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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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想到自己也有害怕出院的一天。
当她还是植物人的时候,每天都梦想着自己突然苏醒痊愈,可以像其他正常的女孩子一样逛街、谈恋爱,现在的她却犹豫不决。
从主治医生口中确定她可以出院,想到往后自己不得不顶替于家大小姐的身分过日子,让她好不心虚。每晚她都诚心诚意的向上帝祷告,希望能把她们的灵魂交换回来,可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委实让她无所适从。
“荻荻,爸爸去帮你办出院手续,你在病房里等一下。”
于国庆临时取消重要会议,亲自来接女儿出院,要不是妻子想留在家里准备一些补品让女儿好好补补身体,她也想跟来接女儿。
眼看于氏夫妇被蒙在鼓里,把她当作亲生女儿般宠爱,让她更是内疚,却无法说出实情,看来她必须暂时习惯于凤荻这个名字了。
“唉!”
正在打包行李的孟晋听见她的叹气声,狐疑的瞄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手边的工作。对于这位被于氏夫妇捧在手掌心上的大小姐,他是敬而远之。
望着他,于凤荻嗫嚅的启口。“孟晋,我问你,她我是说我除了叫于凤荻,是于家的大小姐之外,今年几岁?生日是几月几号?什么血型?还有平常都喜欢做些什么消遣?”
“大小姐都忘了?”他不怎么相信丧失记忆这种论点。
她垮下丽颜“就是忘了才要问你。”
深深的瞅了她半晌,孟晋才淡淡的告之。
“嗄?”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巧的事?于凤荻居然和她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甚至连血型都一样!“不会吧?”
“大小姐不相信的话可以去问董事长。”孟晋面无表情。
“我没有说不信,那我平常都做些什么?”她问得胆战心惊。
他一副不愿跟她深谈的漠视态度。“这是大小姐的私事,我不太清楚。”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她早就怀疑了。
“你是大小姐,而我只是个司机,没有什么讨不讨厌的问题。”他的回答听来中规中矩。
这个男人跟人说话的口气都是这么冷淡吗?
还是只针对她?
她正想开口,女佣小穗回来了。
“大小姐,我帮你问到了。”
她心喜的小脸发亮“怎么样?”
“那位赵小惠已经在大小姐入院当天下午往生了,听说遗体交由安养院的人处理,而且就在前几天火化了。”
“火、火化了?”她脸上的血色倏地褪去。
怎么会有这么乌龙的事?
她的肉体已经化成骨灰,那她不就回不去了?
呻吟一声,她全身无力的趴在病床上“完了”
小穗和孟晋互觑一眼,都觉得眼前的大小姐跟过去不太一样。
“大小姐,你还好吧?”
“我头痛。”她这下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
孟晋眸底闪过一抹关注,但在没人发现之前逸去。“要不要请护士来?”
“护士来了也没用,现在谁也帮不了我。”她好想哭,这场恶作剧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唉!没办法了,目前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病房门开了,于国庆笑呵呵的进来。
“荻荻,可以出院了,你妈一直打电话来催,等得都不耐烦了。”
她的笑容有些僵硬“呃好。”
“孟晋,把东西都搬上车,不要漏掉了。”回头叮嘱一声,霍然睇见女儿脚上还穿着室内拖鞋,有些诧异“荻荻,怎么不把鞋换上?”女儿一向爱漂亮,每回出门必定要花两个小时打扮,否则绝不踏出房门。
她干笑两声“我、我不习惯穿那种高跟鞋”是不是现在都流行这种又尖又高的鞋子,要是真穿上,她准跌个四脚朝天。
这下子,其他三人都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光瞪着她。
呃她说错什么了吗?
在三双眼睛的瞪视下,她以为自己穿帮了,额上的冷汗都要滴下来。
“可是,你以前都只穿高跟鞋,打死也不肯穿这么丑的拖鞋,更别说穿拖鞋出门了。”他这番话也是其他人心中的疑问。
“真的吗?我不记得了。”
闻言,于国庆流露出慈父的表情“没关系,忘了就算了,以前看你穿那么高的鞋子,还真怕你哪天把自己的脖子给摔断了,不穿也好。”
她感动得眼眶都红了。“爸,你不会觉得我好像变得怪怪的,不像你的女儿?”
