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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好好吃啊,艾弥薇,我还给你带了一块,”凛兴致勃勃地说,“来,你尝尝。”
“谢谢。”
梅菲斯接过蛋糕,轻轻咬了一口,“太甜了。”
“我喜欢甜的,”凛说,“甜味让人心满意足。”
“喂喂,我说你们两个,现在不是讨论蛋糕味道的时候吧,”琼恩敲了敲桌子,“说正事。”
之前在城主府邸的晚宴中,琼恩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没有同意伊森和唐琦拉的请求,但也没有拒绝,只是表示要再和其他人商量一下,明天早上再给答复。天色已晚,宴会结束之后,琼恩态度坚决地再三推辞了伊森为他们安排的住处,只是要了一块空地,张开青铜城堡,然后就召集大家开会,除了女巫之外都到场了。
“我觉得没什么可讨论的啊,”凛说,她坐在一张很高的椅子上,两条腿在空气中晃来晃去,“伊森也是老朋友了,以前还经常请我和艾弥薇吃夜宵呢,是个好人。反正我们又不是特别赶时间,就顺便帮帮忙,然后我们再去恩瑟好了。”
算了,反正这家伙的意见也可以直接忽略。
“那位唐琦拉先生,我感觉说话不尽不实,”琼恩说,“至少红龙教会和埃卜拉的关系,肯定没有他说得那么单纯。”
“这还不清楚吗,”莎珞克不屑地说,“很显然,红龙教会扶持埃卜拉作为傀儡,试图假手于他来控制彻森塔,又假借神谕,弄出一个圣女来牵制他。因为老城主一直拖着不断气,他们急不可耐,于是直接动手。结果埃卜拉上位之后突然翻脸,反手把他们干掉——真相就是如此。”
“红龙教会不至于这么愚蠢吧。”
“一群信奉伪神的家伙,能聪明到哪里去。”
琼恩皱眉,莎珞克的说法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直觉告诉他事情没这么简单。
“这说不通吧,”珊嘉说,“如果埃卜拉当真只是个傀儡,哪有能力这样轻易就把红龙教会一网打尽。”
“那他这么做是为什么?”莎珞克不服气地反问,“脑袋抽筋了么?”
“埃卜拉的行为的确很奇怪,如果说是亡灵附体,倒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我之前也曾经这样猜测过,虽然这条龙说没有闻到亡灵的味道——莎珞克,”琼恩拍了拍匕首,却毫无反应,“冰虹呢?”
“它休息去了,”莎珞克说,“说是昨夜通宵思考如何构图落笔,精力透支,要去补补觉。”
“......它一个器灵还要补补觉,太矫情了吧。”
魅魔摊开手,表示她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只懒龙的意见就先忽略,”琼恩说,“总之,埃卜拉的确有可能是被亡灵附体——或者未必是附体,也可能是他偶然捡到了某个巫师的遗物,里面有个随身老爷爷之类。但我还是不太明白,伊森和唐琦拉两个人,凭什么就认定这和那见鬼的大地沉降预言有关呢?就因为有几句话恰好能对上?这也未免太武断了吧。”
“他们当然不是真的相信那个预言,”莎珞克说,“只不过是以此为借口,号召大家来反抗埃卜拉而已。你看,如果他说,我想当辛巴城主,我想当彻森塔的国王,大家来帮我推翻埃卜拉吧,有谁会理睬他呢,最多袖手旁观。但现在他说,埃卜拉是被亡灵附体了,亡灵想要毁灭世界,我们来干掉埃卜拉吧,这就名正言顺了。”
“听起来挺有道理,所以你的意思是什么?”
“不理他们,我们走我们的,谁要是敢阻拦,就把他干掉。”
“实际上,我们恐怕走不了,”梅菲斯说,“我之前说过,彻森塔和恩瑟有一份协定,彻森塔人要去恩瑟,必须经过通关口。而要从通关口到达对岸,必须有城主的明确同意。没有伊森的同意,就算下个月通道重新开启,我们也没办法过去。”
“这样啊,”莎珞克眼珠一转:“简单,我去把他干掉,然后自封城主,问题解决。”
“什么问题都没解决,”梅菲斯说,“通关口的城主只能由辛巴城任命,没办法自封。”
“这么麻烦?”琼恩说,“那看来我们是必须答应了。”
“我还有个办法,”莎珞克举手发言,“我们去干掉伊森——”
“这个你不是已经说过了么,没用。”
“我的意思是说,干掉伊森,然后去找埃卜拉,请他任命一个新城主同意我们过河。我们帮了他这个忙,这点面子总要给吧。”
“那家伙就算不是真的亡灵附体,也是精神错乱,反正肯定脑筋有问题,你觉得我们和一个疯子做交易是个好主意?”
