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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教室的时候,班上的同学看我的眼神都有点怪怪的。毕竟是彻夜不归,我也不指望他们能以看英雄凯旋的姿态迎接我。当着我的面,他们不好说什么,我就干脆当什么事也没发生,径自回自己的座位。
林风看到我立刻问我脖子的情况,强烈推荐薰衣草去疤精华油。
我笑着用书敲他的头,骂道:“去死,别诅咒我留疤。”
萧然抬头问:“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没事了。怎么样?”
我偷偷向他比划了一个v字,一切顺利。
“好,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处理。地理课你还是睡觉吧,我们给你把风。”萧然点头,面色平静的不能再平静。
我回过头来才发现晓谕自我进教室后就一语不发,我在她眼前挥挥手,她抬头勉强笑:“书语,你回来啦。”神色极度不自然。
“任书语,听说昨天是秦歌送你去医院的,脖子上的伤有这么严重吗?”文辉难得光临我的座位。
我小恶细胞“刺溜刺溜”的长,超级不爽她得陇望蜀的行为,故意刺她:“我也怕麻烦学长,不过学长说他不放心,坚持要送我去。学长真是一个很好的人呢。”
她脸色变了三变,僵着脸走了。萧然回篮球队以后,她跟秦歌的关系似乎出现了危机。脚踏两只船是个技术活,骑驴找马更是如此,搞不好马毛还没摸到,驴子就失望地走了。
萧然和林风乐不可支,有恶趣的不仅仅是我一人。
晓谕忽然“腾”的一下站起来,看我们莫名其妙地盯着她,她面色苍白地表示要去学校超市买点吃的。
“书语,你要不要吃点什么?”挤出的笑脸却是比哭还难看。
“行了,吃什么东西。”林风的脸迅速拉下来,“你坐下来,我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事。”
我的记忆里林风从未有过如此严肃认真的时候。晓谕被他的目光震慑了,乖乖地坐了下来。
“昨天送她去医院的是萧然,不是秦歌。”
云晓谕惊呼之前被我捂住了嘴巴,姐姐,这一叫可是三条鲜活的人命。
“那,那为什么……”她艰难地把空气吸进肺里。
“你傻啊你,萧然是住校生,出去被逮到会死翘翘的。”
“你傻啊你,萧然都去了,怎么还会让秦歌带书语去。”
我跟林风同时开口解释。他的话落下半晌我才反应过来,莫名其妙,为什么萧然不会让秦歌送我去医院。
不过林风没空跟我解释这个,他忙着跟晓谕解释当时的情况。萧然从女生那里知道我跑出宿舍后(他的红粉知己一向多,不用他开口,自有人电话汇报),立刻要出去找我。本来林风也想跟出来的,但萧然说两个人目标太大,而且万一有什么事,有个人留守也好支援,他就留下来了。
我听了暴感动,对着林风眨巴眼睛,郑重表示,以后除非是迫不得已,我绝对不会再用书敲他的头了。
林风回答我“去死!”,脸上虽然笑着,眼神却极为落寞。
“萧然,你好够意思哦,书语没白被你天天欺负。”晓谕崇拜地看着萧然,后者哇哇抗议,我什么时候欺负过她了,明明是她老气我好不好。
林风低声说:“你天天欺负我,可是如果换成你,我也会出去找的。”
晓谕的笑容停在了脸上,忽然调皮地眨眼,道:“所以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啊,为朋友两肋插刀。来——”她伸出一只手。
我把手覆在她的手背上,然后是萧然的,最后,林风大声道:“好,最好的朋友。”手也落了下来。
最好的朋友。
杜心妍莫名其妙地转学了,我也换进了新的宿舍,楼下的生活老师成了张新面孔的时候,我还有点迷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我稀里糊涂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干脆继续漠不关心下去。
我的记忆如果没有发生偏差的话,这一切应当是随着萧然回了一趟家以后发生的。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回来以后给我带了一大罐怡口莲,我当夜宵吃掉以后足足长了十斤!足足十斤啊,我能忘了这么恶劣的事吗。
我一面吃着巧克力,一面咬牙切齿地控诉,坏人啊坏人,明明知道我对它没抵抗力的。
边吃零食边看书的坏习惯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养成,大学里也没改过来。结果人家期末考“噌噌噌”地掉肉,就我“刺溜刺溜”地长个一圈,多残酷的事实啊。
我学习的时候颇为投入,身边人的举动都不太在意。这样,班上人怪异的反应居然也没给我造成多少不良影响。吃好睡好,生活还有什么烦恼?做试卷啊,写习题,高一的时光就这么“吭哧吭哧”的走过去了。这就好象跑八百米,在跑道上挣扎的时候还觉得永远也到不了终点,跑过去再回头一看,怎么这么快呢!
