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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京城的时候刘宇浩就听母亲说大哥有了女朋友,所以回来之前准备礼物的时候李璐梅把王瑞瑞的那份也备下了。
父亲刘瞻维除了有內供的烟酒以外,李璐梅还专门在香港为他定做了一把二胡,这可把刘瞻维乐的合不拢嘴笑了半天。
可别小看只是一把二胡,那可是李璐梅这些礼物中最贵的,五六十万呢,不过刘宇浩不会傻到把价钱也告诉父亲。
母亲郭华的除了有一套纪梵希的高档裘皮大衣外,李璐梅还特意让英国的朋友给刘宇浩的母亲定做了一双皮鞋,母亲拿到手中后笑骂着:“臭小子,你这是要把妈妈穿成老妖精吗!”
大哥的东西简单一些,李璐梅买了一块江诗丹顿手表,虽然和刘宇浩那块相比要差一点,但也是十好几万的东西,王瑞瑞和大哥都不懂这些奢侈品牌,也就没注意到商标的问题,反正很喜欢手表的大气。
因为可能是刘宇浩未来的大嫂,所以李璐梅在给王瑞瑞的礼物上也十分留心,选了很久才挑出一对钻石耳环,说是以后结婚的时候戴上肯定艳惊全场。
很可惜,王瑞瑞虽然很喜欢那对钻石耳环,却不知道那是法国的著名设计师的作品,世界上唯一的一对,不过刘宇浩才不会计较这些呢,只要人家姑娘喜欢,以后对自己父母和大哥好点就行了,再多钱放那就只是个数字而已。
“爸,妈,和您二老商量个事,咱们买套大点的房子住吧,现在这房子”刘宇浩趁着父母高兴,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房子怎么了?有了俩钱就骚包的不是你了吧?你们两兄弟不都是在这房子里长大的吗?”刘瞻维白了一眼儿子,没好气的瓮声说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和大哥以后都会在省城上班,您二老也去和我们一起住多好呀!”刘宇浩嘿嘿一笑摆了摆手说道。
“你们在哪上班是你们的事,我和你妈在这住习惯了,都是老街坊邻居的,人头熟,地头也熟,有时间你们就经常回来看看,没时间我们也不巴结你们回来,乐得逍遥自在。”父亲脸色一黑,粗鲁的打断了刘宇浩的话。
“呃算我没说,您别生气!”刘宇浩挠了挠头笑了,老爷子还真是说翻脸就翻脸,刚才还好好的,一会的功夫就把脸给抹下来了。
不过也是,父母在这厂子里住了大半辈子了,猛一下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生活可能真的还不习惯,刘宇浩想通了这些也就不再争论了,反正父母还没有老道不能动的地步,以后经常回家看看就是了。
再次睡上了打小就习惯了的高低床,刘宇浩兴奋的半夜都没合上眼,儿时的林林总总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不管是快乐、喜悦还是忧愁,都好像是发生在昨天。
从玉石文化节那时开始刘宇浩就一直在考虑,自己是不是也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珠宝公司呢,总不能每次解出翡翠来都卖给别人吧,这样不符合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特征。
以后大把大把用钱的日子还在后面呢“月儿基金”的事刘宇浩决定要一辈子都坚持下去,这样的话就需要大笔的资金来维持,毕竟毛爷爷说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得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可一辈子做好事就会需要很多钱了,比如说“月儿基金”它就有可能会关系到很多很多上不起学但又非常优秀的学生的将来。
刘宇浩觉得这个重任将会是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压在自己肩头的重担。迷迷糊糊,刘宇浩在思考中睡着了。
“大哥,快点起来,借我一套衣服穿穿吧。”