拥有这么好的父母,她真的好羡慕。
他慈祥的轻拍爱女的手背“我这个做爸爸的,难道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吗?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和你妈的心肝宝贝。”
“对不起。”她愧疚地低下头。
“以后不要再让我和你妈操心就好。”
“嗯。”她哽咽的点头。
张润贞听见车声,马上从厨房出来,迎接爱女平安返家。
“荻荻。”抱住女儿窈窕的身子,眼眶泛湿。
她有些生涩的回拥一下“妈,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女儿居然会对她说出这种贴心的话,让她不禁动容。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快点进来,妈已经熬好了一锅汤等你回来吃。”
在父母的簇拥下,于凤荻惴惴不安的踏进这栋三层楼的百坪豪宅,途中她已经见识到别墅区内一栋栋的屋舍,奢华的程度超过她的想像,让她看得目不暇给,想不到于家也毫不逊色。
于氏夫妇一左一右的挽着女儿进门,几个佣人已经在玄关处等候。
“大小姐。”
“大小姐。”
于凤荻怔了一下“呃,他们是”
“她是杜妈,家里的伙食都是她在准备的”张润贞拂去女儿颊上的发丝“荻荻,杜妈在家里做了快二十年,你真的连她都不记得了?”原本还抱着一丝希望,以为回家能帮助女儿想起什么来。
她歉然的走到敦厚的妇人面前“杜妈,我不是故意要把你忘记的,你不要生我的气喔!”
“大、大小姐不要这么说。”杜妈惊惶的退后,仿佛她身上有刺。“我怎么敢生大小姐的气。”
好怪的感觉!于凤荻在心中思忖,这个于家大小姐似乎很不得人缘,瞧瞧杜妈的模样,活像她是毒蛇猛兽似的。
撇了下粉唇,将目标转向下一个。“妈,那这位老爷爷呢?”
张润贞笑吟吟的接口“老戴也是家里的老佣人了,今年虽然六十多岁,不过还是老当益壮,什么事情都做。”
“大小姐,欢迎你回来。”老戴瑟缩的低下花白的头颅,不敢和她正面相对“我、我虽然年纪大了,不过还可以再做,做几年”他就怕又被大小姐以“没用的废物”赶出于家。
她可以十分肯定“于凤荻”是个超级惹人厌的女儿!家里的佣人见到她,比见到鬼还要可怕,铁定不是什么善良老百姓。
“还有这是玉婷,她和小穗平常都是伺候你的,另外就是孟晋了,他是你爸爸的司机,他们五个人都住在后面游泳池左边的宿舍”
于凤荻本能的伸出友谊之手。“你叫玉婷是不是?我”
“大小姐,不要打我”缩在小穗身后的女孩惊叫的闪避着。
她的手僵在半空中。
在场的气氛刹那间变得有些尴尬。
现在她还知道“于凤荻”有虐待佣人的习惯。难怪除了于氏夫妇之外,其他人对她的态度如此恐惧疏远。
“好了,荻荻,汤快凉了,我们快去喝。”张润贞忙不迭替女儿解围。
于国庆也笑得不太自然“是啊!你们都去忙自己的事,有需要会叫你们。”女儿脾气不好,老爱拿佣人出气,他们做父母的也要负起大半的责任。
面对这样的境况,于凤荻无奈的抬眼。
亲爱的上帝!她该怎么解决眼前的困境?
于家的人都睡了,她则是因为在医院睡了好多天,精神特别好,躺也躺不住,干脆出来晃晃。
屋里好静好静,只有嵌在墙上的艺术造型壁灯发出温暖的光芒,引导她下楼。
于凤荻无声的晃到楼下,找到了厨房,喝了杯水,然后东摸摸西弄弄,满足了好奇心,才又晃出来。
穿过奢华的挑高大厅,可以看见由专人设计的水晶吊灯高高挂在天花板上,踩过外国进口的长毛地毯,摸索到了门把,打开前门,不由自主的走到外面的庭院。
今晚是农历十五,恰好是满月,天气不错,还可以看到几颗星星。
她深吸了口气,清新沁凉的空气灌进鼻翼,终于有了活过来的感觉。
当了十年的植物人,本以为最后还是过不了死亡的关卡,却没想到会阴错阳差的附在别人身上,要是于氏夫妇知道他们亲生女儿的灵魂有可能已经随着她的肉体消失在人间,再也回不来了,一定会恨死她。
莫非,这一切都是上帝故意安排的?
