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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非得把我的床跳坏才甘心吗?”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是要在外面过夜吗?”
“我临时改变主意,决定抱她一下就回来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编剧的职业病,当听到小正如此说道时,我的脑海里马上浮现一个画面:小正跑去找那个女生,说我可不可以抱你一下就好?而女生说好呀!于是他们就互相拥抱了一下,然后小正就走了。
觉得这个画面真是太幽默了,所以我一个人盘腿坐在床上笑的很高兴。
“让我猜,你们刚说完电话要不就是传完简讯?”
“你好神哦!我--”
“明天再告诉我好不好?”
“好。”
“介意我点蜡烛吗?”
“好呀!”
于是小正从他的书柜里拿出一个复古造型的烛台,然后点火,关灯。
我们肩并肩的坐在床上,看着我们的身影随着烛光歪歪斜斜的倒映在墙上。
“为什么想点蜡烛?”
“这样心情就可以慢慢好起来了。”
“不懂。”
“记不记得小时候只要台风一来几乎就会停电?”
“嗯。”“那时候我们家都用手电筒,但是有一次没电池了,所以我爸就点蜡烛,结果我们一整夜没睡,讲了一整夜的话。”
“怕失火?”
“嗯,所以每次点蜡烛的时候就会觉得好像回到小时候了。”
“所以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想要回到小时候?”
“你不觉得还是小时候快乐点吗?”
“既然你不想听小天的事,那就换你告诉我小雅的事了。”
“但是你要让我躺在你腿上。”
“好呀。”
于是小正拿了枕头垫在我腿上,然后舒服的躺着,而我的手指则是下意识的抚着他微长的头发。
“小雅是我大学的学妹,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跟我的同学打睹,追不到她的话,我的正字就倒过来写。”
“有差吗?”
“无所谓呀!反正我知道我一定会赢的呀!然后我真的就赢了。”
“那我就更搞不懂你为什么要休学当兵了。”
“因为有一天小雅突然说她要休学去当模特儿,她说她想看有没有机会被找去演戏。”
“所以你要休学当兵?”
“我跟她打睹,如果她非要休学的话,那我就要先去当兵。”
“你真的很爱睹耶!”
“那是因为我没想过我会输。”
“所以你要跟她分手?”
“对,我就是这样输不起。”
“输了就输了嘛!人生又不一定要非赢不可,你看我的人生老输,现在还不是过的好好的。”
“你的确是不常赢没错。”
“呵!而且你们现在破镜重圆了不是?”
“也可以这么说吧!其实我们一直藕断丝连的。”
“嘿!我们来试试也说一整夜的话好不好?”
“先睡的人输。”
“睹什么?”
“赢的人决定吧!”
“好。”
我承认我耍小心机,因为我早见识过这家伙三秒钟入睡的功力。
“我有说过我讨厌你吗?”
“差不每天都会说十遍吧!”
“我现在宣布我收回这句话。”
“那我也要收回。”
“哪一句?”
“我好像说太多你的坏话了,一时间也没有办法完全收的回来。”
“.....。”
娘的咧!
谁赢了?
我只能说遗憾。
我从来没遇过这样赌性坚强的人,这家伙以超人的意志力战胜了睡魔打败了我,更过份的是,他居然在我终于忍不住睡着的时候一脚把我踢下床,然后非常得意的宣告他的胜利。
真的很过份,后来我气不过以姐姐的姿态教训小正,说,不是告诉他了人生又不是一定非要赢不可,结果他耸耸肩,说,其实他也想通了这一点,只是他说还是要看对象的,像是如果输给我这种注定赢不了的人,他就会觉得自己失去了继续活着的信心。
饼份!
“也罢!代价是什么?”
“还没想到,先欠也以后再说。”
哼!反正还不是那些做牛做马的劳动工作!
真的是把我当仆人对待了,这两个养尊处优的臭姐弟!
