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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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悲惨时期以后的十二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丁太太接着说下去。在那些年里我最大的烦恼也只是我们小姐生些无所谓的小毛病,这是她和所有的孩子,无论贫富,都得经历的。其余的时候呢,她在落地六个月之后,就像一棵落叶松似的长大起来,而且在林惇夫人墓上的野草第二次开花以前,她就以她自己的方式走路和说话了。她是把阳光带到一所凄凉的房子里的最讨人喜欢的小东西——脸是真正的美,有着恩萧家的漂亮的黑眼睛,却又有林惇家的细白皮肤、秀气的相貌和黄色的鬈发。她的兴致总是很高,可并不粗鲁,配上一颗在感情上过度敏感和活跃的心。那种对人极亲热的态度使我想起了她的母亲;可是她并不像她;因为她能像鸽子一样的温顺驯良,而且她有柔和的声音和深思的表情。她的愤怒从来不是狂暴的;她的爱也从来不是炽烈的,而是深沉、温柔的。可是必须承认她也有缺点来衬托她的优点。莽撞的性子是一个;还有倔强的意志,这是被娇惯的孩子们一定有的,不论他们脾气好坏。要是一个仆人碰巧惹她生气了,她总是说“我要告诉爸爸!”要是他责备了她,就是瞅她一下吧,你会以为那是件令人的心碎的事哩:我不相信谁会对她粗声粗气。他完全由自己来教育她,以此作为一种乐事。幸亏好奇心和聪慧使她成为一个好学生,她学得又快又热心,这也给他的教学添了光彩。
她长到十三岁,也没有独自出过庄园一次。林惇先生偶尔也会带她到外面走一哩来路;可是他不把她交给别人。在她耳中吉默吞是一个虚幻的名字;除了她自己的家之外,礼拜堂是她走近或进去过的唯一建筑物。呼啸山庄和希刺克厉夫先生对她来说,是不存在的;她是一个道地的隐居者;而且,她显然也已很知足了。有时候从她的育儿室的窗子向外眺望乡间时,的确,她也会注意的:
“艾伦,我还要多久才能走到那些山顶上去呢?不知道山那边是什么——是海吗?”
“不,凯蒂小姐,”我就回答说“那还是山,就跟这些一样。”
“当你站在那些金色的石头底下的时候,它们是什么样的呢,”有一次她问。
盘尼斯吞岩的陡坡特别引起了她的注意;尤其是当落日照在岩石上和最高峰,而其余的整个风景都藏在阴影中的时候。我就解释说那些只是一大堆石头,石头缝里的土都不够养活一棵矮树的。
“为什么在这儿黄昏过后很久,那些石头还挺亮呢?”她追问着。
“因为它们那里比我们这儿高多了,”我回答“你不能往那儿爬上去,那儿太高太陡了。在冬天那儿总是比我们这里先下霜;盛夏时,在东北面那个黑洞里我还发现过雪哩!”
“啊,你已经去过啦!”她高兴得叫起来。“那么等我成了大人的时候我也可以去啦。艾伦,爸爸去过没有?”