“那就还有一个办法,”莎珞克说,“我连埃卜拉一起干掉,自封为辛巴城城主,然后再任命一个通关口城主,然后城主同意我们过河。”
“省省吧,”琼恩没好气地说,“就算你能刺杀埃卜拉,也不等于就能自封辛巴城主,多少人盯着这个宝座呢,哪里轮得到你。”
“把他们都干掉!”魅魔豪气地一挥手,“来一个砍一个,都砍完了就天下太平了。”
“那彻森塔真要血流成河了——我说,你不会其实就是预言里的那个冥神亡灵吧。”
莎珞克的风格向来是“能出很多主意,但最好一个都别听”,所谓唯恐天下不乱,琼恩对此也算是深有体会了,不会再上当。反正任她说得头头是道,坚决不听就是。
“对了,我让你打听的事情有什么结果?”琼恩问。
在晚宴中,伊森说由于最近难民大量涌入圣渊城,导致通道超过流量被关闭。琼恩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在撒谎,但小心谨慎些总没错,便暗中传讯给莎珞克,让她去打探相关情报,验证真伪。
“基本如他所言。最近这几天,城里确实出现了很多难民。有些是已经过了河,还有更多的在排队等,”莎珞克说,“不过有件事挺奇怪,伊森似乎把难民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要渡河去恩瑟的也都是这些人;但另外一部分则被挑选出来,集中居住在城南的一座营地里。”
“哦?”
“我原本以为他是打算挑选青壮训练成军,用来抵挡埃卜拉。虽说时间仓促了点,但总比没有强。但去转了一圈,发现里面大部分都是老弱妇孺,青壮年所占的比例反而并不高,这就太莫名其妙了。”
这个琼恩倒是也可以理解。按照唐琦拉的说法,完成那个魔法阵,需要信仰虔诚的信徒。那些会渡河逃难的,信仰肯定虔诚不到哪里去,走就走了。因为是用来召唤神明而不是上阵作战,所以老弱妇孺多一些,也没什么要紧。
“姐姐的意见呢?”他问。
珊嘉摇摇头,“我不了解情况,听你的。”
维若拉反正是从来不发表意见,那么除了琼恩之外,在场的人就只剩下梅菲斯没有明确表态了。
“艾弥薇?”
少女嗯了一声,“凛,你觉得伊森和以前比,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凛想了想,“他长高了点,皮肤变黑了点,看起来显得成熟了点,其他也没什么了吧。”
“那唐琦拉呢?”
“唐琦拉?他......好像没什么改变吧,和以前一模一样,反正我是没看出什么。”
“怎么了?艾弥薇,”琼恩问,“有什么问题?”
少女摇摇头,“没什么,只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那就看看他们究竟想干什么吧。”
琼恩最终拍板,决定答应唐琦拉和伊森的请求。反正现在又过不了河,也懒得再去别的地方,待着也是待着,就当顺手帮忙。
事情敲定了,接下来就是闲聊。
“那个预言,我觉得也不能太掉以轻心,”珊嘉犹豫了一会,说,“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你想太多了姐姐,”莎珞克不以为然,“这种世界末日的预言,我听过至少有三十个,每一个都说得活灵活现,如果都实现的话,这个世界早就被毁灭十七八遍了——结果我们现在不还是好端端地活着么。”
“预言大多无稽,但也不能过分绝对,”琼恩打圆场,“要么这样吧,艾弥薇,你肯定记得这个‘大地陷落’的原文,能背一遍给大家听听么,看看它具体都说了些什么。”
出乎意料的,梅菲斯微微面露难色,仿佛有所迟疑。这时候凛吃完了蛋糕,舔干净了手指,“我来,我来,”她兴高采烈地说,“这个我最擅长了。”
她跳下椅子,走到场地中央,右手抚胸,向观众行了一礼,然后引吭高歌。
“在那遥远的古时候,在那三条河交汇入海的地方。土地流淌着奶和蜜,山丘埋藏着金和银。彻森塔人得到了天神的应许,在这里建起美丽的家乡。
他们在河边放牧牛羊,牛羊头头膘肥体壮。他们砍伐树木营造房屋,房屋间间高大宽敞。他们挖开沟渠,灌溉田地,种上庄稼。他们挖出泥土,烧制砖块,筑起环形的城墙。
妖魔从河水中探起身躯,望见了人的城池,顿时心生羡慕,它们彼此回顾,说:那岂不是天堂吗?那正是我们应当居住的地方。
妖魔从河水中爬上陆地,攻陷了人的城池,纷纷兴高采烈,它们大吼大叫,说:这岂不是天堂吗?这正是我们应当居住的地方。
