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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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楷体gb2312">关于农民女儿的描写——作者被带到一个集镇,接着被带到了首都——旅途中的详情。</font> 我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就她的年龄而论,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一手好针线活儿,打扮起娃娃来也是熟练灵巧。她和她母亲想办法做了个临时的小床供我睡觉。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小抽屉里,因为怕有老鼠伤害到我,她们又把抽屉放在一块悬空的吊板上。我和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里,这就是成为我的床了;后来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能够让他们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适了。这小姑娘非常聪明,我只当着她面脱过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当然,只要她肯让我自己动手,我是从来不会去麻烦她的。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内衣,用的都是她们那里最精致的布,实际上这些布比麻袋布还要粗。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衣服。她还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每指一样东西,她就告诉我在他们本国话里那叫什么。以后的几天里,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东西的名字了。她脾气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个年龄算个子小的了。她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格里尔特里格”全家人都这么叫我,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么喊我。这个词和拉丁文里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里的“hommunceletino”和英文里的“mannikin”(侏儒,矮子)是同一个意思。我能在那个国家里活下来,主要还得归功于她。在那里生活的时间里我们从来都不分开。我管她叫我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我如果不在这里敬重地提一下她对我的关怀和爱护,那我真是太忘恩负义了。她值得报答,我也衷心希望我有能力报答她的恩德。可我总担心她会因为我而失去宠爱,尽管我是无辜的,而且也出于无奈。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邻里们的家中,纷纷开始谈论说我的主人在地里发现了一头怪兽,大小相当于一只“斯没拉克那克”形状却处处像人。它还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好像有它自己的语言,也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话。它用两条腿挺着身走路,性情驯良,懂礼貌,怎样指挥他,他就怎样去做。它长着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面孔比贵族家中三岁的女儿还要白嫩。有一个农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来拜访,并想弄清事情的真相。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来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朋友致敬,用他们自己的话向他问好,又说欢迎他的到来,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话说的。这个人老眼昏花,戴上眼镜想把我看个仔细。这一戴,却叫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因为他的眼镜就像两个从窗户照进房间来的满月。这一家人弄清楚我是为什么而发笑时,也和我一同大笑起来,老头子傻头傻脑,竟气得脸色都变了。就我不幸的遭遇来说,说他是个守财奴真是一点也不冤枉他。他给我的主人出了一个馊点子,让我主人趁赶集的日子把我带到邻近的镇上去展览。那镇在离我主人家约二十二英里的地方,骑马半个钟头就到了。我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老半天在那儿窃窃私语,有时还指指我,就猜想他们是在打什么坏主意了。我偷听到了他们的一些话,有几句还听懂了。我一害怕就胡思乱想起来。可是第二天早上,我的小保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将整个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她是从她母亲那里巧妙地探听得来的。可怜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怀里,又羞又悲地哭了起来。她担心那些粗鲁的俗人会伤害我。他们把我拿在手里时说不定会把我捏死或者弄断我的手脚。她又说我的性情是那么朴实温和,对自己的面子又是那么顾惜,现在要拿我去给一帮最下流的人当把戏耍赚钱,我该认为那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她说爸爸妈妈都已答应她“格里尔特里格”是她的,可如今她看得出来,他们又要像去年那样来对待她了。去年他们假装给她一只小羊羔,但等到羊长得骠肥体壮时,他们就把它卖给了屠户。至于我自己,倒反没有我的小保姆那样担心。一直我都抱着一个强烈的愿望,总有一天我会恢复自由的。至于被人当作怪物带着到处跑这样不光彩的事,我就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里的一个地道的异乡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国,人们也决不可能因为我有过这样的不幸遭遇来羞辱我,因为就是大不列颠国王自己,处在我的位置,也同样要遭遇这不幸的。
那位朋友的话我主人认为可行,到了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就用箱子把我装着到邻近的集镇上去了。他带上我的小保姆,也就是他的小女儿,让她坐在他身后的马鞍上。箱子四面封得严严实实,只有一个小门供我出入,还有就是几个用作流通空气的小孔。小姑娘心很细,她把娃娃床上的被褥拿来放到了箱子里,好让我一路躺着。虽然路只有半个小时,但我却被颠坏了,弄得极不舒服,因为那马每步不但跨出四十多英尺而且起伏很高,箱子仿佛大风暴中的船只上下起伏,不过起伏还远远比船只要频繁。我们的路程好像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font style="font-size: 9pt">[圣奥尔班是伦敦西北约二十英里的一个城市。]</font>还要远一点。我主人在一... -->>
