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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个旅店的老板兼账房兼柜台收银员, 在写账本之余,通常也会写写日记, 事实上,我老婆就常常说我没有向文学界发展是巫师世界的一大损失。
从我是一个小男孩开始就有一个梦想, 当一个举世有名的魁地奇运动员,可惜我的飞行课老师很直接地告诉我——如果你连离地半米的扫帚都坐不稳,如何去打魁地奇?
痛苦失望了许久之后,乐观开朗的我没有气馁,而是用父亲留下的钱开了一家可爱的小旅店——请注意,千万不要把我的旅店和破釜酒吧那样的烂店相提并论,两者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
我将整个小旅店装修成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风格, 厚实的木质地板, 光滑红漆扶手楼梯,干净整洁的客房,还有可口美味的饭菜——我老婆的手艺。
可惜,《预言家日报》那群白痴有眼不识金镶玉, 只肯给我的旅店评定为三星级的, 那么多年来,我申请不下一百次了,他们都不肯给加颗星;于是,我愤怒之余,自己给门口的招牌上又多画了两颗星。
虽然生意不错,但是我从来没有忘记我的梦想,于是我努力培养我的儿子在飞行方面的才能, 遗憾的是,这孩子似乎继承了我的血统,丝毫没有飞行方面的天赋,不,似乎更糟,他只要离开地面五公分,就会头晕目眩,把一个人看成两个——俗称“晕扫帚”。
毕业后的儿子,抱着对魁地奇的满腔热情去了著名的光轮比赛扫帚公司任职,现在已经是市场营销部主任了。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暗暗下定决心,总有一天我们家会出一个优秀的魁地奇球手,我绝对会活着看到这一天的!!!
请大家不要嫌我拢死狭司突嵴庋芸炀徒胝饬耍
……
那年的圣诞假期格外寒冷,大雪下个不停,把外边的地面盖得严严实实的,所以店里的生意格外差劲,总共也就三五个客人在大厅的餐桌旁吃饭或喝茶。
儿子一过完圣诞节就奉命出差去了,而刚嫁进来的儿媳妇正在店里一边帮忙,一边等待出差的儿子回来。
时钟刚过了八点,突然,旅店的大门被用力推开,两个人影带着满身的风雪走进了我的旅店。
原本趴在柜台上的我本来已经快要睡着了,猛的被窜进来的冷风给冻醒了,连忙擦擦快要流出来的口水,抬头看人……
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和一个小姑娘。
那个男人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遮得低低的,看不清他的样子;但是从他一进来,整个旅店就立刻弥漫着一种迫人的寒意,本来充满说话声的餐厅立刻就安静了。
当那个女孩子摘下帽子的时候——唉呀妈呀,我的老心肝扑扑乱跳了好了一阵!
她有一头闪亮的银色卷发,秀气漂亮又明艳照人,一站在店门口,就犹如一盏明灯一般把整个昏暗的餐厅都照亮了——我老人家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那女孩就是没什么精神的样子,好像很疲劳;但是还是保持良好的教养;她说话的声音也清脆好听,斯文有礼得喊了好几声,我那傻看的儿媳妇这才缓过神来,晃了晃脑袋,颠颠地上前招呼。
当时在一楼餐厅的几个客人都呆呆地看着那女孩,直到女孩旁边那个男人轻轻咳嗽了一身,然后慢慢掀开头上的斗篷——大家顿时又都呆住了。
他靠左的大半边脸白皙俊美,英俊地让我儿媳妇眼睛都亮了——幸亏我儿子不在;
但是他的右小半边脸破灭得厉害,好像被奇怪的火烧过了一样,恶魔般地扭曲着,把我儿媳妇刚刚萌动的芳心又给扑灭了——善哉善哉,世界和平。
那个男人高大挺拔,安静地站在那里,有点厌倦的样子,一言不发;他似乎有一种魔力,不想要语言就能让所有人都明白他的意思,只轻轻的一声咳嗽,大家就立刻把头低下去了——我们都明白了,他不喜欢别人老是盯着那女孩看。
男人的举止说不出的优雅高贵,但是身上却透着一种阴狠迫人的寒气,似乎一把沾满血迹的利刃,随时都会再次出鞘伤人;不一会儿,餐厅里仅剩的客人们就都不见了,悄无声息地溜上了楼。
幸亏我是个见过世面的店老板,沉得住气;这才抗住了不倒下。
请大家不要把我当做没有眼力的乡下小店的老头,事实上,我的旅店接待过许多精彩的客人:
有当初刚刚走马上任的魔法部部长——拽得恨不得把鼻子顶到天花板上去;险些拆了我家天花板的巨人;躲在房间里日夜数钱的古灵阁的妖精们,还有许许多多大人物……
——但是,如果从日后来看的话,这些所有的部长巨人妖精和大人物加起来都没有这两个人对整个魔法界的影响来的大。
可是,当时的我实在看不出这两个客人的关系,当他们登记的时候,那男人只是简单地写了“t·m·g”;而女孩叹了口气,也有样学样地写了“abby·g”。
我的脑筋飞快得转着——莫非这两个人是亲戚??
