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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克斯带陈震来的酒吧名叫“吟游诗人的鲁特琴”,鲁特琴被认为是吉他的祖先之一,一种非常古老的乐器,变化也非常多,是中世纪欧洲的主要乐器,但是现在已经没多少人会玩这个东西了。
陈震敢一进入酒吧,就发现酒吧里简直就是人山人海,似乎是舞台上有什么很出名的乐队在演奏,围观的人乌央乌央的,大部分人都是站起来的,把舞台围得水泄不通,不时得发出一阵阵欢呼。
三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位置坐下,还是和人拼台的。
和三人平台的是一个穿着牛仔裤的休闲装的壮实白人,三人坐下的时候,整个桌子几乎都被他点的东西铺满了,这位老兄庞若无人得大咬大嚼,马蹄状的香肠两三口就吃下一根,枕头包大的法国小女孩(前文有提到的多层肉类三明治),也是几口就被他吞进肚子里。
整个人就像是那种大胃王选手一样,满桌子菜在三人坐下没两分钟就消灭了三分之一,而他吃得那么快,却并不邋遢,也没显得很没教养,显然这位老兄经常这么吃饭。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三人也没觉得很特别,实际上亚历克斯的饭量也不小,是陈震的两倍,随着他的能力的增长,这个饭量还会提升的,只是没有这位老兄这么恐怖而已。
这位吃货老兄看到有人来拼台,扫了一眼三人之后,用餐的速度还加快了一些,那速度简直可以让人瞠目结舌。
因为他的突然加快咀嚼,陈震还特意地观察了一下,他发现这位老兄的用餐应该是经过特殊的训练的,因为陈震发现他一口食物进进嘴之后,全都是非常得咀嚼五次,然后就咽下去了。
这么简单的咀嚼只能起到简单的切碎食物的作用,并不利于消化,但却非常节省时间,这意味着这位老兄有一个极为强大的胃和肠子。
陈震只是略微看了一下就没有再继续了,这位老兄可能是那种需要大量和长时间体力劳动的职业,比如伐木工之类的,能吃而且吃得很快,加上他身上有一些北欧人的特征,这让陈震觉得自己的猜测比较靠谱。(很多人以为现代的伐木工因为有了油锯就变得很轻松了,实际上,现代伐木工的体力要求是很高的,甚至比古代高)
这时候,舞台上的演奏也完成了,演奏乐队在致谢,却只有一个声音传来,这让陈震觉得有点奇怪,便抬头看向舞台。
四散的人群正好让出了视野,让陈震能看到舞台上的情况,舞台上只有一个人,他抱着一把漆皮已经磨没了好几块的木吉他在向众人致谢。
“汤米·伊曼纽尔(Tommy·emmanuel),怪不得这里这么多人,估计有很多人是被通知了,从其他酒吧赶过来的。”陈震认出了台上的演奏者,他前世很喜欢加州旅馆这首歌,曾经在网上搜索各种演奏版本(注1),在一次偶然中,发现了这位在种花家民间不是很出名,但是在专业圈子却是如雷贯耳的大神。
亚历克斯看着陈震惊讶的神情,目光也投向台上,问道:“陈,台上的演奏者你认识?”
