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再发条橙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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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变化,只是说明人物性格是固定的,僵硬的、不可洗心革面的,那就离开了小说的领域,而步入了寓言或讽喻的范畴了。美国版本或电影版本的发条橙是寓言,而英国或世界性版本是小说。
纽约出版商认为,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见利忘义。它是地地道道的英国方式,知不知道?它温和乏味,活像主张性本善和自由意志的贝拉基主义,不愿意承认人可以成为估恶不俊的典型。他的意思是说,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坚强,更能够面对现实。他们很快就在越南面对现实了。我的书属于肯尼迪主义,接受道德进步的概念;而实际所需要的是一部尼克松主义的书,丝毫不容纳乐观主义。让我们由着邪恶在字里行问活跃吧;直到最后一行,都嘲笑着一切传统的信念,犹大的、基督教的、穆斯林的和摇喊教的,还侈谈什么人能够改善自己呢。这种书会轰动世界的,果然如此。但我认为,这并不是对人生的公正描绘。
我这样认为,是由于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就成了发条橙也就是说,他的外表是有机物,似乎具有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由着上帝、魔鬼或无所不能的国家(它日益取代了前两者)来摆弄,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恶必须与善共存,以便道德选择权的行使,人生是由道德实体的尖锐对立所维持的。电视新闻讲的全是这些,不幸的是,我们身上原罪深重,反而认为恶很诱人,破坏比创造更加容易,更加壮观。我们喜欢看宇宙分崩离析的幻象,哪怕吓得裤子拖地。在无聊的房间里坐下来创作庄严弥撒曲、抑郁剖析,就无法上头条新闻,无法成为电视的插播新闻。不幸的是,我的讥讽小书竟吸引了许多人,因为它就像一筐坏蛋,散发着原罪般的臭气。
否认写作此书的意图是刺激读者的窥恶癖好,似乎有点自命不凡或盲目乐观。我自己继承的原罪是健康的,这在书中体现出来了,我喜欢看别人烧杀奸淫,由于小说家与生俱来的怯懦,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恶假托到虚构人物身上。不过此书也有道德教训在内,这就是强调道德选择的根本重要性这一有气无力的传统观念。这个教训显得不合时宜,为此我倾向于贬低发条橙,这么充满说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艺术性的。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说教,而是要展示。我展示得足够多了,但新创外语词的屏障非常碍手碍脚,这又是我怯懦的表现,我使用了带俄语意味的英语纳查奇语,借以缓和色情描写可能引起的露骨反应,它把此书变成了一场语言冒险。人们更喜欢看电影,是因为他们对小说语言望而生畏,这是正常现象。
我想没有必要提醒读者,书名的意义是什么。发条橙本身是不存在的,但老伦敦人用它作比喻。其寓意比较怪异,总是用来形容奇怪的东西。“heis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发条橙一样怪”就是指他怪异得无以复加。尽管queer一词在限制性立法出台以前的英语里有同性恋的涵义,此处主要不是指这个,意大利语译作aranciaaorologeria(时钟橙子),法语译作orangemecanique(机械橙子),所以欧洲大陆人不会理解伦敦土语中可能有的共鸣,还以为这是定时手榴弹,是廉价的椰子手雷。我的原意是,它标志着把机械论道德观应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机体上去。
第二十一章的读者必须自己确定,它是增强了他们或许熟悉的小说的感染力,还是可以截去的肢体,我的本意是让全书这样结束,不过我的审美判断不一定正确,作家很少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作品,但批评家也是如此。彼拉多任命那稣为犹太人国王的时候说过“我写下的东西是改不动的。”
我们可以毁弃已经写下的东西,但不能推倒重写。我漠不关心地(英国作家约翰逊博士采取此策略)把写下的东西留给美国人口中对此在乎的亿分之一的人去评判吧,可以吃掉这瓤甜甜的橙子,也可以吐出来嘛。悉听尊便。
