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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rg 我们离开小镇很远,找了个只有土坡小洞的地方休息。时间是下午五点,路易有不少吃的和啤酒,正好给我充饥。路易在离开我之后,他去这个地区的一个商人地界,听说了我所在小镇的一些事,还听说过些日子本尼尔要发生大事,所以才急着来找我,觉得我会有危险。
商人驿站,那里是方圆三百多里唯一热闹繁华的地方,商人在那里不是买货卖货,他们卖的是消息。在这个充满杀机的鬼地方,一点点小信息就能避免一场大战,或者导致更多的人死亡。
“这个孩子是你的?”
“怎么可能。”我擦,居然这样说我:“喂,你当我是神仙了,分分中就能生出个这么大的孩子来。这孩子是我在小镇上遇到的,他可能中了基因病毒,需要治疗。那些人要杀他,所以我把他给救了。”
“你总是爱做傻事,带着个孩子在身边,很危险。再说他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你有解毒的药吗?”
“有。我的血可以救他的命。”
要抽血,需要搞到针管和输液的东西,只有商人的小镇才有这种东西,在美国,家家户户都会自备一些医疗设备,这我早有耳闻。但是天太黑了,风沙又大,为了不迷失方向,我们只能在第二天早晨的时候出发。路易熟悉这里的天气,他料定明天一早风沙会停,我们只要待在土洞里就好。
夜间,风沙更大了,路易待在洞口抽烟,就是不进来。他说这是为了防止风沙掩盖洞口,把我们埋在这里。我为此深表怀疑,真要是有大风沙,你一个人能抵挡的住?不过我现在对他没有任何厌恶,在杜鲁之后,我还没见过这样贴心的朋友。也只有到了危险的境地,你才知道朋友两个字有多么珍贵。
他睡不着,我也睡不着。我们就聊起了彼此的过去。在路易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希望他可以成为一个医生,但路易为人比较桀骜不驯,医生不适合他。在他上大学的那年,因为和几个同学发生争执,失手打了人,然后怕父母怪罪,独自离家出走了。之后有两三年,等路易再回家时,父母已经搬走了,再也找不到了。所以他就在外面一个人打拼,直到自己遇见了一个叫帕森的人,帕森当时已经不再是枪手,而是一个汽车修理工,年纪也不小。他们修车的地方不太平,路易又是个有仇必报的男孩儿,在看到人打死平民之后,路易非常恼火,和对方拼斗,可他哪里是子弹的对手。知道啪森迅速抢了恶人的枪,然后对着天上的鸟开了一发子弹,路易才知道这个修车师傅有多么神奇。
路易求了帕森整整一年的时间,那个人才肯教他怎么玩枪,但有前提,不许路易杀人。这次路易救我也没杀人,他的枪法可以出神入化,哪怕是机枪也不会伤人性命,这一点非常难做到。
“帕森老师是我这辈子最尊重的人。”路易感叹着,遥望远处的星辰:“我离开他有四年了,只回去看过他两次。前年的时候,我认识了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在外面修车的时候认识的,帕森老师年纪大了,已经不修车了,所以让我自己出去闯荡,恐怕他自己也想不到我会有现在的状况。”
“你本来是打算结婚的?”
“有这个想法,我们彼此相爱。她是我遇到过最美丽的女人,虽然她很胖,爱吃东西,吃起来不加节制,呵呵我依然觉得她最美。像一个天使。”
情人眼里出西施嘛,这很正常,可惜啊,我还没达到这个功力。我的审美依旧停留在身材和相貌上,这点我汗颜了。
“你说的商人地点距离这里有多远?”我有很多问题要问:“对了,你的摩托车是什么人借给你的,怎么子弹都打不穿呢?”
