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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行家,长手长脚的,每划一次水就抵我两次,偌大的泳池我游来宽敞舒适,但是他好似不费吹灰之力就轻轻松松地游了好几趟。
我竟靠在池畔看呆了。原来,游泳不是只能像我这样拼命而已,也是有人可以游得这样悠游自在的。对了,就是悠游自在,这人在水里滑溜得像条鱼似的。
不知过了多久,他在我身边冒出头来,一头湿发随意用手往后梳贴了,他转过头对我笑。那是一张距离我不到一米的脸,我和他脸对脸,把他每一根线条都清清楚楚看进了心里。那张脸有小麦色的健康皮肤,深色的眼珠,笑开来是一排健康的白牙。如果我认识他,那我肯定会叫他“黑皮”因为这是一个野人,并不是他的气质粗野,相反的,他身上有一种嗅得出来的优雅;但是他是坦率的,我可以感受到他身上不折不扣的狂野气质。
我盯着他看,其实我从来都不是个这样无礼的人,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的眼光是熟悉而和善,加上他又是这样好看,我竟舍不得将眼光稍稍移开。
两人这样对视了一阵,他脸上始终挂着那个迷人的笑容。终于,他开口了,不料这一开口便让我大惊失色。
“我想你可能认识我,我叫曲多年。”眼前这个男子笑笑地说。但是我却有点昏眩的感觉。
他将两手往泳池畔一伸,手长差点将我靠在池畔的肩不小心搂住了。“自从我八岁那年家里盖了游泳池,我好像再也没到公立游泳池游过泳了。”他一派自然地说。
但是我依然僵在原地,曲多年?他年轻我知道,但是,我压根儿没想到他竟这样好看。
原来曲多年是前来道谢的,要不是当日我力排众议反对台中案的进行,今日曲氏集团的损失就大了。
我们在游泳池畔聊了一会儿,然后他起身提议我们去喝杯咖啡。
走出市立游泳池的大门,曲多年已经等在门口了,换了一件深蓝的牛仔裤和白色的衫。唉,这样一个好看的人,又是衔着银汤匙出生的,这种人会懂得民间疾苦吗?我暗自叹了口气。
见到我,他又笑开了。把手上一枝野花递给我。
“我想,见一个美丽的女人是不能忘了带花的。”曲多年笑嘻嘻地说。
“我只希望你不要带鞭子就好。”我打趣。不知道是哪个没有良心的文学家说的,去看女人别忘了带鞭子。哪个女人能容忍这种野蛮的行为?
他又笑了,这时我才发现他右颊的酒涡。这是一个甜蜜的男人,不是吗?
接过手,我仔细一看,那是一朵鲜黄色的小小向日葵,细致的花瓣像个一捏就碎的梦。
“知道吗?据说鲜黄色会让人产生强烈的饥饿感。走吧,我真的饿了。”我说。
“是么?这倒是我第一次听到,挺有趣的。”曲多年偏过脸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我与曲多年这杯咖啡喝得极为愉快。
我猜想像他这样的人一定很久役有在这样不起眼的小店吃过东西了,我一不做二不休地干脆建议我们把座椅拖到人行道上坐。征得了老板的同意之后,我们便在红砖路上大嚼起来。我吃到兴起,干脆把两只脚盘到椅子上,也不管身上穿的是我一整个月薪水买的套装。
曲多年咬一口三明治,十分享受地说:“原来一般正常人过的都是这样好的生活,竟有这样美味的东西存在。”
我甩甩头,很不以为然地说:“什么一般人?你现在吃的可是我的神仙食物。难道你平日都是喝玫瑰花瓣上的露水不成?”
