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中文网 www.yanqingzw.com,李敖回忆录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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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至于文星杂志停刊一年期满后应否复刊问题拟到时再行核办以上所签是否可行谨检呈萧同兹原报告一件敬祈核示谨呈“总统”
职张群1966年2月15日
张群的签呈和萧同兹的报告送到蒋介石面前后,蒋介石在张群、萧同兹、黄少谷、黄杰四个人的老面子下,基于他自己的利益,终于网开一面,批示“可如拟试办”五个字。由于这五字御批,文星遂由萧同兹“老年人接了青年人棒子”可是,我当时铁口直断,预言文星改组不会成功。我坚决相信的蒋介石纵然一时放过文星,但蒋经国不会放过,这一判断,愈来愈证明准确了。在表面上,文星似乎惹来了私人方面的不少麻烦,从“皤然一公”(胡秋原)到“公然一婆”(胡适夫人江冬秀),都大有人在。但这些纠缠,不论当事人是自知的还是不自知的,其实都是公家方面的棋子而已。文星既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国民党眼中钉的递补者;封杀文星既成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厌其精,是“公私合营”式的。——在“公”的手法动手前后,多次以“私”的手法打前站,先制造空气,也就不足为奇。
1966年3月国民党开三中全会,胡秋原“得风气之先”扩大事态,上书全会,说萧同兹“背党卖国”、“萧同兹父子书店近四年来之活动,乃与‘匪帮’盲进运动相呼应”、‘与共党近数年之全面盲进相呼应”、“相配合”等等;另一方面,早在1964年起,情治背景的国民党就加入批斗,其中最明显的一人,就是写文化界中一枝毒草、文星与李敖等书的侯立朝。1985年5月25日,林正杰的前进上透露,侯立朝告诉他们“他曾是‘蒋经国的打手’,说他当年亲奉蒋经国之命,对文星集团开火。”我真“感谢”林正杰背离党外,大力批我,由于这种串连国民党情治人员批李敖的联合作业,我才在二十年后得知了这么奇妙的真相,并得到蒋经国亲自指挥消灭文星的人证!
不论“皤然一公”也好、不论“公然一婆”也罢、不论“蒋经国的打手”也行这些都是外表的纠缠与制造空气,最后消灭文星,还得靠内部作业的完成和官方正式出面动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年1月4日),警总就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3月22日,蒋介石批下了“可如拟试办”的张群签呈,表面上,似乎有诚意让文星活下去;骨子里,却大有花样!
在文星改组过程中,7月18日,警总忽然以(“55”)宫控字第四三六四号到四三七四号十一张联号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国文化的展望、李敖的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今谈、传统下的独白、陆啸钊的恶法录及其他、李声庭的人权法治民主、我志未酬和于熙俭翻译的邓肯女士自传。这种印钞票式的联号查禁,是很荒谬的。例如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此书初版于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发现不妥,才予以查禁,试问这四年间几万本的上市流传,若“影响民心士气”警总负责书刊审查诸公是吃什么的?所以这种查禁,纯属给文星改组好看,并无其他玄妙也。
当时文星改组,总编辑请的是军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道中校多次会面,1966年9月17日会面那次,据事后胡汝森记录,有这些对话:
李国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广告要出十本书,我们对他一切来往读者的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两点疑虑:
1.不知这十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搅什么花样?
