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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是的。”
“可是之前玩游戏的时候,凛为了让我投她的票,已经替你答应了啊。”
“......这是作弊吧!”
“凛真的好可爱,”蒂玛笑吟吟地说,“可惜我在萨扎斯坦首席门下求学时,她还没来塞尔,否则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你是红袍巫师?”琼恩明知故问。
“是啊,”蒂玛卷起衣袖,露出手臂上的魔法刺青,大大方方地展示给琼恩看,“卡琪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们了吗?”
“所以你确实到过雅尔贝琳娜城?”
“对不起,之前在竞技场里我撒了个谎,”蒂玛道歉,“因为当时我还不清楚你们的来历,只能小心行事,希望你能谅解。”
“理解,那么现在我们可以开诚布公了?”琼恩说,“你对我们似乎已经了解不少,然而我对你仍然一无所知,这未免不太公平。”
“你说得对,”红袍女巫师诚恳地说,“那么,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蒂玛,女性,人类,身高5.8尺,体重很久没称过了,以前是160磅——”
“等等,我想知道的不是这些。”
“咦,不想吗?我遇到的男性一般都对此比较感兴趣。”
“......不想。”
“那三围尺寸呢?不谦虚地说,我对我的身材还是挺有自信的,应该不比你的女友们差吧。”
“不想,”琼恩坚决地说,“我又不用给你买衣服。”
“哦,她们的衣服都是你买的吗?看不出来你这么体贴,难怪她们都这么喜欢你。”
“呃,其实也不全是。”
认真回忆起来,琼恩还真没给身边的女孩们买过多少衣服,只有梅菲斯有几件衣服,算是他陪同购买的,其他妹子就都想不起来了。或者说,不仅仅是衣服,其他东西也没送过多少,逢年过节也不怎么记得准备礼物。幸好这个世界没那么多节日,也没有那么多纪念日之类,琼恩还能蒙混过关,否则他这个男友就显得太不称职了。
这个问题还是不宜继续讨论下去,琼恩赶快随便找了个问题:“你为什么离开塞尔呢?”
“我是塞尔人,很小的时候被看中,成为红袍巫师,导师是萨扎斯坦首席。五年前,我遭遇了一些意外,变成了吸血鬼,离开塞尔,来到恩瑟。大约在一年半之前,我来到雅尔贝琳娜城,认识了布雷塔——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等等,你说你是五年前之前,才变成吸血鬼的?
琼恩有些诧异,这可和他预想的不太一样。蒂玛是“亲王”级的吸血鬼,按照正常的道理,这种高阶吸血鬼无一例外都是活了上千年的怪物。因为吸血鬼这种亡灵是“进化”的,并不是一诞生就处于某个高级位阶。一个最高阶的吸血鬼,和一个第三阶的吸血鬼,他们通过初拥创造出来的新生后裔,都是“雏儿”,都需要经过漫长的锻炼、捕食、进化,才能提高位阶,成为更高阶的吸血鬼。但按蒂玛的说法,她成为吸血鬼才五年时间,就算她是天赋异禀,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升阶到“亲王”级别才对。
“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亲王啊,按照吸血鬼的标准,我算是刚刚成年吧。”
“但你完全不惧日光......”
“不惧日光,确实是亲王吸血鬼的最大特征,但若仅凭这点做判断,就容易出现偏差了,”蒂玛说,“更何况,这里根本就不是物质界,日光也不是真正的日光,我又有什么畏惧呢?”
“这里不是物质界?”
“当然。”
“所以这里并不是几千年前的恩瑟,是吗?”