“呵,伙计,看来你对乐器演奏这个事情一无所知啊。”没等陈震答话,旁边就有一个声音传来,正是那位大肚老兄。
此时他正一边大嚼口中的食物,一边说话,虽然不太礼貌,却没有丝毫影响他的声音的清晰度,也没有一点东西从他嘴里喷出来。
他把食物咽下去,又塞了一块香肠到嘴里,给亚历克斯解释道:“汤米是整个吉他演奏界的殿堂级人物,他的指弹吉他已经达到一个极高的境界了,就目前而言,没人能在这种演奏方式上和他并肩,不过他在民间不是非常出名,因为他属于个人演奏家,不是专业圈子或者爱好者,一般都不知道他这个人。”
“指弹?吉他不是都用手指来弹的么?”亚历克斯显然是对吉他的演奏方法一无所知,说出一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来。
陈震一拍脑门,用蛋疼的声音给他解释道:“吉他当然是指弹的,不然,你用脚来弹么?这里的指弹说的是一种演奏手法,这种演奏手... -->>
亚历克斯带陈震来的酒吧名叫“吟游诗人的鲁特琴”,鲁特琴被认为是吉他的祖先之一,一种非常古老的乐器,变化也非常多,是中世纪欧洲的主要乐器,但是现在已经没多少人会玩这个东西了。
陈震敢一进入酒吧,就发现酒吧里简直就是人山人海,似乎是舞台上有什么很出名的乐队在演奏,围观的人乌央乌央的,大部分人都是站起来的,把舞台围得水泄不通,不时得发出一阵阵欢呼。
三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位置坐下,还是和人拼台的。
和三人平台的是一个穿着牛仔裤的休闲装的壮实白人,三人坐下的时候,整个桌子几乎都被他点的东西铺满了,这位老兄庞若无人得大咬大嚼,马蹄状的香肠两三口就吃下一根,枕头包大的法国小女孩(前文有提到的多层肉类三明治),也是几口就被他吞进肚子里。
整个人就像是那种大胃王选手一样,满桌子菜在三人坐下没两分钟就消灭了三分之一,而他吃得那么快,却并不邋遢,也没显得很没教养,显然这位老兄经常这么吃饭。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三人也没觉得很特别,实际上亚历克斯的饭量也不小,是陈震的两倍,随着他的能力的增长,这个饭量还会提升的,只是没有这位老兄这么恐怖而已。
这位吃货老兄看到有人来拼台,扫了一眼三人之后,用餐的速度还加快了一些,那速度简直可以让人瞠目结舌。
因为他的突然加快咀嚼,陈震还特意地观察了一下,他发现这位老兄的用餐应该是经过特殊的训练的,因为陈震发现他一口食物进进嘴之后,全都是非常得咀嚼五次,然后就咽下去了。
这么简单的咀嚼只能起到简单的切碎食物的作用,并不利于消化,但却非常节省时间,这意味着这位老兄有一个极为强大的胃和肠子。
陈震只是略微看了一下就没有再继续了,这位老兄可能是那种需要大量和长时间体力劳动的职业,比如伐木工之类的,能吃而且吃得很快,加上他身上有一些北欧人的特征,这让陈震觉得自己的猜测比较靠谱。(很多人以为现代的伐木工因为有了油锯就变得很轻松了,实际上,现代伐木工的体力要求是很高的,甚至比古代高)
这时候,舞台上的演奏也完成了,演奏乐队在致谢,却只有一个声音传来,这让陈震觉得有点奇怪,便抬头看向舞台。
四散的人群正好让出了视野,让陈震能看到舞台上的情况,舞台上只有一个人,他抱着一把漆皮已经磨没了好几块的木吉他在向众人致谢。
“汤米·伊曼纽尔(Tommy·emmanuel),怪不得这里这么多人,估计有很多人是被通知了,从其他酒吧赶过来的。”陈震认出了台上的演奏者,他前世很喜欢加州旅馆这首歌,曾经在网上搜索各种演奏版本(注1),在一次偶然中,发现了这位在种花家民间不是很出名,但是在专业圈子却是如雷贯耳的大神。
亚历克斯看着陈震惊讶的神情,目光也投向台上,问道:“陈,台上的演奏者你认识?”
“呵,伙计,看来你对乐器演奏这个事情一无所知啊。”没等陈震答话,旁边就有一个声音传来,正是那位大肚老兄。
此时他正一边大嚼口中的食物,一边说话,虽然不太礼貌,却没有丝毫影响他的声音的清晰度,也没有一点东西从他嘴里喷出来。
他把食物咽下去,又塞了一块香肠到嘴里,给亚历克斯解释道:“汤米是整个吉他演奏界的殿堂级人物,他的指弹吉他已经达到一个极高的境界了,就目前而言,没人能在这种演奏方式上和他并肩,不过他在民间不是非常出名,因为他属于个人演奏家,不是专业圈子或者爱好者,一般都不知道他这个人。”
“指弹?吉他不是都用手指来弹的么?”亚历克斯显然是对吉他的演奏方法一无所知,说出一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来。
陈震一拍脑门,用蛋疼的声音给他解释道:“吉他当然是指弹的,不然,你用脚来弹么?这里的指弹说的是一种演奏手法,这种演奏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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