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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我和她的关系都要保密,表面上还是普通朋友。这是典型的官方说法。
现在我成为一名娱乐记者,见到过无数男女明星于深夜在某个酒店或者豪宅苟合之后,第二天记者招待会,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声称他们只是普通朋友。而男明星身上的抓痕仍在,女明星脖颈的吻痕明显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我都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在高中时期后半段,我和末末极力掩饰我们之间关系的那种感觉,然后偷笑。
之后,我们的话题开始涉及一些无关痛痒的往事,然后聊到了现状。我问她为什么来山城,还以为她会在沈京那边找工作。
末末摇摇头:“高中毕业时,你把我甩了,我是来山城念的大学,毕业后就在这边找了工作。”
末末说“你把我甩了”那句话时,表情和声调都很平静,但在我听来,却十分寒冷。
“你不能这么糟蹋人,如果说甩,那也是互甩!”我义正词严地争辩“那时候不只咱俩,咱们身边多少对儿男女啊,谁坚持下来了?考不上同一所大学,不分手才怪呢!”
末末撇嘴,瞪我,不说话。
“本来嘛!最后一段时间,咱们都忙着备战复习,然后就没什么联系了,你忘了?我给你打过电话的!”我继续据理力争着,绝不能让自己背上这种陈世美的罪名!
“是,你是打了个电话,问我报什么志愿,然后跟我说加油,争取考上同一所大学!”末末低声说着,表情明显开始变化,越说越来气“但你这个王八蛋!你报的志愿,是你跟我说的那几所大学吗?你你为什么骗我?”
我愣了一下,好几年了,差不多都淡忘这些事情了,其实当初完全是误会。我志愿填的哈佛,她也学我填哈佛,但她填的是“美国波士顿的哈佛大学”我填的是“哈尔滨佛学院”
不开玩笑,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当初我的确想和末末报同样志愿来着,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还是被父母逼着改了志愿。
父亲说:“儿子,我们始终觉得你就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母亲说:“儿子,你以后不是当医生就是当律师。”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父母就是初恋杀手!无数无数少男少女美好的初恋,就是毁在双方父母手中的!
言归正传。
末末这么说,其实挺让我伤心的,因为当初我和她分手,没有真正的直接责任人,都是距离惹的祸。上大学开始,真的就没有和末末联系过了。倒不是没有动过心思,但不知道怎么才能联系得上,又不能往她家里打电话问,其实有那么一段时间,还真的是很想末末。想她的原因很简单,也很龌龊,就是我一直在后悔和懊恼,没有真的和末末进行负数距离的接触,从而导致,我带着处男之躯,走进了大学校园。
其实爱情就是一所大学,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要在这里学会很多东西,但一般来说,学生一毕业,肯定回头骂母校不是东西!
说真的,我越来越后悔当初明明有机会,却没有把她拿下!毫无疑问,如果早在高中时期我已经和末末有过肌肤之亲,哪儿还会像现在?被末末这么牵着脖子走!
其实当初,有不止一次机会可以让我和末末彼此失身给对方,真懊悔当时怎么就这么慈善、这么神父心肠呢!
对了,忽然想起来,导致我当初如圣人一般,没有玷污末末纯洁的缘由,只有一个字——疼。
那是一个周末,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周末。
那晚我们散步,吃小摊,在我的极力劝说下,末末也喝了一点点酒。酒足饭饱,末末说找个地方歇歇,我说那去我们宿舍吧,周末没人。
末末有些抵触,有些犹豫,并且很严肃地和我说不许打坏主意,我满口答应,指天踩地地发誓,末末这才答应下来。
古人云:桃花绽放时,灯火阑珊处,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在我宿舍的一片黑暗中,很长时间的接吻,让我感叹自己从来没这么幸福过,实话说,以前自己没敢幻想过在这种环境下和这样漂亮的女孩在一起。我当时冲动地想,就单单冲这幸福的感觉,为这样的女孩上刀山下火海都再考虑考虑。
我和末末慢慢松开了嘴,深情对望,我的眼神如火一般燃烧,末末的目光如水一样荡漾。这似乎预示了,接下来必将是一个火蒸发水,抑或水浇熄火的夜晚。
我看着末末,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但是我克制着,还在努力地营造更佳的气氛,早在我刚开始明白男女之事的时候,我就不止一次地想过,自己以后要非常努力地赚钱,然后娶一个最漂亮的女孩当老婆,然后在洞房花烛夜的当晚,给自己一个最完美、最浪漫、最有意义的初夜。只不过现在,洞房花烛夜是等不到了,但我依然相信,可以留给自己的失身之夜的回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按理说,这本来应该是一个非常浪漫,非常值得当事人回味,甚至是非常有早期性教育意义的一晚,但是却因为男女双方都是第一次,没有任何经验而导致整个过程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我记得我当时在黑暗之中,喘着粗气,还问了她一句:“怎么了?躲什么?害怕?”