于是,我试探得问了他们要几间房,那男人微笑着开口了,声音低沉好听——“一间。”
那女孩脸色苍白,一脸要哭了的样子,好像立刻要昏过去了。
那男人笑得更开心了,好像感到特别有趣的样子,看着那女孩的目光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柔宠爱,连我这老头都傻了一下,顿时也不觉得他的脸可怕了。
他又说“还是两间吧”。
那女孩立刻又活了过来,吐出了一口气,尴尬地笑了一笑。
然后,他又要了些吃的,那女孩摇摇头说不饿,他也不理,径直押着女孩走到桌边坐下,硬要她吃。
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店老板,我十分机灵地对着儿媳妇如此这般地吩咐了一阵,她立刻去厨房找她婆婆了;而我也立刻去把壁炉的火烧得更旺些——看得出那女孩是真累了,需要食物和休息。
过了一会儿,儿媳妇端着一大托盘的食物放到他们的桌上,有热气腾腾的牛肉土豆浓汤,爽口的蔬菜拌土豆泥,烤得松松的羊奶小面包,还有一大盘烧透喷香的孜然牛肋排。
而那男人只要了一杯热热的红茶,然后看着女孩吃。
几口滚烫的浓汤下去,女孩的脸色开始恢复,泛着一层好看的嫣红色,又扯了几片面包毫无食欲地吃。男人不肯罢休,微微皱眉,挥动几下手指,于是旁边的盆子里的刀叉自动开始切肋排了,切成小小的几块;接着把盆子推到女孩面前。
女孩十分听话,乖乖的吃了。
看那女孩吃的香,男人似乎比自己吃还高兴,不时伸手过去给她擦擦嘴角,微笑着说了几句话,女孩抬头对着男人笑得天真可爱,不知说了什么,逗得男人朗声大笑。男人的冷戾狠毒都不见了,温柔地顺从女孩的意思,也吃了点东西——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觉得那女孩笑语嫣然,那男人温柔俊美,画面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一时间,冷清的餐厅弥漫着一种温暖的气息,那个女孩子身上似乎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天真温柔,好像连冰块都融化了;那男人身上的阴狠暴戾之气散了不少,笑得春风一般,百炼钢也化作了绕指柔。
——我和儿媳妇都看呆了。
……
送他们进各自的房间之后,我们家的三个人连夜开了家庭会议。
“一定是长辈和孩子;不然怎会对她那么好?!”作为家长的我首先猜测。
我老婆在旁边用力附和:“…老伴儿,你说的一准对!”
儿媳妇不同意,摇着头说:“…不对,我觉得他们是——情人!因为年龄或身份的差异,私奔来的!!”
我和老婆一起翻白眼。
——这里得说明一下,我儿媳妇是个三流的爱情小说家,说她是三流的,那还是看在一家人的情面上,实际上她的小说根本不入流,又臭又长,不知所云,台词肉麻,情节匪夷所思,整天想些天马行空的情节和不知所谓的桥段,写出来的东西让人哭笑不得,还每次要我这个公公给她审稿,提提意见什么的。
我痛苦不堪——如果现实中的爱情真如她写的那样,我情愿打一辈子光棍!!
