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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下。
“随便。”宋嬉随意地答,她才不担心跟不上,以她现在的水准,完全不比任何一个大学毕业生差,只是不太想太早脱离学校生活而已。
林乔闻言,不由自主手就轻k了一下她的头,教训道:“坏小孩,居然乱旷课,小心被当掉。”
“死老头,你才要小心,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被当?”宋嬉横他一眼,狠狠捶他一拳。
“我不可能。”林乔自认头脑不错,学习刻苦,偶尔一下不听断断撼不动他全年级第一的宝座。
“小心阴沟里翻船。”
“刻薄。”不知为什么,只要一碰上宋嬉,本性很温文会儒雅的他就变得很喜欢讲话。
“呆板。”宋嬉不示弱地回应。
“刁钻。”
“神经。”
两个莫名其妙的人又莫名其妙地杠上。
*******
天很好,暗是它最大的特色。对于一个过惯了黑暗生活的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合适的了。
魏黎站在宋宅的屋顶上,整个人与黑夜融为了一色。他正冷冷地注视着下面,没想到宋宅的外部防护做得还不错,闪过那一干电脑控制的防盗系统还费了他一点时间,不过,要拦住像他这样的超级杀手那是不可能的。只是,这宅子里的人好像很少,从他进来到现在足有两个小时,只看到一个年纪较大的像是打扫女工的人,这实在是不合常理。一般来讲,有钱的人家绝不会只有这么少的人,除非主人有什么怪癣。沉吟了一会,他决定下去看一看。他出手从没失手,这不仅仅是因为他身手好杀手中有比他更好的身手,只是因为他够谨慎,不管面对的是什么人,他都不会轻视。
沿着墙,轻落人半开的窗户,进入屋内,早已习惯黑暗的眼睛一眼就看出这是一间书房。倾耳听了一下,在确信没有多余的声音后,他悄悄到了门边,打开,门外的走道中很亮,隐隐地听到下面有声音。魏黎很小心地在楼上搜视了一遍,确定上面一个人也没有,找了一个既能藏身又能观察下面动静的绝佳位置。
一,二,三,客厅中有三个人。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男子,一看就是有着良好的教养、上佳风度的成功人士。还有一个正依偎在他怀中的女子,看打扮应该是十来岁吧,脸被沙发旁的绿色植物遮住了大半,看不真切。而另一个男子?他不由得一震,那是赛雷斯吗?在道上有著贵公子”称号的狠角色,见过他的人少之又少,他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见了他一面,但他脑葡定自己没有认错,因为他那风采让人想忘都忘不了。他怎么会在这儿?还开开心心地和人说笑着,他和他的狙杀对象有什么关系?
“雷叔叔,你现在可是很少来了。”女孩子的声音让魏黎觉得很耳熟。
“我要陪娇妻爱子哦。”雷爽朗地笑着,这八年中,他经历了很多事,人比以前来得开朗了许多。
“你还想到来我就很高兴了。”宋沈低笑,这么多年他和雷的关系更为密切,可说是极好的朋友了。
“哎”雷故作忧郁地长叹一声“我没办法啊,不来的话,只怕有人找你麻烦。”说完,有意无意地瞟了楼上一眼,让魏黎心中一惊。他发现他了?不可能吧。
“谁找我麻烦?不会是你吧?”宋沈玩笑道。
“代号叫夜魅的杀手,可是顶尖的,据说,凡是被他盯上的猎物是逃不脱的。”雷道。
“你不会是来宣布我的死亡的吧?”宋沈明知雷绝不会这么做,还是少不了调侃两句。
“雷叔叔才不敢呢,他要这样,我一定会告诉夏姐姐。”女孩子娇娇地道,魏黎却是越听越心惊,比听雷道出他的名字更惊讶。
“你这丫头,我这么疼你,也不替我说几句好话,看我以后还帮不帮你!”雷佯怒道,凭心而论,他是发自内心地疼爱这个可爱活泼的丫头,从小就很依着她。
“叔叔啊,好叔叔。”离开宋沈的怀抱,她转而坐到雷的身边,嘟着小嘴撒娇,一派小女儿的天真,逗得雷笑了出来。而那里自有笑不出的人,魏黎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某张脸,是那样慧黠,不是小嬉儿会是谁?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感觉,只是他都快忘了自己正处在何处了,要不是窗户被风猛吹发出“砰”的一声,只怕他还不会清醒。
“我去关窗。”宋嬉蹦蹦跳跳地直往楼上跑,见状,魏黎立即以更快的速度撤退,来到外面,只觉手心一阵汗,他是害怕了吗?怕什么呢?不明白啊。