“爸爸会告诉你,小姐,”我急忙回答“说那地方是不值得跑去玩的。你和他溜达的那片旷野要比那儿好得多,而且画眉园林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画眉园林我知道,可那些地方我还不知道哩,”她自言自语地说“我要是从那个最高峰的边上向四周望望,我一定会很高兴的——我的小马敏妮总会有一天带我去的。”
有个女仆提起了仙人洞,这大大地打动了她的心,就想实现这个打算,她硬要林惇先生答应这件事,他答应她稍微长大点时可以去一趟。而凯瑟琳小姐是用月份来计算她的年龄的“现在,我去盘尼斯吞岩够不够大啦?”这是常挂在她嘴边的问话。到那边的路曲折蜿蜒,紧靠呼啸山庄。埃德加不想经过那里,所以她常常得到的这个回答是“还不行,宝贝儿,还不行。”
我说过希刺克厉夫夫人在离开她的丈夫以后还活了十二年左右。她一家都是体质脆弱的人:她和埃德加都缺乏你在这一带地方常可以见到的健康的血色。她最后得的是什么病,我不大清楚,我猜想他们是因同样的病而死去的,即一种热病,病起时发展缓慢,可是无法医治,而在最后很快地耗尽了生命。她写信告诉她哥哥说她病了四个月,会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并且恳求他如果可能的话,到她那儿去;因为她有许多事需要处理,而且她希望和他诀别,并把林惇安全地交到他手里。她的希望是把林惇交给他,就像他从前和她在一起一样;她自己也情愿相信,这孩子的父亲根本不想担起抚养和教育他的义务。我的主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的请求。为了一般的事他是不情愿离家的,这次他却飞快地去了;他把凯瑟琳交给我,要我特别照应,反复嘱咐着,说他不在家,就是有我陪着,也不能让她游荡到园林外面去:至于她没有人陪着就出门,那他连想都没想过。
他走了有三个星期。头一两天我所负责照顾的小家伙坐在书房的一个角落里,难过得既不读书也不玩,在那样安静的情况中她并没给我添什么麻烦。可是跟着就是一阵烦躁的厌倦;而且我忙了,也太老了,不能跑上跑下的逗着她玩,我就想出一个办法让她自己娱乐。我总是叫她出去走走——有时走路,有时骑匹小马。等她回来的时候,我就作一个耐心的听众,随着她的性子叙述那一切真实的和想象的冒险。
正是盛夏季节;她是那样地喜欢自己游荡,经常是在吃罢早饭到吃茶这段时间想法在外面留连;到晚上就讲她的荒诞离奇的故事。我并不怕她越出界外,因为大门总是锁住的,而且我以为就是门大开着的话,她也不敢一个人贸然而去。不幸,我把信任放错了地方。有一天早晨八点钟的时候,凯瑟琳找我来了,说这天她作为一个阿拉伯商人,要带着她的旅队过沙漠;我得给她充分的食粮,为她自己和牲口用:就是一匹马和三只骆驼,那三只骆驼是以一只大猎狗和一对小猎狗来代表。我搞了一大堆好吃的,都扔到马鞍边上挂着的一只篮子里;她像个仙女似的快活得跳起来,她的宽边帽子和面纱遮着七月的太阳,她嘲笑着我要她谨慎小心:不要骑得太快和还要早些回来的劝告,就欢快地大笑着骑了马飞奔而去了。这顽皮的东西到吃茶时还没露面。不过其中有一个旅行者,就是那只大猎狗,那只喜欢舒服的老狗,倒回来了;可是不论是凯瑟琳、小马,或是那两只小猎狗都没有一点影子,我赶紧派人顺着这条路寻,那条路找,最后我自己去找她。在庄园边上有个工人在一块林地四周筑篱笆。我问他瞧见我们小姐没有?