2.最担心是怕李敖借此搅问题,而萧孟能从中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
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分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份,附11月份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五号,大约在12月份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
(1)并非夸大地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国民党的历史上,将占重要的一页。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警备及“中央”党部对文星改组后的进展,都曾有报告给最高党局,迄未认为达到试办完成的阶段,这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希望以后对书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免另生枝节。
(4)关于“保持原有风格”问题,警备已与中四组交换过意见,中四组确曾有过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过往良好风格的一面。
我当时自谋生路,曾计划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警总抢劫并查禁我这十本书的时候,由李国道中校主持,此人面目可憎、程度低下、口蜜腹剑,又因态度虚伪,跟口中的蜜搭配不上,所以那种蜜,尤其令人作呕。胡汝森所说萧孟能没有资助李敖出书,全是事实,因为事实上,萧孟能当时够朋友得连个李敖在银行开户都不肯介绍(后来还是彭明敏看不过去,仗义介绍的),又何来资助?(胡汝森且以文星总编辑身分,被萧孟能派去参加这年11月7日徐高阮。胡秋原举办的声讨李敖大会呢!)至于萧同兹这边“以私人身分”不断把文星内部作业向警总交心,实际换得的,却是空忙一场。李国瑾到了10月28日,还说“‘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还在向“最高当局”“报告”中,可见官方毫无诚意,一定要消灭文星而后快的。
拖到1967年,情况愈来愈不对劲了。这时候的萧同兹,发现他一年多的辛苦努力、一年多的卖老面子、一年多的委曲求全,似乎都无法挽救那既倒之狂澜了。官方的禁网,显然在愈收愈紧,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拖一天算一天。到了5月25日,有军方的秘密指示出现了。指示人是神秘的代号“端木青先生”文号是(“56”)治侠字一二一六号函:内容略开是“军中禁买文星书刊检扣呈部凭处。”这是许多讯号中的一个讯号“春江水暖鸭先知”当局正式出面动手,为期已不远了。
萧同兹把他的困境,托密友转告了张群和黄少谷,并透露了有结束文星的意思。密友转来了张群的七点意见和黄少谷的六点情报:
张:
一、同兹对党的功绩与忠贞,大家都了解,不是胡秋原或其他人等所能抹杀的。
二、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但要了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就怕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
三、文星负债如许,万一如此,同兹如何下台,所以必得维持下去。
四、要使文星维持下去,孟能必须彻底离开,即令不许会国外,也不可再问文星的事。
五、董事会要改组,另找一适当的人任董事长,在政治方面挡风。
六、同兹自任经理,另找人住理,如明勋或友德等。
七、要改变生活方式。
黄:
一、他和某已经谈过数次,终不能co女ince(说服)他。
二、文星破坏心防。
三、杂志如复刊,则同兹和老先生的关系便濒于破裂的边缘,而使岳公无法下台。
四、官司一定打不赢。
五、老先生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如布雷(这下面,似乎还有话)。
六、对父亲,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半信半疑;对李某,完全不相信。
张群的七点意见中,第二点最值得注意。他说“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应属可信。因为张群固不懂什么文星的使命,但他懂萧同兹,他与萧同兹交情甚深,自然会帮忙。他说“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显然指他在“总统府”秘书长经手的事项与公文内,可以想办法,但是如果蒋经国“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他就帮不上忙了。黄少谷六点情报中,都值得注意。他说他不能说服“某”“某”似是指蒋经国本人;他说文星的关键在上面已经认定“文星破坏心防”他说“老先生(指蒋介石)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显然指萧同兹被蒙蔽而言。但奇怪的是,蒋介石自己,又受谁蒙蔽?蒋经国不正是他的“儿女”吗?他自己也不正是“老一辈的人”吗?明于知人而昧于察己,这岂不好笑吗?至于说“对父亲(指萧同兹),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指萧孟能),半信半疑;对李某(指李敖),完全不相信。”倒也真是符合国民党作风与判断之言,在这种真相与原案下,萧同兹纵有‘中朝大官老于事”的通天本领,又能苟延几时呢?