回到住处,他立即打开电脑,他要好好查查,小嬉儿和那个宋沉到底是什么关系,千万不要如他所想
但,很多时候都会事与愿违,他从资料库中知道,宋沈有一个女儿叫宋嬉。一种难以抑制的悲哀由心中升起。难道,上天要收回他生命中最后可以见到的阳光?如果他杀了宋沈,小嬉儿一定会恨他,即使他正是她的天使哥哥。可是不杀呢?不行啊,义父当年救了他、栽培他,即使他向来严苟得过分,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既然入了这一行,怎么可能自废百无一失的名号?杀,不杀,两个念头时时出现在脑海中,头也好像痛了起来,快爆炸了,他只有不停地擦着那把银色的枪,擦得它闪闪发亮,把人照得一清二楚也不敢停下来。
*******
魏黎坐在湖边,依然是一袭黑衣,依然是冷冷冰冰,但眉宇间比往日多了份憔悴。他一夜无眠,很早就来到了学校,其实他不来学校反而好,他自嘲地想,那些学生老师一见他就恨不得跑个精光,他根本不受欢迎。可是他还是要来,以前是因为这里还算是比较纯净不易受干扰的地方,现在则是为了见一见生命中出现的阳光。虽然拒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但想见的心情还是让他移不开目光,他在等,等那个丫头找到自己,再来缠着自己,每次她冲上来抱住他时是他心中最大的享受,只有那一刻,他才觉得自己是受人重视的,不带一点杂质。
“天使哥哥。”不出所料,兴奋的声音外带笑得灿烂的笑脸,宋嬉从背后搂住了他。有时他常想,她是怎样可以在这么大的校园中找到他的。
“滚开。”一如既往,他能说的只有这句话。
“不,天使哥哥,我是小嬉儿啊。”宋嬉每天都当三餐吃饭般缠着魏黎,说的话也是完全雷同。
“我不认识你。”想多感受一下她的拥抱。所以这次他没有马上挣开她的手。
“太好了,天使哥哥,你这次多说了几个字,这是不是说明虽然你的大脑还没有认出我,但是你的身体已经认出我来了?”兴高彩烈是宋嬉现在的表现,只不过她的话实在是让人晕倒,起码被迫赶来的林乔是这么想。
抬眼,魏黎知道林乔来了。他马上身子一震,手一挥,如愿地,宋嬉一下就离开了他的身体,起身,冷冷道:“滚。”心被那小脸上一闪即逝的伤心刺痛了,可是他还是必须让她离自己远一点,不管她,转身就走。
宋嬉忙从地上爬起,欲追,却被赶来的林乔第n次拦腰抑住。“干什么?”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抬腿后蹋,使劲一个过肩摔,第n次把多管闲事的家伙摔飞出去。
林乔趴在地上,放弃起来的打算,他实在是摔怕了,自从他一时好心劝阻魏大哥后,以后这个凶巴巴的丫头一缠上魏大哥,他就被那些不知哪冒出来的学弟学妹连拉带拽地拎来当救火队长,就像刚才,他才刚进校门,便被迫停车,一干人如同见到上帝般把他硬是拥到了这儿,他是万般无奈,迫不得已下只好又来了,看吧,又遭殃了,再这样下去,不死也得变成残废人。不知道有没有残疾人补助金可以领?
“你又来多事。”眼瞅着魏黎远去,宋嬉气得跺跺脚,怪着眼前这与地面做着亲密接触的多余物。
“你当我吃饱撑着啦。”林乔不顾形象地给了她一个白眼,要不是被人拖来,他才不管呢,到现在早饭还没吃,快饿扁了。
“你以后离我远一点。”宋嬉低下身冲着他的耳朵大叫,顺便伸出双手把他拉离地面。哎,同样的事做过好几遍了,轻车熟路了。
“要是你以后少做无聊的事,你想见我我还不来呢。”捶着生疼的手脚,大概又有一大块乌青了,有时还真是想不通,这么个看似单薄的女孩是用什么摔他的,他瘦是瘦,可好歹也有一百七十八啊。
“那叫好事。”不以为然,宋嬉从背包中掏出小点心扔给林乔,一看这家伙面色苍白、虚弱无力的样就知道准又是k书到很晚,早起没吃的标准典范,她常备的点心十有八九进了这家伙的五脏庙。
“对。好事。”林乔说得委靡不振,不过吃得倒是挺满意的,这大概是这个丫头最好的一点了,有时候想想自己是不是因为每次都为了吃到好吃的早餐而来。说实话,这丫头倒还是侠义心肠,那些帮她的人都是受过她帮助的,或是帮他们打倒了挑衅的外校人,或帮他们出了什么主意。开学不过短短数月,战绩之显赫,已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真不知她打哪来那么多的精力。不过,想想最倒霉的还就是他了。谁让那些人认定整个学校魏大哥对他是最好的,他就成为了公认的救火队长。
“你要是为我好,以后就少出现。”
“你说话真直接,好像我是讨人厌的蟑螂。”真是的,他好像挺受女生欢迎的,怎么一到这儿这变得连野草都不如?
