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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鸣。“嘎嘎嘎——”沙哑如破锣的声音在小院里响起,那些母鸡听了,全都惊慌失措,炸了营一般向院外乱飞;就连朱大壮夫妇,也被这么难听的叫声吓了一跳,朱大嫂更是不由自主地捂住耳朵。肥鸟有些得意:肥哥俺从来都是一鸣惊人——朱大壮风风火火冲进屋,很快又拎着一把菜刀跑出来,气势汹汹杀奔肥鸟而去:“俺今天非得宰了你这个废物不可!”肥鸟一见大事不好,手下众叛亲离,主人持刀相向,于是撒开两腿,直接冲出柴门,离家出走。“爹,不要杀肥鸟——”小欢子情急之下,抱住朱大壮的大腿。当啷一下,菜刀落地,朱大壮抱起儿子,在半空抛了两下:“小乐会说话啦,再叫几声爹听听——”一边说着,一边用满是胡茬子的下巴在小欢子脸上乱戳。小欢子不觉有些后悔,毕竟才六个月大,说话还稍微早点。不过朱大壮的胡茬子,还是刺中了他心中最柔软的那份情怀,这种骨肉亲情,他已经许久没有亲身体验,所以也就一连声的叫起了爹爹。而小青蛙也围着朱大嫂叫起了娘,她的感触虽然没有小欢子那么深,不过还是想到了远在另一界天柱峰的冷寒霜,所以也很是动情。就在合家欢乐之际,肥鸟也在篱笆墙外探头探脑,没了闯荡江湖的本钱,他当然不会离家出走,最主要的是舍不得小欢子和小青蛙啊。小青蛙眼尖,很快就发现了肥鸟。于是,两个娃娃就一边一个,抱住肥鸟的脖子,然后可怜兮兮地望着朱大壮。朱大壮早就叫儿子给叫昏了头,而且朱大嫂也觉得这只大黑鸡跟两个宝宝很有些缘分,也就保证不再杀他,肥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重新召集部下,去篱笆根刨虫子去了。时间如同白驹过隙,一转眼的工夫,十年就过去了。十年的时间,这个小山村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人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淡的就像是一碗白开水。岁月的痕迹终于在朱大壮夫妻的脸上留下重重的年轮,老两口已经年近五旬,终年的劳作,使他们的身体大不如前。不过最令他们欣慰的是,一双儿女渐渐长大,而且极为孝顺懂事,村里的大人没有不夸的,都说朱家有福气,生了一双好儿女。十岁,正是讨狗嫌的年纪,不过朱小乐上山砍柴,下地跟着父亲干活,俨然已经是半个劳力;朱翠花也承担了家里大部分的家务,洗衣做饭,喂猪喂鸡,样样都能干。虽说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过朱家这一对儿女也未免太早了一些,自然赢得了村里人的交口称赞。唯一叫他们费解的是,偶尔在干活的间隙,两个娃子就会忽然发傻,呆呆地站着或者坐着,就跟丢魂一般。起初还担忧一阵子,后来渐渐习以为常,发现他们过一会也就恢复常态,所以也就无人在意。他们不知道的是,每当这个时候,小欢子和小青蛙都是心有所感,正在品味着人生的滋味,思索着人生的真谛。和虚无缥缈的天道相比,人道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只要能真正融入其中,还是不难理解的——可是,又能有多少修士做到这一点呢?或许是秋天的一片落叶,或许是清晨的一滴朝露,或许是邻家老爷爷一声亲切的问候,或许是出门前父母的一句叮咛——这些最平凡不过的生活琐屑,往往都能给小欢子带来极大的触动,使他的感悟越来越深。