末末蚊子一样的声音回我:“烫。”
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而且,在今后的日日夜夜中,在后来的几次与女性的亲密接触中,再也没有听过这个字眼。这种对男性之物精辟的总结和论断,从此绝迹于江湖。
接着就是两声惨叫。末末一声,我一声。
末末叫的还算合理,也比较含蓄,我叫的很失态,因为毫无精神准备。我哪知道,男人第一次也这么疼?那感觉就好像手指头伸进铅笔刀里,突然被刀片剥了一层皮一样,疼出我一身冷汗!剧烈的疼痛和沉重的打击,让我和末末几乎同时分开,隔着半米左右的距离坐在床上,在黑暗中互相看着。
末末的眼角有晶莹的光亮,估计是哭了。我没哭,正在龇牙咧嘴
让我们从回忆中拔出来,回到现实。
此刻,我和末末面对面坐在地毯上,有了一个短暂的沉默。
人真的是情绪化的动物。在我回忆起很多往事,很多曾经与末末在一起的时光后,我忽然感觉到,自己其实那么喜欢末末,以前是,现在也是!此时此刻,我在回忆的催化下,觉得末末就是我的爱人!我是挺爱她的呀!
当然,这种想法和念头,也是基于我大学时代几次相当失败的恋爱。孔子和耶稣都说过:初恋无限美。这话真对,因为在和末末的初恋之后,我的感情之路就一直崎岖坎坷、蹉跎沧桑——
大三那年,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想珍惜,但这份真挚爱情的男女双方也都站在我面前;之后,大概是大四毕业前夕,最后一任女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们还是分手吧!我还没来得及伤心呢,女友又发来一条:对不起,发错了。
当然,如果我遇不到末末,这辈子都不会有这种感慨和想法,但末末此刻就在我眼前,这种心态毋庸置疑,这种情绪随之而来。
“哎,这几年,你是不是一直为这事恨我啊?”看着末末,我心软了。
“啊?”末末抬起头,还没从自己的遐想中解脱出来,一脸不解“什么?”
“我是说,毕业后我和你一直没有联系,你是不是为此一直恨我?”我问得心惊胆战的,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点儿火上浇油的意思。
没想到末末笑了,是装出来的嘲笑:“至于吗?恨你?还一恨这么多年?我还要不要活了?”
我听着,也笑了笑:“不恨就好,不恨就好。”
“谁说不恨!”末末突然变脸,大声叫着,随手扔过来一个空啤酒罐,一下砸在我脑袋上“换了是你,你不恨我啊?”
我被砸蒙了,疼倒不疼,就是有些突然,而且那啤酒罐里,还有星星点点残余的啤酒,不偏不倚的,有那么几滴甩进了我的眼睛。眼睛瞬间有些刺痛,下意识地,我低了头,伸手去捂眼睛,表情有些扭曲。
一双手忽然扶住了我肩膀,接着一个声音紧张起来:“怎么了?打疼了你啊?没事吧?”
我揉着眼睛摆手说没事,心里还挺美!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末末心里还有我,还关心我正美着,又一个硬物件砸中我脑袋,我睁不开眼,凭声音感觉末末已经站起来了,我后背又挨了一脚。
“活该!就当是为我的初恋报仇了!”
