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十八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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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后来他遇到那个可爱、温柔、真挚的姑娘上公共汽车。
她那顶混帐帽子给风吹掉了,他去给她拾来,他们于是一块儿到汽车顶层上坐下,谈起查尔斯。狄更斯来。他们两个都喜欢这个作家。他身边带着本奥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带着一本。我差点儿都呕了出来。嗯,他们俩就这样一见钟情了,就因为彼此都是热爱查尔斯。狄更斯作品的疯子。他还帮着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个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并不怎么兴隆,因为她哥哥是个酒鬼,把她挣的钱全给花了。他心里窝着一肚子火,她那个哥哥;因为战时他是个军医,给震坏了神经,不能再开刀动手术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为人倒是十分恢谐有趣。嗯,后来老艾力克写了一本书,那姑娘把它出版了,两个都嫌了不少钱。他们都准备好要结婚了,那另一个姑娘,叫什么玛霞的,突然出现了。玛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记忆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书铺里往他书上亲笔签名的时候给她看见了。她认出了他,就跟他说他原是个公爵什么的,可他不信她的话,也不愿跟着她回去看他母亲什么的。他母亲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个始娘,那个可爱温柔的姑娘,却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于是回去了。可是尽管他的那只丹麦种大狗冲着他又跳又蹦,他母亲用指头在他脸上到处抚摸,还拿出他小时候爱玩的玩具熊给他看,可他仍旧没恢复记忆。后来有一天几个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脑袋上。他立刻恢复了他的混帐记忆,进去吻他母亲的前额什么的。他于是依旧当起公爵来,把那个做出版生意的温柔姑娘完全扔到脑后了。我倒愿意把底下的故事说完,可这样一来我非真正呕出来不可。倒不是我会给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没什么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爷。嗯,反正最后艾力克跟那个温柔的姑娘结婚了,接着那酒鬼哥哥的神经恢复了正常,给艾力克的母亲动了手术,使她依旧看得见东西,接着那个酒鬼哥哥和老玛霞成了眷属。最后一幕是大家坐在长长的晚饭桌上,看见那只大丹麦狗带着一嘟噜小狗进来,个个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许大家都以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电影。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旁边还坐着位太太,在整个混帐电影放映时哭个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许会以为她这样做是因为她心肠软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边,看出她并不是软心肠。她带着个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电影,一定要上厕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规规矩短坐着。她的心肠软得就跟他妈的狼差不离。那些在电影里看到什么假模假式的玩艺儿会把他们的混帐眼珠儿哭出来的人,他们十有九个在心底里都是卑鄙的杂种。我不开玩笑。
看完电影,我就徒步向维格酒吧间走去,我跟老卡尔。路斯约好了在那儿会面。我一边走,一边却想起战争来。那些战争片老引起我胡思乱想。我觉得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恐怕会受不了。我真的会受不了。要是他们光是让你去送死什么的,那倒也不太坏,问题是你得在军队里呆他妈的那么久。
这是最大的问题。我哥哥db在军队里呆了他妈的四年。他也参加了战争——还参加了进攻欧洲大陆什么的——可我真觉得他痛恨军队比痛恨战争还厉害。我那时年纪还很小,可我记得他每次休假回来,简直是躺在床上不起来。他甚至连客厅都不进去。后来他到海外参加战争,身上没受过什么伤,也不用开枪打人。他光是驾驶着一辆指挥车载着一个牛仔将军整天转游。他有一次跟艾里和我说,他要是得开枪打人,都不知道应该朝哪个方向打。他说他呆的军队简直跟纳粹军队一样,全都是些杂种。
我记得艾里有一次问他参加战争对他有没有好处,因为他是个作家,战争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他叫艾里去把那只垒球手套拿来,随后他问艾里,谁是最好的战争诗人,是鲁帕特。勃洛克还是艾米莉。狄更生?艾里说是艾米莉。狄更生。我自己读诗不多,不太懂得他们的意思,可我却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噜象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和老毛里斯之类的家伙一块儿厮混,跟他们一块儿行军什么的,那我非发疯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军里呆了那么一个星期,我甚至都没法老望着我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他们老是叫你望着你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我实在受不了。
我发誓如果再发生一次战争,他们不如干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队跟前枪决算了。我决不反对。我对db有一点不很了解,他那么痛恨战争,却在今年夏天让我阅读永别了,武器这样的小说。他说这本书写得好极了。就是这一点我不能理解。小说里有个叫作亨利少尉的家伙,大概算是个好人吧。
我实在不了解db一方面那么痛恨军队和战争,一方面却能喜欢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人。我的意思是,比方说,我不了解他怎么能一方面喜欢这样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说,一方面却又能喜欢林。拉德纳的那本小说,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欢的小说——伟大的盖茨比。我这么一说,db听了很生气,说我年纪太小,还欣赏不了那样的书,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告诉他说我喜欢林。拉德纳和伟大的盖茨比这类书。我的确喜欢。我最最喜欢的是伟大的盖茨比。老盖茨比。可爱的家伙。我喜欢他极了。嗯,不管怎样,我们发明了原子弹这事倒让我挺高兴。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我愿意第一个报名,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愿意这样做。