拖到1968年,官方终于忍不住了,首先,官方开始在税务问题上面找文星的麻烦,希望能够查出逃税漏税的证据,用作借口。不料,文星早防到这一着,税务机关追查之下,竟发现文星连卖一张报纸,都会自动开发票!在这种简直无懈可击的情况下,官方除非走栽赃嫁祸的路,也就别无他法。于是,官方决定硬来了。
1968年1月25日的下午,警总纠合各路人马,突击搜查文星资料室。文星资料室本在我家隔壁,有六十六坪(1坪约合3。3平方米——编注)大,原与三十三坪的我家内部有门相通,我离文星,这道门就用砖封死了。这天下午我正和小情人小蕾(鲁肇岚)在家,听到隔壁有异动,开门一看,便衣与警察甚多,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三天以后(1月28日),萧同兹座车开始被跟踪;第四天(1月29日)起,文星书店门口有“计程车”两部及便衣多人驻守不去。情势发展至此,可见蒋经国他们的确不经过张群“直接上报而要径自执行”了。萧同兹感到“与人刃我,宁我自刃”就在2月5日,写信给张群以“财务未臻健全”为理由,要求蒋介石准他停业。萧同兹不愧是老于世故的,明明是你蒋介石两面做人、逼我关门,可是我绝口不提一个字,反倒字里行间,哀哀请求你恩准我自我结束。张群收到信后,只好转呈蒋介石,蒋介石批了一个“阅”字,意思是说知道了,你就去停业吧。于是张群以(“五七”)台统(一)仁字第三八四三号函件,回复如下:
同兹吾兄大鉴展诵2月5日
惠书敬悉一是关于文星书店财务未臻健全不能继续维持已决定停业一节业已如嘱转陈奉“总统”批“阅”用特函复即请囗照并颁
时绥
张群敬启1968年2月23日
于是,苟延残喘了两年的文星,终于还是难逃一死了。
虽然蒋介石那边决定了文星停业,但在蒋经国这边,却照旧一不做二不休地开始抓人,以期把案子落实。3月15日上午十点,文星总经理郑锡华以“叛乱嫌疑”被捕,警总保安处人查问他,到下午五点半才放回;第二天和第三天,又叫郑锡华自动去报到,又查问他两次。到了2月20日上午十点,萧孟能的秘书钱诩平告诉他,有两位先生受友人之托,有事找他面谈。萧孟能请钱诩平邀他们上楼,一进办公室,两人就出示“叛乱嫌疑”的传票,把萧孟能押进一五一一九五二号黑色吉普车,开进保安处。问来问去,直问到下午四点半才放他出来。当晚十一点,萧孟能来我家,说警总说在文星资料室查到“思想杂谈”一禁书,想入他于罪。我说,文星资料室是我一手筹设的,有什么书我一清二楚,根本就没有这本书,这是他们趁搜查时栽赃的!既然事已如此,还是由我出来顶吧。说完我就立刻写了一纸证明书,由萧孟能带走了。证明书内容如下:
文星资料室于1965年8月18日正式集中资料,当时由本人负责管理、添购,当然由本人负全责。本人于1966年4月1日致信萧孟能,正式宣告离开文星,于8月1日正式完成交接,在这段期间内,资料室一切责任,仍应由本人担负,特此说明如上。今晚萧孟能来问有否“思想杂谈”一书事,经回忆,似无印象。文星资料室中图书太多,且无清册,又以隔时甚久,对一些书,实难确断其有无,合为附陈如上。
1968年2月20日夜李敖手具
附记:以上所说,如有疑义,本人愿做人证。
萧孟能把我的证明书送到警总,大概他们知道李敖有“有福先享、有难独当”的四海作风,且他们意在整文星,故对证明书并没重视。最后文星既听命结束,此案也就不了了之。
1968年2月25日,段春理少将拜访萧同兹,当面询问文星是否确实自动结束?何时结束?萧同兹拿出他2月5日致张群的信和张群2月23日的回信给他看,说拟定在3月1日结束(后因百举待废,时间太促,改为4月1日)。当天下午五点,萧家的老佣人老彭(彭吉昌)留条子给萧孟能,请求介绍他另谋出路,晚上萧孟能问他,说你做了这么多年佣人,大家处得很好,为什么不干了?老彭痛苦地说:“在家里做不下去了!”——原来警总逼他打主人的小报告,他不肯做不义之事,只好求去。
2月28日下午六点,文星召开临时股东会,做成“同意解散”记录。第二天,萧同兹致信警备总司令刘玉章,附上这一记录。3月3日,萧孟能托我代写结束广告与海报,以做最后的促销活动。3月4日,报上登出文星结束启事。
在文星指日可垮的情况下,人情冷暖也就怪态百出。2月26日,萧同兹的老朋友张明伟连二十四万都不放心借给文星了。2月29日,萧同兹的老朋友辜伟甫甚至派会计查问文星账目以防倒账了。3月8日,余光中来电要求收回他在文星出版的书,萧孟能答以:“如果作者都做此要求,文星的结束工作就没法办了。”于是余光中只好很勉强地挂了电话。3月15日,朱婉坚电告萧孟能,说郑少春告诉她,听说余光中、梁实秋、陈瑛(沉樱)三人在与律师研讨文星结束后,作者有无权收回已出售了的出版权。萧孟能为之又好气又好笑:“难道他们这班文人,最后逼我跟他们来一场官司,制造一个文化界的高xdx潮?”