听着轻微的脚步声远去,我在眼前一片花红柳绿中恍然大悟,这丫头是来为初恋寻仇的!她是在报复我?
等我的眼睛终于恢复视觉后,客厅已经空了,我站起身找末末,最后在卧室床上发现了猎物,末末已经钻进被子里了,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对我笑着,颇为得意。
我这火腾就上来了!阴着脸也走到床边,翻身上床,伸手扯被子。
末末嚷开了:“干吗呀你!抢劫啊!”我气炸了:“这是我家!这是我的被!”
末末态度同样坚决,双手扯着被子,用半个身子压住另一端的被角,气势汹汹地吼我:“宝!你松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休想和我盖一个被子趁机非礼我!”
我简直我枪呢?我枪呢?
狠狠一松手,我瞪着眼睛冲末末喊:“你差点儿把我弄瞎了你不知道啊?我还非礼你!我今晚要是碰你一下,我他妈就是王八蛋!”
末末也不扯被子了,无比得意地冲我摇头晃脑:“你自己说的哦!”我一愣,看着末末嬉皮笑脸地跟我挤眼睛,瞬间恍然大悟妈的!又中了这小丫头的奸计了!
赌气,上床,末末还是坚决不给我被子。
“你睡沙发!”
“我家啊!我凭什么睡沙发?”我瞪眼。
“就因为是你家啊,我是女孩啊!”末末笑着,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有些哑口,喘着粗气转身走向卧室外面,走了几步又转回来:“哎,末末,这么说的话,我去你家,你就睡沙发了对吧?”
“还是你睡沙发!”末末已经不再看我了,缩回了身子,伸出手,展开五指,欣赏着自己的指甲。这样的举动,完全是在挑衅!
“凭什么又是我睡?”我几乎是在喊。
“因为是我家,我说了算,我是女孩!”末末已经闭了眼,准备转身了“帮我关灯。”
谁说妇女是弱势群体?谁呼吁的男女平等?
所有人,我和她的关系都要保密,表面上还是普通朋友。这是典型的官方说法。
现在我成为一名娱乐记者,见到过无数男女明星于深夜在某个酒店或者豪宅苟合之后,第二天记者招待会,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声称他们只是普通朋友。而男明星身上的抓痕仍在,女明星脖颈的吻痕明显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我都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在高中时期后半段,我和末末极力掩饰我们之间关系的那种感觉,然后偷笑。
之后,我们的话题开始涉及一些无关痛痒的往事,然后聊到了现状。我问她为什么来山城,还以为她会在沈京那边找工作。
末末摇摇头:“高中毕业时,你把我甩了,我是来山城念的大学,毕业后就在这边找了工作。”
末末说“你把我甩了”那句话时,表情和声调都很平静,但在我听来,却十分寒冷。
“你不能这么糟蹋人,如果说甩,那也是互甩!”我义正词严地争辩“那时候不只咱俩,咱们身边多少对儿男女啊,谁坚持下来了?考不上同一所大学,不分手才怪呢!”
末末撇嘴,瞪我,不说话。
“本来嘛!最后一段时间,咱们都忙着备战复习,然后就没什么联系了,你忘了?我给你打过电话的!”我继续据理力争着,绝不能让自己背上这种陈世美的罪名!
“是,你是打了个电话,问我报什么志愿,然后跟我说加油,争取考上同一所大学!”末末低声说着,表情明显开始变化,越说越来气“但你这个王八蛋!你报的志愿,是你跟我说的那几所大学吗?你你为什么骗我?”
我愣了一下,好几年了,差不多都淡忘这些事情了,其实当初完全是误会。我志愿填的哈佛,她也学我填哈佛,但她填的是“美国波士顿的哈佛大学”我填的是“哈尔滨佛学院”
不开玩笑,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当初我的确想和末末报同样志愿来着,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还是被父母逼着改了志愿。
父亲说:“儿子,我们始终觉得你就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母亲说:“儿子,你以后不是当医生就是当律师。”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父母就是初恋杀手!无数无数少男少女美好的初恋,就是毁在双方父母手中的!