“你不是讨人厌的蟑螂。”宋嬉顿了一下,接着说:“你是一只特别讨厌,打不死的超级蟑螂。”嘿嘿,对于打击他人,她可是向来是不落人之后。
“不要说了,我上课去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在多次领教了宋嬉的厉嘴后,林乔已经充分认同了老祖宗们的智慧,见时机不妙就溜,他可不想被损得一点颜面都沿右。
“不行,这次非说清楚不可。”才不会这么放过他呢,宋嬉眼中闪过一丝促狭的光芒,朋友归朋友,是该相互帮忙,但事情还是要说清,这家伙三番五次地坏她的事,如果就这么放过他实在不合她的处事原则,所以她这次一定要让他吓得退避三尺。
“别别别。”吓人哦,说清楚?怎么说清楚?难道又要上演那一次说掉一下午、三堂课的事?他抬头看看天,现在是早上,总不会想说到晚上破录吧,才不呢,想到此,林乔拔腿就跑。
“站住。”宋嬉仿佛是先知般一把拉住他的衣服,哼哼,怕烦,就再烦死你!“乔,我们可是好朋友,好朋友要相互帮忙,哦,我现在很难受,你不觉得应该安慰我一下吗?我知道你要说你不怎么会讲话,但没关系,我会讲的”运用“大话西游”中唐僧烦死人不偿命的本事,她憋足了劲,一定要烦得这家伙再也不敢胡乱出现。
林乔只觉得满天星斗直转,救命啊
不下。
“随便。”宋嬉随意地答,她才不担心跟不上,以她现在的水准,完全不比任何一个大学毕业生差,只是不太想太早脱离学校生活而已。
林乔闻言,不由自主手就轻k了一下她的头,教训道:“坏小孩,居然乱旷课,小心被当掉。”
“死老头,你才要小心,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被当?”宋嬉横他一眼,狠狠捶他一拳。
“我不可能。”林乔自认头脑不错,学习刻苦,偶尔一下不听断断撼不动他全年级第一的宝座。
“小心阴沟里翻船。”
“刻薄。”不知为什么,只要一碰上宋嬉,本性很温文会儒雅的他就变得很喜欢讲话。
“呆板。”宋嬉不示弱地回应。
“刁钻。”
“神经。”
两个莫名其妙的人又莫名其妙地杠上。
*******
天很好,暗是它最大的特色。对于一个过惯了黑暗生活的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合适的了。
魏黎站在宋宅的屋顶上,整个人与黑夜融为了一色。他正冷冷地注视着下面,没想到宋宅的外部防护做得还不错,闪过那一干电脑控制的防盗系统还费了他一点时间,不过,要拦住像他这样的超级杀手那是不可能的。只是,这宅子里的人好像很少,从他进来到现在足有两个小时,只看到一个年纪较大的像是打扫女工的人,这实在是不合常理。一般来讲,有钱的人家绝不会只有这么少的人,除非主人有什么怪癣。沉吟了一会,他决定下去看一看。他出手从没失手,这不仅仅是因为他身手好杀手中有比他更好的身手,只是因为他够谨慎,不管面对的是什么人,他都不会轻视。
沿着墙,轻落人半开的窗户,进入屋内,早已习惯黑暗的眼睛一眼就看出这是一间书房。倾耳听了一下,在确信没有多余的声音后,他悄悄到了门边,打开,门外的走道中很亮,隐隐地听到下面有声音。魏黎很小心地在楼上搜视了一遍,确定上面一个人也没有,找了一个既能藏身又能观察下面动静的绝佳位置。
一,二,三,客厅中有三个人。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男子,一看就是有着良好的教养、上佳风度的成功人士。还有一个正依偎在他怀中的女子,看打扮应该是十来岁吧,脸被沙发旁的绿色植物遮住了大半,看不真切。而另一个男子?他不由得一震,那是赛雷斯吗?在道上有著贵公子”称号的狠角色,见过他的人少之又少,他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见了他一面,但他脑葡定自己没有认错,因为他那风采让人想忘都忘不了。他怎么会在这儿?还开开心心地和人说笑着,他和他的狙杀对象有什么关系?