“当然不是,”蒂玛格格地笑了起来,“穿越时空,回到几千年前——你不会真相信这么荒诞的事情吧?我们都是巫师,怎么能相信这种无稽之谈呢。”
“说得也是,这确实不科学,呃,我是说,一点都不魔法,”琼恩吐了口气,“既然如此,那么我想请教一下,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冥界,”蒂玛说,“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神王的轮回之所,起源之地。”
东域大陆的世界观,与中土大陆差异巨大。在东域人的传统概念里,没有什么“天界”、“外层位面”、“下层界”这些东西,他们普遍认为世界是二元的:凡间和冥界。凡间是生者的家园,冥界是死者的国度。所有的生者都居住在凡间,当他们死后,灵魂则会统统坠入冥界,包括神王在内也是如此,并无例外。
东域概念里的“神王”,和中土大陆的神明,名称相似,其实不同,神王更类似于“有神明般伟力的凡人”,虽然有各种广大威能,但依旧是血肉之躯,会生老病死,只是寿命格外长一些。但神王和凡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凡人一死,坠入冥界,就再也不能回头,会成为冥神的臣民,供其驱遣,永无休止,而神王却可以重返凡间,谓之“轮回转世”,也称之为“复苏”。
凡人坠入冥界,需要经过七道青铜之门,每道门上都有烈焰熊熊燃烧,又有邪魔看守,必须要交出七件生前最心爱的物品才能通过。通过七重门后,便会被引至冥神的陛下,由冥神根据生前行事情形,评判善恶是非,给予奖惩。但这是对于凡人,神王自然要区别对待,不能混同。东域诸神王和冥神达成了一份契约,每一位神王在冥界之中,各自开辟一块独立地盘,名为“起源之地”。神王死后,便会回到起源之地中休息,在一定时间后复活,永远维持其在凡间的统治——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意外总是有的。
光阴流转,由于各种各样的缘故,最初与冥神缔结契约的几十位神王,如今已经缩减到个位数,绝大部分都陷入永久的沉眠,无法复苏。最后,穆罕帝国还有五位神王,而恩瑟则早早就只剩下吉勒金一人。十六年前,吉勒金死亡,灵魂坠入冥界,按照以往的惯例,他会在死后的第十年,以新的躯壳重返凡间——在过去的数千年里都是如此。但这一次,他的复活遇到了障碍。
“什么障碍?”琼恩好奇地问。
“毒药,”蒂玛说,“吉勒今是被他的王后毒死的。”
“......真的?”
蒂玛点点头。
恩瑟官方的说法,神王吉勒今是突然病故,但据蒂玛调查却并非如此,他实际上是死于神姬奉上的一杯毒酒。神王并非百毒不侵,也是血肉之躯,但对毒药的抵抗力绝非凡人可比,能够毒死他的毒药,显然不是寻常之物,猜测应该出自于下层界的邪魔之手。更诡异的是,这种毒药不仅破坏了神王在凡间的躯壳,同时还直接损伤到了他的灵魂,即便是已经坠入冥界,毒药仍然还有一些残余的作用,让神王变得脆弱。在没有彻底清除毒素,修复损伤之前,他无法像过去一样转世轮回,重返凡间。
“毒药还严重损伤了他的灵魂和心智,”蒂玛补充了一句,“你应该已经发现,他的时间仍然停留在大约三千多年前,对于此后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记忆。”
琼恩思索片刻,“如果这里是冥界,那我们要怎样才能回到物质界?”
“冥界之路,有来无回,”蒂玛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杀死神王。神王死亡,这个起源之地也就随之崩溃。我们本非亡魂,自然就会回归凡间。”
“听起来挺符合逻辑。所以,实际上我们别无选择?”
“如果你们想回到凡间的话。”
“当然,”琼恩说,“但我只是在想,你似乎和我们不太一样。”
“嗯?”
“我的意思是,你对一切都很了解,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神王真正的死亡原因,你知道如何才能回去。还有那个诅咒——就像刚才所说,能够毒死神王的毒药非比寻常,那么,能够咒杀神王的诅咒,又是什么来历呢?”
“我是亡灵巫师,诅咒是我所擅长,”蒂玛辩解,“而且我已经来此地一年,了解得比你们多一点,不是很正常吗?”
“还有种更简单的解释:你并非像我们一样误入此地,而是有备而来,”琼恩说,“你要杀死神王,并不是为了返回物质界,而是你正是为了杀死他,所以才来到此地。”
“是吗?”蒂玛一本正经地反问,然后她忍不住自己笑了出来,“好吧,我承认,你说得没错,我就是为了杀他而来的。”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呢?”琼恩问,“是受神姬的委托?”
神姬谋杀了吉勒金,她知道神王并没有彻底死透,因此派人来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这种推测倒也是合情合理。但蒂玛直接否认,“我与神姬素不相识,从无往来。”
“伊南娜?”
蒂玛还是摇头。“暂时保密。”她说。
“好吧,那我就不猜了,”琼恩直截了当地放弃,“最后一个问题:你向她们许诺了什么?”