妖魔窃据了人的城池,凡人陷入了黑暗的苦难。工人建造起华美的宫殿,自己却只能住潮湿的洞穴。妇女织成漂亮的衣裳,自己却无可蔽体。农夫战战兢兢地献上羊羹和大麦,自己却食不果腹。所有人怨声载道,但却没有人敢站起来反抗。
天神从云端往下望,眼前的景象让她怒火充盈胸膛,她恼怒妖魔的胆大妄为,也恼怒凡人的懦弱,她决定降下神罚,让大海掀起巨浪,好将这凡间的污秽一扫而光。
冥神在深渊中听到了这个消息,他匆匆忙忙来到天神的殿堂,他说:天神啊,不必如此意气用事,我正需要工役为我营造高塔,你若厌见这些凡人,将他们交予我又何妨。
天神应允了冥神的请求,她从海中昂起巨大的身躯,五张面孔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妖魔们心惊胆战,落荒而逃,它们逃到河中,想要逃回巢穴,冥神将河水变成了烈焰,妖魔们一个不少地全部葬身火场。
天神与冥神在三条河入海之处会面,冥神说:天神啊,妖魔已经全部败亡,你当履行承诺,将凡人交予我的手上。
听闻冥神的言语,人们纷纷骇然失色,他们匍匐在天神的脚下,恳求说:天神啊,你大发慈悲,万不能让我们坠入那有去无回的亡者之乡。
亡者之乡的道路遥远,永远望不到尽头,亡者之乡的人们以泥浆为酒,以泥土为饭,亡者之乡的生灵日夜劳作,永无休憩,亡者之乡是永恒的黑暗,没有月亮和太阳。
天神听见了凡人的呼唤,她心生怜悯,便对冥神开口说:冥神啊,或许我们可以就此商量,我们容许凡人留在此地生活,但每当太阳落山之后,我准许你召唤他们的灵魂,只需在太阳升起时将他们放还。
冥神说:天神啊,你已然承诺于我,岂能背信弃义。这些凡人依约理当归我所有,与你又有什么相干。你若出尔反尔,我必将到大天神处分说,让众神都知晓你的荒唐。
冥神的威胁让天神怒从心起,她的五张面孔同时泛起红光,她的眼睛中射出像蛇一样的闪电,她的口中吐出能够冻结大海的冰霜。毫无防备的冥神被杀死了,他的身躯被分裂成了七块,散落到七个地方。
冥神在临死前发出了愤怒的诅咒,他说:天神啊,我诅咒你将死于凡人之手,作为你袒护凡人的代价,我诅咒你的名字将会湮没无闻,神殿的祭坛落满灰尘。我将在一千年后化作亡灵归来,让彻森塔人的血浸透脚下的泥土,作为让我流血的代价。
我的亡灵将杀死父亲,然后杀死最得力的助手和最爱的情人,我将率领军队前往东方,杀死最小的弟弟,将他的血洒在天神的宫殿里,让大地向下沉降,落入冥界,让生灵再也看不见七曜的星光。”
最后一个音符冉冉消失,凛再次抚胸行礼,“谢谢。”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一起鼓起掌来,不得不说,凛在唱歌上的确极有天赋,可惜她平时不怎么愿意开口,否则的话大家就有耳福了。
夜色已经深了,既然讨论有了结果,歌也听过了,大家纷纷回自己房间休息。
琼恩温习了几个前两天刚刚学习的法术,觉得有些头晕,于是推开房门,走到阳台上去透透气。他看见金发的少女正倚着栏杆,望着夜空中的望月,若有所思的模样。
琼恩走到少女身后,搂住她,发现她的肌肤冰凉,于是脱下外套披在她肩上,“夜里还是有点冷,”他说,“你应该多穿点。”
“嗯。”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少女迟疑了一下,“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吧。”
“嗯?”
刚才大家讨论,最终决定答应唐琦拉的要求去给他帮忙。唐琦拉是看不懂魔法阵,需要一名巫师提供技术支持,琼恩这边六个人,其中四名巫师,水平最高的当然是维若拉,然而她肯定懒得出面,珊嘉造诣尚浅,凛不太注重理论,剩下的就只有琼恩最合适了。
梅菲斯不是巫师,对魔法只能算是略知皮毛,这种事原本就插不上手,而且以她提尔圣武士的身份,也不方便卷进来。她突然提出要一起去,琼恩不免有些奇怪,不知道为什么。
“我对唐琦拉这个人有点不放心。”梅菲斯说。
“他怎么了?”琼恩回想了一下,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对了,你刚才问凛他有没有变化,是发现了什么?”
