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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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你记错了。”
我摇摇头:“纪念戒指连个宝石都没镶。我来这儿以前去过那儿,只是想确定我没搞错。那是一枚典型的班级戒指,模样很蠢,刻字太多,不是我看过的那枚。她穿着貂皮,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怎么可能配这样一枚戒指。”
我不是惟一这么说的人。我从碎玻璃得到启示以后,就直接跑到金的公寓,用她的电话打给唐娜坎皮恩。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说“我知道现在很晚,但我想问你有关你的几行诗。”
她说:“哪几行?什么诗?”
“你那首关于金的诗,你给了我一份。”
“哦,对。给我一分钟就好,行吗?我还昏昏沉沉的。”
“抱歉这么晚打来,但——”
“没关系。哪几行?”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中闪烁。”
“‘闪烁’这个字眼不对。”
“我手上就有这首诗,上头说——”
“噢,我知道我是那样写。”她说“但写得不对,我想得改改才行。你有什么问题?”
“你绿的玻璃是哪来的灵感?”
“打碎的酒瓶啊。”
“为什么绿的玻璃会在她手上?指的是什么?”
“噢——”她说“噢,我懂你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绿宝石戒指,对不对?”
“没错。”
“她带了多久啦?”
“不知道。”她想一想“我头一回看到是在写诗前不久。”
“你确定?”—棒槌学堂e书小组—
“至少那是我头一回注意到。事实上,正是戒指给了我写诗的灵感。她眼睛的蓝和戒指的绿构成鲜明的对比,但我动手写诗的时候却忘了那蓝色。”
她第一次拿诗给我着的时候,就说过类似的话,只是当时我没听懂。
她不确定那大概是什么时候。这诗她涂涂改改到底写了多久?是金被害前一个月开始的吗?还是两个月?
“不记得。”她说“什么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我永远对不上号。我没有记时间的习惯。”
“不过你记得那戒指镶的是绿宝石。”
“嗯,对。我印象深刻。”
“你知道戒指怎么来的?是谁送的?”
“戒指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说“也许——”
“请讲。”
“也许她打破了个酒瓶。”
我对德金说:“金有个朋友写了首诗,提到那只戒指。另外还有桑妮亨德里克斯的遗言。”
我取出笔记本,翻开。
我读道:“‘疯狂世界无路可逃。她紧紧抓住铜环,结果手指变绿。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
他拿走我手上的本子。
“她指的是达基嫩,我猜。”他说“下头还有:‘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达基嫩和桑妮都没怀孕,这有孩子什么事?两人的命的确也都没人能救。”
他合上本子,越过桌子递还给我。
“可我搞不懂靠这个你能查出什么名堂。”他说“我看没什么用处。天知道这是亨德里克斯什么时候写的?也许是酒精和药片开始起了作用以后,谁知道她云游到哪儿了。”
我们身后,两名便衣警察正把一个白人小孩关入禁闭室,隔张桌子,一名拉长脸的黑人妇女则在回答问话。我拿起那张照片最上头的一张,看着金达基嫩惨遭屠戮的身体。德金打开电动刮胡刀,刮胡子。
“我不懂的是,”他说“你自以为握有重要线索。你认为她有男友,而他给了她那只戒指。好吧。你推测她有男友,他给了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后你循线追查,看起来你是对的,结果外套没有引出男友,因为他没留下姓名。如果拿着一件在我们手上的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着一枚不在我们手上的戒指你又能找到什么?你懂我意思?”
“我懂你意思。”—棒槌学堂e书小组—
“福尔摩斯说,不叫的狗是线索。不过你手头上有的只是一枚行踪不明的戒指,这能证明什么?”
“它不见了。”
“对。”
“哪儿去了?”
“跟浴缸塞环去了同一个地方,冲进他妈的下水道去了。我怎么知道它跑哪儿了?”
“它消失了。”
“那又怎么样?不是它自己跑掉,就是有人拿走。”
“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
“让我们假设她戴着它去了她被害的那家旅馆。”
“你又没看见。”
“咱们先假设这样,行吗?”
“好吧,姑且这么说。”
“是谁拿的?有个警察从她手上撸下来的?”
“不对。”他说“没有人会那么做。散置的现金自然有人拿,这点我们都知道,但谋杀案受害者手上的戒指?”他摇摇头“再说,没人跟她单独一起过。这种事没有人会在有旁人的时候做。”
“清洁女工昵?发现尸体的那个?”
“天老爷,不可能。我问过那个可怜的女人。她只看了一眼尸体就开始尖叫,如果她肺活量够大的话,她会尖叫到现在。要她拿着拖把柄去碰达基嫩,她都嫌太近了。”
“是谁拿走戒指的?”
“假设她戴去那儿的话——”
“对。”
“应该是凶手拿的。”
“为什么?”
“也许他酷爱珠宝,也许他偏爱绿色。”
“讲下去。”
“也许戒指值钱。这家伙杀人不眨眼,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人。他可能觉得偷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钱包里的几百块他都没动,乔。”
“也许他没时间翻她的包。”
“他有时间洗个澡。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有足够的时间翻她钱包。事实上,我们不知道他有没有翻。我们只知道他没拿钱。”
“那又怎么样?”
