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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些干部慨叹涉农工作不好做,不经意间就会说:“现在的农民工作不好做,刁民越来越多。”那么,真的是农村的刁民越来越多了吗?对这个问题,我觉得是需要商榷的。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刁民”的含义,引用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释,更符合当下的语境。刁民:刁滑之人,旧时官吏多用作对不听管束的百姓的蔑称。在民主进程、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当下,在农村刁滑之人是否就没有了呢?回答是肯定存在。而对“刁民越来越多”的见解,我认为不见得。农村工作千丝万缕,涉及方方面面,干部们会遇到各种各样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时农民会采取对峙甚至责难的态度不予以配合。如果一些干部将这些农民不分原由都归入刁民的行列,就有不妥了。因为,有些农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正当诉求,在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一些干部反映后而未果的情况下,才采取了对立的态度。如在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今天,总少不了征地,这涉及到了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果树补偿、林木补偿等问题。有些地方的出价对农民来说不够理想,农民们就找来相关的文件,要求相应地提高补偿标准,没达到要求,他们就不谈了,导致工作一下没法开展下去。这个时候,就说这些农民是刁民,妥吗?其实,农民是相当朴实,也是通情达理的人,只要你一碗水端平,按规定办事,问题最终都能得到解决。
前些年,三峡移民移居在我所居住市的好几个乡镇,安置他们的时候,要从当地农户的手中腾出一些农田分给移民,国家给了腾出农田的农户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结果有个别地方截留了部分的补偿金。后来,这个地方的农户在与相邻的乡镇的农户交流时得知自己的补偿金远远低于相邻乡镇农户得到的补偿金,于是向上反映,最张终这个地方腾出农田的农户补发了补偿金。有一个农民得到补偿金后,心里仍然不爽,因为在上访过程中有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说他们是刁民。这些人不吵、不闹,采取正当的方法要回本该得到的东西,应该是属于守公民吧?怎能以刁民相论呢?
林权改革是一件大好事,一些村做得比较好,每个村民分到十几二十亩山,从林改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一些村做得就差强人意,每个村民仅分得一两亩山,大头都集中在村里有头有脸和“强人”的手中,农民意见很大。现在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抢种山场的现象,即林权所有者将林木砍伐后又立刻种上树苗,按合同来说,砍伐后的山地就归村集体所有,要重新投标。一些地方做得不错,通过法律途径,将被抢种的林地收回集体,再让村民集资合股造林,使村民在新山场平均受益。而一些地方,村民一再反映,被抢种的山场一拖再拖,未能被收回村集体,村民意见日渐增大,碰到负责此事的干部就没了什么好脸色,话语也不怎么中听了。一些干部心里也不舒服,开始说这些紧缠不放的村民“刁民”了。
尽管这些干部不会当面说村民是刁民,只是在小范围、村民听不见的地方说,但是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起码这些干部们无形中在心里形成了一个定势,即这些不听话的、爱反映问题的村民就是刁民。这种观念一旦形成,在工作中就会不由自主地与村民发生隔阂,最后导致你的话村民根本就不听。
再就是,农民敢于反映问题,敢于说出自已的合理的诉求,说明了社会的包容性越来越强,让农民说真话的社会大环境真在形成。这是社会的进步。
敢于说出自已的合理的诉求的农民不是刁民。那些爱说刁民的人能否少说,甚至不说,这样干群关系才能融洽,对构建和谐社会大有裨益。
现在有些干部慨叹涉农工作不好做,不经意间就会说:“现在的农民工作不好做,刁民越来越多。”那么,真的是农村的刁民越来越多了吗?对这个问题,我觉得是需要商榷的。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刁民”的含义,引用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释,更符合当下的语境。刁民:刁滑之人,旧时官吏多用作对不听管束的百姓的蔑称。在民主进程、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当下,在农村刁滑之人是否就没有了呢?回答是肯定存在。而对“刁民越来越多”的见解,我认为不见得。农村工作千丝万缕,涉及方方面面,干部们会遇到各种各样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时农民会采取对峙甚至责难的态度不予以配合。如果一些干部将这些农民不分原由都归入刁民的行列,就有不妥了。因为,有些农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正当诉求,在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一些干部反映后而未果的情况下,才采取了对立的态度。如在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今天,总少不了征地,这涉及到了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果树补偿、林木补偿等问题。有些地方的出价对农民来说不够理想,农民们就找来相关的文件,要求相应地提高补偿标准,没达到要求,他们就不谈了,导致工作一下没法开展下去。这个时候,就说这些农民是刁民,妥吗?其实,农民是相当朴实,也是通情达理的人,只要你一碗水端平,按规定办事,问题最终都能得到解决。
前些年,三峡移民移居在我所居住市的好几个乡镇,安置他们的时候,要从当地农户的手中腾出一些农田分给移民,国家给了腾出农田的农户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结果有个别地方截留了部分的补偿金。后来,这个地方的农户在与相邻的乡镇的农户交流时得知自己的补偿金远远低于相邻乡镇农户得到的补偿金,于是向上反映,最张终这个地方腾出农田的农户补发了补偿金。有一个农民得到补偿金后,心里仍然不爽,因为在上访过程中有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说他们是刁民。这些人不吵、不闹,采取正当的方法要回本该得到的东西,应该是属于守公民吧?怎能以刁民相论呢?
林权改革是一件大好事,一些村做得比较好,每个村民分到十几二十亩山,从林改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一些村做得就差强人意,每个村民仅分得一两亩山,大头都集中在村里有头有脸和“强人”的手中,农民意见很大。现在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抢种山场的现象,即林权所有者将林木砍伐后又立刻种上树苗,按合同来说,砍伐后的山地就归村集体所有,要重新投标。一些地方做得不错,通过法律途径,将被抢种的林地收回集体,再让村民集资合股造林,使村民在新山场平均受益。而一些地方,村民一再反映,被抢种的山场一拖再拖,未能被收回村集体,村民意见日渐增大,碰到负责此事的干部就没了什么好脸色,话语也不怎么中听了。一些干部心里也不舒服,开始说这些紧缠不放的村民“刁民”了。
尽管这些干部不会当面说村民是刁民,只是在小范围、村民听不见的地方说,但是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起码这些干部们无形中在心里形成了一个定势,即这些不听话的、爱反映问题的村民就是刁民。这种观念一旦形成,在工作中就会不由自主地与村民发生隔阂,最后导致你的话村民根本就不听。
再就是,农民敢于反映问题,敢于说出自已的合理的诉求,说明了社会的包容性越来越强,让农民说真话的社会大环境真在形成。这是社会的进步。
敢于说出自已的合理的诉求的农民不是刁民。那些爱说刁民的人能否少说,甚至不说,这样干群关系才能融洽,对构建和谐社会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