“多年没见,人的相貌总该多多少少有些变化,我们是人类,又不是精灵,”梅菲斯说,“伊森有变化,这很正常,但唐琦拉......我今天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差点以为回到了过去,他和以前一模一样,完全没有半点变化,就连额头上的皱纹都没有多一根,这也未免太奇怪了。”
“他年纪大了嘛,”琼恩倒是不以为然,“伊森是少年,一两年不见就变化很大,唐琦拉至少四五十岁了吧,没变化很正常,你有点太神经过敏了。”
梅菲斯沉吟不语。
“不过说到相貌,他们俩还挺像的,”琼恩开玩笑,“不会有什么血缘关系吧。”
“辛巴城一直有私下传言,说伊森其实是唐琦拉的儿子,”梅菲斯随口回答,“据说唐琦拉和城主夫人青梅竹马,曾经是一对恋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分开。唐琦拉又一直没结婚,因为他的身份,还经常能出入宫廷,所以......”她耸耸肩,“反正都是谣传,没什么凭据。”
所以唐琦拉是给城主戴了绿帽子?这个八卦挺有趣的,不过琼恩也不怎么关心,他注意到少女眉宇之间,仍是隐含忧色,仿佛在担心着什么。
“究竟怎么了?”他问。
“我总觉得我见过他。”
“你是见过啊,以前在辛巴城时不就见过吗。”
“不,我是说在那之前。”
“嗯?”
“我和唐琦拉认识是六年前,辛巴城。当时伊森不小心掉进河里,是我和凛恰好路过,帮忙救起来,第二天伊森上门道谢,唐琦拉是一起来的,”梅菲斯说,“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我总觉得在此之前,在什么地方,我曾经见过他似的。”
“那或许是你很小的时候见过?”
梅菲斯的记忆力很好,说她过目不忘绝不是形容,而是事实陈述。一个人她见过或者没见过,按道理是不会混淆的,除非她当时实在太小。
“两岁之后的事情,我听过的东西,我见过的人,全都历历在目,记得一清二楚,绝不会有任何混淆和遗忘。两岁之前的记忆,我就不是很清晰了,有时候能突然回忆起一些零星片段,但都比较模糊,而且究竟是真的记忆,还是我自己的臆想,我也不能确定。”
“那些零星片段里有他吗?”
梅菲斯摇摇头。
“分析一下,”琼恩说,“我们先假设你的确见过他,那么,就应该是在你两岁之前的事情。”
“是的。”
琼恩想了想,“在伯母去世之前,你是一直和她住在御宇山里吧。”
“嗯。”
“那他或许是伯母的朋友?来拜访的时候见过?”
“不一定,”梅菲斯说,“有时候母亲也会带我出门,见一些外人,比如‘流亡者’。顺便说句,她没有朋友,只有部属。”
“见流亡者是九年前,那时候你已经八岁了,伯母带你出门很正常,”琼恩说,“两岁之前你还太小,伯母总不可能带你出门吧。”
“你说反了,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母亲经常会带我出门,反而是长大之后越来越少。”
“为什么?”
