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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吞并了雇主的财物以后,过得并不安乐。即使他宣称“老板的八十岁老母得了急病,连夜赶回去了,不得已,把生意交给我们兄弟俩暂时看管”周围的商人还是没几个相信他的。不过马蹄说得也有些道理:“这可是扯不得谎的,将来回到季连城,如果老板的话和我是两说,请各位送我们兄弟见官!”于是老实一点的就信了,心眼多一点的半信半疑,商群中几个说话有力量的人物既然没说什么,旁人也就不好出头——何况也没拿到什么证据,何况这小子看来还会点功夫!
马蹄虽然连夜把三分之一的财物拿出来四处打点,但他也知道,只要回到季连,发现那个“八十岁老母得了急病”的商人没有回去,周围的人——特别是那些收过财物的人绝不会放过他。因此他从没打算回季连。反正那里既不是生长之乡,也不是心目中的老死之地。
“跟随陶函,到天涯海角去!”这是他的雄心壮志。不过到了孟涂以后,这些想法开始转变。一路来转买转卖,他已经积累下了不大不小的一笔钱财。如果把货全数脱手,够他在孟涂舒舒服服地生活好几年。如果连山牛和车也倒卖掉,那足以让他在孟涂置下一处铺面,做个稳固的营生。这想法一开始只是一个念头,后来越想越是开心,越打算越是仔细,什么到天涯海角去的雄心壮志,早丢到大荒山无稽崖去了!
“这个地方其实很不错。”马蹄说“没有川外那么多的动乱。只要咱们置下一块产业,嘿嘿,凭我的本事,不几年就能翻翻!”
马尾咬着麦饼,含糊地说:“我觉得还是季连好。”
“季连?”马蹄不大想提这个地方,他怀里还揣着季连火巫的秘笈,手上还握着一个被他害死的季连商人的财货“那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里又有什么好处?”马尾问。
“好处!”马蹄笑了:“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你天天有麦饼吃!”
“哦,那就好。”马尾心满意足地说。
“至于我”马蹄的理想可就大多了“哼哼,三年之内,我要把我这店面”
“店面?你有什么店面啊?”
“就快买了!”马蹄有点生气了“别打断我的话!吃你的麦饼!”他停了停,重新找回被打断的兴奋感:“我要把这店面变成两个,五年之内变成四个——哈哈,那就是半条街了!我会成为孟涂的富翁——哦,不对,就算五年后我还是很年轻的,是富少——对,是富少!然后,再娶回一个漂亮的小媳妇”
“娶媳妇干什么?”马尾问。这回他不是打断马蹄的话,因为马蹄说到女人,神态开始发痴,自己也不知自己在嘟哝什么。
“娶媳妇干什么?呵呵,那好处你不懂的。放心,我也会帮你娶一房的。”
“我不要。我要一个媳妇干什么?”在马尾的眼里,女人还不如他手中的麦过来得实在。“要她来和我抢麦饼吃么?”
“去去去!那时候,我们还怕没麦饼吃吗?那时候,我们兄弟俩的钱,就是多十口人,三辈子也吃不完!唉,这女人的事情,等你娶了之后就懂了!”马蹄有些淫秽地说:“然后洞房,然后,嘿嘿就生下一个白胖娃娃。”
“生娃娃干什么啊?”马尾说“哦,我明白了,你要生个娃娃来帮你吃麦饼。”
马蹄有些哭笑不得了:“你除了麦饼,还懂得什么?”
马尾要了一口麦饼,摸了摸肚子,他最近越来越胖了:“除了麦饼,咱们还需要懂什么啊?”
马蹄怒道:“钱!女人!这个世界比麦饼好的东西多的是!”“嗯,”马尾说:“钱的好处我知道,它可以换麦饼吃。不过我不要钱,我有弟弟你就够了,你没有钱也能弄麦饼给我吃。”
马蹄一愣。马尾又说:“女人哦,我知道了,她会帮你生娃娃。然后生了娃娃出来帮我们吃麦饼,然后然后怎么着?”
马蹄又是一愣:有钱,买地买铺面,娶媳妇,生娃娃,然后怎么样?他突然发现自己给这个白痴哥哥问住了:“我几乎拼了性命,然后有了这点钱。然后辛苦经营,然后买铺面,然后娶媳妇,然后生娃娃然后呢?”