她不得不作如是想,否则怎么会发生这种光怪陆离的事?
“唉!”幽幽吐了口气,霍地眼角瞟见暗处燃起一簇小火光,还有黑影走动,以为有窃贼入侵,不禁蹑手蹑脚的上前,可是当她走到那儿,却没见到半个人。
难道是她看错了?
正打算回屋里,才转过身,就被耸立在背后的人影吓得放声尖叫“啊”幸好及时看清对方,不然真会给他吓死。
“你原来是你,厚!你怎么不出声?害我心脏差点停了。”
手上捻着烟的孟晋整个人大半隐藏在暗黑中。“大小姐这么晚了还没睡?”
“白天睡太多,晚上就睡不着,所以出来走走;你呢?”
他依然是一副想和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的态度。“我正要去睡。”说着转身就要走。
“等一下!”于凤荻脱口叫道。
“大小姐还有事?”
于凤荻忽然觉得他的嗓音在深夜中听来格外低沉好听,满有催眠效果的。
“呃,我你如果还不很困的话,可不可以多留一会儿?”她心里有许多疑惑需要寻求解答。
对于她反常的谦虚,居然还懂得事先询问别人的意见,让孟晋不由得眼露防备,仿佛她随时会反咬他一口。
谤据过去经验,她向来不会好声好气的跟家里的佣人说话。
似乎感受到他的戎慎,于凤荻也不想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如果不方便就算了。”可除了于氏夫妇,她根本找不到人说话。
“大小姐跟个佣人说话不必这么客气,这不是你的作风。”
既然他开了头,她正好顺着他的话提出问题。“那我的作风是什么?”
缄默了片刻,孟晋的声调慢慢的“如果大小姐以为设这个陷阱可以让我自动往下跳,就能达到羞辱我的目的那就错了。”
你只是我们于家的佣人,充其量只是豢养的一条忠狗。
想癞蛤蟆吃逃陟肉?也不先掂掂自己有多少斤两,凭你也配!
不过偶尔玩玩也不错,跟身分卑下的佣人上床,本小姐倒是还没试过,滋味有定与众不同... -->>
她没想到自己也有害怕出院的一天。
当她还是植物人的时候,每天都梦想着自己突然苏醒痊愈,可以像其他正常的女孩子一样逛街、谈恋爱,现在的她却犹豫不决。
从主治医生口中确定她可以出院,想到往后自己不得不顶替于家大小姐的身分过日子,让她好不心虚。每晚她都诚心诚意的向上帝祷告,希望能把她们的灵魂交换回来,可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委实让她无所适从。
“荻荻,爸爸去帮你办出院手续,你在病房里等一下。”
于国庆临时取消重要会议,亲自来接女儿出院,要不是妻子想留在家里准备一些补品让女儿好好补补身体,她也想跟来接女儿。
眼看于氏夫妇被蒙在鼓里,把她当作亲生女儿般宠爱,让她更是内疚,却无法说出实情,看来她必须暂时习惯于凤荻这个名字了。
“唉!”
正在打包行李的孟晋听见她的叹气声,狐疑的瞄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手边的工作。对于这位被于氏夫妇捧在手掌心上的大小姐,他是敬而远之。
望着他,于凤荻嗫嚅的启口。“孟晋,我问你,她我是说我除了叫于凤荻,是于家的大小姐之外,今年几岁?生日是几月几号?什么血型?还有平常都喜欢做些什么消遣?”
“大小姐都忘了?”他不怎么相信丧失记忆这种论点。
她垮下丽颜“就是忘了才要问你。”
深深的瞅了她半晌,孟晋才淡淡的告之。
“嗄?”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巧的事?于凤荻居然和她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甚至连血型都一样!“不会吧?”
“大小姐不相信的话可以去问董事长。”孟晋面无表情。
“我没有说不信,那我平常都做些什么?”她问得胆战心惊。
他一副不愿跟她深谈的漠视态度。“这是大小姐的私事,我不太清楚。”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她早就怀疑了。
“你是大小姐,而我只是个司机,没有什么讨不讨厌的问题。”他的回答听来中规中矩。
这个男人跟人说话的口气都是这么冷淡吗?
还是只针对她?
她正想开口,女佣小穗回来了。
“大小姐,我帮你问到了。”
她心喜的小脸发亮“怎么样?”