琼恩话刚问出口,瞥见梅菲斯的神情黯淡,随即反应过来。杀戮之神巴尔在凡间留下的子嗣众多,梅菲斯只是其中之一,她母亲一直在努力干掉其他所有的神子,让神力归集于梅菲斯一身,所以杀人的时候,梅菲斯是必须在场的,否则被杀神子的神力就会散逸掉。梅菲斯的母亲再厉害,总不可能每次都把目标先绑架回家再杀,那也太缺乏效率,所以肯定是每次出门“工作”时,都把梅菲斯带上。人不像韭菜,能杀完一茬又冒出一茬,一开始的时候目标多,杀得多,杀得容易,所以梅菲斯出门次数多,后来人越杀越少,也越来越难杀,所以反而出门机会少了。
显然这并不是什么令人心情愉快的童年回忆。
“这么说,他可能是伯母的部属,也有可能是你的敌人?”琼恩沉吟片刻,“他不会恰好有个和你同龄,很早夭折的孩子吧。”
“好像没有,”梅菲斯说,“听说他一直没结婚。”
“没结婚也可能有私生子,或者亲戚朋友的孩子被伯... -->>
“蛋糕好好吃啊,艾弥薇,我还给你带了一块,”凛兴致勃勃地说,“来,你尝尝。”
“谢谢。”
梅菲斯接过蛋糕,轻轻咬了一口,“太甜了。”
“我喜欢甜的,”凛说,“甜味让人心满意足。”
“喂喂,我说你们两个,现在不是讨论蛋糕味道的时候吧,”琼恩敲了敲桌子,“说正事。”
之前在城主府邸的晚宴中,琼恩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没有同意伊森和唐琦拉的请求,但也没有拒绝,只是表示要再和其他人商量一下,明天早上再给答复。天色已晚,宴会结束之后,琼恩态度坚决地再三推辞了伊森为他们安排的住处,只是要了一块空地,张开青铜城堡,然后就召集大家开会,除了女巫之外都到场了。
“我觉得没什么可讨论的啊,”凛说,她坐在一张很高的椅子上,两条腿在空气中晃来晃去,“伊森也是老朋友了,以前还经常请我和艾弥薇吃夜宵呢,是个好人。反正我们又不是特别赶时间,就顺便帮帮忙,然后我们再去恩瑟好了。”
算了,反正这家伙的意见也可以直接忽略。
“那位唐琦拉先生,我感觉说话不尽不实,”琼恩说,“至少红龙教会和埃卜拉的关系,肯定没有他说得那么单纯。”
“这还不清楚吗,”莎珞克不屑地说,“很显然,红龙教会扶持埃卜拉作为傀儡,试图假手于他来控制彻森塔,又假借神谕,弄出一个圣女来牵制他。因为老城主一直拖着不断气,他们急不可耐,于是直接动手。结果埃卜拉上位之后突然翻脸,反手把他们干掉——真相就是如此。”
“红龙教会不至于这么愚蠢吧。”
“一群信奉伪神的家伙,能聪明到哪里去。”
琼恩皱眉,莎珞克的说法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直觉告诉他事情没这么简单。
“这说不通吧,”珊嘉说,“如果埃卜拉当真只是个傀儡,哪有能力这样轻易就把红龙教会一网打尽。”
“那他这么做是为什么?”莎珞克不服气地反问,“脑袋抽筋了么?”
“埃卜拉的行为的确很奇怪,如果说是亡灵附体,倒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我之前也曾经这样猜测过,虽然这条龙说没有闻到亡灵的味道——莎珞克,”琼恩拍了拍匕首,却毫无反应,“冰虹呢?”
“它休息去了,”莎珞克说,“说是昨夜通宵思考如何构图落笔,精力透支,要去补补觉。”
“......它一个器灵还要补补觉,太矫情了吧。”
魅魔摊开手,表示她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只懒龙的意见就先忽略,”琼恩说,“总之,埃卜拉的确有可能是被亡灵附体——或者未必是附体,也可能是他偶然捡到了某个巫师的遗物,里面有个随身老爷爷之类。但我还是不太明白,伊森和唐琦拉两个人,凭什么就认定这和那见鬼的大地沉降预言有关呢?就因为有几句话恰好能对上?这也未免太武断了吧。”
“他们当然不是真的相信那个预言,”莎珞克说,“只不过是以此为借口,号召大家来反抗埃卜拉而已。你看,如果他说,我想当辛巴城主,我想当彻森塔的国王,大家来帮我推翻埃卜拉吧,有谁会理睬他呢,最多袖手旁观。但现在他说,埃卜拉是被亡灵附体了,亡灵想要毁灭世界,我们来干掉埃卜拉吧,这就名正言顺了。”
“听起来挺有道理,所以你的意思是什么?”
“不理他们,我们走我们的,谁要是敢阻拦,就把他干掉。”
“实际上,我们恐怕走不了,”梅菲斯说,“我之前说过,彻森塔和恩瑟有一份协定,彻森塔人要去恩瑟,必须经过通关口。而要从通关口到达对岸,必须有城主的明确同意。没有伊森的同意,就算下个月通道重新开启,我们也没办法过去。”
“这样啊,”莎珞克眼珠一转:“简单,我去把他干掉,然后自封城主,问题解决。”
“什么问题都没解决,”梅菲斯说,“通关口的城主只能由辛巴城任命,没办法自封。”
“这么麻烦?”琼恩说,“那看来我们是必须答应了。”
“我还有个办法,”莎珞克举手发言,“我们去干掉伊森——”
“这个你不是已经说过了么,没用。”
“我的意思是说,干掉伊森,然后去找埃卜拉,请他任命一个新城主同意我们过河。我们帮了他这个忙,这点面子总要给吧。”
“那家伙就算不是真的亡灵附体,也是精神错乱,反正肯定脑筋有问题,你觉得我们和一个疯子做交易是个好主意?”