她还有一个更加要命的闺中密友,叫什么丽塔·斯基特的,是一个不入流的烂记者;她们俩一个专事挖人隐私写人八卦,一个喜欢胡言乱语胡编乱造,倒也情投意合,臭味相投,人送外号——“twins”。
——每次这两个人凑在一起,我老人家就觉得活着是一种折磨,还不如早点去见merlin的好!!
看儿媳妇在那里陶醉于想象中的凄婉的爱情,我和老婆叹了口气,决定先洗洗睡了。
***** ***** *****
第二天,那两位客人吃过早餐,就向我打听尼可·勒梅的地址——原来他们是来拜访他的呀!我连忙详细说明了路途,那男人就拉着女孩的手离开了。
说起这个著名的炼金术师,我可以郑重宣布——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希望他和他妻子长寿的人之一。
每年都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客人来拜访他,而由于我的旅店离他家近,所以就成为这些拜访者不二的落脚选择;为了表示对他间接增加了本店收入的感谢,我常常会送几桶自酿的李子酒给他,并且祝愿他千万要活得长——怎么也得比我的旅店长啊。
尼可老头其实是个很和气的人,开朗热情,一点都不像已经活了六百多年的人,没有半点历尽沧桑的味道,倒是活泼得像个老小孩。
他有一个匪夷所思的课题,就是从几百年前就开始为自己想墓志铭,可是总也想不出一个最好的最合心意的。
我有一次忍不住问尼可:“想这个干嘛,你们又死不了?!”
那老头一脸严肃的回答:“纯属兴趣余爱好!!”
尼可老头虽然对人很和气,但是却很不喜欢那些慕名而来的陌生人,认为他们无休无止的拜访打扰了他和妻子的晚年生活。
——其实我想说,你们从几百年前就开始晚年了,到现在还在晚年,从我是个孩子起你们就在晚年,到现在我也晚年了,你们还没晚年完;闲着也是闲着,让人拜访拜访也无所谓,还能促进一下本地gdp,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这次不一样,尼可老头似乎很喜欢这两个客人,居然用自家的马车亲自把他们俩送回我的旅店,还热情地邀请人家第二天再去他家做客。
……
对于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什么,文笔?不对,是观察。
他们住在我店里的这两天,作为一个准文学家的我和一个俗烂小说家的儿媳妇小心翼翼地观察这两个人,结果发现情况越来越扑朔迷离。
那男人说话有一种颐指气使的味道,行事说一不二的,从骨子透出一种让人战栗的阴狠寒意,让别人连话都不敢大声说,被他看一眼,就觉得浑身发冷。
在他们来到我店里的这两天里,原本就不多的客人都逃的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个实在没有办法... -->>
我是这个旅店的老板兼账房兼柜台收银员, 在写账本之余,通常也会写写日记, 事实上,我老婆就常常说我没有向文学界发展是巫师世界的一大损失。
从我是一个小男孩开始就有一个梦想, 当一个举世有名的魁地奇运动员,可惜我的飞行课老师很直接地告诉我——如果你连离地半米的扫帚都坐不稳,如何去打魁地奇?
痛苦失望了许久之后,乐观开朗的我没有气馁,而是用父亲留下的钱开了一家可爱的小旅店——请注意,千万不要把我的旅店和破釜酒吧那样的烂店相提并论,两者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
我将整个小旅店装修成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风格, 厚实的木质地板, 光滑红漆扶手楼梯,干净整洁的客房,还有可口美味的饭菜——我老婆的手艺。
可惜,《预言家日报》那群白痴有眼不识金镶玉, 只肯给我的旅店评定为三星级的, 那么多年来,我申请不下一百次了,他们都不肯给加颗星;于是,我愤怒之余,自己给门口的招牌上又多画了两颗星。
虽然生意不错,但是我从来没有忘记我的梦想,于是我努力培养我的儿子在飞行方面的才能, 遗憾的是,这孩子似乎继承了我的血统,丝毫没有飞行方面的天赋,不,似乎更糟,他只要离开地面五公分,就会头晕目眩,把一个人看成两个——俗称“晕扫帚”。
毕业后的儿子,抱着对魁地奇的满腔热情去了著名的光轮比赛扫帚公司任职,现在已经是市场营销部主任了。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暗暗下定决心,总有一天我们家会出一个优秀的魁地奇球手,我绝对会活着看到这一天的!!!