在文星宣告结束的广告与海报出现后,文星读者为了抢购、为了抗议,也为了惜别,天天挤满了书店,买个不停,场面之大与声势之壮,也足令自己欣慰、令他人胆寒。到了3月31日晚,是文星最后一天,正赶上星期日,整日书店挤得水泄不通,其中甚至有国民党大员如陈建中等,也混进来买书而去。十点后萧孟能亲去书店,在慰问中陪读者度过了最后的两小时,到子夜十二点,正式结束。这时书店门口便衣与“计程车”很多,一个特殊身分的“客人”一直陪到最后,临出店门,还在橱窗前看了好一会才走。
文星的结束,许多青年人为之惋惜、为之愤懑、为之泪下。一个杂志、一家书店,最后下场如此感人,也真可说是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了。
1968年3月17日的纽约时报上,有了这样的尾声:台北文化人失去了书店治安人员的压力迫使关门
(专为纽约时报而作)
台北、台湾,3月16日——文星书店宣布将于4月1日关门。它的消逝,使年轻作家们、摸索中的画家和摄影家们、现代舞的献身者们以及数不尽的大专学生们,同时失去了一个精神上的寄托。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的人们(按格林尼治村是纽约文化人和新思想者的集中地)来看文星人物,一定认为文星人物太懦弱了;但在台湾,文星却是最勇于追求心智真诚的表征。
文星公司的首脑人物萧孟能,最近在公开场合已见不到他,所以也无法找到他发表对文星关门的意见。但跟文星书店接近的人们,却纷纷指出,文星在强大压力下关门,全是治安当局的杰作。
治安审问
接近文星的人说,文星之所以用董事投票和财务困难等做为理由关门,乃是这个坐落峨眉街的现代化书店中人和萧先生在连遭困扰和治安审问后的结果。萧先生的朋友又说:在去年一年,萧先生被治安人员请进去,至少就有过三次。
萧先生另外出版过一种月刊文星杂志,经常刊载台湾和世界上有关政治、社会及文艺等方面的言论,在1965年,大概出了近一百期的时候,被勒令停刊。
文星杂志的主编人,生长在北京的年轻作家李敖,他的直言无讳的政治观点,使他成了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李先生写过二十本小册子和书,其中却有十六本被查禁在案。
除了李先生和少数几个人外,环绕文星的群众很少公然涉及政治。但是他们的朝气和探索精神,却足以触当道之忌,因为当道正把台湾圈成一个故步自封“中国”的最后禁猎区。甚至舍政治和思想上的压制不谈,光看在台湾的社会,没疑问是保守的,年纪大的才吃得开,年轻人要熬到四五十岁,才盼能有机会当行,冀得一顾。
从1960年雷震坐牢,到时与潮杂志结束,一连串的文祸都使持不同意见的知识分子常遭逮捕与迫害。文星书店的关门,重新揭开了知识分子的旧仇新恨和那年复一年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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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至于文星杂志停刊一年期满后应否复刊问题拟到时再行核办以上所签是否可行谨检呈萧同兹原报告一件敬祈核示谨呈“总统”
职张群1966年2月15日