是个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后来他遇到那个可爱、温柔、真挚的姑娘上公共汽车。
她那顶混帐帽子给风吹掉了,他去给她拾来,他们于是一块儿到汽车顶层上坐下,谈起查尔斯。狄更斯来。他们两个都喜欢这个作家。他身边带着本奥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带着一本。我差点儿都呕了出来。嗯,他们俩就这样一见钟情了,就因为彼此都是热爱查尔斯。狄更斯作品的疯子。他还帮着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个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并不怎么兴隆,因为她哥哥是个酒鬼,把她挣的钱全给花了。他心里窝着一肚子火,她那个哥哥;因为战时他是个军医,给震坏了神经,不能再开刀动手术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为人倒是十分恢谐有趣。嗯,后来老艾力克写了一本书,那姑娘把它出版了,两个都嫌了不少钱。他们都准备好要结婚了,那另一个姑娘,叫什么玛霞的,突然出现了。玛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记忆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书铺里往他书上亲笔签名的时候给她看见了。她认出了他,就跟他说他原是个公爵什么的,可他不信她的话,也不愿跟着她回去看他母亲什么的。他母亲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个始娘,那个可爱温柔的姑娘,却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于是回去了。可是尽管他的那只丹麦种大狗冲着他又跳又蹦,他母亲用指头在他脸上到处抚摸,还拿出他小时候爱玩的玩具熊给他看,可他仍旧没恢复记忆。后来有一天几个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脑袋上。他立刻恢复了他的混帐记忆,进去吻他母亲的前额什么的。他于是依旧当起公爵来,把那个做出版生意的温柔姑娘完全扔到脑后了。我倒愿意把底下的故事说完,可这样一来我非真正呕出来不可。倒不是我会给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没什么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爷。嗯,反正最后艾力克跟那个温柔的姑娘结婚了,接着那酒鬼哥哥的神经恢复了正常,给艾力克的母亲动了手术,使她依旧看得见东西,接着那个酒鬼哥哥和老玛霞成了眷属。最后一幕是大家坐在长长的晚饭桌上,看见那只大丹麦狗带着一嘟噜小狗进来,个个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许大家都以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电影。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旁边还坐着位太太,在整个混帐电影放映时哭个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许会以为她这样做是因为她心肠软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边,看出她并不是软心肠。她带着个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电影,一定要上厕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规规矩短坐着。她的心肠软得就跟他妈的狼差不离。那些在电影里看到什么假模假式的玩艺儿会把他们的混帐眼珠儿哭出来的人,他们十有九个在心底里都是卑鄙的杂种。我不开玩笑。
看完电影,我就徒步向维格酒吧间走去,我跟老卡尔。路斯约好了在那儿会面。我一边走,一边却想起战争来。那些战争片老引起我胡思乱想。我觉得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恐怕会受不了。我真的会受不了。要是他们光是让你去送死什么的,那倒也不太坏,问题是你得在军队里呆他妈的那么久。
这是最大的问题。我哥哥db在军队里呆了他妈的四年。他也参加了战争——还参加了进攻欧洲大陆什么的——可我真觉得他痛恨军队比痛恨战争还厉害。我那时年纪还很小,可我记得他每次休假回来,简直是躺在床上不起来。他甚至连客厅都不进去。后来他到海外参加战争,身上没受过什么伤,也不用开枪打人。他光是驾驶着一辆指挥车载着一个牛仔将军整天转游。他有一次跟艾里和我说,他要是得开枪打人,都不知道应该朝哪个方向打。他说他呆的军队简直跟纳粹军队一样,全都是些杂种。
我记得艾里有一次问他参加战争对他有没有好处,因为他是个作家,战争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他叫艾里去把那只垒球手套拿来,随后他问艾里,谁是最好的战争诗人,是鲁帕特。勃洛克还是艾米莉。狄更生?艾里说是艾米莉。狄更生。我自己读诗不多,不太懂得他们的意思,可我却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噜象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和老毛里斯之类的家伙一块儿厮混,跟他们一块儿行军什么的,那我非发疯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军里呆了那么一个星期,我甚至都没法老望着我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他们老是叫你望着你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我实在受不了。
我发誓如果再发生一次战争,他们不如干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队跟前枪决算了。我决不反对。我对db有一点不很了解,他那么痛恨战争,却在今年夏天让我阅读永别了,武器这样的小说。他说这本书写得好极了。就是这一点我不能理解。小说里有个叫作亨利少尉的家伙,大概算是个好人吧。
我实在不了解db一方面那么痛恨军队和战争,一方面却能喜欢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人。我的意思是,比方说,我不了解他怎么能一方面喜欢这样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说,一方面却又能喜欢林。拉德纳的那本小说,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欢的小说——伟大的盖茨比。我这么一说,db听了很生气,说我年纪太小,还欣赏不了那样的书,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告诉他说我喜欢林。拉德纳和伟大的盖茨比这类书。我的确喜欢。我最最喜欢的是伟大的盖茨比。老盖茨比。可爱的家伙。我喜欢他极了。嗯,不管怎样,我们发明了原子弹这事倒让我挺高兴。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我愿意第一个报名,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愿意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