“那位赵小惠已经在大小姐入院当天下午往生了,听说遗体交由安养院的人处理,而且就在前几天火化了。”
“火、火化了?”她脸上的血色倏地褪去。
怎么会有这么乌龙的事?
她的肉体已经化成骨灰,那她不就回不去了?
呻吟一声,她全身无力的趴在病床上“完了”
小穗和孟晋互觑一眼,都觉得眼前的大小姐跟过去不太一样。
“大小姐,你还好吧?”
“我头痛。”她这下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
孟晋眸底闪过一抹关注,但在没人发现之前逸去。“要不要请护士来?”
“护士来了也没用,现在谁也帮不了我。”她好想哭,这场恶作剧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唉!没办法了,目前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病房门开了,于国庆笑呵呵的进来。
“荻荻,可以出院了,你妈一直打电话来催,等得都不耐烦了。”
她的笑容有些僵硬“呃好。”
“孟晋,把东西都搬上车,不要漏掉了。”回头叮嘱一声,霍然睇见女儿脚上还穿着室内拖鞋,有些诧异“荻荻,怎么不把鞋换上?”女儿一向爱漂亮,每回出门必定要花两个小时打扮,否则绝不踏出房门。
她干笑两声“我、我不习惯穿那种高跟鞋”是不是现在都流行这种又尖又高的鞋子,要是真穿上,她准跌个四脚朝天。
这下子,其他三人都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光瞪着她。
呃她说错什么了吗?
在三双眼睛的瞪视下,她以为自己穿帮了,额上的冷汗都要滴下来。
“可是,你以前都只穿高跟鞋,打死也不肯穿这么丑的拖鞋,更别说穿拖鞋出门了。”他这番话也是其他人心中的疑问。
“真的吗?我不记得了。”
闻言,于国庆流露出慈父的表情“没关系,忘了就算了,以前看你穿那么高的鞋子,还真怕你哪天把自己的脖子给摔断了,不穿也好。”
她感动得眼眶都红了。“爸,你不会觉得我好像变得怪怪的,不像你的女儿?”
拥有这么好的父母,她真的好羡慕。
他慈祥的轻拍爱女的手背“我这个做爸爸的,难道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吗?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和你妈的心肝宝贝。”
“对不起。”她愧疚地低下头。
“以后不要再让我和你妈操心就好。”
“嗯。”她哽咽的点头。
张润贞听见车声,马上从厨房出来,迎接爱女平安返家。
“荻荻。”抱住女儿窈窕的身子,眼眶泛湿。
她有些生涩的回拥一下“妈,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女儿居然会对她说出这种贴心的话,让她不禁动容。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快点进来,妈已经熬好了一锅汤等你回来吃。”
在父母的簇拥下,于凤荻惴惴不安的踏进这栋三层楼的百坪豪宅,途中她已经见识到别墅区内一栋栋的屋舍,奢华的程度超过她的想像,让她看得目不暇给,想不到于家也毫不逊色。
于氏夫妇一左一右的挽着女儿进门,几个佣人已经在玄关处等候。
“大小姐。”
“大小姐。”
于凤荻怔了一下“呃,他们是”
“她是杜妈,家里的伙食都是她在准备的”张润贞拂去女儿颊上的发丝“荻荻,杜妈在家里做了快二十年,你真的连她都不记得了?”原本还抱着一丝希望,以为回家能帮助女儿想起什么来。
她歉然的走到敦厚的妇人面前“杜妈,我不是故意要把你忘记的,你不要生我的气喔!”
“大、大小姐不要这么说。”杜妈惊惶的退后,仿佛她身上有刺。“我怎么敢生大小姐的气。”
好怪的感觉!于凤荻在心中思忖,这个于家大小姐似乎很不得人缘,瞧瞧杜妈的模样,活像她是毒蛇猛兽似的。
撇了下粉唇,将目标转向下一个。“妈,那这位老爷爷呢?”
