揭发”、“检举”而不会涉嫌“诽谤”这点您大可放心。(请参阅刑法三百一十条第三项与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点)
很抱歉耽误您许多时间读这封信,希望这些时间不会白费,祝您事业腾达!
回应与挑战
悲怜我的女儿
龙应台教授安好:
常拜读大作,对你大爱的胸怀、明察秋毫、敢说敢骂的作风,令我十二万分的敬佩。
本想将吾女不幸的遭遇诉之于社会,盼能引起爱心人士的回响,但因才疏学浅,不能深切地表达内心的感受,正在苦恼之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龙教授”在此诚心地请你帮忙,将家女这个真实的故事,经你的文学涵养诉诸于世,以慰吾女在天之灵,更盼能因而引起社会人士对我们妇女同胞的保护,使之不再受歹徒、色狼的迫害,不要再让天下的父母痛苦啊!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我那读夜校的女儿,散发泪眼、满身伤痕地跑回家,看见我就抱头大哭,哭声是那么的哀痛,我的心简直就快被她哭碎了。她带哭地向我诉说经过,但报警为时已晚,那色狼早就逃之夭夭了,做母亲的我只能尽量安慰她,让她宽心不再伤心。
但从此女儿不再快乐,常自己反锁屋内,低声哭泣,看在家人的眼里,疼惜得不知如何是好,内心更是焦虑。女儿原本就内向、文静、又乖、又孝顺,家人用尽办法让她对这事淡忘,但这伤痕,对她是那么深,那么怨啊!她还是不能淡忘、更不甘心。
在去的前一天,她对家人特别的关切,把我抱得很紧,脸上带着苦笑与委屈。没想到,隔日她就悄悄地离开我们,离开这个令她又爱、又恨的人间,我们也痛失爱女,幸福的家也笼罩着阴影。
龙教授,你知道吗?我女儿才十八岁啊,现在已经十九岁,离开我已整整一年了,但那歹徒却是逍遥法外,不知有多少女人还要受害啊!悲剧还是不断重演着,每日报纸都刊着无辜少女又被强奸轮暴的消息,有的年纪是那么的小,十二三岁,看了我心里沉痛,悲那少女,悲她的母亲、疼爱她的家人们,不知他们将如何伤心。
我们是个法治的社会,为什么没有办法彻底消灭这种事,试问:谁无母亲、妻子、女儿、朋友、亲友?我常想,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就连太空梭等高科技也是人想出来的,难道我们不能想出解决这个社会大问题的办法吗?
我已是不久人世的老人了,但在生命的尽头,还是要尽一份人的热血与同情,为我们妇女同胞倾吐一片心声,也为我女儿的死讨回公道。我知道滴水成河的道理,更相信团结的力量。全体同胞们,请为我们切身的问题献上一份力量,共同来阻止不幸再度发生。
为了不让家人再忆起这悲伤往事,请原谅没报上姓名与住址,龙教... -->>
你要我辞职!因为我跟曾英俊下个月要结婚。
你很体贴地说,胡美丽做了曾英俊的太大之后,她要为英俊煮饭、洗衣、补内裤——啊,还有,要陪英俊上床;所以从今以后,美丽会上班迟到,该办公的时间会打毛线,该照顾客人的时候会和李秀秀叽叽咕咕说厨房与卧室里的琐事。她非走路不可。因为家庭与事业不可能兼顾。
我不懂!曾英俊的老板可没叫他辞职呀!我又不是跟我自己结婚。你可知道,咱们结婚之后,英俊达令要做的事可多着呢!马桶破了,他得补起来;椅子断了腿,他得修理;汽车抛锚了,他得爬到车盘底搞个半天。还有,你别忘了,英俊还得陪“我”上床呢!
所以他上班也可能迟到(你相信吧?!)、该办公的时间他会和隔座的贾湖图叽叽咕咕谈厕所里那个马桶,更会搁起腿来看时报副刊、喝老人茶。
你为什么不对曾英俊说:家庭与事业不可得兼,娶了胡美丽,你“挥手自兹去”吧?
我结婚跟作事是两码子事,你把它扯在一起,是什么居心?
你理直气壮地说,就多年经验而知,结了婚的妇女不能专心上班,你求好心切,不愿容许这样的职员或助教。你省省吧!让我告诉你,你不敢面对的、潜意识中的念头!“结了婚就得辞职”的真正涵义是说,对你而言,我是一张茅厕纸、一朵花、一个可以xìng交的肉体。所以在婚前,我是一张洁白干净的纸、一朵鲜艳欲滴的花、一个有可能征服的身体——你雇用我。一旦结了婚,在你眼中,我就成为一张擦脏了的茅厕纸、一朵残败的花、——个已经被人家“用”过的肉体——所以你要我离开。
简单地说,潜意识中,你并没有把我当“人”看。
另外一个“居心”就更有意思了。你让曾英俊和贾湖图和李可务都继续工作,却强迫胡美丽和李秀秀和王甜甜辞职去做“家庭主妇”;将来曾英俊作了老板,他也会强迫张可爱和赵怜怜辞职去做“贤妻良母”你的用意,就是希望在你们的联合阵线、共同努力之下,美丽及秀秀这类女流之辈可以快快乐乐在厨房及卧室之间过一辈子。
这样,你觉得安全——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你和英俊及可务的世界。
你不觉得自己可耻吗7
在非洲,仍旧有某些部落,在女婴出生之后,立即动一个手术——把女性最能享受感性的那一个小小的部分割除。人类与心理学家解释,这个仪式所泄露出来的潜意识(又是“潜意识”!亲爱的男人,你什么时候才能正视自己?),是男性对女性的恐惧,他不希望女性跟他一样,有强烈的感官能力而破坏了男性是征服者的形象。
那么你在害怕什么?