期末成绩已经下来了,我发挥正常,不喜不悲。晓谕的物理历史性突破,进了80分大关,开心地她忘记了所有的选择题答案都是我提供给她的。反正她选文科,这最后一次的物理成绩就当成分班前的礼物吧。
我收到的班上同学分班前给我的大礼是三好生的17张投票,而全班有58名学生。
唱票的是我跟学习委员,班主任看到我地的票数的时候有点担忧地看我。我努力作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微笑着轻声问:“老师,你跟不跟班走。”她回答我说跟。结果,虽然她因为这一个班带的失败(全年级倒一),后来没有再当班主任,我高中三年的英语都是她教的。高中结束的时候,她告诉我,高一的那次三好生选取让她一度很怀疑我的人品和为人处事;但经过后面的两年相处,她相信我是个认真塌实而善良的学生。所以说,大部分人的判断也未必就是对的,想真正认识一个人实际上是很难的。人是社会动物,怎么可能不在意社会的看法。
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依旧面色平静,还打听了前排的两个女生选了什么组合。她们有点不太敢看我,我知道是为什么。平常对我笑容绵绵,到关键时候来温柔一刀,这个教室里坐着的大部分人不都是如此。
“喂,吃巧克力。”萧然在后面拍我,我回过头,老实不客气地拿过来吃。唱票也很耗费能量呢。
我一小口一小口吃着巧克力,耳边的声音哗哗的像海潮。暑假作业已经布置下来了,今天是我高一的最后一天。
我安静地写数学题,数学题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身边的人和事。晓谕好象跟我说了什么吧,我“嗯嗯”的应答着,不时抬起头来对她微笑。她看我这样,如释重负地拍拍胸口,兴高采烈道:“暑假好好玩哦。”我点头应答,笑... -->>
回到教室的时候,班上的同学看我的眼神都有点怪怪的。毕竟是彻夜不归,我也不指望他们能以看英雄凯旋的姿态迎接我。当着我的面,他们不好说什么,我就干脆当什么事也没发生,径自回自己的座位。
林风看到我立刻问我脖子的情况,强烈推荐薰衣草去疤精华油。
我笑着用书敲他的头,骂道:“去死,别诅咒我留疤。”
萧然抬头问:“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没事了。怎么样?”
我偷偷向他比划了一个v字,一切顺利。
“好,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处理。地理课你还是睡觉吧,我们给你把风。”萧然点头,面色平静的不能再平静。
我回过头来才发现晓谕自我进教室后就一语不发,我在她眼前挥挥手,她抬头勉强笑:“书语,你回来啦。”神色极度不自然。
“任书语,听说昨天是秦歌送你去医院的,脖子上的伤有这么严重吗?”文辉难得光临我的座位。
我小恶细胞“刺溜刺溜”的长,超级不爽她得陇望蜀的行为,故意刺她:“我也怕麻烦学长,不过学长说他不放心,坚持要送我去。学长真是一个很好的人呢。”
她脸色变了三变,僵着脸走了。萧然回篮球队以后,她跟秦歌的关系似乎出现了危机。脚踏两只船是个技术活,骑驴找马更是如此,搞不好马毛还没摸到,驴子就失望地走了。
萧然和林风乐不可支,有恶趣的不仅仅是我一人。
晓谕忽然“腾”的一下站起来,看我们莫名其妙地盯着她,她面色苍白地表示要去学校超市买点吃的。
“书语,你要不要吃点什么?”挤出的笑脸却是比哭还难看。
“行了,吃什么东西。”林风的脸迅速拉下来,“你坐下来,我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事。”
我的记忆里林风从未有过如此严肃认真的时候。晓谕被他的目光震慑了,乖乖地坐了下来。
“昨天送她去医院的是萧然,不是秦歌。”
云晓谕惊呼之前被我捂住了嘴巴,姐姐,这一叫可是三条鲜活的人命。
“那,那为什么……”她艰难地把空气吸进肺里。
“你傻啊你,萧然是住校生,出去被逮到会死翘翘的。”
“你傻啊你,萧然都去了,怎么还会让秦歌带书语去。”
我跟林风同时开口解释。他的话落下半晌我才反应过来,莫名其妙,为什么萧然不会让秦歌送我去医院。
不过林风没空跟我解释这个,他忙着跟晓谕解释当时的情况。萧然从女生那里知道我跑出宿舍后(他的红粉知己一向多,不用他开口,自有人电话汇报),立刻要出去找我。本来林风也想跟出来的,但萧然说两个人目标太大,而且万一有什么事,有个人留守也好支援,他就留下来了。
