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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看这房内。”
“雷氏和下人大丰是共犯?”
“可能罢。共犯可能藏身在一、二号、四号等临近坊间,不过无明确的证据就是了。弄不好那边的房间离坊外的凹石处较近,亦容易瞧见连接凶器的白线。”
丁叔:“那是谁人拉的线?那家伙肯定是大丰的共犯。”
“无证据,判断不了。”
“哦………”
“那时,现场虽然红迹四溅,但犯案的瞬间,凶手并不在房内,自是不会留下足迹,或是存在的痕迹。”
张老陪堂扶着下巴,“原来是这。得先接到大丰的暗号才能拉动线,就算晚一点行动也没关系,这样才能使他有充分的时间走出房外,锁上门,碰面旦个。”
“就是这么回事。”
…………
…………
大伙全部前往坊外那块凹石处。帮李元丰布置机关的府长官邸的侍卫,以及贝真的一名长随皆在那里。
附近的地上散落着白线、绳子、铁丝等物什。
…………
冷风从犹如画框般的窗户吹入。我们从窗口眺望林间。
“坊外凹石连至三楼外的铁钉,垂下的线头和手帕………是风吗?”我问李元丰。
“风,是。利用横扫而过的风,将凶器送进窗户。在陆讼师的记簿中,提到山谷和风势之类的事。和现在一样,风总从东往西吹。”
…………
下人前来告知已准备好午饭,原本预计前往地窖查探来陌一案只得延后。
投入此中,竟使我们连过了用饭时间皆不知。
贝真在大饭桌,不过他忙着办事,只是稍示几句后,随即离开。
我们也急着想继续查探,匆忙地用完饭后便来到大地窖。
…………
“这间狼王坊地窖和里面的两个房间,皆验不出红迹罢?”李元丰环视一下满是霉和尘埃的狭窄角落,向丁叔确认。
“是的,完全验不出来。”侍卫们双手交臂,撇着嘴,大声地点头。
发生命案的现场在大地窖一角———木门处。
…………
启开木门,内里有两个房间。陈放来陌惨不忍睹的尸首的房间位于右侧,左侧的房间则安置其他遭害人。陆讼师遭老人———雷来———袭击的地方就是此处。
除去李元丰和丁叔以外,其他人手上皆提着灯,各自仔细照着头顶板低矮、满是霉味的房间。沉重的昏暗沾附着墙壁和各个角落。
两个房间的大小只有大地窖的一半,无窗户,四周只有厚石壁。
张老陪堂在李元丰仔细检查两个房间时问:“大人,就算这样,我仍是有些地方不太明白。”
“不明白什么?”李元丰回头。
“陆讼师从女娲洞回来后,就是在此发现遮面尸首。咱们推断那具尸首是叫作丁米的讼房吏目,但为何他会在这里遇害呢?而尸首为何消失?究竟在哪里?是在这附近吗?”
李元丰走到房间中央,“依陆讼师的记簿所载,那个人遇害前,曾和雷戈大管家这号人物进行了一场殊亡斗………我并不清楚凶手一开始是否就准备害他,不过从丁米和关元相继从合安票号失踪来看,他们应是被幽禁在狼王坊罢!关元后来想法子逃脱,却在下山途中遭到野兽袭击而丧命———就是几个月前的那桩案子。”
“据说他们两人是被挟持到狼王坊。这么说来,他们可能是被关在这个地窖的房间?”
“陆讼师的记簿里,确实是记载事件是发生在狼王坊。”李元丰指出这点,“不知为何,记簿里的狼王坊主,并非是我们熟知的单大管家。”
张老陪堂点头,“等陆讼师目击丁米的遮面尸首后,尸首便被凶手藏到某处。不过也许就像大寒所言,尸首其实一直在这里,只是陆讼师在睡梦中被移送到另一座狼王坊。”
“我倒认为丁米的尸首也有可能被移往别处。
“移到哪里?”
…………
李元丰,“现在,得专心思考来陌的密室命案。”
“啊、是。”
…………
丁叔站在来陌陈尸的地窖角落处,李元丰面向他说:“察觉到这间密室案,有什么疑处吗?”
