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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她想到了自己包包里的东西,要不要现在拿出来呢?可是她本来准备晚上拿出来的
翁岳天轻笑着,爱怜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小鼻子:“既然你已经买了戒指和玫瑰花,那我就不用再买了。”
文菁轻吐着小舌头,惊愕不已,原来他都知道了。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不减,但却多了几分凝重,略显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她嫩滑的脸颊,无限眷恋的眼神紧紧锁住她:“文菁,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有病在身,无法给你一个隆重而浪漫的婚礼,你愿意跟我这个病人结婚吗?”
“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万个愿意!我可以不要热闹的婚礼,我只要你能健健康康的!”文菁丝毫没有犹豫,干脆,坚定。成为他的妻子,就是她最美的愿望,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一件事!
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幸福花开的声音他和文菁之间的爱情,与外表无关,与家世背景无关,与身体健康无关,唯一能左右他们的只有两颗至诚的心。
在去民政局之前,翁岳天和文菁先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公墓。文启华和阿芸都在这里安息。
文菁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可这一次不一样,今天是领结婚证的日子,翁岳天说来这里,当然是有着比以往更加深刻的意义。
公墓里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文菁和翁岳天手牵手站在文启华和阿芸的墓碑前,他的大手包裹着她的手,很窝心,很安全,虽然他瘦了,不像以前那么健壮,可是在文菁心里,这个男人就是她和孩子最温暖的港湾,最幸福的归宿,他有着超乎寻常的力量,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智慧,还有一颗如大海般宽广包容的心,这些都是因为,他爱她。
翁岳天神情凝重,认真,忍着疼痛,挺直了腰板站着,略微沙哑的声音从他薄唇里溢出:“伯父,伯母噢,不,请原谅,我应该称呼爸爸,妈。你们在天有灵,请你们做个见证,我将会娶文菁为妻,这一生一世,无论平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她变成一个大胖子还是变成老太婆,我都会陪伴着她,爱她,胜过爱我自己。爸爸,妈,你们也知道,文菁有点呆呆的,笨笨的,所以应该要有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来成为她的另一半,请你们保佑文菁和孩子身体健康,保佑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要许她一个光明和希望的未来。”
文菁的眼眶又红了,翁岳天不但爱她懂她,还这么尊重她,即使她父母不在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来到这里向父母禀告,就如同他们真的在世,真的能听见一样
文菁知道自己不该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哭哭啼啼,可就是忍不住哽咽了声音:“爸,妈,你们都听见了吗?你们的女儿要结婚了,我和宝宝有真正属于我们的家了爸,妈”
对于一个在残缺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是梦寐以求的幸福,是难以磨灭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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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政局出来,翁岳天和文菁手牵着手,十指紧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婚戒。是文菁今天在珠宝店买的。原本她手上已经有一枚他送的戒指,但是她想啊,这一次是她要先向他求婚嘛,应该是要买戒指才对,可没想到还是他先提出了。
“老婆,你要记住啊,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呃?怎么是我先,明明是你先说来民政局的。”
“老婆,戒指是你先买的,如果我不说去民政局,晚上你肯定要当面要求我的,对吧?那就算是你先向我求婚的,放心,这个事我不会笑话你的。”
“你哼,耍赖啊,我不叫你老公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叫,我就告诉你的每个朋友,说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呵呵老公,这个事还是保密吧”
“”夕阳的余晖里,两人的影子越拉越长,时而重叠,时而依偎怎么能没有婚礼呢,翁岳天心里暗暗在盘算着,等病康复之后,要给文菁一个怎样的婚礼,让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
今晚是翁岳天和文领证的日子,但是却不能像普通人那样喝/酒庆祝,除了多出一张结婚证,其他的都跟平时一样。对于病人来说,庆祝和热闹,就是在折腾他,一切都只等康复之后再弥补。但是夫妻之间的某些事呢?他还能有精力做吗?
卧室里的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玫瑰花香,灯光也打得格外柔和,映照着床上的两人正题还没开始,温柔的前奏也是那么撩人。
“嗯老公”文菁半咬着唇,眼色有些迷离,肌肤隐隐透着诱人的粉红。
“老婆,我喜欢你这么叫我,可以再叫几声吗?”他从她胸前抬起头来,嘴角泛起邪魅的笑容。
“老公老公老公”她绵软的嗓音有着蛊惑般的魅力,但他却没有再应她
蓦地,文菁胸前的肌肤上骤然传来温湿的感觉文菁体内的燥热感顿时消失无形。
“岳天,老公!”文菁惊慌地呼唤着翁岳天,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
翁岳天低着头,整个面部都痛苦地拧在了一起,牙缝里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快给陶勋打电话”话音刚落,文菁雪白的身体上赫然出现猩红色的液体是翁岳天流出的鼻血滴到她身上,而他的身体也往旁边一倒他发病了!这本该是喜庆的夜晚,一霎间变得异常悲凉(已更7千字,白天还有更新。)
止,她想到了自己包包里的东西,要不要现在拿出来呢?可是她本来准备晚上拿出来的
翁岳天轻笑着,爱怜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小鼻子:“既然你已经买了戒指和玫瑰花,那我就不用再买了。”
文菁轻吐着小舌头,惊愕不已,原来他都知道了。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不减,但却多了几分凝重,略显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她嫩滑的脸颊,无限眷恋的眼神紧紧锁住她:“文菁,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有病在身,无法给你一个隆重而浪漫的婚礼,你愿意跟我这个病人结婚吗?”
