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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抛物线的箭雨正在大规模杀伤着单雄信的军队,一千弓弩兵近三万支箭有一半都赏给了他们这支长途奔袭的队伍。
箭雨里,单雄信军人命如草芥,大量人马射翻在地那一秒,单雄信狂喊一声:“散开!”
密密麻麻的兵士散成了一股烟尘,毫无阵型可言的他们只需要一支骑兵便能冲散,问题是罗士信手里并没有马……
咵、咵、咵、咵!
马来了,不过不是罗士信的,是王世充的,这是整个洛阳地面上和从李密手里收缴来的所有战马,这批战马的背上驮着五千精锐起兵,每人均是重甲在身、长枪在手。
那震天彻底的马蹄声让罗士信手下人直发慌,在这个时代起兵对步兵的碾压绝不仅仅是战力上的悬殊对比,更重要的是心里。
第一匹战马率先冲入了战阵,一群心慌的新兵开始四下躲避,可有经验的老兵却用长矛在各个方向找准时机刺了过去。那战马进入战阵后瞬间被刺翻在地,由于速度过快的惯性连人带马打斜往军用力滑动,一路上撞翻了四五人后才止住烟尘。可是,他身后的第二匹马、第三匹马顺着这个缺口冲了上来,罗士信目光一闪,只见一名骑兵根本不用多大的力道便将长枪刺入自己手下兵士体内,战马更是将躲闪不及的一名军士直接撞飞。
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起兵成群后的冲击力,那冲击力如同一把巨大的剪刀将集结好的军阵一分为二,单雄信趁此机会大喝:“杀!”率领着手下步兵飞马而至。
他不亏是飞将,长刀闪处一颗人头被带起,那无头尸脖颈喷涌着鲜血倒地,而单雄信奔马不止,冲入阵中宛若嗜血杀神。
这只军队已经不需要指挥了,罗士信太知道在骑兵的冲击下任何军令都等于白下,他更知道王世充手下的这五千起兵是为了征战天下所准备的,其中所用心血常人难以理解。如今,这本该用来对决玄甲重骑的骑兵向自己亮起了屠刀也算是看得起咱了,罗士信在万军中独自冷笑,身上那股子狠劲和冰冷的鲜血同时澎湃起来,战便战,死便死,男子汉大丈夫一生只求一个痛快!
“单雄信,贼子受死!”
罗士信双腿猛磕战马,宝马窜出如闪电般冲着乱军之中挥刀横扫的单雄信杀去。
男人,战便找最勇的打,屠就要找最狠的杀。
单雄信收刀猛拍马屁股,马通人性,立即明白了主人的用意奔着罗士信杀来。待马步渐稳,单雄信双脚踩在马镫上,整个身体蹲在马身,眼看着距离罗士信越来越近时……
罗士信挺枪就刺!
武将打仗,没有坐在马身上打的,那不跟让人钉死在马背上一样了么,所以,都是蹲或站在马背上;还有枪在战场上永远比刀有优势,其中的原因为枪抬手就能扎,而刀则需要抡起来才可以砍。这一次二马交锋的一瞬间尽管单雄信准备充足,却还是让罗士信占了先手。无奈,他只能抬刀去磕碰那飞刺而来的长枪……
叮!
两人在一声脆响中擦肩而过,罗士信根本不收马,也不可能收马,他冲出己方阵营前边就是敌军,收马等同于找死。抬手精准的扎穿了一名敌军脖子后直接拉拽缰绳让战马在敌营里横冲直撞,绕了半个圈连扎四人这才纵马回还。
单雄信也是一样,刀砍马撞放倒了不少隋军后,心里惦记着罗士信飞马而出,这一回,他早早的就将长刀举在手里,就等二马交错之时要刀斩罗士信……
带着抛物线的箭雨正在大规模杀伤着单雄信的军队,一千弓弩兵近三万支箭有一半都赏给了他们这支长途奔袭的队伍。
箭雨里,单雄信军人命如草芥,大量人马射翻在地那一秒,单雄信狂喊一声:“散开!”
密密麻麻的兵士散成了一股烟尘,毫无阵型可言的他们只需要一支骑兵便能冲散,问题是罗士信手里并没有马……
咵、咵、咵、咵!
马来了,不过不是罗士信的,是王世充的,这是整个洛阳地面上和从李密手里收缴来的所有战马,这批战马的背上驮着五千精锐起兵,每人均是重甲在身、长枪在手。
那震天彻底的马蹄声让罗士信手下人直发慌,在这个时代起兵对步兵的碾压绝不仅仅是战力上的悬殊对比,更重要的是心里。
第一匹战马率先冲入了战阵,一群心慌的新兵开始四下躲避,可有经验的老兵却用长矛在各个方向找准时机刺了过去。那战马进入战阵后瞬间被刺翻在地,由于速度过快的惯性连人带马打斜往军用力滑动,一路上撞翻了四五人后才止住烟尘。可是,他身后的第二匹马、第三匹马顺着这个缺口冲了上来,罗士信目光一闪,只见一名骑兵根本不用多大的力道便将长枪刺入自己手下兵士体内,战马更是将躲闪不及的一名军士直接撞飞。
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起兵成群后的冲击力,那冲击力如同一把巨大的剪刀将集结好的军阵一分为二,单雄信趁此机会大喝:“杀!”率领着手下步兵飞马而至。
他不亏是飞将,长刀闪处一颗人头被带起,那无头尸脖颈喷涌着鲜血倒地,而单雄信奔马不止,冲入阵中宛若嗜血杀神。
这只军队已经不需要指挥了,罗士信太知道在骑兵的冲击下任何军令都等于白下,他更知道王世充手下的这五千起兵是为了征战天下所准备的,其中所用心血常人难以理解。如今,这本该用来对决玄甲重骑的骑兵向自己亮起了屠刀也算是看得起咱了,罗士信在万军中独自冷笑,身上那股子狠劲和冰冷的鲜血同时澎湃起来,战便战,死便死,男子汉大丈夫一生只求一个痛快!
“单雄信,贼子受死!”
罗士信双腿猛磕战马,宝马窜出如闪电般冲着乱军之中挥刀横扫的单雄信杀去。
男人,战便找最勇的打,屠就要找最狠的杀。
单雄信收刀猛拍马屁股,马通人性,立即明白了主人的用意奔着罗士信杀来。待马步渐稳,单雄信双脚踩在马镫上,整个身体蹲在马身,眼看着距离罗士信越来越近时……
罗士信挺枪就刺!
武将打仗,没有坐在马身上打的,那不跟让人钉死在马背上一样了么,所以,都是蹲或站在马背上;还有枪在战场上永远比刀有优势,其中的原因为枪抬手就能扎,而刀则需要抡起来才可以砍。这一次二马交锋的一瞬间尽管单雄信准备充足,却还是让罗士信占了先手。无奈,他只能抬刀去磕碰那飞刺而来的长枪……
叮!
两人在一声脆响中擦肩而过,罗士信根本不收马,也不可能收马,他冲出己方阵营前边就是敌军,收马等同于找死。抬手精准的扎穿了一名敌军脖子后直接拉拽缰绳让战马在敌营里横冲直撞,绕了半个圈连扎四人这才纵马回还。
单雄信也是一样,刀砍马撞放倒了不少隋军后,心里惦记着罗士信飞马而出,这一回,他早早的就将长刀举在手里,就等二马交错之时要刀斩罗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