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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就会稍微上一点难度了……”
什么?!!
热身结束?
接下来要稍微上一点难度??
杜夕月感觉自己的脑门上浮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就刚才那几个问题,对她来说,已经是完全属于另一个专业领域内的知识了,她就不信非法律专业的人,有几个能答出来的。
而且几乎每个问题都是几秒钟就被抢答一空。
如果不是在现场亲眼所看,她都不敢相信,《深夜巷话》 的听众之中,竟然如此藏龙卧虎、高手辈出。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完全答不上问题让人有点沮丧,但顾知书节目里说的内容,还是让人感到很有意思的。
什么梦中杀人、什么张三受不了了,什么天打雷劈,什么幡然醒悟……
这真的是在讲解枯燥的法律内容吗?
有点搞笑。
杜夕月到后面就干脆放弃抢答的打算了,抱着枕头,抿住嘴唇,就这么依靠在床头,歪着脑袋,以一种放松的心态,继续收听起节目。
然而,她很快发现,顾知书所说的上难度,并非是随口胡言。
而是真真正正地带来了一场极致的烧脑体验!
“第六个问题,张三发现李四与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张三气坏了,准备去侵犯李四的妻子王五泄愤,但在实施阶段,发现认错了人,那不是王五而是王六,于是放弃,请问呢这是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
——答案是犯罪未遂,大家要理解,张三只是一个犯罪人,而并非一个人渣,犯罪人是有自己的尊严和底线的,侵犯王五的目的是泄愤而非泄欲,所以认错目标,及时停手,属于是犯罪未遂。”
“第七个问题,张三是个色魔,有一天他尾随一名女子,准备实施侵害,但在实施阶段,他突然发现那名女子长相很像他的前女友,于是放弃,请问这是属于犯罪未遂还是中止?
——答案是犯罪中止,因为张三的本质是色魔,侵犯一名女子是他此行的主要目的,却仅仅因为对方长相类似前女友就轻易选择了放弃,丢尽了色魔的脸,因此属于犯罪中止。”
“第八个问题,张三的老爹被李四打成重伤,张三上门逮住了李四,李四辩解称,哥,不是我想有伤害你老爹,是王五指使我这么做的,然后张三就放过了李四,请问这是犯罪未遂还是中止?
——是犯罪中止。因为张三再次丢了犯罪人的脸,作为一个犯罪人,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先把李四揍一顿,然后再去把王五也揍一顿,这才合理,偏偏张三太过圣母,居然因为是王五指使的,就轻易放过了李四,所以是犯罪中止。”
“第九个问题,张三是一名杀手,他举枪瞄准了一个目标,就在即将开枪射击前,他发现自己认错了人,于是选择放弃开枪,请问这是犯罪未遂还是中止?”
…………
“第十四个问题,张三对李四进行了侵犯,但李四的情况有点特殊,他是一个变性人。
何意?也就是李四是个男人,却感觉自己应该生而为女,所以他进行了变性手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女的。
因此李四拥有男性的染色体XY,却又同时拥有女性的生殖系统。
而且李四平日里的打扮,也是女性打扮,并且在外人眼中,是一位相当漂亮的女子。
所以,问题来了,张三是否构成QJ罪呢?如果构成,张三犯的是QJ罪的既遂,还是构成强制猥亵罪呢?”
顾知书语速越来越快,官博底下的留言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疯狂减少。
各大高校收听广播的学生们,一个个目瞪口呆。
只觉得大脑CPU内存告急,整个人都宕机在了原地。
妈啊?!
什么鬼?
为什么这个是未遂,那个是中止?
什么叫《张三仅仅是一个犯罪者》?
丢尽了色魔的脸又是个什么说法?
张三圣母是丢了犯罪人的脸?你犯罪还有脸了??
未遂、中止、未遂、中止、未遂、中止……
整个脑子都要被这两个词语给塞满了!!
还有,李四是个女的?
还是变性后的阴阳人?