我听了暴感动,对着林风眨巴眼睛,郑重表示,以后除非是迫不得已,我绝对不会再用书敲他的头了。
林风回答我“去死!”,脸上虽然笑着,眼神却极为落寞。
“萧然,你好够意思哦,书语没白被你天天欺负。”晓谕崇拜地看着萧然,后者哇哇抗议,我什么时候欺负过她了,明明是她老气我好不好。
林风低声说:“你天天欺负我,可是如果换成你,我也会出去找的。”
晓谕的笑容停在了脸上,忽然调皮地眨眼,道:“所以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啊,为朋友两肋插刀。来——”她伸出一只手。
我把手覆在她的手背上,然后是萧然的,最后,林风大声道:“好,最好的朋友。”手也落了下来。
最好的朋友。
杜心妍莫名其妙地转学了,我也换进了新的宿舍,楼下的生活老师成了张新面孔的时候,我还有点迷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我稀里糊涂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干脆继续漠不关心下去。
我的记忆如果没有发生偏差的话,这一切应当是随着萧然回了一趟家以后发生的。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回来以后给我带了一大罐怡口莲,我当夜宵吃掉以后足足长了十斤!足足十斤啊,我能忘了这么恶劣的事吗。
我一面吃着巧克力,一面咬牙切齿地控诉,坏人啊坏人,明明知道我对它没抵抗力的。
边吃零食边看书的坏习惯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养成,大学里也没改过来。结果人家期末考“噌噌噌”地掉肉,就我“刺溜刺溜”地长个一圈,多残酷的事实啊。
我学习的时候颇为投入,身边人的举动都不太在意。这样,班上人怪异的反应居然也没给我造成多少不良影响。吃好睡好,生活还有什么烦恼?做试卷啊,写习题,高一的时光就这么“吭哧吭哧”的走过去了。这就好象跑八百米,在跑道上挣扎的时候还觉得永远也到不了终点,跑过去再回头一看,怎么这么快呢!
期末成绩已经下来了,我发挥正常,不喜不悲。晓谕的物理历史性突破,进了80分大关,开心地她忘记了所有的选择题答案都是我提供给她的。反正她选文科,这最后一次的物理成绩就当成分班前的礼物吧。
我收到的班上同学分班前给我的大礼是三好生的17张投票,而全班有58名学生。
唱票的是我跟学习委员,班主任看到我地的票数的时候有点担忧地看我。我努力作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微笑着轻声问:“老师,你跟不跟班走。”她回答我说跟。结果,虽然她因为这一个班带的失败(全年级倒一),后来没有再当班主任,我高中三年的英语都是她教的。高中结束的时候,她告诉我,高一的那次三好生选取让她一度很怀疑我的人品和为人处事;但经过后面的两年相处,她相信我是个认真塌实而善良的学生。所以说,大部分人的判断也未必就是对的,想真正认识一个人实际上是很难的。人是社会动物,怎么可能不在意社会的看法。
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依旧面色平静,还打听了前排的两个女生选了什么组合。她们有点不太敢看我,我知道是为什么。平常对我笑容绵绵,到关键时候来温柔一刀,这个教室里坐着的大部分人不都是如此。
“喂,吃巧克力。”萧然在后面拍我,我回过头,老实不客气地拿过来吃。唱票也很耗费能量呢。
我一小口一小口吃着巧克力,耳边的声音哗哗的像海潮。暑假作业已经布置下来了,今天是我高一的最后一天。
我安静地写数学题,数学题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身边的人和事。晓谕好象跟我说了什么吧,我“嗯嗯”的应答着,不时抬起头来对她微笑。她看我这样,如释重负地拍拍胸口,兴高采烈道:“暑假好好玩哦。”我点头应答,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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