丁叔被这么一问,扶着山羊胡,用低沉的嗓音答说,“什么也没想到。若陆讼师的记簿属实,外面的人是不可能加害关在地窖里的人,无论头顶板、墙壁或是地板,皆没有被动过手脚。”
李元丰注视着丁叔,“的确如此,这就是重要的问题点。这间密室并无任何玄怪的特征。遇害人被囚关于大地窖内,而大地窖门和黑木门———皆是王伯的旧挂锁。此外,开锁的钥匙一直在不是凶手的第三者身上、凶手犯案时绝不可能用到。”
“钥匙在王伯身上罢?门闩用锁固定后,再用他包袱里的旧挂锁,或什么之类的东西锁上。此外也无备用钥匙。”
…………
丁叔:“凶手可能是趁王伯不注意时,偷走由他所保管的钥匙。害了来陌,开门逃走。旋复归钥匙。”
“不如试着整理一下整桩事件,何如?”我掏出记簿说,“事情发展大致如下………”
遇害人来陌,是在今年的五月二十七早上被王伯关进大地窖。
大地窖门、黑木门———连接大地窖和两个房间———的门锁为王伯所有。他也随身带着钥匙。
一齐搜寻失踪的佟夫人的陆讼师、王伯,确定当日晚,来陌仍活着。
同日夜晚,陆讼师告知来陌,佟夫人的亡讯。
五月二十八早上,陆讼师和雷戈大管家、下人旦个发现来陌惨亡在大地窖内。
门锁等无任何异常,钥匙也在王伯身上。
…………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可为何毁其面目?”
“一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不使遇害人的身份被识破。”张老陪堂说明这项疑点。
“就是啊。”
张老陪堂的手抵着下巴,“有像是扳指之类可确认尸首为来陌的证物吗?”
“有。尸首的手上的扳指被认为是来陌的。”
…………
…………
间隙。
记得无甚紧要的,反复绕圈子,究竟到达什么?
自欺遍目。
一直去,终于空手荡。
继续的来,可有过一回得?
只得。
…………
…………
窃看这房内。”
“雷氏和下人大丰是共犯?”
“可能罢。共犯可能藏身在一、二号、四号等临近坊间,不过无明确的证据就是了。弄不好那边的房间离坊外的凹石处较近,亦容易瞧见连接凶器的白线。”
丁叔:“那是谁人拉的线?那家伙肯定是大丰的共犯。”
“无证据,判断不了。”
“哦………”
“那时,现场虽然红迹四溅,但犯案的瞬间,凶手并不在房内,自是不会留下足迹,或是存在的痕迹。”
张老陪堂扶着下巴,“原来是这。得先接到大丰的暗号才能拉动线,就算晚一点行动也没关系,这样才能使他有充分的时间走出房外,锁上门,碰面旦个。”
“就是这么回事。”
…………
…………
大伙全部前往坊外那块凹石处。帮李元丰布置机关的府长官邸的侍卫,以及贝真的一名长随皆在那里。
附近的地上散落着白线、绳子、铁丝等物什。
…………
冷风从犹如画框般的窗户吹入。我们从窗口眺望林间。
“坊外凹石连至三楼外的铁钉,垂下的线头和手帕………是风吗?”我问李元丰。
“风,是。利用横扫而过的风,将凶器送进窗户。在陆讼师的记簿中,提到山谷和风势之类的事。和现在一样,风总从东往西吹。”
…………
下人前来告知已准备好午饭,原本预计前往地窖查探来陌一案只得延后。
投入此中,竟使我们连过了用饭时间皆不知。
贝真在大饭桌,不过他忙着办事,只是稍示几句后,随即离开。
我们也急着想继续查探,匆忙地用完饭后便来到大地窖。
…………
“这间狼王坊地窖和里面的两个房间,皆验不出红迹罢?”李元丰环视一下满是霉和尘埃的狭窄角落,向丁叔确认。
“是的,完全验不出来。”侍卫们双手交臂,撇着嘴,大声地点头。
发生命案的现场在大地窖一角———木门处。
…………
启开木门,内里有两个房间。陈放来陌惨不忍睹的尸首的房间位于右侧,左侧的房间则安置其他遭害人。陆讼师遭老人———雷来———袭击的地方就是此处。
除去李元丰和丁叔以外,其他人手上皆提着灯,各自仔细照着头顶板低矮、满是霉味的房间。沉重的昏暗沾附着墙壁和各个角落。
两个房间的大小只有大地窖的一半,无窗户,四周只有厚石壁。
张老陪堂在李元丰仔细检查两个房间时问:“大人,就算这样,我仍是有些地方不太明白。”
“不明白什么?”李元丰回头。
“陆讼师从女娲洞回来后,就是在此发现遮面尸首。咱们推断那具尸首是叫作丁米的讼房吏目,但为何他会在这里遇害呢?而尸首为何消失?究竟在哪里?是在这附近吗?”