“雷叔叔,你现在可是很少来了。”女孩子的声音让魏黎觉得很耳熟。
“我要陪娇妻爱子哦。”雷爽朗地笑着,这八年中,他经历了很多事,人比以前来得开朗了许多。
“你还想到来我就很高兴了。”宋沈低笑,这么多年他和雷的关系更为密切,可说是极好的朋友了。
“哎”雷故作忧郁地长叹一声“我没办法啊,不来的话,只怕有人找你麻烦。”说完,有意无意地瞟了楼上一眼,让魏黎心中一惊。他发现他了?不可能吧。
“谁找我麻烦?不会是你吧?”宋沈玩笑道。
“代号叫夜魅的杀手,可是顶尖的,据说,凡是被他盯上的猎物是逃不脱的。”雷道。
“你不会是来宣布我的死亡的吧?”宋沈明知雷绝不会这么做,还是少不了调侃两句。
“雷叔叔才不敢呢,他要这样,我一定会告诉夏姐姐。”女孩子娇娇地道,魏黎却是越听越心惊,比听雷道出他的名字更惊讶。
“你这丫头,我这么疼你,也不替我说几句好话,看我以后还帮不帮你!”雷佯怒道,凭心而论,他是发自内心地疼爱这个可爱活泼的丫头,从小就很依着她。
“叔叔啊,好叔叔。”离开宋沈的怀抱,她转而坐到雷的身边,嘟着小嘴撒娇,一派小女儿的天真,逗得雷笑了出来。而那里自有笑不出的人,魏黎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某张脸,是那样慧黠,不是小嬉儿会是谁?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感觉,只是他都快忘了自己正处在何处了,要不是窗户被风猛吹发出“砰”的一声,只怕他还不会清醒。
“我去关窗。”宋嬉蹦蹦跳跳地直往楼上跑,见状,魏黎立即以更快的速度撤退,来到外面,只觉手心一阵汗,他是害怕了吗?怕什么呢?不明白啊。
回到住处,他立即打开电脑,他要好好查查,小嬉儿和那个宋沉到底是什么关系,千万不要如他所想
但,很多时候都会事与愿违,他从资料库中知道,宋沈有一个女儿叫宋嬉。一种难以抑制的悲哀由心中升起。难道,上天要收回他生命中最后可以见到的阳光?如果他杀了宋沈,小嬉儿一定会恨他,即使他正是她的天使哥哥。可是不杀呢?不行啊,义父当年救了他、栽培他,即使他向来严苟得过分,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既然入了这一行,怎么可能自废百无一失的名号?杀,不杀,两个念头时时出现在脑海中,头也好像痛了起来,快爆炸了,他只有不停地擦着那把银色的枪,擦得它闪闪发亮,把人照得一清二楚也不敢停下来。
*******
魏黎坐在湖边,依然是一袭黑衣,依然是冷冷冰冰,但眉宇间比往日多了份憔悴。他一夜无眠,很早就来到了学校,其实他不来学校反而好,他自嘲地想,那些学生老师一见他就恨不得跑个精光,他根本不受欢迎。可是他还是要来,以前是因为这里还算是比较纯净不易受干扰的地方,现在则是为了见一见生命中出现的阳光。虽然拒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但想见的心情还是让他移不开目光,他在等,等那个丫头找到自己,再来缠着自己,每次她冲上来抱住他时是他心中最大的享受,只有那一刻,他才觉得自己是受人重视的,不带一点杂质。
“天使哥哥。”不出所料,兴奋的声音外带笑得灿烂的笑脸,宋嬉从背后搂住了他。有时他常想,她是怎样可以在这么大的校园中找到他的。
“滚开。”一如既往,他能说的只有这句话。
“不,天使哥哥,我是小嬉儿啊。”宋嬉每天都当三餐吃饭般缠着魏黎,说的话也是完全雷同。
“我不认识你。”想多感受一下她的拥抱。所以这次他没有马上挣开她的手。
“太好了,天使哥哥,你这次多说了几个字,这是不是说明虽然你的大脑还没有认出我,但是你的身体已经认出我来了?”兴高彩烈是宋嬉现在的表现,只不过她的话实在是让人晕倒,起码被迫赶来的林乔是这么想。
抬眼,魏黎知道林乔来了。他马上身子一震,手一挥,如愿地,宋嬉一下就离开了他的身体,起身,冷冷道:“滚。”心被那小脸上一闪即逝的伤心刺痛了,可是他还是必须让她离自己远一点,不管她,转身就走。
宋嬉忙从地上爬起,欲追,却被赶来的林乔第n次拦腰抑住。“干什么?”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抬腿后蹋,使劲一个过肩摔,第n次把多管闲事的家伙摔飞出去。
林乔趴在地上,放弃起来的打算,他实在是摔怕了,自从他一时好心劝阻魏大哥后,以后这个凶巴巴的丫头一缠上魏大哥,他就被那些不知哪冒出来的学弟学妹连拉带拽地拎来当救火队长,就像刚才,他才刚进校门,便被迫停车,一干人如同见到上帝般把他硬是拥到了这儿,他是万般无奈,迫不得已下只好又来了,看吧,又遭殃了,再这样下去,不死也得变成残废人。不知道有没有残疾人补助金可以领?