张群的签呈和萧同兹的报告送到蒋介石面前后,蒋介石在张群、萧同兹、黄少谷、黄杰四个人的老面子下,基于他自己的利益,终于网开一面,批示“可如拟试办”五个字。由于这五字御批,文星遂由萧同兹“老年人接了青年人棒子”可是,我当时铁口直断,预言文星改组不会成功。我坚决相信的蒋介石纵然一时放过文星,但蒋经国不会放过,这一判断,愈来愈证明准确了。在表面上,文星似乎惹来了私人方面的不少麻烦,从“皤然一公”(胡秋原)到“公然一婆”(胡适夫人江冬秀),都大有人在。但这些纠缠,不论当事人是自知的还是不自知的,其实都是公家方面的棋子而已。文星既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国民党眼中钉的递补者;封杀文星既成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厌其精,是“公私合营”式的。——在“公”的手法动手前后,多次以“私”的手法打前站,先制造空气,也就不足为奇。
1966年3月国民党开三中全会,胡秋原“得风气之先”扩大事态,上书全会,说萧同兹“背党卖国”、“萧同兹父子书店近四年来之活动,乃与‘匪帮’盲进运动相呼应”、‘与共党近数年之全面盲进相呼应”、“相配合”等等;另一方面,早在1964年起,情治背景的国民党就加入批斗,其中最明显的一人,就是写文化界中一枝毒草、文星与李敖等书的侯立朝。1985年5月25日,林正杰的前进上透露,侯立朝告诉他们“他曾是‘蒋经国的打手’,说他当年亲奉蒋经国之命,对文星集团开火。”我真“感谢”林正杰背离党外,大力批我,由于这种串连国民党情治人员批李敖的联合作业,我才在二十年后得知了这么奇妙的真相,并得到蒋经国亲自指挥消灭文星的人证!
不论“皤然一公”也好、不论“公然一婆”也罢、不论“蒋经国的打手”也行这些都是外表的纠缠与制造空气,最后消灭文星,还得靠内部作业的完成和官方正式出面动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年1月4日),警总就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3月22日,蒋介石批下了“可如拟试办”的张群签呈,表面上,似乎有诚意让文星活下去;骨子里,却大有花样!
在文星改组过程中,7月18日,警总忽然以(“55”)宫控字第四三六四号到四三七四号十一张联号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国文化的展望、李敖的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今谈、传统下的独白、陆啸钊的恶法录及其他、李声庭的人权法治民主、我志未酬和于熙俭翻译的邓肯女士自传。这种印钞票式的联号查禁,是很荒谬的。例如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此书初版于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发现不妥,才予以查禁,试问这四年间几万本的上市流传,若“影响民心士气”警总负责书刊审查诸公是吃什么的?所以这种查禁,纯属给文星改组好看,并无其他玄妙也。
当时文星改组,总编辑请的是军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道中校多次会面,1966年9月17日会面那次,据事后胡汝森记录,有这些对话:
李国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广告要出十本书,我们对他一切来往读者的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两点疑虑:
1.不知这十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搅什么花样?