请大家不要嫌我拢死狭司突嵴庋芸炀徒胝饬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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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圣诞假期格外寒冷,大雪下个不停,把外边的地面盖得严严实实的,所以店里的生意格外差劲,总共也就三五个客人在大厅的餐桌旁吃饭或喝茶。
儿子一过完圣诞节就奉命出差去了,而刚嫁进来的儿媳妇正在店里一边帮忙,一边等待出差的儿子回来。
时钟刚过了八点,突然,旅店的大门被用力推开,两个人影带着满身的风雪走进了我的旅店。
原本趴在柜台上的我本来已经快要睡着了,猛的被窜进来的冷风给冻醒了,连忙擦擦快要流出来的口水,抬头看人……
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和一个小姑娘。
那个男人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遮得低低的,看不清他的样子;但是从他一进来,整个旅店就立刻弥漫着一种迫人的寒意,本来充满说话声的餐厅立刻就安静了。
当那个女孩子摘下帽子的时候——唉呀妈呀,我的老心肝扑扑乱跳了好了一阵!
她有一头闪亮的银色卷发,秀气漂亮又明艳照人,一站在店门口,就犹如一盏明灯一般把整个昏暗的餐厅都照亮了——我老人家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那女孩就是没什么精神的样子,好像很疲劳;但是还是保持良好的教养;她说话的声音也清脆好听,斯文有礼得喊了好几声,我那傻看的儿媳妇这才缓过神来,晃了晃脑袋,颠颠地上前招呼。
当时在一楼餐厅的几个客人都呆呆地看着那女孩,直到女孩旁边那个男人轻轻咳嗽了一身,然后慢慢掀开头上的斗篷——大家顿时又都呆住了。
他靠左的大半边脸白皙俊美,英俊地让我儿媳妇眼睛都亮了——幸亏我儿子不在;
但是他的右小半边脸破灭得厉害,好像被奇怪的火烧过了一样,恶魔般地扭曲着,把我儿媳妇刚刚萌动的芳心又给扑灭了——善哉善哉,世界和平。
那个男人高大挺拔,安静地站在那里,有点厌倦的样子,一言不发;他似乎有一种魔力,不想要语言就能让所有人都明白他的意思,只轻轻的一声咳嗽,大家就立刻把头低下去了——我们都明白了,他不喜欢别人老是盯着那女孩看。
男人的举止说不出的优雅高贵,但是身上却透着一种阴狠迫人的寒气,似乎一把沾满血迹的利刃,随时都会再次出鞘伤人;不一会儿,餐厅里仅剩的客人们就都不见了,悄无声息地溜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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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试探得问了他们要几间房,那男人微笑着开口了,声音低沉好听——“一间。”
那女孩脸色苍白,一脸要哭了的样子,好像立刻要昏过去了。
那男人笑得更开心了,好像感到特别有趣的样子,看着那女孩的目光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柔宠爱,连我这老头都傻了一下,顿时也不觉得他的脸可怕了。
他又说“还是两间吧”。
那女孩立刻又活了过来,吐出了一口气,尴尬地笑了一笑。
然后,他又要了些吃的,那女孩摇摇头说不饿,他也不理,径直押着女孩走到桌边坐下,硬要她吃。
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店老板,我十分机灵地对着儿媳妇如此这般地吩咐了一阵,她立刻去厨房找她婆婆了;而我也立刻去把壁炉的火烧得更旺些——看得出那女孩是真累了,需要食物和休息。
过了一会儿,儿媳妇端着一大托盘的食物放到他们的桌上,有热气腾腾的牛肉土豆浓汤,爽口的蔬菜拌土豆泥,烤得松松的羊奶小面包,还有一大盘烧透喷香的孜然牛肋排。
而那男人只要了一杯热热的红茶,然后看着女孩吃。
几口滚烫的浓汤下去,女孩的脸色开始恢复,泛着一层好看的嫣红色,又扯了几片面包毫无食欲地吃。男人不肯罢休,微微皱眉,挥动几下手指,于是旁边的盆子里的刀叉自动开始切肋排了,切成小小的几块;接着把盆子推到女孩面前。
女孩十分听话,乖乖的吃了。
看那女孩吃的香,男人似乎比自己吃还高兴,不时伸手过去给她擦擦嘴角,微笑着说了几句话,女孩抬头对着男人笑得天真可爱,不知说了什么,逗得男人朗声大笑。男人的冷戾狠毒都不见了,温柔地顺从女孩的意思,也吃了点东西——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觉得那女孩笑语嫣然,那男人温柔俊美,画面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一时间,冷清的餐厅弥漫着一种温暖的气息,那个女孩子身上似乎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天真温柔,好像连冰块都融化了;那男人身上的阴狠暴戾之气散了不少,笑得春风一般,百炼钢也化作了绕指柔。
——我和儿媳妇都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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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他们进各自的房间之后,我们家的三个人连夜开了家庭会议。
“一定是长辈和孩子;不然怎会对她那么好?!”作为家长的我首先猜测。
我老婆在旁边用力附和:“…老伴儿,你说的一准对!”