“我是在早上看见她的,”他回答着“她要我给她砍一根榛木枝,后来她就骑着她的小马跳过那边矮篱,跑得没影了。”
你可以猜想到我听了这个消息时的感觉如何。我马上想到她一定动身到盘尼斯吞岩去了。“她会遇上什么啊?”我突然喊叫起来,冲过那个人正在修补的一个裂口,直往大路跑去。我好像是去下赌注似的走着,走了一哩又一哩,后来转一个弯,我望见了那山庄;可是不论远近我都瞧不见凯瑟琳。山岩距离希刺克厉夫的住处一哩半,离田庄倒有四哩,所以我开始担心我到那儿之前,夜晚就要降临了。
“要是她在那边攀登岩石时滑了下来呢,”我想着“要是跌死了,或者跌断了骨头呢?”我的悬念真是很痛苦的;当我慌慌忙忙地经过农舍时,看到那最凶猛的猎狗查理正在窗子下面卧着,它的头肿了,耳朵流着血,我这才开始放心。我跑到房子门前,拚命敲门要进去。我所认识的从前住在吉默吞的一个女人来开门了:自从恩萧死后她就是那儿的女仆。
“啊,”她说“你是来找你的小姐吧!别害怕。她在这儿很平安;我很高兴原来不是主人回来。”
“那么他不在家了,是不是?”我喘息着说,因为走得快,又太惊慌,使我上气不接下气。
“不在家,不在家。”她回答“他和约瑟夫都出去了。我想这一个多钟头还不会回来的。进来歇一会儿吧。”
我进去了,看见我的迷途的羔羊坐在火炉边,坐在她母亲小时候的一把椅子上摇来摇去。她的帽子挂在墙上,她显得十分自在,对哈里顿边笑边谈,兴致要多好有多好。哈里顿——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强壮的大孩子——他带着极大的好奇和惊愕的神情瞪着她看;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又说又问,他所能领会的却是微乎其微。
“好呀,小姐!”我叫着,装出一副愤怒的面容来掩饰自己的兴奋。“在爸爸回来之前,这可是你最后一次骑马了。我再也不能相信你,放你跨出门口了,你这淘气的、淘气的姑娘!”
“啊哈,艾伦!”她欢欢喜喜地叫着,跳起来跑到我身边。
“今天晚上我可有个好听的故事给你讲哩——你到底找到我啦。你这辈子来过这里吗?”
“戴上帽子,马上回家,”我说。“我为你非常非常难过,凯蒂小姐:你犯了极大的错误。撅嘴和哭都没有用,那也补不上我吃的苦,就为找你,我跑遍了这乡间。想想林惇先生怎么嘱咐我把你关在家里来着,可你就这么溜啦!这表明你是一个狡猾的小狐狸,没有人会再信任你啦!”
“我作了什么啦?”她啜泣起来,又马上忍住了。“爸爸并没嘱咐我什么——他不会骂我... -->>
那悲惨时期以后的十二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丁太太接着说下去。在那些年里我最大的烦恼也只是我们小姐生些无所谓的小毛病,这是她和所有的孩子,无论贫富,都得经历的。其余的时候呢,她在落地六个月之后,就像一棵落叶松似的长大起来,而且在林惇夫人墓上的野草第二次开花以前,她就以她自己的方式走路和说话了。她是把阳光带到一所凄凉的房子里的最讨人喜欢的小东西——脸是真正的美,有着恩萧家的漂亮的黑眼睛,却又有林惇家的细白皮肤、秀气的相貌和黄色的鬈发。她的兴致总是很高,可并不粗鲁,配上一颗在感情上过度敏感和活跃的心。那种对人极亲热的态度使我想起了她的母亲;可是她并不像她;因为她能像鸽子一样的温顺驯良,而且她有柔和的声音和深思的表情。她的愤怒从来不是狂暴的;她的爱也从来不是炽烈的,而是深沉、温柔的。可是必须承认她也有缺点来衬托她的优点。莽撞的性子是一个;还有倔强的意志,这是被娇惯的孩子们一定有的,不论他们脾气好坏。要是一个仆人碰巧惹她生气了,她总是说“我要告诉爸爸!”要是他责备了她,就是瞅她一下吧,你会以为那是件令人的心碎的事哩:我不相信谁会对她粗声粗气。他完全由自己来教育她,以此作为一种乐事。幸亏好奇心和聪慧使她成为一个好学生,她学得又快又热心,这也给他的教学添了光彩。
她长到十三岁,也没有独自出过庄园一次。林惇先生偶尔也会带她到外面走一哩来路;可是他不把她交给别人。在她耳中吉默吞是一个虚幻的名字;除了她自己的家之外,礼拜堂是她走近或进去过的唯一建筑物。呼啸山庄和希刺克厉夫先生对她来说,是不存在的;她是一个道地的隐居者;而且,她显然也已很知足了。有时候从她的育儿室的窗子向外眺望乡间时,的确,她也会注意的:
“艾伦,我还要多久才能走到那些山顶上去呢?不知道山那边是什么——是海吗?”