2.最担心是怕李敖借此搅问题,而萧孟能从中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
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分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份,附11月份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五号,大约在12月份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
(1)并非夸大地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国民党的历史上,将占重要的一页。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警备及“中央”党部对文星改组后的进展,都曾有报告给最高党局,迄未认为达到试办完成的阶段,这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希望以后对书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免另生枝节。
(4)关于“保持原有风格”问题,警备已与中四组交换过意见,中四组确曾有过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过往良好风格的一面。
我当时自谋生路,曾计划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警总抢劫并查禁我这十本书的时候,由李国道中校主持,此人面目可憎、程度低下、口蜜腹剑,又因态度虚伪,跟口中的蜜搭配不上,所以那种蜜,尤其令人作呕。胡汝森所说萧孟能没有资助李敖出书,全是事实,因为事实上,萧孟能当时够朋友得连个李敖在银行开户都不肯介绍(后来还是彭明敏看不过去,仗义介绍的),又何来资助?(胡汝森且以文星总编辑身分,被萧孟能派去参加这年11月7日徐高阮。胡秋原举办的声讨李敖大会呢!)至于萧同兹这边“以私人身分”不断把文星内部作业向警总交心,实际换得的,却是空忙一场。李国瑾到了10月28日,还说“‘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还在向“最高当局”“报告”中,可见官方毫无诚意,一定要消灭文星而后快的。
拖到1967年,情况愈来愈不对劲了。这时候的萧同兹,发现他一年多的辛苦努力、一年多的卖老面子、一年多的委曲求全,似乎都无法挽救那既倒之狂澜了。官方的禁网,显然在愈收愈紧,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拖一天算一天。到了5月25日,有军方的秘密指示出现了。指示人是神秘的代号“端木青先生”文号是(“56”)治侠字一二一六号函:内容略开是“军中禁买文星书刊检扣呈部凭处。”这是许多讯号中的一个讯号“春江水暖鸭先知”当局正式出面动手,为期已不远了。
萧同兹把他的困境,托密友转告了张群和黄少谷,并透露了有结束文星的意思。密友转来了张群的七点意见和黄少谷的六点情报:
张:
一、同兹对党的功绩与忠贞,大家都了解,不是胡秋原或其他人等所能抹杀的。
二、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但要了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就怕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
三、文星负债如许,万一如此,同兹如何下台,所以必得维持下去。
四、要使文星维持下去,孟能必须彻底离开,即令不许会国外,也不可再问文星的事。
五、董事会要改组,另找一适当的人任董事长,在政治方面挡风。
六、同兹自任经理,另找人住理,如明勋或友德等。
七、要改变生活方式。
黄:
一、他和某已经谈过数次,终不能co女ince(说服)他。
二、文星破坏心防。
三、杂志如复刊,则同兹和老先生的关系便濒于破裂的边缘,而使岳公无法下台。
四、官司一定打不赢。
五、老先生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如布雷(这下面,似乎还有话)。
六、对父亲,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半信半疑;对李某,完全不相信。
张群的七点意见中,第二点最值得注意。他说“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应属可信。因为张群固不懂什么文星的使命,但他懂萧同兹,他与萧同兹交情甚深,自然会帮忙。他说“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显然指他在“总统府”秘书长经手的事项与公文内,可以想办法,但是如果蒋经国“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他就帮不上忙了。黄少谷六点情报中,都值得注意。他说他不能说服“某”“某”似是指蒋经国本人;他说文星的关键在上面已经认定“文星破坏心防”他说“老先生(指蒋介石)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显然指萧同兹被蒙蔽而言。但奇怪的是,蒋介石自己,又受谁蒙蔽?蒋经国不正是他的“儿女”吗?他自己也不正是“老一辈的人”吗?明于知人而昧于察己,这岂不好笑吗?至于说“对父亲(指萧同兹),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指萧孟能),半信半疑;对李某(指李敖),完全不相信。”倒也真是符合国民党作风与判断之言,在这种真相与原案下,萧同兹纵有‘中朝大官老于事”的通天本领,又能苟延几时呢?
