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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红翎黑羽山鸡,肉质鲜嫩,而且翎羽也极其容易去除,不同于家中饲养的老母鸡,去毛都要用开水烫过之后才可拔除。
去除了山鸡的翎羽,少年郎抽出了怀中的匕首,将山鸡的肚腹剖开,将它的内脏与肠子等物一股脑地全部取出。当然,在剖开山鸡的肚腹之前,少年郎找了个地方先将山鸡给割喉放血,等到山鸡彻底死绝之后,他才做了剖腹取卵之事。
这一幕却是被站在一旁的老人给看在眼中,即便老人见过了许多世事,可如少年郎这般年纪轻轻,就对制作野味这般上手,实属少见。李老头忽然想起自己的孙儿,若他的孙儿没有被山贼杀害,是否也能与少年郎这般,做的了杀鸡取卵之事?
途中少年离开过一次,李老头也没急着寻死,而是等到少年郎回来时,已经见到他手上的血迹,与山鸡皮肉上的血迹都已经彻底清洗干净。除此之外,少年郎的手中还拿了几大张荷叶。少年郎将清洗干净的山鸡包裹在荷叶中,然后他就用湿漉漉的泥土涂抹在荷叶上,包裹上牢牢的一层之后,他又取来了干柴、茅草,堆在泥土与荷叶包裹的山鸡上,点火煨烧。
等到这堆干柴烧尽,孙骆涯也没急着拨开炭火,而是过了半刻钟的时间,等到炭火逐渐熄灭,却仍在红光闪烁的时候,他取来了稍大一些的干柴,拨开了炭火与炭灰,将下边泥土包裹的荷叶山鸡给拨弄出来,然后他用干柴轻轻拍碎那层干硬的泥土,再捻起指尖,小心翼翼地撕开那层早已干瘪的荷叶。
荷叶的温度出奇的高,少年郎的指尖刚触碰上,就立即缩回手,去捏住了自己的耳垂。嘴里呼哧呼哧的哆嗦着。
一旁的李老头见了,却是呵呵一笑。
他走过来,用布满老茧的双手替少年撕开了荷叶。荷叶一经被撕开,立即就有浓郁的肉香,裹挟着淡淡的荷香,扑鼻入脑,简直是达到了闻之便已满嘴生津的奇异地步。老人对此还连连夸赞道,说你这小娃娃的土包鸡,做的可真不赖,光是看着鸡肉上腾腾上升的热气,就已经有大饱口福的欲.望。
少年郎展颜一笑,并未多说什么,只是招呼着老爷爷快些吃,凉了的话,这份土味以及荷叶的清香就淡了。李老头也没客气,他撕下了土包鸡的一条鸡翅,递给了少年,那少年郎在接过鸡翅后,脸色一变,连忙转手到另外只手,就这样左右交换了数次后,少年郎这才忍着烫楚,强咬了一口油光滋润的鸡肉。
肥而不腻,就是角鹰山上的红翎黑羽山鸡的最大特点。这些山鸡是吃食角鹰山上的野果长成,而且这些野果所生长的地方是在果树上,山鸡若要吃食,就得扑腾着翅膀,飞到树杈上,才可采摘吃食。多年下来,角鹰山上的这些红翎黑羽山鸡的翅膀特别强壮发达,所以这红翎黑羽山鸡真正美味的地方,还是在鸡翅膀上。
李老头见少年郎吃过了鸡翅膀,他也就心安理得地撕扯下了另外一只鸡翅膀。老人年轻时对吃食方面没有太大的挑剔,只要能吃饱即可。而眼下当他咬了一口鸡翅膀后,他才突然觉着以往吃过的东西,都跟猪食差不多。
恍惚间,他想起了自己那位老伴。那个女人在生前,可真是一个无肉不欢的老饕。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依稀记得自己老伴年轻时吃上肉就满脸笑容的模样,对他而言,只要能坐在那女人的对面,看她吃上东西就是满满的幸福。可惜啊,那女人还是先他一步走了。
一想到此处,李老头就不由感叹一声,“若是有酒就好了。好酒配好肉,真个美哉。”
少年郎吭哧吭哧地在撕扯鸡翅膀与嚼烂鸡肉中度过,在他听闻老者的叹息后,这才含糊不清地说道:“老爷爷,我可没带酒啊。要不你随我回去,我请你喝酒。我家好酒可多了,到那时候我再给你做一次土包鸡。然后配上好酒,保管能让老爷爷你大饱口福!”