言归正传。
末末这么说,其实挺让我伤心的,因为当初我和她分手,没有真正的直接责任人,都是距离惹的祸。上大学开始,真的就没有和末末联系过了。倒不是没有动过心思,但不知道怎么才能联系得上,又不能往她家里打电话问,其实有那么一段时间,还真的是很想末末。想她的原因很简单,也很龌龊,就是我一直在后悔和懊恼,没有真的和末末进行负数距离的接触,从而导致,我带着处男之躯,走进了大学校园。
其实爱情就是一所大学,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要在这里学会很多东西,但一般来说,学生一毕业,肯定回头骂母校不是东西!
说真的,我越来越后悔当初明明有机会,却没有把她拿下!毫无疑问,如果早在高中时期我已经和末末有过肌肤之亲,哪儿还会像现在?被末末这么牵着脖子走!
其实当初,有不止一次机会可以让我和末末彼此失身给对方,真懊悔当时怎么就这么慈善、这么神父心肠呢!
对了,忽然想起来,导致我当初如圣人一般,没有玷污末末纯洁的缘由,只有一个字——疼。
那是一个周末,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周末。
那晚我们散步,吃小摊,在我的极力劝说下,末末也喝了一点点酒。酒足饭饱,末末说找个地方歇歇,我说那去我们宿舍吧,周末没人。
末末有些抵触,有些犹豫,并且很严肃地和我说不许打坏主意,我满口答应,指天踩地地发誓,末末这才答应下来。
古人云:桃花绽放时,灯火阑珊处,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在我宿舍的一片黑暗中,很长时间的接吻,让我感叹自己从来没这么幸福过,实话说,以前自己没敢幻想过在这种环境下和这样漂亮的女孩在一起。我当时冲动地想,就单单冲这幸福的感觉,为这样的女孩上刀山下火海都再考虑考虑。
我和末末慢慢松开了嘴,深情对望,我的眼神如火一般燃烧,末末的目光如水一样荡漾。这似乎预示了,接下来必将是一个火蒸发水,抑或水浇熄火的夜晚。
我看着末末,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但是我克制着,还在努力地营造更佳的气氛,早在我刚开始明白男女之事的时候,我就不止一次地想过,自己以后要非常努力地赚钱,然后娶一个最漂亮的女孩当老婆,然后在洞房花烛夜的当晚,给自己一个最完美、最浪漫、最有意义的初夜。只不过现在,洞房花烛夜是等不到了,但我依然相信,可以留给自己的失身之夜的回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按理说,这本来应该是一个非常浪漫,非常值得当事人回味,甚至是非常有早期性教育意义的一晚,但是却因为男女双方都是第一次,没有任何经验而导致整个过程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我记得我当时在黑暗之中,喘着粗气,还问了她一句:“怎么了?躲什么?害怕?”
末末蚊子一样的声音回我:“烫。”
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而且,在今后的日日夜夜中,在后来的几次与女性的亲密接触中,再也没有听过这个字眼。这种对男性之物精辟的总结和论断,从此绝迹于江湖。
接着就是两声惨叫。末末一声,我一声。
末末叫的还算合理,也比较含蓄,我叫的很失态,因为毫无精神准备。我哪知道,男人第一次也这么疼?那感觉就好像手指头伸进铅笔刀里,突然被刀片剥了一层皮一样,疼出我一身冷汗!剧烈的疼痛和沉重的打击,让我和末末几乎同时分开,隔着半米左右的距离坐在床上,在黑暗中互相看着。
末末的眼角有晶莹的光亮,估计是哭了。我没哭,正在龇牙咧嘴
让我们从回忆中拔出来,回到现实。
此刻,我和末末面对面坐在地毯上,有了一个短暂的沉默。
人真的是情绪化的动物。在我回忆起很多往事,很多曾经与末末在一起的时光后,我忽然感觉到,自己其实那么喜欢末末,以前是,现在也是!此时此刻,我在回忆的催化下,觉得末末就是我的爱人!我是挺爱她的呀!
