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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终于找来了:那是一个下午,不知是否别有用意,她着一件洁白的羽绒服,脸涨得通红。她说,俺不是犯贱,打从小学六年级你把俺从河里救上来的那一次俺就死心要嫁给你了。俺打小服你,把你想成英雄,你就是英雄,总盼着有一天能和你骑马到草原上奔驰……你考大学的那阵子,俺打心眼里想你能考上又怕你考上,俺想万一真的考不上,俺有手艺,俺可以养你一辈子。你真英雄,考上了,俺死心了,可你偏偏又回到了村里。前天,阿叔去还俺的钱,俺哪能要呢?说是借,那是俺实心实意供你上学的钱。
实心实意地感动,可太不合事宜,这个傻女人!我坚决地说,怎么能要你的钱呢?一定要还。
她没有与我争辩,继续说道,还什么呢?别硬撑了,俺知道你做大事正缺钱。
我回应道,再缺也不缺这俩钱。我在说谎,有赌气的成分。
她不认识似地看了看我,叹了口气,又说,俺知道,俺爹那张臭嘴伤了你,可他也是好意,他就是那样一个人儿,你别在意。那天集上,俺等了你一天,离开吧,只怕俺刚离开你就来了,怕是你有大事儿吧?痴女人!顿了顿,象是在回味等人的焦躁、甜蜜与无奈,又象是最终下了决心:其实,你跟阿惠的事儿村里早传开了,可俺不信,俺相信你不是脚踏两只船的人,俺要你给俺个准信儿。
我当然不是,却非你所愿。如此想着,竟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尽是瞎传,别信。刚说完便后悔了,却大张着嘴怎么也提不起喊有了“准信儿”即放心地急忙离去的她回来的勇气。
且不说别的,只说能够成功地留住欲坚辞回家的阿惠让她做了公司的财务总管,是我迄今为止办得最为自得的一件事儿。我不想再去啰嗦那些挣钱的俗事儿,实在太俗了,那样势必会影响到我对她的珍爱——怕化了,怕烫了,容不得哪怕有一点点的伤害,即使世俗。所以,到惠民食品加工厂落成时,我才终于敢约她去县城的茶楼喝茶,而且还要打着庆贺的幌子。
那天,我用言语无法表达的郑重与真诚表白了自己的爱情,那一刻,我只觉得即使如此仍有损于我的爱。
她一口回绝了,竟然!她幽幽地说,我不适合你,我们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独做不成夫妻。
浓重的失望!让我变得语无伦次,执拗异常。经不住我上万个为什么的追问,她才不得不打开了话匣:上高中的时候,我命中注定地摊上了一位才华横溢的语文老师: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而且能写诗。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能出口成章,信手拈来就是一首奇妙的诗。出于崇拜,我经常请教他一些关于诗方面的问题。
诗是用来抒情言志的,谈诗必谈情,渐渐地,我分明感受到了他看我时的目光的微妙变化,但他毕竟是老师,就象女儿对父亲一样,我不可能有丝毫的戒备。所以,那个雨后的傍晚,他主动地邀我到校园后面的小山坡去散步,我不仅没有推辞,反而好感动。他大谈特谈莎士比亚、歌德、徐志摩、汪国真等以及他们的诗,我完全被他的博闻强记和独到的见解征服了。可正当我沉浸入诗歌的深邃意境时,他突然间抱住了我……
事后,公安调查时,我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他强暴了我”。就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诗人彻底地毁了——他被从重判了二十年。令我感动的是,他在法**居然仍在大喊“我不后悔”。我苦苦哀求了三天三夜,唯一能帮他的我父亲就是不肯帮他。从此,我再也没求过父亲,我坚信自己有独立自主的能力,尽管我知道父亲仍在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着我,而且父亲也是一个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好父亲,但凡是与他沾边的东西我都本能地反感。
这是她第一次提及父亲,我正欲听下去,她已继续说了下去,有了这次经历,我开始反感那些曾给予过最大同情的哭哭啼啼的被强暴过的女人,因为被他强暴过的感觉远非那样可怕,若不是为了女人的自尊,竟象山枣儿似地虽只有薄薄的一层皮却透着酸酸的甜味儿。我总想回报他点儿什么,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他在判刑后不久就自杀了。你和他,说实在的,虽体貌特征迥然不同,眼神中闪烁着的那份倔强与固执却惊人地相似。这一点儿,第一次见面,我就强烈地感受到了。
说到这里,她两腮已挂了泪,最急的那颗“吧嗒”一声竟打到了她的胸脯上。
泪美人!我惊叹着,哪里还找什么理智,紧紧地把她揽到了怀里。她稍稍挣扎了一下,便把头轻轻地伏到了我的肩上……
一年后,我们的结婚仪式被安排在野外举行,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和分别寓意着“百年好合,爱情似火”、“吃掉彼此的心,夫妻同心”、“幸福醇厚绵长”的一百只火红的蜡烛、两只玲珑的心状蛋糕、干红葡萄酒与两只酒杯。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由阿惠一手操办的,无论她怎样地安排,我都会感到最恰当不过了,这是一个精神至上的女人。
事实上,这确是一个不错的注意:我父母无疑把拒不为我们举行仪式作为了竭力反对我们婚姻的要挟,亲友的邀请自无从谈起,而阿惠则说,她原就没多少亲友,反正不过是形式,这样算了岂不更好?