天之道,本无情;人之道,在于情——在小欢子的心中,渐渐浮现出这样一对矛盾的事物,二者针锋相对,不可调和。小欢子隐隐觉得,这似乎就是仙与凡的区别,只要勘破其中的玄机,成仙可望。这一天,小欢子和往日一样,从山上砍柴归来,嘴里咬着一根草棍,一身粗布衣衫,脚上蹬着一双草鞋,腰间别着一把柴刀,后背上则背着一大捆柴草,他的身材也远比同龄人壮硕。肥鸟也跟在小欢子身后,同样驮着两捆柴火,这家伙体型跟个小牛犊差不多,而且偷懒耍滑的毛病也改去不少,在家里的作用仅次于那头耕地拉车的老黄牛。“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哥回家——家家家——”小欢子嘴里哼唱着儿时久违的歌谣,这一刻,甚至把脑子里面那些什么天道人道,无情有情都跑抛到一边。“还真难听——”肥鸟嘟囔了一声,只有在三人组独处的时候,肥鸟才会发发牢骚,要是叫人家知道一只大黑鸡口吐人言,那就太惊世骇俗喽。“老鸹落到猪身上——”小欢子把嘴里的青草吐在地上,那种酸酸的味道他很喜欢,咬在嘴里,似乎比吃过的那些灵果还要美味。肥鸟刚要还嘴,却看到迎面有人飞奔而来,于是只能忿忿然闭上嘴巴。跑来的是村里唯一的一个在镇上读书的少年,大名叫吴鹏举,据说是镇上学堂里的先生给取的,不过村里的娃子都叫他的小名——柱子。“柱子,跑这么急干啥?”小欢子看到吴鹏举一向略微有些苍白的脸色泛红,不由问道。这家伙最喜欢跟小青蛙玩,小欢子私下常常拿这个逗小青蛙,说是她的跟屁虫。吴鹏举的胸脯剧烈起伏一阵:“翠——翠花——被镇子上的李大户给抓走啦!”(先祝大伙国庆快乐——因为这几天忙里偷闲,跟家人出去溜达一圈,所以只能日更一章,大概过了三号之后能回家,到时候欠多少补多少,呵呵——)
打鸣。“嘎嘎嘎——”沙哑如破锣的声音在小院里响起,那些母鸡听了,全都惊慌失措,炸了营一般向院外乱飞;就连朱大壮夫妇,也被这么难听的叫声吓了一跳,朱大嫂更是不由自主地捂住耳朵。肥鸟有些得意:肥哥俺从来都是一鸣惊人——朱大壮风风火火冲进屋,很快又拎着一把菜刀跑出来,气势汹汹杀奔肥鸟而去:“俺今天非得宰了你这个废物不可!”肥鸟一见大事不好,手下众叛亲离,主人持刀相向,于是撒开两腿,直接冲出柴门,离家出走。“爹,不要杀肥鸟——”小欢子情急之下,抱住朱大壮的大腿。当啷一下,菜刀落地,朱大壮抱起儿子,在半空抛了两下:“小乐会说话啦,再叫几声爹听听——”一边说着,一边用满是胡茬子的下巴在小欢子脸上乱戳。小欢子不觉有些后悔,毕竟才六个月大,说话还稍微早点。不过朱大壮的胡茬子,还是刺中了他心中最柔软的那份情怀,这种骨肉亲情,他已经许久没有亲身体验,所以也就一连声的叫起了爹爹。而小青蛙也围着朱大嫂叫起了娘,她的感触虽然没有小欢子那么深,不过还是想到了远在另一界天柱峰的冷寒霜,所以也很是动情。就在合家欢乐之际,肥鸟也在篱笆墙外探头探脑,没了闯荡江湖的本钱,他当然不会离家出走,最主要的是舍不得小欢子和小青蛙啊。小青蛙眼尖,很快就发现了肥鸟。于是,两个娃娃就一边一个,抱住肥鸟的脖子,然后可怜兮兮地望着朱大壮。朱大壮早就叫儿子给叫昏了头,而且朱大嫂也觉得这只大黑鸡跟两个宝宝很有些缘分,也就保证不再杀他,肥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重新召集部下,去篱笆根刨虫子去了。时间如同白驹过隙,一转眼的工夫,十年就过去了。