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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殷无伤

    赤焰教之乱已过去七年了,然而江湖上至今仍对此事津津乐道,当年的公子起至今依旧是令所有江湖人士肃然起敬的一代名侠。但对天下的普通百姓而言,尤其是北方边境的千万黎民,这七年来,定北大将军燕图北才是他们心中无法抹去的传奇。七年前,不仅有赤焰作乱,更有北狄攘边,若非燕将军星夜驰援,浴血奋战,如何会有今日的七年长安?

    在那场战争中,燕老将军失去了他的两个儿子。长子燕翊,时年二十二岁,次子燕翔,时年一十八岁。当时是燕翔第一次亲临战场,出征之前,他和父亲说,我会成为本朝的霍去病。此次任务虽然艰巨,但是燕老将军看着他的两个儿子,顿时觉得宽慰不少。

    燕翊已经跟着燕老将军在战场上历练过很多年了,运筹帷幄,武略文韬。军营里的将领士兵也十分敬重这位老成持重的少将军。“你那长子果真是一名很优秀的将领,有你们父子在,我朝江山定然是固若金汤了。”连先皇也常常这样和老将军说话。燕老将军固然十分高兴,然而总觉得燕翊欠缺了点什么,直到次子燕翔也渐渐参与些军事后,他才恍然大悟,长子虽然稳重有余,却缺少了些机动灵活。时间久了,燕翊也渐渐觉得这个二弟天赋更加高明。弓马娴熟,武艺绝伦,自然不在话下,更难得的是他虽未经战阵,却能依靠简单的情报准确地窥察敌心,并且多有奇计,因此燕翊也十分地爱护这个弟弟。

    燕翔的灵性,不仅久临战阵的燕翊难以企及,自己渐渐老了,恐怕也比不上吧,不过这孩子有时未免太感情用事了些,喜欢和营里的将士们胡闹,论及将帅之才,还是翊儿更合适呢。燕老将军看着年轻的儿子笑了,心想,你不用成为本朝的霍去病,你可以比霍去病更加强大。一旁的大将们也笑了,“将军将门虎子,忠义昭昭,真算是本朝的杨令公呢!”这些将领十分羡慕老将军,经常说这样的话,然而老将军并不十分喜欢,甚至有时候他听到这些话后反而会希望自己的儿子毫无军事才能,切莫折损在战场上才好。于是他又看着自己仅仅十岁的一对双胞子女,双手将他们搂在怀里,感到十分欣慰。“杨令公一心为公,我却始终避免不了这些护犊私心,因此是万万不能与其相提并论的。”燕老将军心中感叹着。

    出征的路上,大同前线军情不断告急。燕翔说:“前方吃紧,而如今路遇大雨,大军速度太慢,恐怕来不及救援。我愿与哥哥率一众骑兵抄近道从侧翼奇袭,打乱敌军部署,拖慢敌军节奏,父亲自率大军行进。”燕老将军犹豫了一下,燕翊便也请命道:“一旦奇袭成功打乱了敌军部署后,我们便绕回城中坚守城池,等候大军救援。”燕老将军才终于答应了。燕翊上马前看见父亲担忧的眼神,又回过来和父亲低声说道:“父亲放心,燕翊必保二弟周全。”燕老将军本想说,你也要当心,你兄弟二人互相扶持俱要平安才好。但见燕翊干净利落地上马前去,当着三军将士终于没有说出口。

    雨声潇潇,一众轻骑兵跃马挎刀,践踏着雨水浸湿的枯草泥泞,呼啸而去。燕老将军看着这夜色下的雨幕,听着雨幕中的马蹄,心想,这样的天气似乎最容易被梦魇住啊。

    奇袭成功了。燕老将军听到消息十分高兴,若非遇到刺客,自己此时恐怕也已率着大军赶到,父子三人共同守城御敌,日后也将流传出一段佳话吧。但可惜的是敌军毕竟有备而来,很快便反应过来重新掌握了节奏。燕翔便又说:“如今父亲大军未到,敌军反应之快超乎想象。而城内的守军疲惫不堪,我们带来的骑兵也不善守城,进城城必破,不如在此四处扰乱敌军,待大军一到方有生机。”