别出心裁的安排!显然没有让我们感受到冷落,不仅因为这是她的安排,共同地点燃蜡烛之后,又庄重严肃地喝过了交杯酒,便轻轻地把代表着自己心的蛋糕送到对方的嘴里,甜甜地品着……突然间,她整个人都投入到了我的怀里,我们甜蜜地吻着,已然丧失了时空。
之后,我们又开始喝酒,渐渐地放纵起来:先是阿惠跳了一曲足以令我血脉喷张神魂颠倒的不知名的舞,之后便唱歌,先是阿惠一个人唱,后来共同唱,开始还能记起歌词,最后已不知所唱。
——我们的所作所为,自然是村里人所不能理解的,因而也极为不屑。直到我们做了几件还算令他们满意的事儿之后,他们才渐渐地停止了对我们“野鸳鸯”实则是“苟合”的讥笑。苟合,在我们那里,最令人所不齿。我们才不管他们呢,幸福足以让所有的这些都烟消云散。
与我们的幸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我们举行结婚仪式的那天,夏雨因精神恍惚误服了农药,虽经抢救保住了命,农药的遗害却让她从此神志不清。终是因了我们,阿惠说。这,成了我也包括阿惠在内的我们的一个痛。
保持必要的内敛,是夫妻间长久拥有新鲜感的至要。我妻子阿惠是个让人永远也无法读懂的女人:发起泼来,比泼妇犹有过之;贤良起来,比贤妻良母还要贤妻良母;而且似乎总有数不清的小花招。
无可奈何!因为讨厌甚至憎恶所有的避孕措施,多次的人工流产,不仅让她彻底丧失了生育,而且差点儿要了她的命——她脸色苍白,气息微弱,生命似已走到了尽头。她从不悲观,虽然勿需我的关怀与呵护,却透心彻骨地珍惜着,即使在“回光返照”的当口儿仍谈笑自如,不失滑稽地又冒出了一个秘密:
说父母双亡,我那是骗你的,宝贝儿。其实,我父母正当年。十年前,我父亲曾做过咱们县的法院院长,现在是地委的副书记,要不是我快不行了,才懒得告诉你哩。
她狡黠地一笑,见我答应她死后绝不去求她父亲以免违了她曾经的誓言才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她倒能视死如归,而我因为医生告知的她还得了那种必须要换骨髓的病正心焦如焚,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嘴里安慰着,泪却直往心里流。
终于有人肯捐献了!捐献者,是位高大却慈祥的中老年人。他犀利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我,唯恐他突然改变主意,盯得我心里直发毛。他用力地握着我的手,一字一顿地叮咛我:照顾好你的妻子。尽管捐献就在他欲进手术室的时候因误诊得到纠正而终止了,已足以显示出他对阿惠及我慈父一般的无私的关怀,事后才知道,他竟真的是阿惠的父亲,一位现任的地委副书记!
不再啰嗦,你们猜,阿惠醒过来之后的第一句话会是什么?料你们也猜不到,她说,我回来了吗?上帝告诉我,你该为夏雨做点什么了。
天哪,这就是我的妻子阿惠,谜一样的女人,到底还有多少隐情?