李老头嚼着滋味柔嫩的鸡肉,神情一怔,记忆中,曾经也有那么一个人,对他说过类似的话。那个人,她曾笑着对他说:“姓李的,要不你跟我回家呗,我请你吃肉,我家有吃不完的肉,只要你跟了我,我保证能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时过境迁,一晃眼,十多年过去了,李老头比那时候更老了。
可他的记忆中,还是对那一日在山中偶遇那位少年郎的情景历历在目。
这些年他能在鹰山城中以自家祖传的酿酒手法造酒,并且在这一亩三分地中勉强维持生活,殊为不易。
除夕夜这天,李老头坐在茅屋的门槛上,脚边放着两坛还没启封的酒坛。
老人抬头望向屋外的天空,有时候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他就答应了那个少年郎,跟他上了山。他一开始还以为少年郎是某位猎户家的孩子,毕竟猎杀野味的本事,实在不一般。可上了山后,才知道那小子可以说是这座鹰山城的少城主了。
想到此处,老人突然呵呵一笑,他砸吧着嘴,回味起了当年那只土包鸡的味道。十多年过去了,那小子做的土包鸡的味道还是那般的叫人回味无穷。
老人上山后,也不是没有想过轻生的念头,可多次走到了半山腰,他又走回了山上,回到了这间由他与那少年郎一起盖的茅屋里。
老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又不想死了,或许是那少年郎做的土包鸡实在好吃,他想着再尝上一口。又或者是他舍不得这间茅屋里这些年所酿造出来的酒。可究竟因为什么,李老头他自己也不清楚。
渐渐地,当冬日的太阳逐渐西沉。身上裹着一件棉袄的李老头终于是拎起了脚边的酒坛子,打算起身回屋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街边走来了一位身穿黑衫的年轻公子哥。
公子哥身形修长,一头黑发高扎成马尾,除此之外,最令老人惊叹的还是该男子的面容,实在过于惊艳。就如记忆中,在角鹰山山脚见到的那位俊美少年郎一样,过于美艳了。
年轻公子哥见到老人终于是看向自己这边了,他就朝老人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提起了双手,将手中的两只红翎黑羽的山鸡提得老高,高到茅屋下的老人能够清晰瞧见为止。
老人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刚要说话,就听那名长相俊美的公子哥笑着说道:“老爷爷,我想喝你酿的酒了。”
李老头呵呵一笑,也与年轻公子哥一样,高举双手,将手中的酒坛子高高拎起,他笑着说:“老头子我也想吃你小子做的土包鸡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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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了山鸡的翎羽,少年郎抽出了怀中的匕首,将山鸡的肚腹剖开,将它的内脏与肠子等物一股脑地全部取出。当然,在剖开山鸡的肚腹之前,少年郎找了个地方先将山鸡给割喉放血,等到山鸡彻底死绝之后,他才做了剖腹取卵之事。
这一幕却是被站在一旁的老人给看在眼中,即便老人见过了许多世事,可如少年郎这般年纪轻轻,就对制作野味这般上手,实属少见。李老头忽然想起自己的孙儿,若他的孙儿没有被山贼杀害,是否也能与少年郎这般,做的了杀鸡取卵之事?
途中少年离开过一次,李老头也没急着寻死,而是等到少年郎回来时,已经见到他手上的血迹,与山鸡皮肉上的血迹都已经彻底清洗干净。除此之外,少年郎的手中还拿了几大张荷叶。少年郎将清洗干净的山鸡包裹在荷叶中,然后他就用湿漉漉的泥土涂抹在荷叶上,包裹上牢牢的一层之后,他又取来了干柴、茅草,堆在泥土与荷叶包裹的山鸡上,点火煨烧。
等到这堆干柴烧尽,孙骆涯也没急着拨开炭火,而是过了半刻钟的时间,等到炭火逐渐熄灭,却仍在红光闪烁的时候,他取来了稍大一些的干柴,拨开了炭火与炭灰,将下边泥土包裹的荷叶山鸡给拨弄出来,然后他用干柴轻轻拍碎那层干硬的泥土,再捻起指尖,小心翼翼地撕开那层早已干瘪的荷叶。
荷叶的温度出奇的高,少年郎的指尖刚触碰上,就立即缩回手,去捏住了自己的耳垂。嘴里呼哧呼哧的哆嗦着。
一旁的李老头见了,却是呵呵一笑。
他走过来,用布满老茧的双手替少年撕开了荷叶。荷叶一经被撕开,立即就有浓郁的肉香,裹挟着淡淡的荷香,扑鼻入脑,简直是达到了闻之便已满嘴生津的奇异地步。老人对此还连连夸赞道,说你这小娃娃的土包鸡,做的可真不赖,光是看着鸡肉上腾腾上升的热气,就已经有大饱口福的欲.望。