“你又来多事。”眼瞅着魏黎远去,宋嬉气得跺跺脚,怪着眼前这与地面做着亲密接触的多余物。
“你当我吃饱撑着啦。”林乔不顾形象地给了她一个白眼,要不是被人拖来,他才不管呢,到现在早饭还没吃,快饿扁了。
“你以后离我远一点。”宋嬉低下身冲着他的耳朵大叫,顺便伸出双手把他拉离地面。哎,同样的事做过好几遍了,轻车熟路了。
“要是你以后少做无聊的事,你想见我我还不来呢。”捶着生疼的手脚,大概又有一大块乌青了,有时还真是想不通,这么个看似单薄的女孩是用什么摔他的,他瘦是瘦,可好歹也有一百七十八啊。
“那叫好事。”不以为然,宋嬉从背包中掏出小点心扔给林乔,一看这家伙面色苍白、虚弱无力的样就知道准又是k书到很晚,早起没吃的标准典范,她常备的点心十有八九进了这家伙的五脏庙。
“对。好事。”林乔说得委靡不振,不过吃得倒是挺满意的,这大概是这个丫头最好的一点了,有时候想想自己是不是因为每次都为了吃到好吃的早餐而来。说实话,这丫头倒还是侠义心肠,那些帮她的人都是受过她帮助的,或是帮他们打倒了挑衅的外校人,或帮他们出了什么主意。开学不过短短数月,战绩之显赫,已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真不知她打哪来那么多的精力。不过,想想最倒霉的还就是他了。谁让那些人认定整个学校魏大哥对他是最好的,他就成为了公认的救火队长。
“你要是为我好,以后就少出现。”
“你说话真直接,好像我是讨人厌的蟑螂。”真是的,他好像挺受女生欢迎的,怎么一到这儿这变得连野草都不如?
“你不是讨人厌的蟑螂。”宋嬉顿了一下,接着说:“你是一只特别讨厌,打不死的超级蟑螂。”嘿嘿,对于打击他人,她可是向来是不落人之后。
“不要说了,我上课去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在多次领教了宋嬉的厉嘴后,林乔已经充分认同了老祖宗们的智慧,见时机不妙就溜,他可不想被损得一点颜面都沿右。
“不行,这次非说清楚不可。”才不会这么放过他呢,宋嬉眼中闪过一丝促狭的光芒,朋友归朋友,是该相互帮忙,但事情还是要说清,这家伙三番五次地坏她的事,如果就这么放过他实在不合她的处事原则,所以她这次一定要让他吓得退避三尺。
“别别别。”吓人哦,说清楚?怎么说清楚?难道又要上演那一次说掉一下午、三堂课的事?他抬头看看天,现在是早上,总不会想说到晚上破录吧,才不呢,想到此,林乔拔腿就跑。
“站住。”宋嬉仿佛是先知般一把拉住他的衣服,哼哼,怕烦,就再烦死你!“乔,我们可是好朋友,好朋友要相互帮忙,哦,我现在很难受,你不觉得应该安慰我一下吗?我知道你要说你不怎么会讲话,但没关系,我会讲的”运用“大话西游”中唐僧烦死人不偿命的本事,她憋足了劲,一定要烦得这家伙再也不敢胡乱出现。
林乔只觉得满天星斗直转,救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