安东尼伯吉斯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
表明变化,只是说明人物性格是固定的,僵硬的、不可洗心革面的,那就离开了小说的领域,而步入了寓言或讽喻的范畴了。美国版本或电影版本的发条橙是寓言,而英国或世界性版本是小说。
纽约出版商认为,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见利忘义。它是地地道道的英国方式,知不知道?它温和乏味,活像主张性本善和自由意志的贝拉基主义,不愿意承认人可以成为估恶不俊的典型。他的意思是说,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坚强,更能够面对现实。他们很快就在越南面对现实了。我的书属于肯尼迪主义,接受道德进步的概念;而实际所需要的是一部尼克松主义的书,丝毫不容纳乐观主义。让我们由着邪恶在字里行问活跃吧;直到最后一行,都嘲笑着一切传统的信念,犹大的、基督教的、穆斯林的和摇喊教的,还侈谈什么人能够改善自己呢。这种书会轰动世界的,果然如此。但我认为,这并不是对人生的公正描绘。
我这样认为,是由于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就成了发条橙也就是说,他的外表是有机物,似乎具有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由着上帝、魔鬼或无所不能的国家(它日益取代了前两者)来摆弄,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恶必须与善共存,以便道德选择权的行使,人生是由道德实体的尖锐对立所维持的。电视新闻讲的全是这些,不幸的是,我们身上原罪深重,反而认为恶很诱人,破坏比创造更加容易,更加壮观。我们喜欢看宇宙分崩离析的幻象,哪怕吓得裤子拖地。在无聊的房间里坐下来创作庄严弥撒曲、抑郁剖析,就无法上头条新闻,无法成为电视的插播新闻。不幸的是,我的讥讽小书竟吸引了许多人,因为它就像一筐坏蛋,散发着原罪般的臭气。
否认写作此书的意图是刺激读者的窥恶癖好,似乎有点自命不凡或盲目乐观。我自己继承的原罪是健康的,这在书中体现出来了,我喜欢看别人烧杀奸淫,由于小说家与生俱来的怯懦,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恶假托到虚构人物身上。不过此书也有道德教训在内,这就是强调道德选择的根本重要性这一有气无力的传统观念。这个教训显得不合时宜,为此我倾向于贬低发条橙,这么充满说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艺术性的。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说教,而是要展示。我展示得足够多了,但新创外语词的屏障非常碍手碍脚,这又是我怯懦的表现,我使用了带俄语意味的英语纳查奇语,借以缓和色情描写可能引起的露骨反应,它把此书变成了一场语言冒险。人们更喜欢看电影,是因为他们对小说语言望而生畏,这是正常现象。
我想没有必要提醒读者,书名的意义是什么。发条橙本身是不存在的,但老伦敦人用它作比喻。其寓意比较怪异,总是用来形容奇怪的东西。“heis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发条橙一样怪”就是指他怪异得无以复加。尽管queer一词在限制性立法出台以前的英语里有同性恋的涵义,此处主要不是指这个,意大利语译作aranciaaorologeria(时钟橙子),法语译作orangemecanique(机械橙子),所以欧洲大陆人不会理解伦敦土语中可能有的共鸣,还以为这是定时手榴弹,是廉价的椰子手雷。我的原意是,它标志着把机械论道德观应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机体上去。
第二十一章的读者必须自己确定,它是增强了他们或许熟悉的小说的感染力,还是可以截去的肢体,我的本意是让全书这样结束,不过我的审美判断不一定正确,作家很少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作品,但批评家也是如此。彼拉多任命那稣为犹太人国王的时候说过“我写下的东西是改不动的。”
我们可以毁弃已经写下的东西,但不能推倒重写。我漠不关心地(英国作家约翰逊博士采取此策略)把写下的东西留给美国人口中对此在乎的亿分之一的人去评判吧,可以吃掉这瓤甜甜的橙子,也可以吐出来嘛。悉听尊便。
安东尼伯吉斯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