还被张三给……侵犯了?
玩得这么奔放吗?
这也是能拿到电台节目里来讨论的吗?
头脑混乱过后,一个个大学生眼睛里就像放光一样,变得异常兴奋起来。
好好好,越BT的问题,我们就越喜欢!
这下我看看到底还有哪个牲畜能秒答对!
果不其然,越到后面的问题,答题的速度就越慢。
这一次顾知书在播音室里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直到三分钟后,运营那边才给出来讯息,终于是有三人留下了正确答案。
至于是不是瞎蒙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已经出现了那种一个账号同时发布好几条不同答案的情况,工作人员一时半会还真不好在毛毛多的留言中,抓住这种作弊行为。
“好,已经有人答对了,大家不要觉得这个案子是在胡诌,是属于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里的权威判例,结果公开——
李四虽然在医生和解剖学意义上,是一名男性,但李四在社会标准中,已经变成了女性,所以法律上会认定她是什么性别?
是女性!这叫实际解释。
因此在本案之中,张三毫无疑问,是构成了QJ罪的既遂。”
6啊!
各大论坛聊天群内,伴随着顾知书这个问题的答案揭晓,瞬间陷入沸腾。
“好家伙,今晚算是小刀刺屁股,开眼了!”
“是我从未想过的法律角度了,突然有点想去学法呢。”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假如我的舍友办女装的时候,我又把他办了,会不会也构成犯罪既遂?”
“逆天,楼上你的想法是真的逆天。”
“不是,这个问题好像挺有现实意义的啊,比如你去参加漫展,见到一个男扮女装的coser,上前摸一把的话,不会构成猥亵罪吧?不会吧不会吧?”
“妈的,被你们这么一说,我都有点怕了,前几天才去完一场漫展。”
“嗯?请说出你的犯罪记,不,请说出你的故事!”
讨论度持续飙升,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上一次能引发如此热议的法律问题,似乎还要追溯到老奶奶跌倒了要不要扶……
互动,就会稍微上一点难度了……”
什么?!!
热身结束?
接下来要稍微上一点难度??
杜夕月感觉自己的脑门上浮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就刚才那几个问题,对她来说,已经是完全属于另一个专业领域内的知识了,她就不信非法律专业的人,有几个能答出来的。
而且几乎每个问题都是几秒钟就被抢答一空。
如果不是在现场亲眼所看,她都不敢相信,《深夜巷话》 的听众之中,竟然如此藏龙卧虎、高手辈出。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完全答不上问题让人有点沮丧,但顾知书节目里说的内容,还是让人感到很有意思的。
什么梦中杀人、什么张三受不了了,什么天打雷劈,什么幡然醒悟……
这真的是在讲解枯燥的法律内容吗?
有点搞笑。
杜夕月到后面就干脆放弃抢答的打算了,抱着枕头,抿住嘴唇,就这么依靠在床头,歪着脑袋,以一种放松的心态,继续收听起节目。
然而,她很快发现,顾知书所说的上难度,并非是随口胡言。
而是真真正正地带来了一场极致的烧脑体验!
“第六个问题,张三发现李四与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张三气坏了,准备去侵犯李四的妻子王五泄愤,但在实施阶段,发现认错了人,那不是王五而是王六,于是放弃,请问呢这是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
——答案是犯罪未遂,大家要理解,张三只是一个犯罪人,而并非一个人渣,犯罪人是有自己的尊严和底线的,侵犯王五的目的是泄愤而非泄欲,所以认错目标,及时停手,属于是犯罪未遂。”
“第七个问题,张三是个色魔,有一天他尾随一名女子,准备实施侵害,但在实施阶段,他突然发现那名女子长相很像他的前女友,于是放弃,请问这是属于犯罪未遂还是中止?