儿媳妇不同意,摇着头说:“…不对,我觉得他们是——情人!因为年龄或身份的差异,私奔来的!!”
我和老婆一起翻白眼。
——这里得说明一下,我儿媳妇是个三流的爱情小说家,说她是三流的,那还是看在一家人的情面上,实际上她的小说根本不入流,又臭又长,不知所云,台词肉麻,情节匪夷所思,整天想些天马行空的情节和不知所谓的桥段,写出来的东西让人哭笑不得,还每次要我这个公公给她审稿,提提意见什么的。
我痛苦不堪——如果现实中的爱情真如她写的那样,我情愿打一辈子光棍!!
她还有一个更加要命的闺中密友,叫什么丽塔·斯基特的,是一个不入流的烂记者;她们俩一个专事挖人隐私写人八卦,一个喜欢胡言乱语胡编乱造,倒也情投意合,臭味相投,人送外号——“twins”。
——每次这两个人凑在一起,我老人家就觉得活着是一种折磨,还不如早点去见merlin的好!!
看儿媳妇在那里陶醉于想象中的凄婉的爱情,我和老婆叹了口气,决定先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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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那两位客人吃过早餐,就向我打听尼可·勒梅的地址——原来他们是来拜访他的呀!我连忙详细说明了路途,那男人就拉着女孩的手离开了。
说起这个著名的炼金术师,我可以郑重宣布——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希望他和他妻子长寿的人之一。
每年都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客人来拜访他,而由于我的旅店离他家近,所以就成为这些拜访者不二的落脚选择;为了表示对他间接增加了本店收入的感谢,我常常会送几桶自酿的李子酒给他,并且祝愿他千万要活得长——怎么也得比我的旅店长啊。
尼可老头其实是个很和气的人,开朗热情,一点都不像已经活了六百多年的人,没有半点历尽沧桑的味道,倒是活泼得像个老小孩。
他有一个匪夷所思的课题,就是从几百年前就开始为自己想墓志铭,可是总也想不出一个最好的最合心意的。
我有一次忍不住问尼可:“想这个干嘛,你们又死不了?!”
那老头一脸严肃的回答:“纯属兴趣余爱好!!”
尼可老头虽然对人很和气,但是却很不喜欢那些慕名而来的陌生人,认为他们无休无止的拜访打扰了他和妻子的晚年生活。
——其实我想说,你们从几百年前就开始晚年了,到现在还在晚年,从我是个孩子起你们就在晚年,到现在我也晚年了,你们还没晚年完;闲着也是闲着,让人拜访拜访也无所谓,还能促进一下本地gdp,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这次不一样,尼可老头似乎很喜欢这两个客人,居然用自家的马车亲自把他们俩送回我的旅店,还热情地邀请人家第二天再去他家做客。
……
对于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什么,文笔?不对,是观察。
他们住在我店里的这两天,作为一个准文学家的我和一个俗烂小说家的儿媳妇小心翼翼地观察这两个人,结果发现情况越来越扑朔迷离。
那男人说话有一种颐指气使的味道,行事说一不二的,从骨子透出一种让人战栗的阴狠寒意,让别人连话都不敢大声说,被他看一眼,就觉得浑身发冷。
在他们来到我店里的这两天里,原本就不多的客人都逃的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个实在没有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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