    燕老将军率着大军终于赶到了大同,城池虽然残废颓靡,却依旧坚强。然而,燕翊血肉模糊,燕翔尸骨无存,只留下一副残破的盔甲。

    古来征战几人回啊!当年那场大同守卫战,大概便是燕图北一生之中经历过的最艰难的一战吧。

    如今七年光阴弹指即过,华山之会也已过了月余,已是十一月的光景,北方的天气早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霜华,道路变得难行起来。两旁的树木早已枯死干裂,冷风一吹,枝桠抗风之声凄厉难听,如同鬼魅哀嚎。燕翩翩想起路过大同的时候,七年的时间早已抚平了战争留下的创伤,城内一片祥和,百姓安居乐业,街头巷尾,人迹繁华,但常常还有些年纪稍长的人在酒肆街头回忆着当年的那场大同保卫战。他们嘲笑着当年的北狄人如何的贪生怕死,如何的愚蠢猥琐,又赞颂着当年的燕将军如何威风凛凛,如何的镇定自若,真不愧是天神下凡。兴起说至激动人心之处,一些年少的市井少年听了竟然也跟风起来,但凭臆想胡说八道,还夹杂些各种听不懂的方言和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粗口。

    有人说道:“我虽然年轻,七年前还不过十岁,然而却也对当年的事情记忆犹新。想当年我在城外牧羊,遇到一小队北狄人士兵,大概也就十来人吧。他们一见了我便上来哄抢我的羊群,全无军纪可言。我便假装弱小,他们也全然没想到我内衣里面竟贴身藏着一把极其锋利的匕首,正是用来防范狼群的。我趁他们不备,便从衬衣里掏出那把匕首来,一刀了结了一个北狄兵的性命。其他人见了吓得惊慌失措,便舍了羊群一起过来拿我。可笑他们虽生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行动起来却笨得像猪一样,哪比得上我年幼小巧,身法灵活,因此始终抓我不到,反被我趁机又了结了几个。但他们毕竟人多势众而且力气长远,我渐渐支持不住,便又急中生智,大喊一声‘燕将军!’,那剩余的几个北狄兵竟然就被吓破了胆,丢盔弃甲胡乱逃窜去了,只有一个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心中好奇,便小心靠近过去,哪知道他竟然是被活活地吓死了!”说完便哈哈大笑。旁边的人听了虽然觉得荒诞不经,难以令人信服,然而却觉得听得十分过瘾,也跟着哈哈大笑,并纷纷争相模仿,又编造出许多更加荒诞的故事来。

    燕翩翩想:“我可是失去了两个最亲爱的哥哥啊!那是他们用生命换来的胜利,怎么突然就变得如此轻而易举了呢?”或许真的应该像翎哥哥说的那样,给予对手应有的正视和尊重,才是对自己胜利最大的尊重吧。燕翩翩又在心里想着。她看向燕翎,而燕翎依旧一副似有所思的样子。她便说道:“翎哥哥,自从在太原附近闹翻了一伙山贼后,你就很少和我说话了,每次问你都说回了京城再告诉我。现在我们已经到了京郊,中午就可以到家了,总可以告诉我你在想什么了吧?”

    燕翎收回思绪,展颜笑道:“其实也没什么。你还记得华山上那个叫楚剑辞的人手中的剑么?”

    燕翩翩心中恼气,但依旧装作甜甜地问道:“记得啊,楚剑辞打败宫田诚的最后一招时,那把剑竟然自己叮铃铃地响了起来,真想亲眼看看那把剑呢。只可惜那个楚剑辞出剑太快了,我只看到一片光华闪耀,看不清它长什么样子呢。”

    燕翎说道:“嗯,其实这把剑大有来历,我听殷大哥说...”