少年郎展颜一笑,并未多说什么,只是招呼着老爷爷快些吃,凉了的话,这份土味以及荷叶的清香就淡了。李老头也没客气,他撕下了土包鸡的一条鸡翅,递给了少年,那少年郎在接过鸡翅后,脸色一变,连忙转手到另外只手,就这样左右交换了数次后,少年郎这才忍着烫楚,强咬了一口油光滋润的鸡肉。
肥而不腻,就是角鹰山上的红翎黑羽山鸡的最大特点。这些山鸡是吃食角鹰山上的野果长成,而且这些野果所生长的地方是在果树上,山鸡若要吃食,就得扑腾着翅膀,飞到树杈上,才可采摘吃食。多年下来,角鹰山上的这些红翎黑羽山鸡的翅膀特别强壮发达,所以这红翎黑羽山鸡真正美味的地方,还是在鸡翅膀上。
李老头见少年郎吃过了鸡翅膀,他也就心安理得地撕扯下了另外一只鸡翅膀。老人年轻时对吃食方面没有太大的挑剔,只要能吃饱即可。而眼下当他咬了一口鸡翅膀后,他才突然觉着以往吃过的东西,都跟猪食差不多。
恍惚间,他想起了自己那位老伴。那个女人在生前,可真是一个无肉不欢的老饕。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依稀记得自己老伴年轻时吃上肉就满脸笑容的模样,对他而言,只要能坐在那女人的对面,看她吃上东西就是满满的幸福。可惜啊,那女人还是先他一步走了。
一想到此处,李老头就不由感叹一声,“若是有酒就好了。好酒配好肉,真个美哉。”
少年郎吭哧吭哧地在撕扯鸡翅膀与嚼烂鸡肉中度过,在他听闻老者的叹息后,这才含糊不清地说道:“老爷爷,我可没带酒啊。要不你随我回去,我请你喝酒。我家好酒可多了,到那时候我再给你做一次土包鸡。然后配上好酒,保管能让老爷爷你大饱口福!”
李老头嚼着滋味柔嫩的鸡肉,神情一怔,记忆中,曾经也有那么一个人,对他说过类似的话。那个人,她曾笑着对他说:“姓李的,要不你跟我回家呗,我请你吃肉,我家有吃不完的肉,只要你跟了我,我保证能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时过境迁,一晃眼,十多年过去了,李老头比那时候更老了。
可他的记忆中,还是对那一日在山中偶遇那位少年郎的情景历历在目。
这些年他能在鹰山城中以自家祖传的酿酒手法造酒,并且在这一亩三分地中勉强维持生活,殊为不易。
除夕夜这天,李老头坐在茅屋的门槛上,脚边放着两坛还没启封的酒坛。
老人抬头望向屋外的天空,有时候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他就答应了那个少年郎,跟他上了山。他一开始还以为少年郎是某位猎户家的孩子,毕竟猎杀野味的本事,实在不一般。可上了山后,才知道那小子可以说是这座鹰山城的少城主了。
想到此处,老人突然呵呵一笑,他砸吧着嘴,回味起了当年那只土包鸡的味道。十多年过去了,那小子做的土包鸡的味道还是那般的叫人回味无穷。
老人上山后,也不是没有想过轻生的念头,可多次走到了半山腰,他又走回了山上,回到了这间由他与那少年郎一起盖的茅屋里。
老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又不想死了,或许是那少年郎做的土包鸡实在好吃,他想着再尝上一口。又或者是他舍不得这间茅屋里这些年所酿造出来的酒。可究竟因为什么,李老头他自己也不清楚。
渐渐地,当冬日的太阳逐渐西沉。身上裹着一件棉袄的李老头终于是拎起了脚边的酒坛子,打算起身回屋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街边走来了一位身穿黑衫的年轻公子哥。
公子哥身形修长,一头黑发高扎成马尾,除此之外,最令老人惊叹的还是该男子的面容,实在过于惊艳。就如记忆中,在角鹰山山脚见到的那位俊美少年郎一样,过于美艳了。
年轻公子哥见到老人终于是看向自己这边了,他就朝老人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提起了双手,将手中的两只红翎黑羽的山鸡提得老高,高到茅屋下的老人能够清晰瞧见为止。
老人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刚要说话,就听那名长相俊美的公子哥笑着说道:“老爷爷,我想喝你酿的酒了。”
李老头呵呵一笑,也与年轻公子哥一样,高举双手,将手中的酒坛子高高拎起,他笑着说:“老头子我也想吃你小子做的土包鸡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