我如果在上班时间打毛线、嚼舌根、作小儿女态,不管是婚前婚后,你就应该沉下脸来要我滚蛋。我如果在上班时间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管是婚前婚后,你就没有权利剥夺我的工作。你留我或辞我,要看我工作是否卖力,不能看我是否处女。我是不是处女,结不结婚,与你这办公室里的上司无关。
我不是一张卫生纸。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把我当“人”看?
——闻某专科学校强迫已婚女助教及职员辞职而作
回应与挑战
校园中的歧视
胡美丽小姐您好:
连日来在中国时报上拜读您的数篇强调女权的文章,不禁感到心有戚戚焉!
我很赞同您的说法,也确实体验过许多令人难堪的场面。目前我就读于大学,法律系三年级,女生在此是少数民族,也受到料想中的歧视与意见不得上达的痛苦。譬如:学校法学院大楼是全栋空调,可是偏有泰半以上的学生嗜烟如命,令我等不吸烟者被强迫沾了满身的烟味回家,更遑论吸进肺里的废气有多少了。
再就教授普遍的重男轻女而言,由于老师们大多是古代教育培育出的,难免思想保守老旧,故也无可厚非。而上课对有关性方面的笑话或讨论这方面的罪行,由于时常发生,故也早已处之泰然。怕只怕由于这些歧视,而造成将来继续就学就业的困扰不过既然要做现代女性,就该勇敢面对这些,真正有实力的人,总有出头的机会,不是吗?
此外,我对您的文章有些小小的建议,不知道说得对不对,还盼您海涵。就是您的我不是卫生纸,的确道出劳动基准法的后遗症——已婚妇女被迫离职。但文章中措辞似乎有过于激动、不够理智之嫌。我们都知道这种老板的行为是错的,想必其心理也很心虚、若您的文章能用委婉的语句表达,则全篇将不至太刺眼,而可读性与被接受性将能提高。不知您赞成否?
此外您提到“某专科”我觉得您不妨将其名称道出,由于它是事实,所以您的行为将是“揭发”、“检举”而不会涉嫌“诽谤”这点您大可放心。(请参阅刑法三百一十条第三项与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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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教授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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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我那读夜校的女儿,散发泪眼、满身伤痕地跑回家,看见我就抱头大哭,哭声是那么的哀痛,我的心简直就快被她哭碎了。她带哭地向我诉说经过,但报警为时已晚,那色狼早就逃之夭夭了,做母亲的我只能尽量安慰她,让她宽心不再伤心。
但从此女儿不再快乐,常自己反锁屋内,低声哭泣,看在家人的眼里,疼惜得不知如何是好,内心更是焦虑。女儿原本就内向、文静、又乖、又孝顺,家人用尽办法让她对这事淡忘,但这伤痕,对她是那么深,那么怨啊!她还是不能淡忘、更不甘心。
在去的前一天,她对家人特别的关切,把我抱得很紧,脸上带着苦笑与委屈。没想到,隔日她就悄悄地离开我们,离开这个令她又爱、又恨的人间,我们也痛失爱女,幸福的家也笼罩着阴影。
龙教授,你知道吗?我女儿才十八岁啊,现在已经十九岁,离开我已整整一年了,但那歹徒却是逍遥法外,不知有多少女人还要受害啊!悲剧还是不断重演着,每日报纸都刊着无辜少女又被强奸轮暴的消息,有的年纪是那么的小,十二三岁,看了我心里沉痛,悲那少女,悲她的母亲、疼爱她的家人们,不知他们将如何伤心。
我们是个法治的社会,为什么没有办法彻底消灭这种事,试问:谁无母亲、妻子、女儿、朋友、亲友?我常想,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就连太空梭等高科技也是人想出来的,难道我们不能想出解决这个社会大问题的办法吗?
我已是不久人世的老人了,但在生命的尽头,还是要尽一份人的热血与同情,为我们妇女同胞倾吐一片心声,也为我女儿的死讨回公道。我知道滴水成河的道理,更相信团结的力量。全体同胞们,请为我们切身的问题献上一份力量,共同来阻止不幸再度发生。
为了不让家人再忆起这悲伤往事,请原谅没报上姓名与住址,龙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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