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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红衣皇子陆云霆
叶仁义低声咒骂道:“这天柳村没有一个好东西,纵容那个姓柳的恃强凌弱,差点真的把我腿给打断1
渠小花心酸地掉眼泪,“可怜我没什么本事,没法去救你……”
说起这个,叶仁义就生气,“那个逆女,看见我被打,她竟然都不知道帮我挡着,更何况这本来就是她惹出来的祸事……我把她养这么大容易吗?真是白眼狼……”
渠小花提议道:“要不把她嫁出去吧?嫁给天柳村的小伙子,咱们还能索要彩礼。”
叶仁义说:“反正不能嫁给那个姓柳的,他揍了我,还想娶我女儿?做梦吧!就算他跪下求我,我都不会同意,不过可以骗骗他,让他给我跪地认错。”
说起这个,渠小花忍不住道:“凝川到现在都没回来,这么晚了,她一个姑娘家,能去哪里……”
叶仁义脸色难看道:“总不可能是跑去男人家睡觉了吧?她敢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等她回来,我肯定饶不了她。”
夫妻俩嘀嘀咕咕,又聊了一会儿。
此刻,两人并不知道,叶凝川正在郭婶子家里,她仰躺在单人床上,眼睛眨巴着,看着头顶的墙壁,不知道在想什么。
双眸的颜色,随着一呼一吸的节奏变换着颜色。
叶凝川就这样发呆了好一会儿,目光毫无焦距。
良久,她回过神来,喃喃道:“时间差不多了,该给他治愈了,不然我的身上也会浮现出伤痕,同步感受他的疼痛……”
说完,叶凝川的眸色定格在苍翠的绿。
一点微弱的荧光从她的眼中飘出。
这荧光晃晃悠悠,一路来到了村庄外,落到了叶仁义的身上。
叶仁义身上的疼痛渐渐消除,他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欠,道:“娘子,我们快睡觉吧……”
渠小花错过了平时的入睡时间,这会儿精神得很,本来还想跟丈夫多聊几句,却听丈夫已经开始打呼噜,气得她低声骂了一句,转身背对着丈夫。
但她依旧毫无睡意,而是自言自语道:“我为了现在的丈夫,抛弃了我跟前夫生的孩子,那叶仁义也该为了我,抛弃他前妻给他生下的女儿,这样才公平……”
另一边。
洛明月没有再关注天柳村的情况,因为墨家村这边,似乎也出了一点状况。
只见一名受了伤的小人,从盒子边缘的血雾地区,跑进了墨家村的范围。
借助天上的月光,可以看到,小人的眉眼五官十分漂亮,狐狸眼风华妖冶,像一只蛊惑人心的妖精,可他一路跌跌撞撞,连路都走不稳,鲜血滴答滴答落下,一身衣裳都被染成血红,让人看不出衣裳原本的颜色。
他的脸色苍白如雪,就连唇色也微微泛白,好似下一秒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倒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洛明月不忍心看到这么漂亮的小人死在村子里,赶紧把疗伤丹丢到水里,然后端起碗,朝着红衣小人浇下。
从头到脚,浇了个遍。
红衣小人的身体本就摇摇欲坠,骤然被“洪水瀑布”袭击,一时站立不稳,倒在地上。
水滴打湿了他的眉眼,顺着脸颊的弧线,一路流淌到下颌,然后无声滴落。
衣衫上的血被冲洗掉一层,浸润到泥土中。
可是,空气中没有丝毫的血腥气,反而有种香到甜腻的气息,让人闻着上瘾。
红衣小人的表情带着一丝丝迷茫。
他抬头,看到了天上有一只纤白柔软的大手。
那只手就好像白玉雕琢而成,毫无瑕疵,手中端着一只青花瓷的碗,刚才的水正是从碗里流出来的。
红衣小人心想:太可怕了,这是什么邪术?
这样一个偏僻的小村庄里,竟然还有这么强的觉醒者?