“不,凯蒂小姐,”我就回答说“那还是山,就跟这些一样。”
“当你站在那些金色的石头底下的时候,它们是什么样的呢,”有一次她问。
盘尼斯吞岩的陡坡特别引起了她的注意;尤其是当落日照在岩石上和最高峰,而其余的整个风景都藏在阴影中的时候。我就解释说那些只是一大堆石头,石头缝里的土都不够养活一棵矮树的。
“为什么在这儿黄昏过后很久,那些石头还挺亮呢?”她追问着。
“因为它们那里比我们这儿高多了,”我回答“你不能往那儿爬上去,那儿太高太陡了。在冬天那儿总是比我们这里先下霜;盛夏时,在东北面那个黑洞里我还发现过雪哩!”
“啊,你已经去过啦!”她高兴得叫起来。“那么等我成了大人的时候我也可以去啦。艾伦,爸爸去过没有?”
“爸爸会告诉你,小姐,”我急忙回答“说那地方是不值得跑去玩的。你和他溜达的那片旷野要比那儿好得多,而且画眉园林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画眉园林我知道,可那些地方我还不知道哩,”她自言自语地说“我要是从那个最高峰的边上向四周望望,我一定会很高兴的——我的小马敏妮总会有一天带我去的。”
有个女仆提起了仙人洞,这大大地打动了她的心,就想实现这个打算,她硬要林惇先生答应这件事,他答应她稍微长大点时可以去一趟。而凯瑟琳小姐是用月份来计算她的年龄的“现在,我去盘尼斯吞岩够不够大啦?”这是常挂在她嘴边的问话。到那边的路曲折蜿蜒,紧靠呼啸山庄。埃德加不想经过那里,所以她常常得到的这个回答是“还不行,宝贝儿,还不行。”
我说过希刺克厉夫夫人在离开她的丈夫以后还活了十二年左右。她一家都是体质脆弱的人:她和埃德加都缺乏你在这一带地方常可以见到的健康的血色。她最后得的是什么病,我不大清楚,我猜想他们是因同样的病而死去的,即一种热病,病起时发展缓慢,可是无法医治,而在最后很快地耗尽了生命。她写信告诉她哥哥说她病了四个月,会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并且恳求他如果可能的话,到她那儿去;因为她有许多事需要处理,而且她希望和他诀别,并把林惇安全地交到他手里。她的希望是把林惇交给他,就像他从前和她在一起一样;她自己也情愿相信,这孩子的父亲根本不想担起抚养和教育他的义务。我的主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的请求。为了一般的事他是不情愿离家的,这次他却飞快地去了;他把凯瑟琳交给我,要我特别照应,反复嘱咐着,说他不在家,就是有我陪着,也不能让她游荡到园林外面去:至于她没有人陪着就出门,那他连想都没想过。
他走了有三个星期。头一两天我所负责照顾的小家伙坐在书房的一个角落里,难过得既不读书也不玩,在那样安静的情况中她并没给我添什么麻烦。可是跟着就是一阵烦躁的厌倦;而且我忙了,也太老了,不能跑上跑下的逗着她玩,我就想出一个办法让她自己娱乐。我总是叫她出去走走——有时走路,有时骑匹小马。等她回来的时候,我就作一个耐心的听众,随着她的性子叙述那一切真实的和想象的冒险。
正是盛夏季节;她是那样地喜欢自己游荡,经常是在吃罢早饭到吃茶这段时间想法在外面留连;到晚上就讲她的荒诞离奇的故事。我并不怕她越出界外,因为大门总是锁住的,而且我以为就是门大开着的话,她也不敢一个人贸然而去。不幸,我把信任放错了地方。有一天早晨八点钟的时候,凯瑟琳找我来了,说这天她作为一个阿拉伯商人,要带着她的旅队过沙漠;我得给她充分的食粮,为她自己和牲口用:就是一匹马和三只骆驼,那三只骆驼是以一只大猎狗和一对小猎狗来代表。我搞了一大堆好吃的,都扔到马鞍边上挂着的一只篮子里;她像个仙女似的快活得跳起来,她的宽边帽子和面纱遮着七月的太阳,她嘲笑着我要她谨慎小心:不要骑得太快和还要早些回来的劝告,就欢快地大笑着骑了马飞奔而去了。这顽皮的东西到吃茶时还没露面。不过其中有一个旅行者,就是那只大猎狗,那只喜欢舒服的老狗,倒回来了;可是不论是凯瑟琳、小马,或是那两只小猎狗都没有一点影子,我赶紧派人顺着这条路寻,那条路找,最后我自己去找她。在庄园边上有个工人在一块林地四周筑篱笆。我问他瞧见我们小姐没有?