蒂玛说凛已经替琼恩答应了她,琼恩对此并不怀疑,这种可以立刻当面对质的话,没必要撒谎。但凛只是贪玩,却不是不懂事,不可能真的为了玩游戏,就答应蒂玛去帮她杀神王,就算她想这么任性胡闹,梅菲斯也不可能允许,早就把她打晕拖走了。
局面不明朗的情况下,要尽可能汇总信息,集思广益,然后才能做判断,不能贸然决策。正因为如此,面对神王的委托,琼恩没有一口答应,而是表示要考虑。同样的道理,琼恩还没回来,他的妹子们没道理直接就答应蒂玛——除非她开出了让人绝对无法拒绝的条件。
杀死神王才能返回物质界,这的确是一个理由,但这毕竟还只是蒂玛的单方面说法,有待确认。能够拿出来说服凛,并且其他妹子都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应该是更实际的东西。琼恩很好奇,那究竟是什么?
“我没许诺什么啊,”蒂玛认真地想了会,“我就是陪她玩了会游戏,顺便聊了聊天。哦,对了,她问我在恩瑟有没有见过或者听说过眼泪石,我恰好有一些,可惜没带在身上,留在雅尔贝琳娜城了,就答应回去以后送给她。”
“你有眼泪石?”琼恩大喜过望。
眼泪石名为“石头”,其实是一种金属,是东域的特产。他此次来东域有多个目的,而眼泪石肯定是排在首位的目标,毕竟这关系到他的终生性福问题。
“是啊,我以前在紫铜山脉里旅行的时候,在路边捡到的,”蒂玛说,“你要它干嘛?”
“因为它很漂亮嘛,”琼恩当然不会说因为自己不举了,需要眼泪石来解除诅咒,这个太丢脸了,“适合送给女孩子做礼物。”
“是吗,那就好。”
“嗯?”
“我捡到眼泪石的时候,旁边还有一本笔记,我随便翻了翻,是某位前辈巫师留下来的,”蒂玛说,“笔记里记载了眼泪石的唯一一个在魔法学上的用途,就是对情人下诅咒,以及用来解咒。我还以为你被诅咒了,所以才要找眼泪石呢。你看你身边有这么多可爱的女孩子,如果被诅咒了,岂不是太悲惨了。”
“......”
琼恩心虚地移开视线,紧接着他意识到一个问题:“那位留下笔记的前辈巫师叫什么?”
他所中的诅咒名为“专情”,是昔日一位叫马伦的传道巫师,因为热衷沾花惹草,到处留情,结果有一位名叫娜塔丽莎的女巫师,因爱生恨,对他下了这个诅咒。马伦中诅咒的时候就是在东域,而这个诅咒之所以难以破解,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由于它糅合了东域的古老巫术,脱离了中土魔法的理论范畴。蒂玛所捡到的魔法笔记里记载了专情诅咒的资料,那么它的原主人很有可能和娜塔丽莎有关,甚至说不定就是她本人。
维若拉虽然说她能解咒,但她的知识来自于马伦,而马伦也是自己作为中咒者,从理论上反推出来的,纯属纸上谈兵,没有实际的成功案例,这让琼恩难免忐忑不安。如果能够拿到诅咒的创造者的一手资料,显然对解决诅咒会有很大帮助。
不过蒂玛的回答让他失望了。“笔记里没有记载那位前辈的名字。”
“这样啊......”琼恩想了想,“你说你有眼泪石,有什么证据呢?”
“证据?”
“对啊,你说有,但又没带在身上,那不还是空谈。你如何证明你是真的有,而不是又在撒谎呢?”
“眼泪石我确实没带在身上,太占地方了,那本笔记倒是在这里,可以作为佐证吧,”蒂玛从巫师袍的口袋里摸出一本巴掌大小的书册,翻了翻,“嗯,就是这个。”
琼恩伸手接过,笔记上的字迹有点潦草,但其中有一部分内容,确实说的就是这个专情诅咒,问题是施咒的方法写得非常详细,解咒的方法却很简略,只有寥寥几句,而且——
“暂时解除诅咒的办法?”琼恩指着一行字,“这个‘暂时’是什么意思?”
“暂时,就是暂时的意思啊,”蒂玛说,“这上面不是说得很清楚吗,消耗一定分量的眼泪石,可以暂时解除诅咒,让人恢复正常状态,持续时间和所消耗的眼泪石分量成正比——你哪里看不懂?”