停下来想一想,他突然发现,当初激励着自己一路走来的念头,早被自己忘记了。
商通西南,止于孟涂,这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当陶函商队决定再次出发的时候,跟在后面的人不足原来的五分之一——其中还包括新加入的蚕丛商人。对大多数商人来讲,开通西南一脉的目的已经达到,接下来的事情,是如何保持这条商道的畅通和巩固自己在这条商道上的利益与地位。只有怀着极大的冒险精神的人,才会选择跟着陶函去探索那不可测的蛮荒。
其时已近三月,草木繁盛,西南的蛊瘴也到了大爆发的季节。不过有江离在,这些都不是问题:七香车如若活起来一般,在瘴气中来回飞行着——经过几十天的培养,拉车的木马已经长出了枝筋叶羽的翅膀,可以在空中自由飞行了。木马在瘴气中驰骋,所到之处,瘴疠被七香车的七色异花吸食一空。吸食瘴疠以后,七香车的香气变得更浓,花开得更艳,马飞得更矫健!
“真是一个好东西啊!”一个妖冶女子远远地望着七香车,无限艳羡地说。在她身旁,聚集着四个人:两个年轻英挺的黑衣人,一个背负长剑、长相古朴的老者,还有一个赫然是方士靖歆!
“看来杜若心动了。”其中一个黑衣青年笑道“既然如此,他便交给你如何?”
杜若咯咯笑了起来:“不过,我还是对有穷门下有把握些呢。这样吧,你们哪位帮我去把那车抢过来,等我卸下那个什么于公孺婴的日月弓来交换,如何?”
那个老者长长的眉毛跳了跳,似乎颇为心动。
“好了,先谈正事。”那个一直阴沉着脸不说话的黑衣青年看起来年纪最轻,但这句话说出来,其他人便都敛笑端容,看来他是这群人的首脑。他转头问靖歆道:“那天为什么让我们别去见桑鏖望?”
靖歆微笑着答道:“桑鏖望对大夏表面臣服,实际上怀恨在心。只是畏惧我大夏威严,隐忍不发而已。若直说我们是夏都派来的,只怕反而让他坏我们的事!”
那青年冷笑道:“他敢!”
靖歆道:“若在平时,他当然不敢,但现在东方局势日渐紧张,这些西南夷痞就蠢蠢欲动了。东方局势一朝未定,咱们都不宜在西南多生事端,只要把血祖交代下来的事情做好便是。何况我那番说辞,也足以让桑家有吞灭陶函商队、擒杀有莘不破之心。”
那青年冷笑道:“这次就算了,但你不要忘记,小招摇山不过是本门旁支,你更不是这次西南之行的主帅!以后凡事不要太自作主张!”
靖歆忙陪笑道:“是,是。我这把老骨头,最大的作用原也不过是替各位引路而已。”
“大哥,那个叫靖歆的方士”
“这方士不是什么好人。他来游说我们的这番话别有用心。不过他的话,倒有几分道理。”
“既然如此,我知道怎么做了。”
“莫要轻举妄动。成汤和伊挚可都不是好惹的。何况,有莘羖也在西南。”
“他应该还不知道有莘不破的身份。”
“陶函商队、有莘不破的名字早就响遍西南的,只要听到这个姓,有莘不会不出来搞清楚的。何况”
“难道就放任陶函来去?”
“唉那靖歆虽然说得好听,但我也知道,以当今天下的局势,我们俩这一辈子是无法取得大势了,但我还是想给小隽开个头,让他当家的时候,可以完成祖宗们一直没能完成的心愿。”
这天傍晚布下车阵,芈压做了好丰盛的晚餐:不但食物色香味俱全,器皿更是空前的精美。
有莘不破笑道:“那天晚上你虽没去小扶桑园听故事,但在厨房的收获倒也不错。”
芈压乐滋滋的,却见于公孺婴不动筷子,问道:“孺婴哥哥,菜不好吃吗?我今晚可是下足功夫的!”