“一个老先生借给我的,其实也不算是借,我给了他两百美元。说是借是因为在沙漠中有很多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如果我回不去了,或者说是摩托车在路上坏了,也只有可悲的份了。”
“也是在哪个商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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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rg 我们离开小镇很远,找了个只有土坡小洞的地方休息。时间是下午五点,路易有不少吃的和啤酒,正好给我充饥。路易在离开我之后,他去这个地区的一个商人地界,听说了我所在小镇的一些事,还听说过些日子本尼尔要发生大事,所以才急着来找我,觉得我会有危险。
商人驿站,那里是方圆三百多里唯一热闹繁华的地方,商人在那里不是买货卖货,他们卖的是消息。在这个充满杀机的鬼地方,一点点小信息就能避免一场大战,或者导致更多的人死亡。
“这个孩子是你的?”
“怎么可能。”我擦,居然这样说我:“喂,你当我是神仙了,分分中就能生出个这么大的孩子来。这孩子是我在小镇上遇到的,他可能中了基因病毒,需要治疗。那些人要杀他,所以我把他给救了。”
“你总是爱做傻事,带着个孩子在身边,很危险。再说他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你有解毒的药吗?”
“有。我的血可以救他的命。”
要抽血,需要搞到针管和输液的东西,只有商人的小镇才有这种东西,在美国,家家户户都会自备一些医疗设备,这我早有耳闻。但是天太黑了,风沙又大,为了不迷失方向,我们只能在第二天早晨的时候出发。路易熟悉这里的天气,他料定明天一早风沙会停,我们只要待在土洞里就好。
夜间,风沙更大了,路易待在洞口抽烟,就是不进来。他说这是为了防止风沙掩盖洞口,把我们埋在这里。我为此深表怀疑,真要是有大风沙,你一个人能抵挡的住?不过我现在对他没有任何厌恶,在杜鲁之后,我还没见过这样贴心的朋友。也只有到了危险的境地,你才知道朋友两个字有多么珍贵。
他睡不着,我也睡不着。我们就聊起了彼此的过去。在路易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希望他可以成为一个医生,但路易为人比较桀骜不驯,医生不适合他。在他上大学的那年,因为和几个同学发生争执,失手打了人,然后怕父母怪罪,独自离家出走了。之后有两三年,等路易再回家时,父母已经搬走了,再也找不到了。所以他就在外面一个人打拼,直到自己遇见了一个叫帕森的人,帕森当时已经不再是枪手,而是一个汽车修理工,年纪也不小。他们修车的地方不太平,路易又是个有仇必报的男孩儿,在看到人打死平民之后,路易非常恼火,和对方拼斗,可他哪里是子弹的对手。知道啪森迅速抢了恶人的枪,然后对着天上的鸟开了一发子弹,路易才知道这个修车师傅有多么神奇。
路易求了帕森整整一年的时间,那个人才肯教他怎么玩枪,但有前提,不许路易杀人。这次路易救我也没杀人,他的枪法可以出神入化,哪怕是机枪也不会伤人性命,这一点非常难做到。
“帕森老师是我这辈子最尊重的人。”路易感叹着,遥望远处的星辰:“我离开他有四年了,只回去看过他两次。前年的时候,我认识了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在外面修车的时候认识的,帕森老师年纪大了,已经不修车了,所以让我自己出去闯荡,恐怕他自己也想不到我会有现在的状况。”
“你本来是打算结婚的?”
“有这个想法,我们彼此相爱。她是我遇到过最美丽的女人,虽然她很胖,爱吃东西,吃起来不加节制,呵呵我依然觉得她最美。像一个天使。”
情人眼里出西施嘛,这很正常,可惜啊,我还没达到这个功力。我的审美依旧停留在身材和相貌上,这点我汗颜了。
“你说的商人地点距离这里有多远?”我有很多问题要问:“对了,你的摩托车是什么人借给你的,怎么子弹都打不穿呢?”
“一个老先生借给我的,其实也不算是借,我给了他两百美元。说是借是因为在沙漠中有很多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如果我回不去了,或者说是摩托车在路上坏了,也只有可悲的份了。”
“也是在哪个商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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