包过份的是他老爸,我真怀疑是不是他们家族遗传的劣根性,说好要去打工的这一天,他老人家为了怕我又晃点他,于是这老头居然教小棻亲自押着我上工,让我开始有种遇人不淑、误上贼船的感概。
不过这就是所谓的因祸得福吧!虽然小天说了他这几天会回台北,但我万万没想到居然就是这一天!原来包下全场的凯大爷就是他的经纪公司,或者说我的公司。
我是先看到那个老是呈现跑路躲债状态的女人,才开始惊觉苗头不对,接着我看到一脸疲惫的小天被一堆人包围着走进来,还有紧跟在他身边狠角色模样的女强人才及时提醒了我要识大体,所以我才能忍住不尖叫,或者冲向小天抱住他。
原来他们今天包场是要开庆功宴,顺便请记者大爷儿们吃饭以聊表感激,果真是红翻天不得了了!戏还没杀青就先办庆功宴,虽然这档戏不关我的事,但我就是觉得余有荣焉,甚至开始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我在一个很嚣张的公司当编剧,说这话的感觉真好。
“你在这里打工呀?”
“也不是啦!只是来帮干爹的忙而已。”
全场唯一比较不忙的人是那个老在电梯口走来走去的家伙,为了怕他们知道自己的编剧是个两袖清风的穷光蛋,我只好先斩后奏认那对狠角色姐弟的狠角色老爸为干爹。
我想他本人应该也不会介意有个被他的亲生小孩吃的死死的干女儿吧?
哎~~我的尊严已经被这家人践踏的荡然无存了。
当记者大爷儿们拍完照问完话也吃饱喝足之后,终于空闲下来的小天才发现了我的存在,但是小天毕竟是大明星了,所以他没有直接找我说话,相反的,他传简讯给我,问说哪里可以和我说句话而不会被别人发现的?
于是我们约了在男厕见面,当厕所里只剩下小天的时候,我在门口放了“清洁中”的立牌,然后马上学那女人以跑路躲债的速度溜进去见我心爱的小天。
小天把我抱在怀里,他的拥抱真的好温暖,他身上的味道好香,我真的好爱小天,而且不是fans爱偶像的那种,而是情人间的那种。
真好!我跟小天是情人,这种想法的感觉真好。>
“你非得把我的床跳坏才甘心吗?”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是要在外面过夜吗?”
“我临时改变主意,决定抱她一下就回来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编剧的职业病,当听到小正如此说道时,我的脑海里马上浮现一个画面:小正跑去找那个女生,说我可不可以抱你一下就好?而女生说好呀!于是他们就互相拥抱了一下,然后小正就走了。
觉得这个画面真是太幽默了,所以我一个人盘腿坐在床上笑的很高兴。
“让我猜,你们刚说完电话要不就是传完简讯?”
“你好神哦!我--”
“明天再告诉我好不好?”
“好。”
“介意我点蜡烛吗?”
“好呀!”
于是小正从他的书柜里拿出一个复古造型的烛台,然后点火,关灯。
我们肩并肩的坐在床上,看着我们的身影随着烛光歪歪斜斜的倒映在墙上。
“为什么想点蜡烛?”
“这样心情就可以慢慢好起来了。”
“不懂。”
“记不记得小时候只要台风一来几乎就会停电?”
“嗯。”“那时候我们家都用手电筒,但是有一次没电池了,所以我爸就点蜡烛,结果我们一整夜没睡,讲了一整夜的话。”
“怕失火?”
“嗯,所以每次点蜡烛的时候就会觉得好像回到小时候了。”
“所以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想要回到小时候?”
“你不觉得还是小时候快乐点吗?”
“既然你不想听小天的事,那就换你告诉我小雅的事了。”
“但是你要让我躺在你腿上。”
“好呀。”
于是小正拿了枕头垫在我腿上,然后舒服的躺着,而我的手指则是下意识的抚着他微长的头发。
“小雅是我大学的学妹,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跟我的同学打睹,追不到她的话,我的正字就倒过来写。”
“有差吗?”
“无所谓呀!反正我知道我一定会赢的呀!然后我真的就赢了。”
“那我就更搞不懂你为什么要休学当兵了。”
“因为有一天小雅突然说她要休学去当模特儿,她说她想看有没有机会被找去演戏。”
“所以你要休学当兵?”