于公孺婴正儿八经道:“偷盗始终不是什么好事!咱们是商人,以后少干这种不上台面的事情。”
芈压抗议道:“我可不是存心的!谁叫桑家那么小气!几个盘子碟碗也不肯卖!”一转眼,见江离也没动筷,有些生气地说:“江离哥哥你也怪我偷东西啊!”江离淡淡笑了笑,道:“不是,不过我是想到一路被几个贼跟着,心里疙瘩疙瘩的。”
芈压叫道:“贼!虽然我偷了一回东西,但你也不用说得这么难听!”
江离道:“我不是说你。”
“那是说谁?”
江离道:“我们从孟涂出发到这里,一路都被几个贼盯着啊,难道你没发觉?”
芈压大喜:“你是说有贼跟着我们?外贼?”
江离道:“嗯。本事只怕不小,那些气息若隐若现的。本来让他们跟下去也没什么,但前面如果再遇到什么强敌,这些小贼又在后面跟我们捣乱,那就讨厌得很了。还是趁着无事,先解决掉的好。”
芈压叫道:“江离哥哥你的意思是要去把他们打跑吗?太好了!有莘哥哥,吃完饭我们打贼去!上次遇到那头大土狗太牛叉了打不过,这次,嘿嘿,我要让他们试试我的重黎之火!”
“在孟涂我们忌惮桑鏖望,现在离孟涂都一千八百里了,为什么还不动手!等什么?”
“雷旭,你急什么?”那妖冶的杜若一笑,道:“小晨都不着急,轮得到你急?”说着向那年纪较轻的黑衣人挨过去。把那年纪较大的年轻人雷旭看得眼中冒火。
“别碰我!”那年轻人血晨厉声叫道“再碰我,小心我杀了你。”
杜若笑得就像一只发春的猫,让血晨感到全身发毛:“别笑了!”
杜若止住了笑,却用一副让血晨更受不了的媚态追问说:“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吗?还是说你不能喜欢?”
血晨就像被人踩住自己的痛脚,脸色一沉。杜若心下一怕,知道他真个发火了,不禁退了两步。雷旭赶紧走上来拦在两人中间,道:“师弟,别这样。咱们大事为重。我们已经跟了这么久,不如就今晚冲进商队,把事情了结了。”
“不行!”血晨恢复了镇定“我们来得晚,没见到... -->>
马蹄吞并了雇主的财物以后,过得并不安乐。即使他宣称“老板的八十岁老母得了急病,连夜赶回去了,不得已,把生意交给我们兄弟俩暂时看管”周围的商人还是没几个相信他的。不过马蹄说得也有些道理:“这可是扯不得谎的,将来回到季连城,如果老板的话和我是两说,请各位送我们兄弟见官!”于是老实一点的就信了,心眼多一点的半信半疑,商群中几个说话有力量的人物既然没说什么,旁人也就不好出头——何况也没拿到什么证据,何况这小子看来还会点功夫!
马蹄虽然连夜把三分之一的财物拿出来四处打点,但他也知道,只要回到季连,发现那个“八十岁老母得了急病”的商人没有回去,周围的人——特别是那些收过财物的人绝不会放过他。因此他从没打算回季连。反正那里既不是生长之乡,也不是心目中的老死之地。
“跟随陶函,到天涯海角去!”这是他的雄心壮志。不过到了孟涂以后,这些想法开始转变。一路来转买转卖,他已经积累下了不大不小的一笔钱财。如果把货全数脱手,够他在孟涂舒舒服服地生活好几年。如果连山牛和车也倒卖掉,那足以让他在孟涂置下一处铺面,做个稳固的营生。这想法一开始只是一个念头,后来越想越是开心,越打算越是仔细,什么到天涯海角去的雄心壮志,早丢到大荒山无稽崖去了!
“这个地方其实很不错。”马蹄说“没有川外那么多的动乱。只要咱们置下一块产业,嘿嘿,凭我的本事,不几年就能翻翻!”
马尾咬着麦饼,含糊地说:“我觉得还是季连好。”
“季连?”马蹄不大想提这个地方,他怀里还揣着季连火巫的秘笈,手上还握着一个被他害死的季连商人的财货“那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里又有什么好处?”马尾问。
“好处!”马蹄笑了:“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你天天有麦饼吃!”
“哦,那就好。”马尾心满意足地说。
“至于我”马蹄的理想可就大多了“哼哼,三年之内,我要把我这店面”
“店面?你有什么店面啊?”
