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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起源于原始人的蒙昧思想和野蛮生活,从物质文化基础方面来说,此时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此外,从神话反映的思维状态来看,当时还处于十分低级的原始思维阶段。因此,“原始的物质文化基础和原始的思维机能构成神话产生的首要物质条件。
“史学家们一致认为,作为一个意义完整的人们共同体的回族形成期当为我国的元末明初之际。此时的社会经济形态实际上是封建经济占主要地位,同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就回族共同体孕育期的构成部分而言,他们在局部的经济生活中,商品经济占据了主导地位。他们除从事商品贸易外,大量从事手工业。致使当时的香料业、制瓷业、制药业等已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即在封建经济异常发达、资本主义萌芽崭露头角的物质条件下,同人类童年期的物质文化相比已相距甚远。”
也就是说,回族形成的元末明初之际,早已远离了产生神话的时代,他们完全生活在一个全新的世界,全新的时代。用不着再创作神话来恢复神话时代。“在宗教发展的最初阶段,只有人经常接触的周围环境中的那些同他生命攸关的对象,才能成为崇拜物。”
随着这种崇拜的不断发展,神话不自觉地产生了,其中当然有各民族的来源并祈求得到保护、佑助的起源神话。阿尔泰语系诸民族都有自己的族源神话。如,在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朝鲜等民族中,熊神话是族源神话,他们认为自己是人熊联姻的后代;又如,哈萨克族认为自己是人与鹅相配后产生的;具体到古代维吾尔人则选择了树和狼作为自己的祖先神。我们猜测,这可能是因为生活在北方山林之中的维吾尔族先民接触最多的是树和狼。因此,先民们把自己当作树的子孙、狼的后代,也许寄托了对自己民族和后代的美好愿望。先民们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像硕果累累的果树一样多子多孙,不断壮大并像成群出现、共同对敌的狼一样团结一心、顽强生存、机灵敏捷、勇往直前。
在*教被维吾尔族接受并于公元15世纪后成为唯一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宗教后,神话产生的沃土早已流失殆尽,神话时代早已过去几千几万年了。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些神话早已随着萨满教的信仰,萨满教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而成为维吾尔族文化心理结构的深层积淀,也就是说,维吾尔族经历了神话时代,并在这个时代创造了自己的族源神话。因此,在改信*教之后,维吾尔族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因袭《古兰经》中的神话故事来解释自己民族的起源问题。
二、特征上的差异
在回族民间流传的这些神话本身是具有其特征的,但是这些特征不属于回族,而是对这些回族神话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是其直接来源的那些神话所需的民族的神话特征。故而,不在这里叙述了。新疆地区的神话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现归纳如下:
(一)原始性
神话是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早期认识的反映。在新疆地区神话中,这种反映表现为自然万物、人类与自然力矛盾的混沌认识和“万物有灵”的宇宙观念,这就形成了新疆地区神话原始性的基本内容。如在哈萨克族神话中占据显著地位的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迦萨甘从河水中找到一块半红半青的圆石,掰为两半,一半变成水,一半变成火。当圆石重新合并时,升起的蒸气变为天,剩下的渣滓变为地。接着出现了日月星辰,光明与黑暗也就分离了。又如哈萨克族的族源神话《阿达姆阿塔》和《天鹅女》塑造了哈萨克民族始祖阿达姆阿塔和哈瓦娜以及天鹅女等人物形象。从以上神话中可以看出,哈萨克人在其民族的童年时代就已形成一整套对宇宙形成、人类(主要是本民族)起源的幼稚而又独特的看法以及这些自然生成物和社会现象与他们游牧生活、原始宗教的密切联系。
(二)神祗的体系性
神祗体系的形成,是神话发展到后期的产物。它标志着人类对宇宙万物原始认识的完成,并开始脱离野蛮状态,向文明社会过渡,同时,也预示着神话这种艺术形式已趋向成熟。在新疆地区神话中,我们不难发现神祗的体系。其众多的神祗和独特的体系在中国少数民族神话中实属少见。
在新疆地区神话中,神祗体系大都有一个主神(至高无上的神)统帅着其他诸神。与此相对还存在着妖魔鬼怪。此类神祗体系在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以哈萨克族为例,在它的神祗体系下,迦萨甘是创世之神,至高无上;腾格里... -->>