拖到1968年,官方终于忍不住了,首先,官方开始在税务问题上面找文星的麻烦,希望能够查出逃税漏税的证据,用作借口。不料,文星早防到这一着,税务机关追查之下,竟发现文星连卖一张报纸,都会自动开发票!在这种简直无懈可击的情况下,官方除非走栽赃嫁祸的路,也就别无他法。于是,官方决定硬来了。
1968年1月25日的下午,警总纠合各路人马,突击搜查文星资料室。文星资料室本在我家隔壁,有六十六坪(1坪约合3。3平方米——编注)大,原与三十三坪的我家内部有门相通,我离文星,这道门就用砖封死了。这天下午我正和小情人小蕾(鲁肇岚)在家,听到隔壁有异动,开门一看,便衣与警察甚多,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三天以后(1月28日),萧同兹座车开始被跟踪;第四天(1月29日)起,文星书店门口有“计程车”两部及便衣多人驻守不去。情势发展至此,可见蒋经国他们的确不经过张群“直接上报而要径自执行”了。萧同兹感到“与人刃我,宁我自刃”就在2月5日,写信给张群以“财务未臻健全”为理由,要求蒋介石准他停业。萧同兹不愧是老于世故的,明明是你蒋介石两面做人、逼我关门,可是我绝口不提一个字,反倒字里行间,哀哀请求你恩准我自我结束。张群收到信后,只好转呈蒋介石,蒋介石批了一个“阅”字,意思是说知道了,你就去停业吧。于是张群以(“五七”)台统(一)仁字第三八四三号函件,回复如下:
同兹吾兄大鉴展诵2月5日
惠书敬悉一是关于文星书店财务未臻健全不能继续维持已决定停业一节业已如嘱转陈奉“总统”批“阅”用特函复即请囗照并颁
时绥
张群敬启1968年2月23日
于是,苟延残喘了两年的文星,终于还是难逃一死了。
虽然蒋介石那边决定了文星停业,但在蒋经国这边,却照旧一不做二不休地开始抓人,以期把案子落实。3月15日上午十点,文星总经理郑锡华以“叛乱嫌疑”被捕,警总保安处人查问他,到下午五点半才放回;第二天和第三天,又叫郑锡华自动去报到,又查问他两次。到了2月20日上午十点,萧孟能的秘书钱诩平告诉他,有两位先生受友人之托,有事找他面谈。萧孟能请钱诩平邀他们上楼,一进办公室,两人就出示“叛乱嫌疑”的传票,把萧孟能押进一五一一九五二号黑色吉普车,开进保安处。问来问去,直问到下午四点半才放他出来。当晚十一点,萧孟能来我家,说警总说在文星资料室查到“思想杂谈”一禁书,想入他于罪。我说,文星资料室是我一手筹设的,有什么书我一清二楚,根本就没有这本书,这是他们趁搜查时栽赃的!既然事已如此,还是由我出来顶吧。说完我就立刻写了一纸证明书,由萧孟能带走了。证明书内容如下:
文星资料室于1965年8月18日正式集中资料,当时由本人负责管理、添购,当然由本人负全责。本人于1966年4月1日致信萧孟能,正式宣告离开文星,于8月1日正式完成交接,在这段期间内,资料室一切责任,仍应由本人担负,特此说明如上。今晚萧孟能来问有否“思想杂谈”一书事,经回忆,似无印象。文星资料室中图书太多,且无清册,又以隔时甚久,对一些书,实难确断其有无,合为附陈如上。
1968年2月20日夜李敖手具
附记:以上所说,如有疑义,本人愿做人证。
萧孟能把我的证明书送到警总,大概他们知道李敖有“有福先享、有难独当”的四海作风,且他们意在整文星,故对证明书并没重视。最后文星既听命结束,此案也就不了了之。
1968年2月25日,段春理少将拜访萧同兹,当面询问文星是否确实自动结束?何时结束?萧同兹拿出他2月5日致张群的信和张群2月23日的回信给他看,说拟定在3月1日结束(后因百举待废,时间太促,改为4月1日)。当天下午五点,萧家的老佣人老彭(彭吉昌)留条子给萧孟能,请求介绍他另谋出路,晚上萧孟能问他,说你做了这么多年佣人,大家处得很好,为什么不干了?老彭痛苦地说:“在家里做不下去了!”——原来警总逼他打主人的小报告,他不肯做不义之事,只好求去。
2月28日下午六点,文星召开临时股东会,做成“同意解散”记录。第二天,萧同兹致信警备总司令刘玉章,附上这一记录。3月3日,萧孟能托我代写结束广告与海报,以做最后的促销活动。3月4日,报上登出文星结束启事。
在文星指日可垮的情况下,人情冷暖也就怪态百出。2月26日,萧同兹的老朋友张明伟连二十四万都不放心借给文星了。2月29日,萧同兹的老朋友辜伟甫甚至派会计查问文星账目以防倒账了。3月8日,余光中来电要求收回他在文星出版的书,萧孟能答以:“如果作者都做此要求,文星的结束工作就没法办了。”于是余光中只好很勉强地挂了电话。3月15日,朱婉坚电告萧孟能,说郑少春告诉她,听说余光中、梁实秋、陈瑛(沉樱)三人在与律师研讨文星结束后,作者有无权收回已出售了的出版权。萧孟能为之又好气又好笑:“难道他们这班文人,最后逼我跟他们来一场官司,制造一个文化界的高xdx潮?”