“当然不是,只是,坐在大马路边捧着一杯咖啡、啃一个三明治的生活似乎从未发生在我身上。”曲多年微仰着头,看着天边晨光初透的天空,微湿的发上像有一片露珠儿的影踪。
曲多年对我说起他在美国的求学生活,那家他最钟爱的小cafe,和这一间店一样小巧玲珑,用一块小小的黑板写着当日的菜色。每一天店里供应的菜都不相同。
曲多年自然不会忘了提起他和巩加法相识的经过。
在那个常春藤学院排名最高的学府,在冬天冰雪是怎样地冻结着整个大地,车窗上的雪似乎永远刮不干净,天地白茫茫地一片真是干净啊!那冷已经是城市的一部分了,即使在室内开了暖气依然令人不由自主地打个寒颤。
那时的他最爱的事就是冒着大雪开车到学校,在泳裤外裹着雪衣和雪裤,跑到学校里的温水游泳池畔把沾满白雪的衣裤一脱,往池里纵身一跳。
池畔的衣服犹带着一地的碎冰白雪,但他整个人在池里却由里暖到外。
碑加法那时也是着迷于运动,平日在池畔最常看见的中国面孔就是他们两人。两个高大的东方男子夹在一群金发蓝眼珠的美国人当中却丝毫不觉失色。
“不知道吗?运动可以让一个人产生信心。”曲多年笑笑说。
我听得心神向往,我几乎可以清楚地看见我眼前这张漂亮的东方面孔如何地在泳池畔令外国人也惊艳
“但是,巩加法早已经不屑游泳这种不起眼的运动了,他现在对高尔夫球可着迷得很呢。”我说。
喝完面前的咖啡我对曲多年说:“不早了,我该去上班了。不能陪公子你闲荡了。”
我笑嘻嘻地对他说:“拜拜。”转身就往办公室的方向走。
曲多年从背后追上来喊着:“下个礼拜日曲氏集团吃春酒,你会来吗?”
我回过头对那个虽是一头大汗但仍然外表出色的男子回了一句:“不去。我又没接到邀请函,况且,”我顿了一顿,嬉皮笑脸地说“我没有合适的衣服穿。”
我一向少参加工作以外的聚会,更是以不应酬出了名。说没合适的衣服穿也是真的,我除了一式一样颜色不同的套装一堆之外,只有平常穿的牛仔裤和运动衫。说到参加这样的酒会,我还真不知自己该怎么穿好。总不能穿得像去开座谈会或是爬山吧?唉!女人衣橱里永远少的那件衣服我终于知道是什么了,就是即将要穿出门的那一件。
不等曲多年回答,我已经走远了。
是行家,长手长脚的,每划一次水就抵我两次,偌大的泳池我游来宽敞舒适,但是他好似不费吹灰之力就轻轻松松地游了好几趟。
我竟靠在池畔看呆了。原来,游泳不是只能像我这样拼命而已,也是有人可以游得这样悠游自在的。对了,就是悠游自在,这人在水里滑溜得像条鱼似的。
不知过了多久,他在我身边冒出头来,一头湿发随意用手往后梳贴了,他转过头对我笑。那是一张距离我不到一米的脸,我和他脸对脸,把他每一根线条都清清楚楚看进了心里。那张脸有小麦色的健康皮肤,深色的眼珠,笑开来是一排健康的白牙。如果我认识他,那我肯定会叫他“黑皮”因为这是一个野人,并不是他的气质粗野,相反的,他身上有一种嗅得出来的优雅;但是他是坦率的,我可以感受到他身上不折不扣的狂野气质。
我盯着他看,其实我从来都不是个这样无礼的人,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的眼光是熟悉而和善,加上他又是这样好看,我竟舍不得将眼光稍稍移开。
两人这样对视了一阵,他脸上始终挂着那个迷人的笑容。终于,他开口了,不料这一开口便让我大惊失色。
“我想你可能认识我,我叫曲多年。”眼前这个男子笑笑地说。但是我却有点昏眩的感觉。
他将两手往泳池畔一伸,手长差点将我靠在池畔的肩不小心搂住了。“自从我八岁那年家里盖了游泳池,我好像再也没到公立游泳池游过泳了。”他一派自然地说。
但是我依然僵在原地,曲多年?他年轻我知道,但是,我压根儿没想到他竟这样好看。
原来曲多年是前来道谢的,要不是当日我力排众议反对台中案的进行,今日曲氏集团的损失就大了。
我们在游泳池畔聊了一会儿,然后他起身提议我们去喝杯咖啡。
走出市立游泳池的大门,曲多年已经等在门口了,换了一件深蓝的牛仔裤和白色的衫。唉,这样一个好看的人,又是衔着银汤匙出生的,这种人会懂得民间疾苦吗?我暗自叹了口气。
见到我,他又笑开了。把手上一枝野花递给我。
“我想,见一个美丽的女人是不能忘了带花的。”曲多年笑嘻嘻地说。
“我只希望你不要带鞭子就好。”我打趣。不知道是哪个没有良心的文学家说的,去看女人别忘了带鞭子。哪个女人能容忍这种野蛮的行为?