十年的时间,这个小山村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人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淡的就像是一碗白开水。岁月的痕迹终于在朱大壮夫妻的脸上留下重重的年轮,老两口已经年近五旬,终年的劳作,使他们的身体大不如前。不过最令他们欣慰的是,一双儿女渐渐长大,而且极为孝顺懂事,村里的大人没有不夸的,都说朱家有福气,生了一双好儿女。十岁,正是讨狗嫌的年纪,不过朱小乐上山砍柴,下地跟着父亲干活,俨然已经是半个劳力;朱翠花也承担了家里大部分的家务,洗衣做饭,喂猪喂鸡,样样都能干。虽说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过朱家这一对儿女也未免太早了一些,自然赢得了村里人的交口称赞。唯一叫他们费解的是,偶尔在干活的间隙,两个娃子就会忽然发傻,呆呆地站着或者坐着,就跟丢魂一般。起初还担忧一阵子,后来渐渐习以为常,发现他们过一会也就恢复常态,所以也就无人在意。他们不知道的是,每当这个时候,小欢子和小青蛙都是心有所感,正在品味着人生的滋味,思索着人生的真谛。和虚无缥缈的天道相比,人道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只要能真正融入其中,还是不难理解的——可是,又能有多少修士做到这一点呢?或许是秋天的一片落叶,或许是清晨的一滴朝露,或许是邻家老爷爷一声亲切的问候,或许是出门前父母的一句叮咛——这些最平凡不过的生活琐屑,往往都能给小欢子带来极大的触动,使他的感悟越来越深。天之道,本无情;人之道,在于情——在小欢子的心中,渐渐浮现出这样一对矛盾的事物,二者针锋相对,不可调和。小欢子隐隐觉得,这似乎就是仙与凡的区别,只要勘破其中的玄机,成仙可望。这一天,小欢子和往日一样,从山上砍柴归来,嘴里咬着一根草棍,一身粗布衣衫,脚上蹬着一双草鞋,腰间别着一把柴刀,后背上则背着一大捆柴草,他的身材也远比同龄人壮硕。肥鸟也跟在小欢子身后,同样驮着两捆柴火,这家伙体型跟个小牛犊差不多,而且偷懒耍滑的毛病也改去不少,在家里的作用仅次于那头耕地拉车的老黄牛。“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哥回家——家家家——”小欢子嘴里哼唱着儿时久违的歌谣,这一刻,甚至把脑子里面那些什么天道人道,无情有情都跑抛到一边。“还真难听——”肥鸟嘟囔了一声,只有在三人组独处的时候,肥鸟才会发发牢骚,要是叫人家知道一只大黑鸡口吐人言,那就太惊世骇俗喽。“老鸹落到猪身上——”小欢子把嘴里的青草吐在地上,那种酸酸的味道他很喜欢,咬在嘴里,似乎比吃过的那些灵果还要美味。肥鸟刚要还嘴,却看到迎面有人飞奔而来,于是只能忿忿然闭上嘴巴。跑来的是村里唯一的一个在镇上读书的少年,大名叫吴鹏举,据说是镇上学堂里的先生给取的,不过村里的娃子都叫他的小名——柱子。“柱子,跑这么急干啥?”小欢子看到吴鹏举一向略微有些苍白的脸色泛红,不由问道。这家伙最喜欢跟小青蛙玩,小欢子私下常常拿这个逗小青蛙,说是她的跟屁虫。吴鹏举的胸脯剧烈起伏一阵:“翠——翠花——被镇子上的李大户给抓走啦!”(先祝大伙国庆快乐——因为这几天忙里偷闲,跟家人出去溜达一圈,所以只能日更一章,大概过了三号之后能回家,到时候欠多少补多少,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