一觉醒来,刘宇浩觉得浑身不自在,黏糊糊的很不爽,在包里翻看了半天,刘宇浩都没找出一件合适的衣服来,想了想,自己大哥和自己的身材差不多,只好求救了。
不是刘宇浩没有衣服,而是李璐梅除了给他准备了一套正装以外,其他的都是范思哲和阿玛尼的潮男装束,这些衣服可不能拿出来在家里穿,否则一定会被母亲骂到狗血淋头。
“老地方,还在床下的箱子里,你自己拿呀。”大哥翻了个身继续睡了,刘宇浩无奈的笑了笑熟练的钻到床下找出一套半新不旧的衣服洗澡去了。
吃过早饭刘宇杰才睡眼惺忪的从床上爬起来,来到客厅看到正在狼吞虎咽的刘宇浩和毛周瞪大了眼睛道:“老二,你看你穿的像什么样啊,背后有个洞。”
“啊!”刘宇浩差点没把刚咽到嘴里的一口粥喷了出来,扭头一看,还真是的,找衣服时也没仔细看,大哥的这件衣服真的破了,想想也罢,刘宇浩摆了摆手道:“没关系,等会去城里再买一套,我没带衣服回来。”
由于家境不是很好的原因,所以刘宇浩从小和大哥都不怎么在乎衣服新旧的问题,只要干净整洁就好,不过像这样穿着破了洞的衣服还是头一遭,以前母亲可不许他们兄弟俩这样狼狈的出门的。
吃过早饭,和母亲打了招呼刘宇浩就和毛周一起出门了,刘宇浩想到自己和大哥以后在省城工作,来回看望父母不方便,昨天晚上就生出了买车的念头,刘宇浩是那种说干就干绝不拖泥带水的人,所以这一大早就拉上毛周去看车了。
二人打了一辆的士直奔汽车4s店,还在路上刘宇浩就被窗外的景色搞的眼花缭乱了,出门几年很少回家,原来家乡的变化也这么大,如果不是一些很老的建筑一直没被拆除,刘宇浩怕是根本都记不得路了。
在毛周的建议下,刘宇浩决定先给大哥买一辆宝马,这种车外形大气,雍容华贵却又不嚣张,非常符合大哥的为人和性格,而且安全系数非常高,大哥这样的生手也容易掌控,以前刘宇浩就对秦卫先的那辆宝马车十分满意。
而自己早已经习惯了路虎的彪悍和力道十足,周锡送给自己的那辆路虎不可能从京城开回来,刘宇浩可不想费那个神为省这么一点钱在高速上奔驰一千多公里。
所以刘宇浩还是考虑能不能以后去省城了再买一辆一样的车,家乡这种中小型城市怕是没有路虎这种高档车出售的。
“先生,我能帮您什么吗?”
一进到店... -->>
早在京城的时候刘宇浩就听母亲说大哥有了女朋友,所以回来之前准备礼物的时候李璐梅把王瑞瑞的那份也备下了。
父亲刘瞻维除了有內供的烟酒以外,李璐梅还专门在香港为他定做了一把二胡,这可把刘瞻维乐的合不拢嘴笑了半天。
可别小看只是一把二胡,那可是李璐梅这些礼物中最贵的,五六十万呢,不过刘宇浩不会傻到把价钱也告诉父亲。
母亲郭华的除了有一套纪梵希的高档裘皮大衣外,李璐梅还特意让英国的朋友给刘宇浩的母亲定做了一双皮鞋,母亲拿到手中后笑骂着:“臭小子,你这是要把妈妈穿成老妖精吗!”
大哥的东西简单一些,李璐梅买了一块江诗丹顿手表,虽然和刘宇浩那块相比要差一点,但也是十好几万的东西,王瑞瑞和大哥都不懂这些奢侈品牌,也就没注意到商标的问题,反正很喜欢手表的大气。
因为可能是刘宇浩未来的大嫂,所以李璐梅在给王瑞瑞的礼物上也十分留心,选了很久才挑出一对钻石耳环,说是以后结婚的时候戴上肯定艳惊全场。
很可惜,王瑞瑞虽然很喜欢那对钻石耳环,却不知道那是法国的著名设计师的作品,世界上唯一的一对,不过刘宇浩才不会计较这些呢,只要人家姑娘喜欢,以后对自己父母和大哥好点就行了,再多钱放那就只是个数字而已。
“爸,妈,和您二老商量个事,咱们买套大点的房子住吧,现在这房子”刘宇浩趁着父母高兴,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房子怎么了?有了俩钱就骚包的不是你了吧?你们两兄弟不都是在这房子里长大的吗?”刘瞻维白了一眼儿子,没好气的瓮声说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和大哥以后都会在省城上班,您二老也去和我们一起住多好呀!”刘宇浩嘿嘿一笑摆了摆手说道。
“你们在哪上班是你们的事,我和你妈在这住习惯了,都是老街坊邻居的,人头熟,地头也熟,有时间你们就经常回来看看,没时间我们也不巴结你们回来,乐得逍遥自在。”父亲脸色一黑,粗鲁的打断了刘宇浩的话。
“呃算我没说,您别生气!”刘宇浩挠了挠头笑了,老爷子还真是说翻脸就翻脸,刚才还好好的,一会的功夫就把脸给抹下来了。