“我跟她打睹,如果她非要休学的话,那我就要先去当兵。”
“你真的很爱睹耶!”
“那是因为我没想过我会输。”
“所以你要跟她分手?”
“对,我就是这样输不起。”
“输了就输了嘛!人生又不一定要非赢不可,你看我的人生老输,现在还不是过的好好的。”
“你的确是不常赢没错。”
“呵!而且你们现在破镜重圆了不是?”
“也可以这么说吧!其实我们一直藕断丝连的。”
“嘿!我们来试试也说一整夜的话好不好?”
“先睡的人输。”
“睹什么?”
“赢的人决定吧!”
“好。”
我承认我耍小心机,因为我早见识过这家伙三秒钟入睡的功力。
“我有说过我讨厌你吗?”
“差不每天都会说十遍吧!”
“我现在宣布我收回这句话。”
“那我也要收回。”
“哪一句?”
“我好像说太多你的坏话了,一时间也没有办法完全收的回来。”
“.....。”
娘的咧!
谁赢了?
我只能说遗憾。
我从来没遇过这样赌性坚强的人,这家伙以超人的意志力战胜了睡魔打败了我,更过份的是,他居然在我终于忍不住睡着的时候一脚把我踢下床,然后非常得意的宣告他的胜利。
真的很过份,后来我气不过以姐姐的姿态教训小正,说,不是告诉他了人生又不是一定非要赢不可,结果他耸耸肩,说,其实他也想通了这一点,只是他说还是要看对象的,像是如果输给我这种注定赢不了的人,他就会觉得自己失去了继续活着的信心。
饼份!
“也罢!代价是什么?”
“还没想到,先欠也以后再说。”
哼!反正还不是那些做牛做马的劳动工作!
真的是把我当仆人对待了,这两个养尊处优的臭姐弟!
包过份的是他老爸,我真怀疑是不是他们家族遗传的劣根性,说好要去打工的这一天,他老人家为了怕我又晃点他,于是这老头居然教小棻亲自押着我上工,让我开始有种遇人不淑、误上贼船的感概。
不过这就是所谓的因祸得福吧!虽然小天说了他这几天会回台北,但我万万没想到居然就是这一天!原来包下全场的凯大爷就是他的经纪公司,或者说我的公司。
我是先看到那个老是呈现跑路躲债状态的女人,才开始惊觉苗头不对,接着我看到一脸疲惫的小天被一堆人包围着走进来,还有紧跟在他身边狠角色模样的女强人才及时提醒了我要识大体,所以我才能忍住不尖叫,或者冲向小天抱住他。
原来他们今天包场是要开庆功宴,顺便请记者大爷儿们吃饭以聊表感激,果真是红翻天不得了了!戏还没杀青就先办庆功宴,虽然这档戏不关我的事,但我就是觉得余有荣焉,甚至开始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我在一个很嚣张的公司当编剧,说这话的感觉真好。
“你在这里打工呀?”
“也不是啦!只是来帮干爹的忙而已。”
全场唯一比较不忙的人是那个老在电梯口走来走去的家伙,为了怕他们知道自己的编剧是个两袖清风的穷光蛋,我只好先斩后奏认那对狠角色姐弟的狠角色老爸为干爹。
我想他本人应该也不会介意有个被他的亲生小孩吃的死死的干女儿吧?
哎~~我的尊严已经被这家人践踏的荡然无存了。
当记者大爷儿们拍完照问完话也吃饱喝足之后,终于空闲下来的小天才发现了我的存在,但是小天毕竟是大明星了,所以他没有直接找我说话,相反的,他传简讯给我,问说哪里可以和我说句话而不会被别人发现的?
于是我们约了在男厕见面,当厕所里只剩下小天的时候,我在门口放了“清洁中”的立牌,然后马上学那女人以跑路躲债的速度溜进去见我心爱的小天。
小天把我抱在怀里,他的拥抱真的好温暖,他身上的味道好香,我真的好爱小天,而且不是fans爱偶像的那种,而是情人间的那种。
真好!我跟小天是情人,这种想法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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