“我是在早上看见她的,”他回答着“她要我给她砍一根榛木枝,后来她就骑着她的小马跳过那边矮篱,跑得没影了。”
你可以猜想到我听了这个消息时的感觉如何。我马上想到她一定动身到盘尼斯吞岩去了。“她会遇上什么啊?”我突然喊叫起来,冲过那个人正在修补的一个裂口,直往大路跑去。我好像是去下赌注似的走着,走了一哩又一哩,后来转一个弯,我望见了那山庄;可是不论远近我都瞧不见凯瑟琳。山岩距离希刺克厉夫的住处一哩半,离田庄倒有四哩,所以我开始担心我到那儿之前,夜晚就要降临了。
“要是她在那边攀登岩石时滑了下来呢,”我想着“要是跌死了,或者跌断了骨头呢?”我的悬念真是很痛苦的;当我慌慌忙忙地经过农舍时,看到那最凶猛的猎狗查理正在窗子下面卧着,它的头肿了,耳朵流着血,我这才开始放心。我跑到房子门前,拚命敲门要进去。我所认识的从前住在吉默吞的一个女人来开门了:自从恩萧死后她就是那儿的女仆。
“啊,”她说“你是来找你的小姐吧!别害怕。她在这儿很平安;我很高兴原来不是主人回来。”
“那么他不在家了,是不是?”我喘息着说,因为走得快,又太惊慌,使我上气不接下气。
“不在家,不在家。”她回答“他和约瑟夫都出去了。我想这一个多钟头还不会回来的。进来歇一会儿吧。”
我进去了,看见我的迷途的羔羊坐在火炉边,坐在她母亲小时候的一把椅子上摇来摇去。她的帽子挂在墙上,她显得十分自在,对哈里顿边笑边谈,兴致要多好有多好。哈里顿——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强壮的大孩子——他带着极大的好奇和惊愕的神情瞪着她看;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又说又问,他所能领会的却是微乎其微。
“好呀,小姐!”我叫着,装出一副愤怒的面容来掩饰自己的兴奋。“在爸爸回来之前,这可是你最后一次骑马了。我再也不能相信你,放你跨出门口了,你这淘气的、淘气的姑娘!”
“啊哈,艾伦!”她欢欢喜喜地叫着,跳起来跑到我身边。
“今天晚上我可有个好听的故事给你讲哩——你到底找到我啦。你这辈子来过这里吗?”
“戴上帽子,马上回家,”我说。“我为你非常非常难过,凯蒂小姐:你犯了极大的错误。撅嘴和哭都没有用,那也补不上我吃的苦,就为找你,我跑遍了这乡间。想想林惇先生怎么嘱咐我把你关在家里来着,可你就这么溜啦!这表明你是一个狡猾的小狐狸,没有人会再信任你啦!”
“我作了什么啦?”她啜泣起来,又马上忍住了。“爸爸并没嘱咐我什么——他不会骂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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