“但他拿了戒指... -->>
“也许是你记错了。”
我摇摇头:“纪念戒指连个宝石都没镶。我来这儿以前去过那儿,只是想确定我没搞错。那是一枚典型的班级戒指,模样很蠢,刻字太多,不是我看过的那枚。她穿着貂皮,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怎么可能配这样一枚戒指。”
我不是惟一这么说的人。我从碎玻璃得到启示以后,就直接跑到金的公寓,用她的电话打给唐娜坎皮恩。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说“我知道现在很晚,但我想问你有关你的几行诗。”
她说:“哪几行?什么诗?”
“你那首关于金的诗,你给了我一份。”
“哦,对。给我一分钟就好,行吗?我还昏昏沉沉的。”
“抱歉这么晚打来,但——”
“没关系。哪几行?”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中闪烁。”
“‘闪烁’这个字眼不对。”
“我手上就有这首诗,上头说——”
“噢,我知道我是那样写。”她说“但写得不对,我想得改改才行。你有什么问题?”
“你绿的玻璃是哪来的灵感?”
“打碎的酒瓶啊。”
“为什么绿的玻璃会在她手上?指的是什么?”
“噢——”她说“噢,我懂你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绿宝石戒指,对不对?”
“没错。”
“她带了多久啦?”
“不知道。”她想一想“我头一回看到是在写诗前不久。”
“你确定?”—棒槌学堂e书小组—
“至少那是我头一回注意到。事实上,正是戒指给了我写诗的灵感。她眼睛的蓝和戒指的绿构成鲜明的对比,但我动手写诗的时候却忘了那蓝色。”
她第一次拿诗给我着的时候,就说过类似的话,只是当时我没听懂。
她不确定那大概是什么时候。这诗她涂涂改改到底写了多久?是金被害前一个月开始的吗?还是两个月?
“不记得。”她说“什么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我永远对不上号。我没有记时间的习惯。”
“不过你记得那戒指镶的是绿宝石。”
“嗯,对。我印象深刻。”
“你知道戒指怎么来的?是谁送的?”
“戒指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说“也许——”
“请讲。”
“也许她打破了个酒瓶。”
我对德金说:“金有个朋友写了首诗,提到那只戒指。另外还有桑妮亨德里克斯的遗言。”
我取出笔记本,翻开。
我读道:“‘疯狂世界无路可逃。她紧紧抓住铜环,结果手指变绿。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
他拿走我手上的本子。
“她指的是达基嫩,我猜。”他说“下头还有:‘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达基嫩和桑妮都没怀孕,这有孩子什么事?两人的命的确也都没人能救。”
他合上本子,越过桌子递还给我。
“可我搞不懂靠这个你能查出什么名堂。”他说“我看没什么用处。天知道这是亨德里克斯什么时候写的?也许是酒精和药片开始起了作用以后,谁知道她云游到哪儿了。”
我们身后,两名便衣警察正把一个白人小孩关入禁闭室,隔张桌子,一名拉长脸的黑人妇女则在回答问话。我拿起那张照片最上头的一张,看着金达基嫩惨遭屠戮的身体。德金打开电动刮胡刀,刮胡子。
“我不懂的是,”他说“你自以为握有重要线索。你认为她有男友,而他给了她那只戒指。好吧。你推测她有男友,他给了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后你循线追查,看起来你是对的,结果外套没有引出男友,因为他没留下姓名。如果拿着一件在我们手上的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着一枚不在我们手上的戒指你又能找到什么?你懂我意思?”
“我懂你意思。”—棒槌学堂e书小组—
“福尔摩斯说,不叫的狗是线索。不过你手头上有的只是一枚行踪不明的戒指,这能证明什么?”
“它不见了。”
“对。”
“哪儿去了?”
“跟浴缸塞环去了同一个地方,冲进他妈的下水道去了。我怎么知道它跑哪儿了?”
“它消失了。”
“那又怎么样?不是它自己跑掉,就是有人拿走。”
“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
“让我们假设她戴着它去了她被害的那家旅馆。”
“你又没看见。”
“咱们先假设这样,行吗?”
“好吧,姑且这么说。”
“是谁拿的?有个警察从她手上撸下来的?”
“不对。”他说“没有人会那么做。散置的现金自然有人拿,这点我们都知道,但谋杀案受害者手上的戒指?”他摇摇头“再说,没人跟她单独一起过。这种事没有人会在有旁人的时候做。”
“清洁女工昵?发现尸体的那个?”
“天老爷,不可能。我问过那个可怜的女人。她只看了一眼尸体就开始尖叫,如果她肺活量够大的话,她会尖叫到现在。要她拿着拖把柄去碰达基嫩,她都嫌太近了。”
“是谁拿走戒指的?”
“假设她戴去那儿的话——”
“对。”
“应该是凶手拿的。”
“为什么?”
“也许他酷爱珠宝,也许他偏爱绿色。”
“讲下去。”
“也许戒指值钱。这家伙杀人不眨眼,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人。他可能觉得偷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钱包里的几百块他都没动,乔。”
“也许他没时间翻她的包。”
“他有时间洗个澡。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有足够的时间翻她钱包。事实上,我们不知道他有没有翻。我们只知道他没拿钱。”
“那又怎么样?”
“但他拿了戒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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