不过也是,父母在这厂子里住了大半辈子了,猛一下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生活可能真的还不习惯,刘宇浩想通了这些也就不再争论了,反正父母还没有老道不能动的地步,以后经常回家看看就是了。
再次睡上了打小就习惯了的高低床,刘宇浩兴奋的半夜都没合上眼,儿时的林林总总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不管是快乐、喜悦还是忧愁,都好像是发生在昨天。
从玉石文化节那时开始刘宇浩就一直在考虑,自己是不是也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珠宝公司呢,总不能每次解出翡翠来都卖给别人吧,这样不符合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特征。
以后大把大把用钱的日子还在后面呢“月儿基金”的事刘宇浩决定要一辈子都坚持下去,这样的话就需要大笔的资金来维持,毕竟毛爷爷说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得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可一辈子做好事就会需要很多钱了,比如说“月儿基金”它就有可能会关系到很多很多上不起学但又非常优秀的学生的将来。
刘宇浩觉得这个重任将会是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压在自己肩头的重担。迷迷糊糊,刘宇浩在思考中睡着了。
“大哥,快点起来,借我一套衣服穿穿吧。”
一觉醒来,刘宇浩觉得浑身不自在,黏糊糊的很不爽,在包里翻看了半天,刘宇浩都没找出一件合适的衣服来,想了想,自己大哥和自己的身材差不多,只好求救了。
不是刘宇浩没有衣服,而是李璐梅除了给他准备了一套正装以外,其他的都是范思哲和阿玛尼的潮男装束,这些衣服可不能拿出来在家里穿,否则一定会被母亲骂到狗血淋头。
“老地方,还在床下的箱子里,你自己拿呀。”大哥翻了个身继续睡了,刘宇浩无奈的笑了笑熟练的钻到床下找出一套半新不旧的衣服洗澡去了。
吃过早饭刘宇杰才睡眼惺忪的从床上爬起来,来到客厅看到正在狼吞虎咽的刘宇浩和毛周瞪大了眼睛道:“老二,你看你穿的像什么样啊,背后有个洞。”
“啊!”刘宇浩差点没把刚咽到嘴里的一口粥喷了出来,扭头一看,还真是的,找衣服时也没仔细看,大哥的这件衣服真的破了,想想也罢,刘宇浩摆了摆手道:“没关系,等会去城里再买一套,我没带衣服回来。”
由于家境不是很好的原因,所以刘宇浩从小和大哥都不怎么在乎衣服新旧的问题,只要干净整洁就好,不过像这样穿着破了洞的衣服还是头一遭,以前母亲可不许他们兄弟俩这样狼狈的出门的。
吃过早饭,和母亲打了招呼刘宇浩就和毛周一起出门了,刘宇浩想到自己和大哥以后在省城工作,来回看望父母不方便,昨天晚上就生出了买车的念头,刘宇浩是那种说干就干绝不拖泥带水的人,所以这一大早就拉上毛周去看车了。
二人打了一辆的士直奔汽车4s店,还在路上刘宇浩就被窗外的景色搞的眼花缭乱了,出门几年很少回家,原来家乡的变化也这么大,如果不是一些很老的建筑一直没被拆除,刘宇浩怕是根本都记不得路了。
在毛周的建议下,刘宇浩决定先给大哥买一辆宝马,这种车外形大气,雍容华贵却又不嚣张,非常符合大哥的为人和性格,而且安全系数非常高,大哥这样的生手也容易掌控,以前刘宇浩就对秦卫先的那辆宝马车十分满意。
而自己早已经习惯了路虎的彪悍和力道十足,周锡送给自己的那辆路虎不可能从京城开回来,刘宇浩可不想费那个神为省这么一点钱在高速上奔驰一千多公里。
所以刘宇浩还是考虑能不能以后去省城了再买一辆一样的车,家乡这种中小型城市怕是没有路虎这种高档车出售的。
“先生,我能帮您什么吗?”
一进到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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