<font face="楷体gb2312">关于农民女儿的描写——作者被带到一个集镇,接着被带到了首都——旅途中的详情。</font> 我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就她的年龄而论,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一手好针线活儿,打扮起娃娃来也是熟练灵巧。她和她母亲想办法做了个临时的小床供我睡觉。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小抽屉里,因为怕有老鼠伤害到我,她们又把抽屉放在一块悬空的吊板上。我和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里,这就是成为我的床了;后来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能够让他们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适了。这小姑娘非常聪明,我只当着她面脱过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当然,只要她肯让我自己动手,我是从来不会去麻烦她的。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内衣,用的都是她们那里最精致的布,实际上这些布比麻袋布还要粗。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衣服。她还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每指一样东西,她就告诉我在他们本国话里那叫什么。以后的几天里,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东西的名字了。她脾气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个年龄算个子小的了。她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格里尔特里格”全家人都这么叫我,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么喊我。这个词和拉丁文里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里的“hommunceletino”和英文里的“mannikin”(侏儒,矮子)是同一个意思。我能在那个国家里活下来,主要还得归功于她。在那里生活的时间里我们从来都不分开。我管她叫我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我如果不在这里敬重地提一下她对我的关怀和爱护,那我真是太忘恩负义了。她值得报答,我也衷心希望我有能力报答她的恩德。可我总担心她会因为我而失去宠爱,尽管我是无辜的,而且也出于无奈。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邻里们的家中,纷纷开始谈论说我的主人在地里发现了一头怪兽,大小相当于一只“斯没拉克那克”形状却处处像人。它还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好像有它自己的语言,也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话。它用两条腿挺着身走路,性情驯良,懂礼貌,怎样指挥他,他就怎样去做。它长着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面孔比贵族家中三岁的女儿还要白嫩。有一个农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来拜访,并想弄清事情的真相。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来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朋友致敬,用他们自己的话向他问好,又说欢迎他的到来,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话说的。这个人老眼昏花,戴上眼镜想把我看个仔细。这一戴,却叫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因为他的眼镜就像两个从窗户照进房间来的满月。这一家人弄清楚我是为什么而发笑时,也和我一同大笑起来,老头子傻头傻脑,竟气得脸色都变了。就我不幸的遭遇来说,说他是个守财奴真是一点也不冤枉他。他给我的主人出了一个馊点子,让我主人趁赶集的日子把我带到邻近的镇上去展览。那镇在离我主人家约二十二英里的地方,骑马半个钟头就到了。我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老半天在那儿窃窃私语,有时还指指我,就猜想他们是在打什么坏主意了。我偷听到了他们的一些话,有几句还听懂了。我一害怕就胡思乱想起来。可是第二天早上,我的小保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将整个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她是从她母亲那里巧妙地探听得来的。可怜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怀里,又羞又悲地哭了起来。她担心那些粗鲁的俗人会伤害我。他们把我拿在手里时说不定会把我捏死或者弄断我的手脚。她又说我的性情是那么朴实温和,对自己的面子又是那么顾惜,现在要拿我去给一帮最下流的人当把戏耍赚钱,我该认为那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她说爸爸妈妈都已答应她“格里尔特里格”是她的,可如今她看得出来,他们又要像去年那样来对待她了。去年他们假装给她一只小羊羔,但等到羊长得骠肥体壮时,他们就把它卖给了屠户。至于我自己,倒反没有我的小保姆那样担心。一直我都抱着一个强烈的愿望,总有一天我会恢复自由的。至于被人当作怪物带着到处跑这样不光彩的事,我就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里的一个地道的异乡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国,人们也决不可能因为我有过这样的不幸遭遇来羞辱我,因为就是大不列颠国王自己,处在我的位置,也同样要遭遇这不幸的。
那位朋友的话我主人认为可行,到了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就用箱子把我装着到邻近的集镇上去了。他带上我的小保姆,也就是他的小女儿,让她坐在他身后的马鞍上。箱子四面封得严严实实,只有一个小门供我出入,还有就是几个用作流通空气的小孔。小姑娘心很细,她把娃娃床上的被褥拿来放到了箱子里,好让我一路躺着。虽然路只有半个小时,但我却被颠坏了,弄得极不舒服,因为那马每步不但跨出四十多英尺而且起伏很高,箱子仿佛大风暴中的船只上下起伏,不过起伏还远远比船只要频繁。我们的路程好像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font style="font-size: 9pt">[圣奥尔班是伦敦西北约二十英里的一个城市。]</font>还要远一点。我主人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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