——夏雨终于找来了:那是一个下午,不知是否别有用意,她着一件洁白的羽绒服,脸涨得通红。她说,俺不是犯贱,打从小学六年级你把俺从河里救上来的那一次俺就死心要嫁给你了。俺打小服你,把你想成英雄,你就是英雄,总盼着有一天能和你骑马到草原上奔驰……你考大学的那阵子,俺打心眼里想你能考上又怕你考上,俺想万一真的考不上,俺有手艺,俺可以养你一辈子。你真英雄,考上了,俺死心了,可你偏偏又回到了村里。前天,阿叔去还俺的钱,俺哪能要呢?说是借,那是俺实心实意供你上学的钱。
实心实意地感动,可太不合事宜,这个傻女人!我坚决地说,怎么能要你的钱呢?一定要还。
她没有与我争辩,继续说道,还什么呢?别硬撑了,俺知道你做大事正缺钱。
我回应道,再缺也不缺这俩钱。我在说谎,有赌气的成分。
她不认识似地看了看我,叹了口气,又说,俺知道,俺爹那张臭嘴伤了你,可他也是好意,他就是那样一个人儿,你别在意。那天集上,俺等了你一天,离开吧,只怕俺刚离开你就来了,怕是你有大事儿吧?痴女人!顿了顿,象是在回味等人的焦躁、甜蜜与无奈,又象是最终下了决心:其实,你跟阿惠的事儿村里早传开了,可俺不信,俺相信你不是脚踏两只船的人,俺要你给俺个准信儿。
我当然不是,却非你所愿。如此想着,竟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尽是瞎传,别信。刚说完便后悔了,却大张着嘴怎么也提不起喊有了“准信儿”即放心地急忙离去的她回来的勇气。
且不说别的,只说能够成功地留住欲坚辞回家的阿惠让她做了公司的财务总管,是我迄今为止办得最为自得的一件事儿。我不想再去啰嗦那些挣钱的俗事儿,实在太俗了,那样势必会影响到我对她的珍爱——怕化了,怕烫了,容不得哪怕有一点点的伤害,即使世俗。所以,到惠民食品加工厂落成时,我才终于敢约她去县城的茶楼喝茶,而且还要打着庆贺的幌子。
那天,我用言语无法表达的郑重与真诚表白了自己的爱情,那一刻,我只觉得即使如此仍有损于我的爱。
她一口回绝了,竟然!她幽幽地说,我不适合你,我们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独做不成夫妻。
浓重的失望!让我变得语无伦次,执拗异常。经不住我上万个为什么的追问,她才不得不打开了话匣:上高中的时候,我命中注定地摊上了一位才华横溢的语文老师: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而且能写诗。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能出口成章,信手拈来就是一首奇妙的诗。出于崇拜,我经常请教他一些关于诗方面的问题。
诗是用来抒情言志的,谈诗必谈情,渐渐地,我分明感受到了他看我时的目光的微妙变化,但他毕竟是老师,就象女儿对父亲一样,我不可能有丝毫的戒备。所以,那个雨后的傍晚,他主动地邀我到校园后面的小山坡去散步,我不仅没有推辞,反而好感动。他大谈特谈莎士比亚、歌德、徐志摩、汪国真等以及他们的诗,我完全被他的博闻强记和独到的见解征服了。可正当我沉浸入诗歌的深邃意境时,他突然间抱住了我……
事后,公安调查时,我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他强暴了我”。就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诗人彻底地毁了——他被从重判了二十年。令我感动的是,他在法**居然仍在大喊“我不后悔”。我苦苦哀求了三天三夜,唯一能帮他的我父亲就是不肯帮他。从此,我再也没求过父亲,我坚信自己有独立自主的能力,尽管我知道父亲仍在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着我,而且父亲也是一个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好父亲,但凡是与他沾边的东西我都本能地反感。
这是她第一次提及父亲,我正欲听下去,她已继续说了下去,有了这次经历,我开始反感那些曾给予过最大同情的哭哭啼啼的被强暴过的女人,因为被他强暴过的感觉远非那样可怕,若不是为了女人的自尊,竟象山枣儿似地虽只有薄薄的一层皮却透着酸酸的甜味儿。我总想回报他点儿什么,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他在判刑后不久就自杀了。你和他,说实在的,虽体貌特征迥然不同,眼神中闪烁着的那份倔强与固执却惊人地相似。这一点儿,第一次见面,我就强烈地感受到了。
说到这里,她两腮已挂了泪,最急的那颗“吧嗒”一声竟打到了她的胸脯上。
泪美人!我惊叹着,哪里还找什么理智,紧紧地把她揽到了怀里。她稍稍挣扎了一下,便把头轻轻地伏到了我的肩上……
一年后,我们的结婚仪式被安排在野外举行,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和分别寓意着“百年好合,爱情似火”、“吃掉彼此的心,夫妻同心”、“幸福醇厚绵长”的一百只火红的蜡烛、两只玲珑的心状蛋糕、干红葡萄酒与两只酒杯。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由阿惠一手操办的,无论她怎样地安排,我都会感到最恰当不过了,这是一个精神至上的女人。
事实上,这确是一个不错的注意:我父母无疑把拒不为我们举行仪式作为了竭力反对我们婚姻的要挟,亲友的邀请自无从谈起,而阿惠则说,她原就没多少亲友,反正不过是形式,这样算了岂不更好?