“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万个愿意!我可以不要热闹的婚礼,我只要你能健健康康的!”文菁丝毫没有犹豫,干脆,坚定。成为他的妻子,就是她最美的愿望,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一件事!
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幸福花开的声音他和文菁之间的爱情,与外表无关,与家世背景无关,与身体健康无关,唯一能左右他们的只有两颗至诚的心。
在去民政局之前,翁岳天和文菁先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公墓。文启华和阿芸都在这里安息。
文菁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可这一次不一样,今天是领结婚证的日子,翁岳天说来这里,当然是有着比以往更加深刻的意义。
公墓里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文菁和翁岳天手牵手站在文启华和阿芸的墓碑前,他的大手包裹着她的手,很窝心,很安全,虽然他瘦了,不像以前那么健壮,可是在文菁心里,这个男人就是她和孩子最温暖的港湾,最幸福的归宿,他有着超乎寻常的力量,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智慧,还有一颗如大海般宽广包容的心,这些都是因为,他爱她。
翁岳天神情凝重,认真,忍着疼痛,挺直了腰板站着,略微沙哑的声音从他薄唇里溢出:“伯父,伯母噢,不,请原谅,我应该称呼爸爸,妈。你们在天有灵,请你们做个见证,我将会娶文菁为妻,这一生一世,无论平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她变成一个大胖子还是变成老太婆,我都会陪伴着她,爱她,胜过爱我自己。爸爸,妈,你们也知道,文菁有点呆呆的,笨笨的,所以应该要有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来成为她的另一半,请你们保佑文菁和孩子身体健康,保佑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要许她一个光明和希望的未来。”
文菁的眼眶又红了,翁岳天不但爱她懂她,还这么尊重她,即使她父母不在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来到这里向父母禀告,就如同他们真的在世,真的能听见一样
文菁知道自己不该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哭哭啼啼,可就是忍不住哽咽了声音:“爸,妈,你们都听见了吗?你们的女儿要结婚了,我和宝宝有真正属于我们的家了爸,妈”
对于一个在残缺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是梦寐以求的幸福,是难以磨灭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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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政局出来,翁岳天和文菁手牵着手,十指紧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婚戒。是文菁今天在珠宝店买的。原本她手上已经有一枚他送的戒指,但是她想啊,这一次是她要先向他求婚嘛,应该是要买戒指才对,可没想到还是他先提出了。
“老婆,你要记住啊,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呃?怎么是我先,明明是你先说来民政局的。”
“老婆,戒指是你先买的,如果我不说去民政局,晚上你肯定要当面要求我的,对吧?那就算是你先向我求婚的,放心,这个事我不会笑话你的。”
“你哼,耍赖啊,我不叫你老公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叫,我就告诉你的每个朋友,说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呵呵老公,这个事还是保密吧”
“”夕阳的余晖里,两人的影子越拉越长,时而重叠,时而依偎怎么能没有婚礼呢,翁岳天心里暗暗在盘算着,等病康复之后,要给文菁一个怎样的婚礼,让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
今晚是翁岳天和文领证的日子,但是却不能像普通人那样喝/酒庆祝,除了多出一张结婚证,其他的都跟平时一样。对于病人来说,庆祝和热闹,就是在折腾他,一切都只等康复之后再弥补。但是夫妻之间的某些事呢?他还能有精力做吗?
卧室里的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玫瑰花香,灯光也打得格外柔和,映照着床上的两人正题还没开始,温柔的前奏也是那么撩人。
“嗯老公”文菁半咬着唇,眼色有些迷离,肌肤隐隐透着诱人的粉红。
“老婆,我喜欢你这么叫我,可以再叫几声吗?”他从她胸前抬起头来,嘴角泛起邪魅的笑容。
“老公老公老公”她绵软的嗓音有着蛊惑般的魅力,但他却没有再应她
蓦地,文菁胸前的肌肤上骤然传来温湿的感觉文菁体内的燥热感顿时消失无形。
“岳天,老公!”文菁惊慌地呼唤着翁岳天,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
翁岳天低着头,整个面部都痛苦地拧在了一起,牙缝里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快给陶勋打电话”话音刚落,文菁雪白的身体上赫然出现猩红色的液体是翁岳天流出的鼻血滴到她身上,而他的身体也往旁边一倒他发病了!这本该是喜庆的夜晚,一霎间变得异常悲凉(已更7千字,白天还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