“那就还有一个办法,”莎珞克说,“我连埃卜拉一起干掉,自封为辛巴城城主,然后再任命一个通关口城主,然后城主同意我们过河。”
“省省吧,”琼恩没好气地说,“就算你能刺杀埃卜拉,也不等于就能自封辛巴城主,多少人盯着这个宝座呢,哪里轮得到你。”
“把他们都干掉!”魅魔豪气地一挥手,“来一个砍一个,都砍完了就天下太平了。”
“那彻森塔真要血流成河了——我说,你不会其实就是预言里的那个冥神亡灵吧。”
莎珞克的风格向来是“能出很多主意,但最好一个都别听”,所谓唯恐天下不乱,琼恩对此也算是深有体会了,不会再上当。反正任她说得头头是道,坚决不听就是。
“对了,我让你打听的事情有什么结果?”琼恩问。
在晚宴中,伊森说由于最近难民大量涌入圣渊城,导致通道超过流量被关闭。琼恩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在撒谎,但小心谨慎些总没错,便暗中传讯给莎珞克,让她去打探相关情报,验证真伪。
“基本如他所言。最近这几天,城里确实出现了很多难民。有些是已经过了河,还有更多的在排队等,”莎珞克说,“不过有件事挺奇怪,伊森似乎把难民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要渡河去恩瑟的也都是这些人;但另外一部分则被挑选出来,集中居住在城南的一座营地里。”
“哦?”
“我原本以为他是打算挑选青壮训练成军,用来抵挡埃卜拉。虽说时间仓促了点,但总比没有强。但去转了一圈,发现里面大部分都是老弱妇孺,青壮年所占的比例反而并不高,这就太莫名其妙了。”
这个琼恩倒是也可以理解。按照唐琦拉的说法,完成那个魔法阵,需要信仰虔诚的信徒。那些会渡河逃难的,信仰肯定虔诚不到哪里去,走就走了。因为是用来召唤神明而不是上阵作战,所以老弱妇孺多一些,也没什么要紧。
“姐姐的意见呢?”他问。
珊嘉摇摇头,“我不了解情况,听你的。”
维若拉反正是从来不发表意见,那么除了琼恩之外,在场的人就只剩下梅菲斯没有明确表态了。
“艾弥薇?”
少女嗯了一声,“凛,你觉得伊森和以前比,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凛想了想,“他长高了点,皮肤变黑了点,看起来显得成熟了点,其他也没什么了吧。”
“那唐琦拉呢?”
“唐琦拉?他......好像没什么改变吧,和以前一模一样,反正我是没看出什么。”
“怎么了?艾弥薇,”琼恩问,“有什么问题?”
少女摇摇头,“没什么,只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那就看看他们究竟想干什么吧。”
琼恩最终拍板,决定答应唐琦拉和伊森的请求。反正现在又过不了河,也懒得再去别的地方,待着也是待着,就当顺手帮忙。
事情敲定了,接下来就是闲聊。
“那个预言,我觉得也不能太掉以轻心,”珊嘉犹豫了一会,说,“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你想太多了姐姐,”莎珞克不以为然,“这种世界末日的预言,我听过至少有三十个,每一个都说得活灵活现,如果都实现的话,这个世界早就被毁灭十七八遍了——结果我们现在不还是好端端地活着么。”
“预言大多无稽,但也不能过分绝对,”琼恩打圆场,“要么这样吧,艾弥薇,你肯定记得这个‘大地陷落’的原文,能背一遍给大家听听么,看看它具体都说了些什么。”
出乎意料的,梅菲斯微微面露难色,仿佛有所迟疑。这时候凛吃完了蛋糕,舔干净了手指,“我来,我来,”她兴高采烈地说,“这个我最擅长了。”
她跳下椅子,走到场地中央,右手抚胸,向观众行了一礼,然后引吭高歌。
“在那遥远的古时候,在那三条河交汇入海的地方。土地流淌着奶和蜜,山丘埋藏着金和银。彻森塔人得到了天神的应许,在这里建起美丽的家乡。
他们在河边放牧牛羊,牛羊头头膘肥体壮。他们砍伐树木营造房屋,房屋间间高大宽敞。他们挖开沟渠,灌溉田地,种上庄稼。他们挖出泥土,烧制砖块,筑起环形的城墙。
妖魔从河水中探起身躯,望见了人的城池,顿时心生羡慕,它们彼此回顾,说:那岂不是天堂吗?那正是我们应当居住的地方。
妖魔从河水中爬上陆地,攻陷了人的城池,纷纷兴高采烈,它们大吼大叫,说:这岂不是天堂吗?这正是我们应当居住的地方。