张润贞笑吟吟的接口“老戴也是家里的老佣人了,今年虽然六十多岁,不过还是老当益壮,什么事情都做。”
“大小姐,欢迎你回来。”老戴瑟缩的低下花白的头颅,不敢和她正面相对“我、我虽然年纪大了,不过还可以再做,做几年”他就怕又被大小姐以“没用的废物”赶出于家。
她可以十分肯定“于凤荻”是个超级惹人厌的女儿!家里的佣人见到她,比见到鬼还要可怕,铁定不是什么善良老百姓。
“还有这是玉婷,她和小穗平常都是伺候你的,另外就是孟晋了,他是你爸爸的司机,他们五个人都住在后面游泳池左边的宿舍”
于凤荻本能的伸出友谊之手。“你叫玉婷是不是?我”
“大小姐,不要打我”缩在小穗身后的女孩惊叫的闪避着。
她的手僵在半空中。
在场的气氛刹那间变得有些尴尬。
现在她还知道“于凤荻”有虐待佣人的习惯。难怪除了于氏夫妇之外,其他人对她的态度如此恐惧疏远。
“好了,荻荻,汤快凉了,我们快去喝。”张润贞忙不迭替女儿解围。
于国庆也笑得不太自然“是啊!你们都去忙自己的事,有需要会叫你们。”女儿脾气不好,老爱拿佣人出气,他们做父母的也要负起大半的责任。
面对这样的境况,于凤荻无奈的抬眼。
亲爱的上帝!她该怎么解决眼前的困境?
于家的人都睡了,她则是因为在医院睡了好多天,精神特别好,躺也躺不住,干脆出来晃晃。
屋里好静好静,只有嵌在墙上的艺术造型壁灯发出温暖的光芒,引导她下楼。
于凤荻无声的晃到楼下,找到了厨房,喝了杯水,然后东摸摸西弄弄,满足了好奇心,才又晃出来。
穿过奢华的挑高大厅,可以看见由专人设计的水晶吊灯高高挂在天花板上,踩过外国进口的长毛地毯,摸索到了门把,打开前门,不由自主的走到外面的庭院。
今晚是农历十五,恰好是满月,天气不错,还可以看到几颗星星。
她深吸了口气,清新沁凉的空气灌进鼻翼,终于有了活过来的感觉。
当了十年的植物人,本以为最后还是过不了死亡的关卡,却没想到会阴错阳差的附在别人身上,要是于氏夫妇知道他们亲生女儿的灵魂有可能已经随着她的肉体消失在人间,再也回不来了,一定会恨死她。
莫非,这一切都是上帝故意安排的?
她不得不作如是想,否则怎么会发生这种光怪陆离的事?
“唉!”幽幽吐了口气,霍地眼角瞟见暗处燃起一簇小火光,还有黑影走动,以为有窃贼入侵,不禁蹑手蹑脚的上前,可是当她走到那儿,却没见到半个人。
难道是她看错了?
正打算回屋里,才转过身,就被耸立在背后的人影吓得放声尖叫“啊”幸好及时看清对方,不然真会给他吓死。
“你原来是你,厚!你怎么不出声?害我心脏差点停了。”
手上捻着烟的孟晋整个人大半隐藏在暗黑中。“大小姐这么晚了还没睡?”
“白天睡太多,晚上就睡不着,所以出来走走;你呢?”
他依然是一副想和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的态度。“我正要去睡。”说着转身就要走。
“等一下!”于凤荻脱口叫道。
“大小姐还有事?”
于凤荻忽然觉得他的嗓音在深夜中听来格外低沉好听,满有催眠效果的。
“呃,我你如果还不很困的话,可不可以多留一会儿?”她心里有许多疑惑需要寻求解答。
对于她反常的谦虚,居然还懂得事先询问别人的意见,让孟晋不由得眼露防备,仿佛她随时会反咬他一口。
谤据过去经验,她向来不会好声好气的跟家里的佣人说话。
似乎感受到他的戎慎,于凤荻也不想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如果不方便就算了。”可除了于氏夫妇,她根本找不到人说话。
“大小姐跟个佣人说话不必这么客气,这不是你的作风。”
既然他开了头,她正好顺着他的话提出问题。“那我的作风是什么?”
缄默了片刻,孟晋的声调慢慢的“如果大小姐以为设这个陷阱可以让我自动往下跳,就能达到羞辱我的目的那就错了。”
你只是我们于家的佣人,充其量只是豢养的一条忠狗。
想癞蛤蟆吃逃陟肉?也不先掂掂自己有多少斤两,凭你也配!
不过偶尔玩玩也不错,跟身分卑下的佣人上床,本小姐倒是还没试过,滋味有定与众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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