李元丰走到房间中央,“依陆讼师的记簿所载,那个人遇害前,曾和雷戈大管家这号人物进行了一场殊亡斗………我并不清楚凶手一开始是否就准备害他,不过从丁米和关元相继从合安票号失踪来看,他们应是被幽禁在狼王坊罢!关元后来想法子逃脱,却在下山途中遭到野兽袭击而丧命———就是几个月前的那桩案子。”
“据说他们两人是被挟持到狼王坊。这么说来,他们可能是被关在这个地窖的房间?”
“陆讼师的记簿里,确实是记载事件是发生在狼王坊。”李元丰指出这点,“不知为何,记簿里的狼王坊主,并非是我们熟知的单大管家。”
张老陪堂点头,“等陆讼师目击丁米的遮面尸首后,尸首便被凶手藏到某处。不过也许就像大寒所言,尸首其实一直在这里,只是陆讼师在睡梦中被移送到另一座狼王坊。”
“我倒认为丁米的尸首也有可能被移往别处。
“移到哪里?”
…………
李元丰,“现在,得专心思考来陌的密室命案。”
“啊、是。”
…………
丁叔站在来陌陈尸的地窖角落处,李元丰面向他说:“察觉到这间密室案,有什么疑处吗?”
丁叔被这么一问,扶着山羊胡,用低沉的嗓音答说,“什么也没想到。若陆讼师的记簿属实,外面的人是不可能加害关在地窖里的人,无论头顶板、墙壁或是地板,皆没有被动过手脚。”
李元丰注视着丁叔,“的确如此,这就是重要的问题点。这间密室并无任何玄怪的特征。遇害人被囚关于大地窖内,而大地窖门和黑木门———皆是王伯的旧挂锁。此外,开锁的钥匙一直在不是凶手的第三者身上、凶手犯案时绝不可能用到。”
“钥匙在王伯身上罢?门闩用锁固定后,再用他包袱里的旧挂锁,或什么之类的东西锁上。此外也无备用钥匙。”
…………
丁叔:“凶手可能是趁王伯不注意时,偷走由他所保管的钥匙。害了来陌,开门逃走。旋复归钥匙。”
“不如试着整理一下整桩事件,何如?”我掏出记簿说,“事情发展大致如下………”
遇害人来陌,是在今年的五月二十七早上被王伯关进大地窖。
大地窖门、黑木门———连接大地窖和两个房间———的门锁为王伯所有。他也随身带着钥匙。
一齐搜寻失踪的佟夫人的陆讼师、王伯,确定当日晚,来陌仍活着。
同日夜晚,陆讼师告知来陌,佟夫人的亡讯。
五月二十八早上,陆讼师和雷戈大管家、下人旦个发现来陌惨亡在大地窖内。
门锁等无任何异常,钥匙也在王伯身上。
…………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可为何毁其面目?”
“一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不使遇害人的身份被识破。”张老陪堂说明这项疑点。
“就是啊。”
张老陪堂的手抵着下巴,“有像是扳指之类可确认尸首为来陌的证物吗?”
“有。尸首的手上的扳指被认为是来陌的。”
…………
…………
间隙。
记得无甚紧要的,反复绕圈子,究竟到达什么?
自欺遍目。
一直去,终于空手荡。
继续的来,可有过一回得?
只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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