——答案是犯罪中止,因为张三的本质是色魔,侵犯一名女子是他此行的主要目的,却仅仅因为对方长相类似前女友就轻易选择了放弃,丢尽了色魔的脸,因此属于犯罪中止。”
“第八个问题,张三的老爹被李四打成重伤,张三上门逮住了李四,李四辩解称,哥,不是我想有伤害你老爹,是王五指使我这么做的,然后张三就放过了李四,请问这是犯罪未遂还是中止?
——是犯罪中止。因为张三再次丢了犯罪人的脸,作为一个犯罪人,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先把李四揍一顿,然后再去把王五也揍一顿,这才合理,偏偏张三太过圣母,居然因为是王五指使的,就轻易放过了李四,所以是犯罪中止。”
“第九个问题,张三是一名杀手,他举枪瞄准了一个目标,就在即将开枪射击前,他发现自己认错了人,于是选择放弃开枪,请问这是犯罪未遂还是中止?”
…………
“第十四个问题,张三对李四进行了侵犯,但李四的情况有点特殊,他是一个变性人。
何意?也就是李四是个男人,却感觉自己应该生而为女,所以他进行了变性手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女的。
因此李四拥有男性的染色体XY,却又同时拥有女性的生殖系统。
而且李四平日里的打扮,也是女性打扮,并且在外人眼中,是一位相当漂亮的女子。
所以,问题来了,张三是否构成QJ罪呢?如果构成,张三犯的是QJ罪的既遂,还是构成强制猥亵罪呢?”
顾知书语速越来越快,官博底下的留言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疯狂减少。
各大高校收听广播的学生们,一个个目瞪口呆。
只觉得大脑CPU内存告急,整个人都宕机在了原地。
妈啊?!
什么鬼?
为什么这个是未遂,那个是中止?
什么叫《张三仅仅是一个犯罪者》?
丢尽了色魔的脸又是个什么说法?
张三圣母是丢了犯罪人的脸?你犯罪还有脸了??
未遂、中止、未遂、中止、未遂、中止……
整个脑子都要被这两个词语给塞满了!!
还有,李四是个女的?
还是变性后的阴阳人?
还被张三给……侵犯了?
玩得这么奔放吗?
这也是能拿到电台节目里来讨论的吗?
头脑混乱过后,一个个大学生眼睛里就像放光一样,变得异常兴奋起来。
好好好,越BT的问题,我们就越喜欢!
这下我看看到底还有哪个牲畜能秒答对!
果不其然,越到后面的问题,答题的速度就越慢。
这一次顾知书在播音室里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直到三分钟后,运营那边才给出来讯息,终于是有三人留下了正确答案。
至于是不是瞎蒙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已经出现了那种一个账号同时发布好几条不同答案的情况,工作人员一时半会还真不好在毛毛多的留言中,抓住这种作弊行为。
“好,已经有人答对了,大家不要觉得这个案子是在胡诌,是属于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里的权威判例,结果公开——
李四虽然在医生和解剖学意义上,是一名男性,但李四在社会标准中,已经变成了女性,所以法律上会认定她是什么性别?
是女性!这叫实际解释。
因此在本案之中,张三毫无疑问,是构成了QJ罪的既遂。”
6啊!
各大论坛聊天群内,伴随着顾知书这个问题的答案揭晓,瞬间陷入沸腾。
“好家伙,今晚算是小刀刺屁股,开眼了!”
“是我从未想过的法律角度了,突然有点想去学法呢。”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假如我的舍友办女装的时候,我又把他办了,会不会也构成犯罪既遂?”
“逆天,楼上你的想法是真的逆天。”
“不是,这个问题好像挺有现实意义的啊,比如你去参加漫展,见到一个男扮女装的coser,上前摸一把的话,不会构成猥亵罪吧?不会吧不会吧?”
“妈的,被你们这么一说,我都有点怕了,前几天才去完一场漫展。”
“嗯?请说出你的犯罪记,不,请说出你的故事!”
讨论度持续飙升,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上一次能引发如此热议的法律问题,似乎还要追溯到老奶奶跌倒了要不要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