我没有哪里看不懂,我只是不能接受。
好吧,也不算不能接受,有总比没有好,就算是暂时恢复,总好过永久不举。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生本来就没有什么永久,都是暂时的。如果能够一直“暂时”下去,暂时一辈子,那和永久也就没什么区别了。只是不知道眼泪石的消耗分量和恢复时间,这两者的比例关系究竟如何,笔记上也没有明确记载,只能自己尝试了。
“但是,仅凭这个笔记,还是不能证明你就真的有眼泪石吧。”
“谨慎而多疑,确实是巫师的品质,”蒂玛点点头,“那么,如果加上样品呢?”
“样品?”
“嗯,我刚刚发现,我口袋里有一小块眼泪石,可能是出发的时候随手带上了,”蒂玛伸出右手,在她白生生的掌心里,一块拇指大小的银白色金属块正闪闪发光,“你要找的是这个吗?”
琼恩拿起来,发现它比想象得还要轻,一点分量都没有,仿佛吹口气就能飘走,手指轻轻用力,金属便随之变形,宛如胶泥。他其实也没见过眼泪石,所知的一切,都来自于维若拉的描述(传道巫师的记忆传承),以及梅菲斯从欧格玛教会里弄到的一些零碎记载:银白色的金属、比秘银还轻巧、质地柔软、在阳光下能反射出虹光——总结起来特征就是这些,似乎都符合。
人家已经提供证明到这个程度,琼恩也不能再吹毛求疵,“好吧,”他说,“我暂且相信你。”
“真的吗?我还以为你要完成最后的验证步骤呢?”
“嗯?怎么验证?”
“当然是试验一下,才知道真假啊,”蒂玛从琼恩的手中取回眼泪石,轻声念了几句咒语,金属便仿佛奶油般融化了,然后变成蒸汽,一丝丝地消散在空气里,“如果这本笔记上所说属实,那么它应该会让诅咒消失一段时间,对吧?”
她站起身,走到琼恩面前,轻轻一扯腰带,白色的长袍便委落在地。黑色的连体内衣,紧紧包裹着她的丰腴肉体,散发着成熟的香气。“要验证一下效果吗?”女巫师妩媚地问。
是吗?”
“是的。”
“可是之前玩游戏的时候,凛为了让我投她的票,已经替你答应了啊。”
“......这是作弊吧!”
“凛真的好可爱,”蒂玛笑吟吟地说,“可惜我在萨扎斯坦首席门下求学时,她还没来塞尔,否则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你是红袍巫师?”琼恩明知故问。
“是啊,”蒂玛卷起衣袖,露出手臂上的魔法刺青,大大方方地展示给琼恩看,“卡琪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们了吗?”
“所以你确实到过雅尔贝琳娜城?”
“对不起,之前在竞技场里我撒了个谎,”蒂玛道歉,“因为当时我还不清楚你们的来历,只能小心行事,希望你能谅解。”
“理解,那么现在我们可以开诚布公了?”琼恩说,“你对我们似乎已经了解不少,然而我对你仍然一无所知,这未免不太公平。”
“你说得对,”红袍女巫师诚恳地说,“那么,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蒂玛,女性,人类,身高5.8尺,体重很久没称过了,以前是160磅——”
“等等,我想知道的不是这些。”
“咦,不想吗?我遇到的男性一般都对此比较感兴趣。”
“......不想。”
“那三围尺寸呢?不谦虚地说,我对我的身材还是挺有自信的,应该不比你的女友们差吧。”
“不想,”琼恩坚决地说,“我又不用给你买衣服。”
“哦,她们的衣服都是你买的吗?看不出来你这么体贴,难怪她们都这么喜欢你。”
“呃,其实也不全是。”
认真回忆起来,琼恩还真没给身边的女孩们买过多少衣服,只有梅菲斯有几件衣服,算是他陪同购买的,其他妹子就都想不起来了。或者说,不仅仅是衣服,其他东西也没送过多少,逢年过节也不怎么记得准备礼物。幸好这个世界没那么多节日,也没有那么多纪念日之类,琼恩还能蒙混过关,否则他这个男友就显得太不称职了。
这个问题还是不宜继续讨论下去,琼恩赶快随便找了个问题:“你为什么离开塞尔呢?”