妖魔窃据了人的城池,凡人陷入了黑暗的苦难。工人建造起华美的宫殿,自己却只能住潮湿的洞穴。妇女织成漂亮的衣裳,自己却无可蔽体。农夫战战兢兢地献上羊羹和大麦,自己却食不果腹。所有人怨声载道,但却没有人敢站起来反抗。
天神从云端往下望,眼前的景象让她怒火充盈胸膛,她恼怒妖魔的胆大妄为,也恼怒凡人的懦弱,她决定降下神罚,让大海掀起巨浪,好将这凡间的污秽一扫而光。
冥神在深渊中听到了这个消息,他匆匆忙忙来到天神的殿堂,他说:天神啊,不必如此意气用事,我正需要工役为我营造高塔,你若厌见这些凡人,将他们交予我又何妨。
天神应允了冥神的请求,她从海中昂起巨大的身躯,五张面孔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妖魔们心惊胆战,落荒而逃,它们逃到河中,想要逃回巢穴,冥神将河水变成了烈焰,妖魔们一个不少地全部葬身火场。
天神与冥神在三条河入海之处会面,冥神说:天神啊,妖魔已经全部败亡,你当履行承诺,将凡人交予我的手上。
听闻冥神的言语,人们纷纷骇然失色,他们匍匐在天神的脚下,恳求说:天神啊,你大发慈悲,万不能让我们坠入那有去无回的亡者之乡。
亡者之乡的道路遥远,永远望不到尽头,亡者之乡的人们以泥浆为酒,以泥土为饭,亡者之乡的生灵日夜劳作,永无休憩,亡者之乡是永恒的黑暗,没有月亮和太阳。
天神听见了凡人的呼唤,她心生怜悯,便对冥神开口说:冥神啊,或许我们可以就此商量,我们容许凡人留在此地生活,但每当太阳落山之后,我准许你召唤他们的灵魂,只需在太阳升起时将他们放还。
冥神说:天神啊,你已然承诺于我,岂能背信弃义。这些凡人依约理当归我所有,与你又有什么相干。你若出尔反尔,我必将到大天神处分说,让众神都知晓你的荒唐。
冥神的威胁让天神怒从心起,她的五张面孔同时泛起红光,她的眼睛中射出像蛇一样的闪电,她的口中吐出能够冻结大海的冰霜。毫无防备的冥神被杀死了,他的身躯被分裂成了七块,散落到七个地方。
冥神在临死前发出了愤怒的诅咒,他说:天神啊,我诅咒你将死于凡人之手,作为你袒护凡人的代价,我诅咒你的名字将会湮没无闻,神殿的祭坛落满灰尘。我将在一千年后化作亡灵归来,让彻森塔人的血浸透脚下的泥土,作为让我流血的代价。
我的亡灵将杀死父亲,然后杀死最得力的助手和最爱的情人,我将率领军队前往东方,杀死最小的弟弟,将他的血洒在天神的宫殿里,让大地向下沉降,落入冥界,让生灵再也看不见七曜的星光。”
最后一个音符冉冉消失,凛再次抚胸行礼,“谢谢。”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一起鼓起掌来,不得不说,凛在唱歌上的确极有天赋,可惜她平时不怎么愿意开口,否则的话大家就有耳福了。
夜色已经深了,既然讨论有了结果,歌也听过了,大家纷纷回自己房间休息。
琼恩温习了几个前两天刚刚学习的法术,觉得有些头晕,于是推开房门,走到阳台上去透透气。他看见金发的少女正倚着栏杆,望着夜空中的望月,若有所思的模样。
琼恩走到少女身后,搂住她,发现她的肌肤冰凉,于是脱下外套披在她肩上,“夜里还是有点冷,”他说,“你应该多穿点。”
“嗯。”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少女迟疑了一下,“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吧。”
“嗯?”
刚才大家讨论,最终决定答应唐琦拉的要求去给他帮忙。唐琦拉是看不懂魔法阵,需要一名巫师提供技术支持,琼恩这边六个人,其中四名巫师,水平最高的当然是维若拉,然而她肯定懒得出面,珊嘉造诣尚浅,凛不太注重理论,剩下的就只有琼恩最合适了。
梅菲斯不是巫师,对魔法只能算是略知皮毛,这种事原本就插不上手,而且以她提尔圣武士的身份,也不方便卷进来。她突然提出要一起去,琼恩不免有些奇怪,不知道为什么。
“我对唐琦拉这个人有点不放心。”梅菲斯说。
“他怎么了?”琼恩回想了一下,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对了,你刚才问凛他有没有变化,是发现了什么?”