    “你听殷大哥说,这把剑原是宋朝的一名铸剑大师所铸,用的还是当时天下落下的一块陨铁呢。据说《梦溪笔谈》里还有记载,说是‘治平元年,常州日禺时,天有大声如雷’云云,总之就是落了一块陨石,后来还被太守送到润州金山寺保存。但后来江湖传闻当时一位江湖异人听说此事后,便前往金山寺盗取了这块陨铁,而金山寺的和尚害怕太守问罪,就隐瞒不报。

    “而那位异人拿到陨铁后便找到当时的铸剑大师请求将其铸成宝剑,那位铸剑大师看到陨铁后也十分兴奋,便答应了请求,经过九九八十一天才终于铸成。可谁知此剑性情极凶,那位异人使用此剑不到三个月,那两面剑脊之处竟自行出现两道血槽,日渐加深,不到半年,剑脊处的两道血槽便汇合形成一道镂空血槽,杀气弥漫,竟装不得剑鞘。但凡每配有新鞘,无论何等材质,一经拔剑便立时被剑气摧毁。那位异人也自此变得残忍嗜杀,最终堕入了魔道。

    “后来幸得多位高人制服了那位异人,收了此剑,觉得大有邪门,便意欲毁掉。谁知此剑削铁如泥,坚韧不折,一时竟无法摧毁。众人无奈,便又找到那名铸剑大师。大师亦是无可奈何,只好四处翻阅典籍,最后终于在一本古书中得到启发,用精铜铸了一道剑脊,和剑柄连在一起镶入剑身的镂空部分。而那精铜剑脊表面刻有许多神秘的图案符文,无一处缺陷,内里却据说有二十八个圆洞,参照天上二十八星宿的布局,并在洞中各自装有一枚银珠,来代表那二十八颗星。此剑倘有杀气,这二十八枚银珠便会叮咛作响,镇压此剑凶气。此剑也因此得名‘含星’。

    “而那位大师铸成剑脊后心力交瘁,不久便闭目长逝了。众人虽然感慨,但万幸剑中邪气已被镇压。可谁知好景不长,又过了些光景,众人又发觉精铜剑脊两旁竟隐隐又形成两道浅浅的血槽,新配剑鞘也终于在一次拔剑后被毁。众人惶恐,最终竟听信了一名游方道士的话,选用桃木制作剑鞘。可说来也怪,此前各种名贵剑鞘均经不住此剑凶气,而那桃木剑鞘竟能始终保持完好。

    “再后来,便是江湖中人,人人均知此剑灵异,奉为神兵,争相角逐,最终竟不知此剑下落了。

    “我说的可都对么,翎!哥!哥!”

    燕翎听她说得头头是道,竟似乎没能察觉她最后的吐字几乎已经是咬牙切齿了,只顾着摇头感叹道:“殷大哥对你果然很好呢,什么故事都讲给你听。只是这柄邪剑如今出世,不知道会引发什么动乱呢。自从华山一会之后,我总觉得当今一切虽然看似波澜不惊,实则却暗流汹涌啊。”

    燕翩翩见了他摇头晃脑的模样,更加恼恨了,终于忍不住大声道:“什么殷大哥对我真好,什么故事都讲给我听,这明明是你在华山时候就故意向我炫耀的。而且你不说话也是在闹翻那伙山贼之后,你心里想的肯定不是这个,你骗我!”

    燕翎一时语塞,反驳不了小妹的质问,终于一拍马背耍赖道:“那你抓我吧,你要是抓到我了我便告诉你。”

    燕翩翩看着燕翎远去的背影恨得牙痒痒,也赶紧打马追去。

    自去岁新皇登基后,照例轻徭减赋,大赦天下,因此天下已是山河稳固,百姓安居乐业,欣欣然一片繁荣景象。而京城有天子坐镇,浸染帝王气势,其繁华胜状,更是天下无双。天下名城虽多,却莫能与之相比。时人或求富贵无双,或求扬名天下,首选之地便是京城。