红衣小人的眼中浮现出一丝绝望。
他也是一名觉醒者,且觉醒的能力与血液有关,别看他身上的伤势重、流血多,可实际上,只要他的心脏还在,就绝不会死,血液就是他的攻击手段,他这一身染血的红衣,就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血液中散发出的甜腻气息,能够让敌人陷入幻觉,从而延缓敌人追来的速度。
除此之外,他还能让自己的血液,化作花朵、草木等植物,用来制造幻境;还能化作鸟雀、虫兽、血人傀儡等,帮忙引开敌人。
然而,让红衣小人没想到的是,自己逃进这个村庄,还没来得及施展力量,就被从天而降的一大碗水给破了能力。
血液被水珠冲刷,落入黑色的泥土。
红衣小人今天流了太多的血,虽然他还能继续催动心脏迸发血液,但这样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使用这种禁术。
最重要的是,红衣小人觉得,就算自己使用禁术,也没把握战胜刚才的那只手。
“陆云霆,你怎么不跑了?”
身后传来跑步声,一群持着火把的小人跑过来,为首的小人身穿黑衣,模样俊俏,但目光却充满了警惕。
“陆云霆,你在耍什么把戏,刚才的那么大一只碗是什么?”
“你这人最擅长制造幻境,这几天,你用幻境骗过我们多少次了?我们早就找到了应对的策略,别以为你继续施展这种拙劣的幻境,能够欺骗得了我……”
黑衣小人似乎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也是为了鼓舞士气,故意说话很大声。
陆云霆刚才被水浇过,身躯半躺在地上,红衣贴着肌肤,隐隐勾勒出身体轮廓,他的一只手支撑着地面,宽大的袖子遮住他的手,也遮住了藏在手中的匕首。
陆云霆没有回话,他垂眸,思索着一会儿用匕首刺入心脏时,该刺多深、流多少血,才能让自己脱困。
“已经刺过胳膊,但不方便刺伤大腿,否则影响跑路的速度……”陆云霆在心中盘算着,忽然,他猛地意识到,自己之前为了流出更多的血液,在身上划出许多伤口,跑起来很疼,但他早就习惯了疼痛,因而觉得可以忍受,但……现在,他身上的伤口,竟然已经愈合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陆云霆难以置信地掀起袖子,看着自己光滑细腻的肌肤,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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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红衣皇子陆云霆
叶仁义低声咒骂道:“这天柳村没有一个好东西,纵容那个姓柳的恃强凌弱,差点真的把我腿给打断1
渠小花心酸地掉眼泪,“可怜我没什么本事,没法去救你……”
说起这个,叶仁义就生气,“那个逆女,看见我被打,她竟然都不知道帮我挡着,更何况这本来就是她惹出来的祸事……我把她养这么大容易吗?真是白眼狼……”
渠小花提议道:“要不把她嫁出去吧?嫁给天柳村的小伙子,咱们还能索要彩礼。”
叶仁义说:“反正不能嫁给那个姓柳的,他揍了我,还想娶我女儿?做梦吧!就算他跪下求我,我都不会同意,不过可以骗骗他,让他给我跪地认错。”
说起这个,渠小花忍不住道:“凝川到现在都没回来,这么晚了,她一个姑娘家,能去哪里……”
叶仁义脸色难看道:“总不可能是跑去男人家睡觉了吧?她敢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等她回来,我肯定饶不了她。”
夫妻俩嘀嘀咕咕,又聊了一会儿。
此刻,两人并不知道,叶凝川正在郭婶子家里,她仰躺在单人床上,眼睛眨巴着,看着头顶的墙壁,不知道在想什么。
双眸的颜色,随着一呼一吸的节奏变换着颜色。
叶凝川就这样发呆了好一会儿,目光毫无焦距。
良久,她回过神来,喃喃道:“时间差不多了,该给他治愈了,不然我的身上也会浮现出伤痕,同步感受他的疼痛……”
说完,叶凝川的眸色定格在苍翠的绿。
一点微弱的荧光从她的眼中飘出。
这荧光晃晃悠悠,一路来到了村庄外,落到了叶仁义的身上。
叶仁义身上的疼痛渐渐消除,他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欠,道:“娘子,我们快睡觉吧……”