当然,这种想法和念头,也是基于我大学时代几次相当失败的恋爱。孔子和耶稣都说过:初恋无限美。这话真对,因为在和末末的初恋之后,我的感情之路就一直崎岖坎坷、蹉跎沧桑——
大三那年,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想珍惜,但这份真挚爱情的男女双方也都站在我面前;之后,大概是大四毕业前夕,最后一任女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们还是分手吧!我还没来得及伤心呢,女友又发来一条:对不起,发错了。
当然,如果我遇不到末末,这辈子都不会有这种感慨和想法,但末末此刻就在我眼前,这种心态毋庸置疑,这种情绪随之而来。
“哎,这几年,你是不是一直为这事恨我啊?”看着末末,我心软了。
“啊?”末末抬起头,还没从自己的遐想中解脱出来,一脸不解“什么?”
“我是说,毕业后我和你一直没有联系,你是不是为此一直恨我?”我问得心惊胆战的,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点儿火上浇油的意思。
没想到末末笑了,是装出来的嘲笑:“至于吗?恨你?还一恨这么多年?我还要不要活了?”
我听着,也笑了笑:“不恨就好,不恨就好。”
“谁说不恨!”末末突然变脸,大声叫着,随手扔过来一个空啤酒罐,一下砸在我脑袋上“换了是你,你不恨我啊?”
我被砸蒙了,疼倒不疼,就是有些突然,而且那啤酒罐里,还有星星点点残余的啤酒,不偏不倚的,有那么几滴甩进了我的眼睛。眼睛瞬间有些刺痛,下意识地,我低了头,伸手去捂眼睛,表情有些扭曲。
一双手忽然扶住了我肩膀,接着一个声音紧张起来:“怎么了?打疼了你啊?没事吧?”
我揉着眼睛摆手说没事,心里还挺美!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末末心里还有我,还关心我正美着,又一个硬物件砸中我脑袋,我睁不开眼,凭声音感觉末末已经站起来了,我后背又挨了一脚。
“活该!就当是为我的初恋报仇了!”
听着轻微的脚步声远去,我在眼前一片花红柳绿中恍然大悟,这丫头是来为初恋寻仇的!她是在报复我?
等我的眼睛终于恢复视觉后,客厅已经空了,我站起身找末末,最后在卧室床上发现了猎物,末末已经钻进被子里了,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对我笑着,颇为得意。
我这火腾就上来了!阴着脸也走到床边,翻身上床,伸手扯被子。
末末嚷开了:“干吗呀你!抢劫啊!”我气炸了:“这是我家!这是我的被!”
末末态度同样坚决,双手扯着被子,用半个身子压住另一端的被角,气势汹汹地吼我:“宝!你松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休想和我盖一个被子趁机非礼我!”
我简直我枪呢?我枪呢?
狠狠一松手,我瞪着眼睛冲末末喊:“你差点儿把我弄瞎了你不知道啊?我还非礼你!我今晚要是碰你一下,我他妈就是王八蛋!”
末末也不扯被子了,无比得意地冲我摇头晃脑:“你自己说的哦!”我一愣,看着末末嬉皮笑脸地跟我挤眼睛,瞬间恍然大悟妈的!又中了这小丫头的奸计了!
赌气,上床,末末还是坚决不给我被子。
“你睡沙发!”
“我家啊!我凭什么睡沙发?”我瞪眼。
“就因为是你家啊,我是女孩啊!”末末笑着,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有些哑口,喘着粗气转身走向卧室外面,走了几步又转回来:“哎,末末,这么说的话,我去你家,你就睡沙发了对吧?”
“还是你睡沙发!”末末已经不再看我了,缩回了身子,伸出手,展开五指,欣赏着自己的指甲。这样的举动,完全是在挑衅!
“凭什么又是我睡?”我几乎是在喊。
“因为是我家,我说了算,我是女孩!”末末已经闭了眼,准备转身了“帮我关灯。”
谁说妇女是弱势群体?谁呼吁的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