    如今虽然已是十一月冬天,京郊官道上的来往行人依旧很多。路上一些有见识的行人见了燕翎与燕翩翩座下的两匹枣红马神骏不凡,不禁对主人也十分向往。只见马上两名男子相貌十分肖似,似是同胞兄弟,但显然又觉得一眼看上去,一人英朗挺拔,另一人则更偏秀气明媚了,并不十分难以区分。可知人之差别全不止在一眉一眼的相貌上,亦在于身体言行所散发出的气质了。

    而另一些眼光更加高明的人看见红马的主人,更是觉得此二人眉清目秀,一身贵气,不是普通凡人,赞叹京师果然人杰地灵,卧虎藏龙,才在京郊竟然就能遇见如此人物。心中正感慨间,便见那英朗挺拔之人打马狂奔,那秀气明媚之人在后穷追不舍。他们正感到奇怪,就见那英朗男子似乎求快心切,双腿猛地一夹马腹,不料用力过猛,那枣红马吃痛不住,立时受惊竟将主人甩了出去。那枣红马果然神骏非凡,这一甩竟直将主人抛进了一旁的池塘水库之中。路人纷纷大惊失色。然而北方人多不善凫水,虽然心中可怜,但俱都只是站在路旁指指点点,无人敢下水搭救。

    燕翩翩急忙弃马奔到路边,大声呼喊着翎哥哥。众人听她情急之下,声音不加掩饰,听起来娇柔动人,又见她虽着男装,然而气质清秀可爱,才知道她是女子之身,与落水者原是一对同胞兄妹了。

    燕翩翩手足无错,早已急得眼泪直流。眼见燕翎在水中渐渐挣扎无力,这才反应过来向旁人求助,解下身上所有银两和值钱物品,泣不成声。众人见了实在可怜,然而冬月寒气刺骨,池塘野水更不知冰冷到何等地步,倘若冒然下水,少不得也要平白搭进条自家性命。世人虽多爱财,然却更加惜命,哪里却有单单为了钱财而不惜食命的人呢?

    燕翩翩见状,几要晕厥过去,又转过身子哭喊着燕翎的名字。而燕翎在水中终于挣扎得再无力气,渐渐地沉入水中。燕翩翩呆了,一抹眼泪,便要跳入水中,忽觉一只手从身后挽住了自己,便见一道白色人影如惊鸿般掠向池心,单手一抄,拉住燕翎将要被淹没的五指,猛一用力,竟凭空将燕翎提了出来挟在腋下,飘飘然踏水而来。

    池面上波纹仍在扩散,燕翩翩的脑袋仿佛空了一般,浑然不知刚刚发生了什么,只依稀记得翎哥哥似乎快要死掉了,自己去解救翎哥哥也舍了性命,但似乎又有人及时拉住了自己,还救起了哥哥,所有的画面零零散散,都是如此的懵懂而不真实,仿佛做梦一般。愣了好一会儿,燕翩翩才终于醒悟过来,见到一个戴着面具的白衣人正按压着燕翎的胸腔,迫得他将喝下的池水悉数吐了出来,不住地咳嗽,然而神智却不曾清醒。燕翩翩冲过去扶起浑身冰冷湿漉的燕翎,紧紧抱在怀里,“哇”地一声便放声大哭起来。

    有一位好心的皮毛商人见了十分感动,赠了一件毛裘安慰道:“赶快帮他换身干净厚实的衣服吧,莫要着凉了落下病根儿才好。”燕翩翩接过衣服十分感谢,竟将刚刚取出扔在地下的银两悉数赠给了那名商人。那商人推辞不过,便又多送了许多衣物。

    那商人刚走,燕翩翩才想起自己竟还未对真正搭救燕翎性命的恩人表示感谢,然而此刻自己已身无长物,十分困窘。那人见了并不在意,径自在路旁招来一辆马车,抱了燕翎进了马车,给他换好衣服,留车夫和燕翩翩在前驾车。

    衣服换好之后,那白衣人只说外面风冷,招呼燕翩翩进来。燕翩翩钻进马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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