“就快买了!”马蹄有点生气了“别打断我的话!吃你的麦饼!”他停了停,重新找回被打断的兴奋感:“我要把这店面变成两个,五年之内变成四个——哈哈,那就是半条街了!我会成为孟涂的富翁——哦,不对,就算五年后我还是很年轻的,是富少——对,是富少!然后,再娶回一个漂亮的小媳妇”
“娶媳妇干什么?”马尾问。这回他不是打断马蹄的话,因为马蹄说到女人,神态开始发痴,自己也不知自己在嘟哝什么。
“娶媳妇干什么?呵呵,那好处你不懂的。放心,我也会帮你娶一房的。”
“我不要。我要一个媳妇干什么?”在马尾的眼里,女人还不如他手中的麦过来得实在。“要她来和我抢麦饼吃么?”
“去去去!那时候,我们还怕没麦饼吃吗?那时候,我们兄弟俩的钱,就是多十口人,三辈子也吃不完!唉,这女人的事情,等你娶了之后就懂了!”马蹄有些淫秽地说:“然后洞房,然后,嘿嘿就生下一个白胖娃娃。”
“生娃娃干什么啊?”马尾说“哦,我明白了,你要生个娃娃来帮你吃麦饼。”
马蹄有些哭笑不得了:“你除了麦饼,还懂得什么?”
马尾要了一口麦饼,摸了摸肚子,他最近越来越胖了:“除了麦饼,咱们还需要懂什么啊?”
马蹄怒道:“钱!女人!这个世界比麦饼好的东西多的是!”“嗯,”马尾说:“钱的好处我知道,它可以换麦饼吃。不过我不要钱,我有弟弟你就够了,你没有钱也能弄麦饼给我吃。”
马蹄一愣。马尾又说:“女人哦,我知道了,她会帮你生娃娃。然后生了娃娃出来帮我们吃麦饼,然后然后怎么着?”
马蹄又是一愣:有钱,买地买铺面,娶媳妇,生娃娃,然后怎么样?他突然发现自己给这个白痴哥哥问住了:“我几乎拼了性命,然后有了这点钱。然后辛苦经营,然后买铺面,然后娶媳妇,然后生娃娃然后呢?”
停下来想一想,他突然发现,当初激励着自己一路走来的念头,早被自己忘记了。
商通西南,止于孟涂,这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当陶函商队决定再次出发的时候,跟在后面的人不足原来的五分之一——其中还包括新加入的蚕丛商人。对大多数商人来讲,开通西南一脉的目的已经达到,接下来的事情,是如何保持这条商道的畅通和巩固自己在这条商道上的利益与地位。只有怀着极大的冒险精神的人,才会选择跟着陶函去探索那不可测的蛮荒。
其时已近三月,草木繁盛,西南的蛊瘴也到了大爆发的季节。不过有江离在,这些都不是问题:七香车如若活起来一般,在瘴气中来回飞行着——经过几十天的培养,拉车的木马已经长出了枝筋叶羽的翅膀,可以在空中自由飞行了。木马在瘴气中驰骋,所到之处,瘴疠被七香车的七色异花吸食一空。吸食瘴疠以后,七香车的香气变得更浓,花开得更艳,马飞得更矫健!
“真是一个好东西啊!”一个妖冶女子远远地望着七香车,无限艳羡地说。在她身旁,聚集着四个人:两个年轻英挺的黑衣人,一个背负长剑、长相古朴的老者,还有一个赫然是方士靖歆!
“看来杜若心动了。”其中一个黑衣青年笑道“既然如此,他便交给你如何?”
杜若咯咯笑了起来:“不过,我还是对有穷门下有把握些呢。这样吧,你们哪位帮我去把那车抢过来,等我卸下那个什么于公孺婴的日月弓来交换,如何?”
那个老者长长的眉毛跳了跳,似乎颇为心动。
“好了,先谈正事。”那个一直阴沉着脸不说话的黑衣青年看起来年纪最轻,但这句话说出来,其他人便都敛笑端容,看来他是这群人的首脑。他转头问靖歆道:“那天为什么让我们别去见桑鏖望?”
靖歆微笑着答道:“桑鏖望对大夏表面臣服,实际上怀恨在心。只是畏惧我大夏威严,隐忍不发而已。若直说我们是夏都派来的,只怕反而让他坏我们的事!”