他又笑了,这时我才发现他右颊的酒涡。这是一个甜蜜的男人,不是吗?
接过手,我仔细一看,那是一朵鲜黄色的小小向日葵,细致的花瓣像个一捏就碎的梦。
“知道吗?据说鲜黄色会让人产生强烈的饥饿感。走吧,我真的饿了。”我说。
“是么?这倒是我第一次听到,挺有趣的。”曲多年偏过脸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我与曲多年这杯咖啡喝得极为愉快。
我猜想像他这样的人一定很久役有在这样不起眼的小店吃过东西了,我一不做二不休地干脆建议我们把座椅拖到人行道上坐。征得了老板的同意之后,我们便在红砖路上大嚼起来。我吃到兴起,干脆把两只脚盘到椅子上,也不管身上穿的是我一整个月薪水买的套装。
曲多年咬一口三明治,十分享受地说:“原来一般正常人过的都是这样好的生活,竟有这样美味的东西存在。”
我甩甩头,很不以为然地说:“什么一般人?你现在吃的可是我的神仙食物。难道你平日都是喝玫瑰花瓣上的露水不成?”
“当然不是,只是,坐在大马路边捧着一杯咖啡、啃一个三明治的生活似乎从未发生在我身上。”曲多年微仰着头,看着天边晨光初透的天空,微湿的发上像有一片露珠儿的影踪。
曲多年对我说起他在美国的求学生活,那家他最钟爱的小cafe,和这一间店一样小巧玲珑,用一块小小的黑板写着当日的菜色。每一天店里供应的菜都不相同。
曲多年自然不会忘了提起他和巩加法相识的经过。
在那个常春藤学院排名最高的学府,在冬天冰雪是怎样地冻结着整个大地,车窗上的雪似乎永远刮不干净,天地白茫茫地一片真是干净啊!那冷已经是城市的一部分了,即使在室内开了暖气依然令人不由自主地打个寒颤。
那时的他最爱的事就是冒着大雪开车到学校,在泳裤外裹着雪衣和雪裤,跑到学校里的温水游泳池畔把沾满白雪的衣裤一脱,往池里纵身一跳。
池畔的衣服犹带着一地的碎冰白雪,但他整个人在池里却由里暖到外。
碑加法那时也是着迷于运动,平日在池畔最常看见的中国面孔就是他们两人。两个高大的东方男子夹在一群金发蓝眼珠的美国人当中却丝毫不觉失色。
“不知道吗?运动可以让一个人产生信心。”曲多年笑笑说。
我听得心神向往,我几乎可以清楚地看见我眼前这张漂亮的东方面孔如何地在泳池畔令外国人也惊艳
“但是,巩加法早已经不屑游泳这种不起眼的运动了,他现在对高尔夫球可着迷得很呢。”我说。
喝完面前的咖啡我对曲多年说:“不早了,我该去上班了。不能陪公子你闲荡了。”
我笑嘻嘻地对他说:“拜拜。”转身就往办公室的方向走。
曲多年从背后追上来喊着:“下个礼拜日曲氏集团吃春酒,你会来吗?”
我回过头对那个虽是一头大汗但仍然外表出色的男子回了一句:“不去。我又没接到邀请函,况且,”我顿了一顿,嬉皮笑脸地说“我没有合适的衣服穿。”
我一向少参加工作以外的聚会,更是以不应酬出了名。说没合适的衣服穿也是真的,我除了一式一样颜色不同的套装一堆之外,只有平常穿的牛仔裤和运动衫。说到参加这样的酒会,我还真不知自己该怎么穿好。总不能穿得像去开座谈会或是爬山吧?唉!女人衣橱里永远少的那件衣服我终于知道是什么了,就是即将要穿出门的那一件。
不等曲多年回答,我已经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