“我是塞尔人,很小的时候被看中,成为红袍巫师,导师是萨扎斯坦首席。五年前,我遭遇了一些意外,变成了吸血鬼,离开塞尔,来到恩瑟。大约在一年半之前,我来到雅尔贝琳娜城,认识了布雷塔——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等等,你说你是五年前之前,才变成吸血鬼的?
琼恩有些诧异,这可和他预想的不太一样。蒂玛是“亲王”级的吸血鬼,按照正常的道理,这种高阶吸血鬼无一例外都是活了上千年的怪物。因为吸血鬼这种亡灵是“进化”的,并不是一诞生就处于某个高级位阶。一个最高阶的吸血鬼,和一个第三阶的吸血鬼,他们通过初拥创造出来的新生后裔,都是“雏儿”,都需要经过漫长的锻炼、捕食、进化,才能提高位阶,成为更高阶的吸血鬼。但按蒂玛的说法,她成为吸血鬼才五年时间,就算她是天赋异禀,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升阶到“亲王”级别才对。
“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亲王啊,按照吸血鬼的标准,我算是刚刚成年吧。”
“但你完全不惧日光......”
“不惧日光,确实是亲王吸血鬼的最大特征,但若仅凭这点做判断,就容易出现偏差了,”蒂玛说,“更何况,这里根本就不是物质界,日光也不是真正的日光,我又有什么畏惧呢?”
“这里不是物质界?”
“当然。”
“所以这里并不是几千年前的恩瑟,是吗?”
“当然不是,”蒂玛格格地笑了起来,“穿越时空,回到几千年前——你不会真相信这么荒诞的事情吧?我们都是巫师,怎么能相信这种无稽之谈呢。”
“说得也是,这确实不科学,呃,我是说,一点都不魔法,”琼恩吐了口气,“既然如此,那么我想请教一下,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冥界,”蒂玛说,“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神王的轮回之所,起源之地。”
东域大陆的世界观,与中土大陆差异巨大。在东域人的传统概念里,没有什么“天界”、“外层位面”、“下层界”这些东西,他们普遍认为世界是二元的:凡间和冥界。凡间是生者的家园,冥界是死者的国度。所有的生者都居住在凡间,当他们死后,灵魂则会统统坠入冥界,包括神王在内也是如此,并无例外。
东域概念里的“神王”,和中土大陆的神明,名称相似,其实不同,神王更类似于“有神明般伟力的凡人”,虽然有各种广大威能,但依旧是血肉之躯,会生老病死,只是寿命格外长一些。但神王和凡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凡人一死,坠入冥界,就再也不能回头,会成为冥神的臣民,供其驱遣,永无休止,而神王却可以重返凡间,谓之“轮回转世”,也称之为“复苏”。
凡人坠入冥界,需要经过七道青铜之门,每道门上都有烈焰熊熊燃烧,又有邪魔看守,必须要交出七件生前最心爱的物品才能通过。通过七重门后,便会被引至冥神的陛下,由冥神根据生前行事情形,评判善恶是非,给予奖惩。但这是对于凡人,神王自然要区别对待,不能混同。东域诸神王和冥神达成了一份契约,每一位神王在冥界之中,各自开辟一块独立地盘,名为“起源之地”。神王死后,便会回到起源之地中休息,在一定时间后复活,永远维持其在凡间的统治——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意外总是有的。
光阴流转,由于各种各样的缘故,最初与冥神缔结契约的几十位神王,如今已经缩减到个位数,绝大部分都陷入永久的沉眠,无法复苏。最后,穆罕帝国还有五位神王,而恩瑟则早早就只剩下吉勒金一人。十六年前,吉勒金死亡,灵魂坠入冥界,按照以往的惯例,他会在死后的第十年,以新的躯壳重返凡间——在过去的数千年里都是如此。但这一次,他的复活遇到了障碍。
“什么障碍?”琼恩好奇地问。
“毒药,”蒂玛说,“吉勒今是被他的王后毒死的。”
“......真的?”