神话起源于原始人的蒙昧思想和野蛮生活,从物质文化基础方面来说,此时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此外,从神话反映的思维状态来看,当时还处于十分低级的原始思维阶段。因此,“原始的物质文化基础和原始的思维机能构成神话产生的首要物质条件。
“史学家们一致认为,作为一个意义完整的人们共同体的回族形成期当为我国的元末明初之际。此时的社会经济形态实际上是封建经济占主要地位,同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就回族共同体孕育期的构成部分而言,他们在局部的经济生活中,商品经济占据了主导地位。他们除从事商品贸易外,大量从事手工业。致使当时的香料业、制瓷业、制药业等已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即在封建经济异常发达、资本主义萌芽崭露头角的物质条件下,同人类童年期的物质文化相比已相距甚远。”
也就是说,回族形成的元末明初之际,早已远离了产生神话的时代,他们完全生活在一个全新的世界,全新的时代。用不着再创作神话来恢复神话时代。“在宗教发展的最初阶段,只有人经常接触的周围环境中的那些同他生命攸关的对象,才能成为崇拜物。”
随着这种崇拜的不断发展,神话不自觉地产生了,其中当然有各民族的来源并祈求得到保护、佑助的起源神话。阿尔泰语系诸民族都有自己的族源神话。如,在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朝鲜等民族中,熊神话是族源神话,他们认为自己是人熊联姻的后代;又如,哈萨克族认为自己是人与鹅相配后产生的;具体到古代维吾尔人则选择了树和狼作为自己的祖先神。我们猜测,这可能是因为生活在北方山林之中的维吾尔族先民接触最多的是树和狼。因此,先民们把自己当作树的子孙、狼的后代,也许寄托了对自己民族和后代的美好愿望。先民们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像硕果累累的果树一样多子多孙,不断壮大并像成群出现、共同对敌的狼一样团结一心、顽强生存、机灵敏捷、勇往直前。
在*教被维吾尔族接受并于公元15世纪后成为唯一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宗教后,神话产生的沃土早已流失殆尽,神话时代早已过去几千几万年了。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些神话早已随着萨满教的信仰,萨满教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而成为维吾尔族文化心理结构的深层积淀,也就是说,维吾尔族经历了神话时代,并在这个时代创造了自己的族源神话。因此,在改信*教之后,维吾尔族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因袭《古兰经》中的神话故事来解释自己民族的起源问题。
二、特征上的差异
在回族民间流传的这些神话本身是具有其特征的,但是这些特征不属于回族,而是对这些回族神话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是其直接来源的那些神话所需的民族的神话特征。故而,不在这里叙述了。新疆地区的神话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现归纳如下:
(一)原始性
神话是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早期认识的反映。在新疆地区神话中,这种反映表现为自然万物、人类与自然力矛盾的混沌认识和“万物有灵”的宇宙观念,这就形成了新疆地区神话原始性的基本内容。如在哈萨克族神话中占据显著地位的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迦萨甘从河水中找到一块半红半青的圆石,掰为两半,一半变成水,一半变成火。当圆石重新合并时,升起的蒸气变为天,剩下的渣滓变为地。接着出现了日月星辰,光明与黑暗也就分离了。又如哈萨克族的族源神话《阿达姆阿塔》和《天鹅女》塑造了哈萨克民族始祖阿达姆阿塔和哈瓦娜以及天鹅女等人物形象。从以上神话中可以看出,哈萨克人在其民族的童年时代就已形成一整套对宇宙形成、人类(主要是本民族)起源的幼稚而又独特的看法以及这些自然生成物和社会现象与他们游牧生活、原始宗教的密切联系。
(二)神祗的体系性
神祗体系的形成,是神话发展到后期的产物。它标志着人类对宇宙万物原始认识的完成,并开始脱离野蛮状态,向文明社会过渡,同时,也预示着神话这种艺术形式已趋向成熟。在新疆地区神话中,我们不难发现神祗的体系。其众多的神祗和独特的体系在中国少数民族神话中实属少见。
在新疆地区神话中,神祗体系大都有一个主神(至高无上的神)统帅着其他诸神。与此相对还存在着妖魔鬼怪。此类神祗体系在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以哈萨克族为例,在它的神祗体系下,迦萨甘是创世之神,至高无上;腾格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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