别出心裁的安排!显然没有让我们感受到冷落,不仅因为这是她的安排,共同地点燃蜡烛之后,又庄重严肃地喝过了交杯酒,便轻轻地把代表着自己心的蛋糕送到对方的嘴里,甜甜地品着……突然间,她整个人都投入到了我的怀里,我们甜蜜地吻着,已然丧失了时空。
之后,我们又开始喝酒,渐渐地放纵起来:先是阿惠跳了一曲足以令我血脉喷张神魂颠倒的不知名的舞,之后便唱歌,先是阿惠一个人唱,后来共同唱,开始还能记起歌词,最后已不知所唱。
——我们的所作所为,自然是村里人所不能理解的,因而也极为不屑。直到我们做了几件还算令他们满意的事儿之后,他们才渐渐地停止了对我们“野鸳鸯”实则是“苟合”的讥笑。苟合,在我们那里,最令人所不齿。我们才不管他们呢,幸福足以让所有的这些都烟消云散。
与我们的幸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我们举行结婚仪式的那天,夏雨因精神恍惚误服了农药,虽经抢救保住了命,农药的遗害却让她从此神志不清。终是因了我们,阿惠说。这,成了我也包括阿惠在内的我们的一个痛。
保持必要的内敛,是夫妻间长久拥有新鲜感的至要。我妻子阿惠是个让人永远也无法读懂的女人:发起泼来,比泼妇犹有过之;贤良起来,比贤妻良母还要贤妻良母;而且似乎总有数不清的小花招。
无可奈何!因为讨厌甚至憎恶所有的避孕措施,多次的人工流产,不仅让她彻底丧失了生育,而且差点儿要了她的命——她脸色苍白,气息微弱,生命似已走到了尽头。她从不悲观,虽然勿需我的关怀与呵护,却透心彻骨地珍惜着,即使在“回光返照”的当口儿仍谈笑自如,不失滑稽地又冒出了一个秘密:
说父母双亡,我那是骗你的,宝贝儿。其实,我父母正当年。十年前,我父亲曾做过咱们县的法院院长,现在是地委的副书记,要不是我快不行了,才懒得告诉你哩。
她狡黠地一笑,见我答应她死后绝不去求她父亲以免违了她曾经的誓言才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她倒能视死如归,而我因为医生告知的她还得了那种必须要换骨髓的病正心焦如焚,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嘴里安慰着,泪却直往心里流。
终于有人肯捐献了!捐献者,是位高大却慈祥的中老年人。他犀利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我,唯恐他突然改变主意,盯得我心里直发毛。他用力地握着我的手,一字一顿地叮咛我:照顾好你的妻子。尽管捐献就在他欲进手术室的时候因误诊得到纠正而终止了,已足以显示出他对阿惠及我慈父一般的无私的关怀,事后才知道,他竟真的是阿惠的父亲,一位现任的地委副书记!
不再啰嗦,你们猜,阿惠醒过来之后的第一句话会是什么?料你们也猜不到,她说,我回来了吗?上帝告诉我,你该为夏雨做点什么了。
天哪,这就是我的妻子阿惠,谜一样的女人,到底还有多少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