蒂玛点点头。
恩瑟官方的说法,神王吉勒今是突然病故,但据蒂玛调查却并非如此,他实际上是死于神姬奉上的一杯毒酒。神王并非百毒不侵,也是血肉之躯,但对毒药的抵抗力绝非凡人可比,能够毒死他的毒药,显然不是寻常之物,猜测应该出自于下层界的邪魔之手。更诡异的是,这种毒药不仅破坏了神王在凡间的躯壳,同时还直接损伤到了他的灵魂,即便是已经坠入冥界,毒药仍然还有一些残余的作用,让神王变得脆弱。在没有彻底清除毒素,修复损伤之前,他无法像过去一样转世轮回,重返凡间。
“毒药还严重损伤了他的灵魂和心智,”蒂玛补充了一句,“你应该已经发现,他的时间仍然停留在大约三千多年前,对于此后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记忆。”
琼恩思索片刻,“如果这里是冥界,那我们要怎样才能回到物质界?”
“冥界之路,有来无回,”蒂玛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杀死神王。神王死亡,这个起源之地也就随之崩溃。我们本非亡魂,自然就会回归凡间。”
“听起来挺符合逻辑。所以,实际上我们别无选择?”
“如果你们想回到凡间的话。”
“当然,”琼恩说,“但我只是在想,你似乎和我们不太一样。”
“嗯?”
“我的意思是,你对一切都很了解,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神王真正的死亡原因,你知道如何才能回去。还有那个诅咒——就像刚才所说,能够毒死神王的毒药非比寻常,那么,能够咒杀神王的诅咒,又是什么来历呢?”
“我是亡灵巫师,诅咒是我所擅长,”蒂玛辩解,“而且我已经来此地一年,了解得比你们多一点,不是很正常吗?”
“还有种更简单的解释:你并非像我们一样误入此地,而是有备而来,”琼恩说,“你要杀死神王,并不是为了返回物质界,而是你正是为了杀死他,所以才来到此地。”
“是吗?”蒂玛一本正经地反问,然后她忍不住自己笑了出来,“好吧,我承认,你说得没错,我就是为了杀他而来的。”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呢?”琼恩问,“是受神姬的委托?”
神姬谋杀了吉勒金,她知道神王并没有彻底死透,因此派人来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这种推测倒也是合情合理。但蒂玛直接否认,“我与神姬素不相识,从无往来。”
“伊南娜?”
蒂玛还是摇头。“暂时保密。”她说。
“好吧,那我就不猜了,”琼恩直截了当地放弃,“最后一个问题:你向她们许诺了什么?”
蒂玛说凛已经替琼恩答应了她,琼恩对此并不怀疑,这种可以立刻当面对质的话,没必要撒谎。但凛只是贪玩,却不是不懂事,不可能真的为了玩游戏,就答应蒂玛去帮她杀神王,就算她想这么任性胡闹,梅菲斯也不可能允许,早就把她打晕拖走了。
局面不明朗的情况下,要尽可能汇总信息,集思广益,然后才能做判断,不能贸然决策。正因为如此,面对神王的委托,琼恩没有一口答应,而是表示要考虑。同样的道理,琼恩还没回来,他的妹子们没道理直接就答应蒂玛——除非她开出了让人绝对无法拒绝的条件。
杀死神王才能返回物质界,这的确是一个理由,但这毕竟还只是蒂玛的单方面说法,有待确认。能够拿出来说服凛,并且其他妹子都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应该是更实际的东西。琼恩很好奇,那究竟是什么?
“我没许诺什么啊,”蒂玛认真地想了会,“我就是陪她玩了会游戏,顺便聊了聊天。哦,对了,她问我在恩瑟有没有见过或者听说过眼泪石,我恰好有一些,可惜没带在身上,留在雅尔贝琳娜城了,就答应回去以后送给她。”
“你有眼泪石?”琼恩大喜过望。
眼泪石名为“石头”,其实是一种金属,是东域的特产。他此次来东域有多个目的,而眼泪石肯定是排在首位的目标,毕竟这关系到他的终生性福问题。
“是啊,我以前在紫铜山脉里旅行的时候,在路边捡到的,”蒂玛说,“你要它干嘛?”
“因为它很漂亮嘛,”琼恩当然不会说因为自己不举了,需要眼泪石来解除诅咒,这个太丢脸了,“适合送给女孩子做礼物。”
“是吗,那就好。”
“嗯?”
“我捡到眼泪石的时候,旁边还有一本笔记,我随便翻了翻,是某位前辈巫师留下来的,”蒂玛说,“笔记里记载了眼泪石的唯一一个在魔法学上的用途,就是对情人下诅咒,以及用来解咒。我还以为你被诅咒了,所以才要找眼泪石呢。你看你身边有这么多可爱的女孩子,如果被诅咒了,岂不是太悲惨了。”
“......”