渠小花错过了平时的入睡时间,这会儿精神得很,本来还想跟丈夫多聊几句,却听丈夫已经开始打呼噜,气得她低声骂了一句,转身背对着丈夫。
但她依旧毫无睡意,而是自言自语道:“我为了现在的丈夫,抛弃了我跟前夫生的孩子,那叶仁义也该为了我,抛弃他前妻给他生下的女儿,这样才公平……”
另一边。
洛明月没有再关注天柳村的情况,因为墨家村这边,似乎也出了一点状况。
只见一名受了伤的小人,从盒子边缘的血雾地区,跑进了墨家村的范围。
借助天上的月光,可以看到,小人的眉眼五官十分漂亮,狐狸眼风华妖冶,像一只蛊惑人心的妖精,可他一路跌跌撞撞,连路都走不稳,鲜血滴答滴答落下,一身衣裳都被染成血红,让人看不出衣裳原本的颜色。
他的脸色苍白如雪,就连唇色也微微泛白,好似下一秒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倒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洛明月不忍心看到这么漂亮的小人死在村子里,赶紧把疗伤丹丢到水里,然后端起碗,朝着红衣小人浇下。
从头到脚,浇了个遍。
红衣小人的身体本就摇摇欲坠,骤然被“洪水瀑布”袭击,一时站立不稳,倒在地上。
水滴打湿了他的眉眼,顺着脸颊的弧线,一路流淌到下颌,然后无声滴落。
衣衫上的血被冲洗掉一层,浸润到泥土中。
可是,空气中没有丝毫的血腥气,反而有种香到甜腻的气息,让人闻着上瘾。
红衣小人的表情带着一丝丝迷茫。
他抬头,看到了天上有一只纤白柔软的大手。
那只手就好像白玉雕琢而成,毫无瑕疵,手中端着一只青花瓷的碗,刚才的水正是从碗里流出来的。
红衣小人心想:太可怕了,这是什么邪术?
这样一个偏僻的小村庄里,竟然还有这么强的觉醒者?
红衣小人的眼中浮现出一丝绝望。
他也是一名觉醒者,且觉醒的能力与血液有关,别看他身上的伤势重、流血多,可实际上,只要他的心脏还在,就绝不会死,血液就是他的攻击手段,他这一身染血的红衣,就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血液中散发出的甜腻气息,能够让敌人陷入幻觉,从而延缓敌人追来的速度。
除此之外,他还能让自己的血液,化作花朵、草木等植物,用来制造幻境;还能化作鸟雀、虫兽、血人傀儡等,帮忙引开敌人。
然而,让红衣小人没想到的是,自己逃进这个村庄,还没来得及施展力量,就被从天而降的一大碗水给破了能力。
血液被水珠冲刷,落入黑色的泥土。
红衣小人今天流了太多的血,虽然他还能继续催动心脏迸发血液,但这样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使用这种禁术。
最重要的是,红衣小人觉得,就算自己使用禁术,也没把握战胜刚才的那只手。
“陆云霆,你怎么不跑了?”
身后传来跑步声,一群持着火把的小人跑过来,为首的小人身穿黑衣,模样俊俏,但目光却充满了警惕。
“陆云霆,你在耍什么把戏,刚才的那么大一只碗是什么?”
“你这人最擅长制造幻境,这几天,你用幻境骗过我们多少次了?我们早就找到了应对的策略,别以为你继续施展这种拙劣的幻境,能够欺骗得了我……”
黑衣小人似乎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也是为了鼓舞士气,故意说话很大声。
陆云霆刚才被水浇过,身躯半躺在地上,红衣贴着肌肤,隐隐勾勒出身体轮廓,他的一只手支撑着地面,宽大的袖子遮住他的手,也遮住了藏在手中的匕首。
陆云霆没有回话,他垂眸,思索着一会儿用匕首刺入心脏时,该刺多深、流多少血,才能让自己脱困。
“已经刺过胳膊,但不方便刺伤大腿,否则影响跑路的速度……”陆云霆在心中盘算着,忽然,他猛地意识到,自己之前为了流出更多的血液,在身上划出许多伤口,跑起来很疼,但他早就习惯了疼痛,因而觉得可以忍受,但……现在,他身上的伤口,竟然已经愈合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陆云霆难以置信地掀起袖子,看着自己光滑细腻的肌肤,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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