那青年冷笑道:“他敢!”
靖歆道:“若在平时,他当然不敢,但现在东方局势日渐紧张,这些西南夷痞就蠢蠢欲动了。东方局势一朝未定,咱们都不宜在西南多生事端,只要把血祖交代下来的事情做好便是。何况我那番说辞,也足以让桑家有吞灭陶函商队、擒杀有莘不破之心。”
那青年冷笑道:“这次就算了,但你不要忘记,小招摇山不过是本门旁支,你更不是这次西南之行的主帅!以后凡事不要太自作主张!”
靖歆忙陪笑道:“是,是。我这把老骨头,最大的作用原也不过是替各位引路而已。”
“大哥,那个叫靖歆的方士”
“这方士不是什么好人。他来游说我们的这番话别有用心。不过他的话,倒有几分道理。”
“既然如此,我知道怎么做了。”
“莫要轻举妄动。成汤和伊挚可都不是好惹的。何况,有莘羖也在西南。”
“他应该还不知道有莘不破的身份。”
“陶函商队、有莘不破的名字早就响遍西南的,只要听到这个姓,有莘不会不出来搞清楚的。何况”
“难道就放任陶函来去?”
“唉那靖歆虽然说得好听,但我也知道,以当今天下的局势,我们俩这一辈子是无法取得大势了,但我还是想给小隽开个头,让他当家的时候,可以完成祖宗们一直没能完成的心愿。”
这天傍晚布下车阵,芈压做了好丰盛的晚餐:不但食物色香味俱全,器皿更是空前的精美。
有莘不破笑道:“那天晚上你虽没去小扶桑园听故事,但在厨房的收获倒也不错。”
芈压乐滋滋的,却见于公孺婴不动筷子,问道:“孺婴哥哥,菜不好吃吗?我今晚可是下足功夫的!”
于公孺婴正儿八经道:“偷盗始终不是什么好事!咱们是商人,以后少干这种不上台面的事情。”
芈压抗议道:“我可不是存心的!谁叫桑家那么小气!几个盘子碟碗也不肯卖!”一转眼,见江离也没动筷,有些生气地说:“江离哥哥你也怪我偷东西啊!”江离淡淡笑了笑,道:“不是,不过我是想到一路被几个贼跟着,心里疙瘩疙瘩的。”
芈压叫道:“贼!虽然我偷了一回东西,但你也不用说得这么难听!”
江离道:“我不是说你。”
“那是说谁?”
江离道:“我们从孟涂出发到这里,一路都被几个贼盯着啊,难道你没发觉?”
芈压大喜:“你是说有贼跟着我们?外贼?”
江离道:“嗯。本事只怕不小,那些气息若隐若现的。本来让他们跟下去也没什么,但前面如果再遇到什么强敌,这些小贼又在后面跟我们捣乱,那就讨厌得很了。还是趁着无事,先解决掉的好。”
芈压叫道:“江离哥哥你的意思是要去把他们打跑吗?太好了!有莘哥哥,吃完饭我们打贼去!上次遇到那头大土狗太牛叉了打不过,这次,嘿嘿,我要让他们试试我的重黎之火!”
“在孟涂我们忌惮桑鏖望,现在离孟涂都一千八百里了,为什么还不动手!等什么?”
“雷旭,你急什么?”那妖冶的杜若一笑,道:“小晨都不着急,轮得到你急?”说着向那年纪较轻的黑衣人挨过去。把那年纪较大的年轻人雷旭看得眼中冒火。
“别碰我!”那年轻人血晨厉声叫道“再碰我,小心我杀了你。”
杜若笑得就像一只发春的猫,让血晨感到全身发毛:“别笑了!”
杜若止住了笑,却用一副让血晨更受不了的媚态追问说:“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吗?还是说你不能喜欢?”
血晨就像被人踩住自己的痛脚,脸色一沉。杜若心下一怕,知道他真个发火了,不禁退了两步。雷旭赶紧走上来拦在两人中间,道:“师弟,别这样。咱们大事为重。我们已经跟了这么久,不如就今晚冲进商队,把事情了结了。”
“不行!”血晨恢复了镇定“我们来得晚,没见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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