“多年没见,人的相貌总该多多少少有些变化,我们是人类,又不是精灵,”梅菲斯说,“伊森有变化,这很正常,但唐琦拉......我今天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差点以为回到了过去,他和以前一模一样,完全没有半点变化,就连额头上的皱纹都没有多一根,这也未免太奇怪了。”
“他年纪大了嘛,”琼恩倒是不以为然,“伊森是少年,一两年不见就变化很大,唐琦拉至少四五十岁了吧,没变化很正常,你有点太神经过敏了。”
梅菲斯沉吟不语。
“不过说到相貌,他们俩还挺像的,”琼恩开玩笑,“不会有什么血缘关系吧。”
“辛巴城一直有私下传言,说伊森其实是唐琦拉的儿子,”梅菲斯随口回答,“据说唐琦拉和城主夫人青梅竹马,曾经是一对恋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分开。唐琦拉又一直没结婚,因为他的身份,还经常能出入宫廷,所以......”她耸耸肩,“反正都是谣传,没什么凭据。”
所以唐琦拉是给城主戴了绿帽子?这个八卦挺有趣的,不过琼恩也不怎么关心,他注意到少女眉宇之间,仍是隐含忧色,仿佛在担心着什么。
“究竟怎么了?”他问。
“我总觉得我见过他。”
“你是见过啊,以前在辛巴城时不就见过吗。”
“不,我是说在那之前。”
“嗯?”
“我和唐琦拉认识是六年前,辛巴城。当时伊森不小心掉进河里,是我和凛恰好路过,帮忙救起来,第二天伊森上门道谢,唐琦拉是一起来的,”梅菲斯说,“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我总觉得在此之前,在什么地方,我曾经见过他似的。”
“那或许是你很小的时候见过?”
梅菲斯的记忆力很好,说她过目不忘绝不是形容,而是事实陈述。一个人她见过或者没见过,按道理是不会混淆的,除非她当时实在太小。
“两岁之后的事情,我听过的东西,我见过的人,全都历历在目,记得一清二楚,绝不会有任何混淆和遗忘。两岁之前的记忆,我就不是很清晰了,有时候能突然回忆起一些零星片段,但都比较模糊,而且究竟是真的记忆,还是我自己的臆想,我也不能确定。”
“那些零星片段里有他吗?”
梅菲斯摇摇头。
“分析一下,”琼恩说,“我们先假设你的确见过他,那么,就应该是在你两岁之前的事情。”
“是的。”
琼恩想了想,“在伯母去世之前,你是一直和她住在御宇山里吧。”
“嗯。”
“那他或许是伯母的朋友?来拜访的时候见过?”
“不一定,”梅菲斯说,“有时候母亲也会带我出门,见一些外人,比如‘流亡者’。顺便说句,她没有朋友,只有部属。”
“见流亡者是九年前,那时候你已经八岁了,伯母带你出门很正常,”琼恩说,“两岁之前你还太小,伯母总不可能带你出门吧。”
“你说反了,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母亲经常会带我出门,反而是长大之后越来越少。”
“为什么?”
琼恩话刚问出口,瞥见梅菲斯的神情黯淡,随即反应过来。杀戮之神巴尔在凡间留下的子嗣众多,梅菲斯只是其中之一,她母亲一直在努力干掉其他所有的神子,让神力归集于梅菲斯一身,所以杀人的时候,梅菲斯是必须在场的,否则被杀神子的神力就会散逸掉。梅菲斯的母亲再厉害,总不可能每次都把目标先绑架回家再杀,那也太缺乏效率,所以肯定是每次出门“工作”时,都把梅菲斯带上。人不像韭菜,能杀完一茬又冒出一茬,一开始的时候目标多,杀得多,杀得容易,所以梅菲斯出门次数多,后来人越杀越少,也越来越难杀,所以反而出门机会少了。
显然这并不是什么令人心情愉快的童年回忆。
“这么说,他可能是伯母的部属,也有可能是你的敌人?”琼恩沉吟片刻,“他不会恰好有个和你同龄,很早夭折的孩子吧。”
“好像没有,”梅菲斯说,“听说他一直没结婚。”
“没结婚也可能有私生子,或者亲戚朋友的孩子被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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