在文星宣告结束的广告与海报出现后,文星读者为了抢购、为了抗议,也为了惜别,天天挤满了书店,买个不停,场面之大与声势之壮,也足令自己欣慰、令他人胆寒。到了3月31日晚,是文星最后一天,正赶上星期日,整日书店挤得水泄不通,其中甚至有国民党大员如陈建中等,也混进来买书而去。十点后萧孟能亲去书店,在慰问中陪读者度过了最后的两小时,到子夜十二点,正式结束。这时书店门口便衣与“计程车”很多,一个特殊身分的“客人”一直陪到最后,临出店门,还在橱窗前看了好一会才走。
文星的结束,许多青年人为之惋惜、为之愤懑、为之泪下。一个杂志、一家书店,最后下场如此感人,也真可说是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了。
1968年3月17日的纽约时报上,有了这样的尾声:台北文化人失去了书店治安人员的压力迫使关门
(专为纽约时报而作)
台北、台湾,3月16日——文星书店宣布将于4月1日关门。它的消逝,使年轻作家们、摸索中的画家和摄影家们、现代舞的献身者们以及数不尽的大专学生们,同时失去了一个精神上的寄托。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的人们(按格林尼治村是纽约文化人和新思想者的集中地)来看文星人物,一定认为文星人物太懦弱了;但在台湾,文星却是最勇于追求心智真诚的表征。
文星公司的首脑人物萧孟能,最近在公开场合已见不到他,所以也无法找到他发表对文星关门的意见。但跟文星书店接近的人们,却纷纷指出,文星在强大压力下关门,全是治安当局的杰作。
治安审问
接近文星的人说,文星之所以用董事投票和财务困难等做为理由关门,乃是这个坐落峨眉街的现代化书店中人和萧先生在连遭困扰和治安审问后的结果。萧先生的朋友又说:在去年一年,萧先生被治安人员请进去,至少就有过三次。
萧先生另外出版过一种月刊文星杂志,经常刊载台湾和世界上有关政治、社会及文艺等方面的言论,在1965年,大概出了近一百期的时候,被勒令停刊。
文星杂志的主编人,生长在北京的年轻作家李敖,他的直言无讳的政治观点,使他成了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李先生写过二十本小册子和书,其中却有十六本被查禁在案。
除了李先生和少数几个人外,环绕文星的群众很少公然涉及政治。但是他们的朝气和探索精神,却足以触当道之忌,因为当道正把台湾圈成一个故步自封“中国”的最后禁猎区。甚至舍政治和思想上的压制不谈,光看在台湾的社会,没疑问是保守的,年纪大的才吃得开,年轻人要熬到四五十岁,才盼能有机会当行,冀得一顾。
从1960年雷震坐牢,到时与潮杂志结束,一连串的文祸都使持不同意见的知识分子常遭逮捕与迫害。文星书店的关门,重新揭开了知识分子的旧仇新恨和那年复一年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