琼恩心虚地移开视线,紧接着他意识到一个问题:“那位留下笔记的前辈巫师叫什么?”
他所中的诅咒名为“专情”,是昔日一位叫马伦的传道巫师,因为热衷沾花惹草,到处留情,结果有一位名叫娜塔丽莎的女巫师,因爱生恨,对他下了这个诅咒。马伦中诅咒的时候就是在东域,而这个诅咒之所以难以破解,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由于它糅合了东域的古老巫术,脱离了中土魔法的理论范畴。蒂玛所捡到的魔法笔记里记载了专情诅咒的资料,那么它的原主人很有可能和娜塔丽莎有关,甚至说不定就是她本人。
维若拉虽然说她能解咒,但她的知识来自于马伦,而马伦也是自己作为中咒者,从理论上反推出来的,纯属纸上谈兵,没有实际的成功案例,这让琼恩难免忐忑不安。如果能够拿到诅咒的创造者的一手资料,显然对解决诅咒会有很大帮助。
不过蒂玛的回答让他失望了。“笔记里没有记载那位前辈的名字。”
“这样啊......”琼恩想了想,“你说你有眼泪石,有什么证据呢?”
“证据?”
“对啊,你说有,但又没带在身上,那不还是空谈。你如何证明你是真的有,而不是又在撒谎呢?”
“眼泪石我确实没带在身上,太占地方了,那本笔记倒是在这里,可以作为佐证吧,”蒂玛从巫师袍的口袋里摸出一本巴掌大小的书册,翻了翻,“嗯,就是这个。”
琼恩伸手接过,笔记上的字迹有点潦草,但其中有一部分内容,确实说的就是这个专情诅咒,问题是施咒的方法写得非常详细,解咒的方法却很简略,只有寥寥几句,而且——
“暂时解除诅咒的办法?”琼恩指着一行字,“这个‘暂时’是什么意思?”
“暂时,就是暂时的意思啊,”蒂玛说,“这上面不是说得很清楚吗,消耗一定分量的眼泪石,可以暂时解除诅咒,让人恢复正常状态,持续时间和所消耗的眼泪石分量成正比——你哪里看不懂?”
我没有哪里看不懂,我只是不能接受。
好吧,也不算不能接受,有总比没有好,就算是暂时恢复,总好过永久不举。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生本来就没有什么永久,都是暂时的。如果能够一直“暂时”下去,暂时一辈子,那和永久也就没什么区别了。只是不知道眼泪石的消耗分量和恢复时间,这两者的比例关系究竟如何,笔记上也没有明确记载,只能自己尝试了。
“但是,仅凭这个笔记,还是不能证明你就真的有眼泪石吧。”
“谨慎而多疑,确实是巫师的品质,”蒂玛点点头,“那么,如果加上样品呢?”
“样品?”
“嗯,我刚刚发现,我口袋里有一小块眼泪石,可能是出发的时候随手带上了,”蒂玛伸出右手,在她白生生的掌心里,一块拇指大小的银白色金属块正闪闪发光,“你要找的是这个吗?”
琼恩拿起来,发现它比想象得还要轻,一点分量都没有,仿佛吹口气就能飘走,手指轻轻用力,金属便随之变形,宛如胶泥。他其实也没见过眼泪石,所知的一切,都来自于维若拉的描述(传道巫师的记忆传承),以及梅菲斯从欧格玛教会里弄到的一些零碎记载:银白色的金属、比秘银还轻巧、质地柔软、在阳光下能反射出虹光——总结起来特征就是这些,似乎都符合。
人家已经提供证明到这个程度,琼恩也不能再吹毛求疵,“好吧,”他说,“我暂且相信你。”
“真的吗?我还以为你要完成最后的验证步骤呢?”
“嗯?怎么验证?”
“当然是试验一下,才知道真假啊,”蒂玛从琼恩的手中取回眼泪石,轻声念了几句咒语,金属便仿佛奶油般融化了,然后变成蒸汽,一丝丝地消散在空气里,“如果这本笔记上所说属实,那么它应该会让诅咒消失一段时间,对吧?”
她站起身,走到琼恩面前,轻轻一扯腰带,白色的长袍便委落在地。黑色的连体内衣,紧紧包裹着她的丰腴肉体,散发着成熟的香气。“要验证一下效果吗?”女巫师妩媚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