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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方小刀的缘故偷了几天闲的丁渐良还是被秋章翼叫去帮忙了,但是方小刀不能只待在家里陪大嫂。于是,丁渐良给了方小刀一个黑枭的令牌,避免被不认识的人误解。方小刀便带着这块令牌,背着长剑去外面到处逛了。
刀马川的王庭,古称梦楼,秋色异常的迷人。那是一种金黄色席卷大地的美,和深蓝的天空交相辉映,远远望去,在天地的分割线上,蓝色和黄色重叠。这种景色给人一种空旷的感觉,更让人想策马飞驰,去寻找天与地的尽头。
但是方小刀并没有策马飞驰,在梦楼的大街小巷走了一圈,发现了很多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事。刀马川的异族人不仅多,而且各种异族很杂。在街边的酒楼市肆,里面常有异族美女翩翩起舞。中原很多人认为,她们赤足而舞,不仅拉出半拉胸脯,更是露着半截腰,这是有伤风化的行为。但是方小刀看多了反而认为别有一番韵味,只有心里不老是转一些龌龊的想法,也就不觉得她们是不知廉耻了。有句话叫“见色起意”,而她们不过是把“色”露得多了一些,至于起不起意,那是男人们的事了。
丁渐良告诉方小刀,只要花一顿饭的银钱,就可以和里面姿色很不错的舞女春风一度。她们也是背井离乡的可怜人,连光鲜亮丽的衣服和饰品都不是自己的。而在刀马川,同样是舞女的中土舞女,她们不仅数量少,而且要价也高出数倍。最可怜的应该是胡人女子,她们通常三两天会有人成为一具尸体。客人恣意凌辱,从不体贴。
在刀马川初立的时候,秋野风便规定了一件事。就是在刀马川境内,一切种族都可以生活,只要心中不怀恶意,也可以公平对待。但是随着本朝持续和北方胡人交恶,刀马川的人也失去了对胡人的友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刀马川的想法很简单,中原人毕竟是同族,而杀戮同族者,可杀。于是,刀马川本来生活可很多年的胡人,开始了一场漫长的噩梦。本来是离开故土之后的另一个乐园,迅速的变成了地狱。
方小刀走过一条巷子,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有人就有欲望,有欲望免不了情欲,而情欲一定会滋长皮肉生意的壮大。
刀马川的人们一般住的比较分散,只有繁华的街市才会有对开门的巷子。而这巷子,中间也很宽敞,两辆马车通行无阻。所以,方小刀是当做一条街市走进去的。巷口有好几个小摊,他没联想到会是什么烟花巷。等走进去之后接二连三有袒露着大片发光的肌肤,搔首弄姿的女人向自己抛媚眼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了,外面的小摊卖的好像是“金枪不倒药”啊!发现了就回去,人生难免得走走回头路的。
但是,当他经过最前面一个门的时候,突然一个女人飞了出来。真的是“飞”了出来,而不是摔了出来,她的两只脚绝对没有在离地面两尺以内。
方小刀下意识的伸出右臂,轻轻的将人接住。再看这女子,是一个鼻青脸肿,嘴角流血的胡人女子。她衣冠不整,方小刀入手的,竟然是几近赤裸的一个女人。
方小刀立刻放开她,门里面就走出来了一个穿着一件貂皮大氅的男子,瞪着眼睛道:“你是谁,竟敢管老子的闲事。”
方小刀见他里面的衣服很乱,一张嘴说话,竟能看到牙齿上面有些殷殷血迹。于是,他低头看了看这委顿在地的胡人女子,她的锁骨下面,赫然是两排牙印。
方小刀很愤怒,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立刻就会怒发冲冠。他只是把自己的大氅脱了下来,盖着这个胡人女子,然后笑道: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一件事想请教一下。”
那人戏谑道:“说吧!”
方小刀道:“这位姑娘,好似被什么畜生给咬了一口,不知道是野狗,还是贱猪呢!”说完,又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道:“哎呀!我错了,贱猪虽贱,齿不利,性不恶,应该不咬人。可是要说是野狗吧,也不像。野狗咬人必定是饥肠辘辘,可要是还有臭虫类果腹,应该不至于咬人。”说到这里,他低下了头,指着一只地上很无辜的虫子道:“应该不是野狗。那,到底是什么连野狗,贱猪都不如的玩意呢?又贱又恶,一定是贱狗了。”
那人目光闪烁着杀意,静静地看着方小刀自己演完这一出戏,然后阴沉着脸道:“贱狗,你既然管了闲事,就该付出代价。”
方小刀笑着拔出长剑,倒转递过去道:“别客气,我看你没拿刀,这把剑借你用吧。”
那人惊讶,一时无法揣度方小刀的底细,竟然真的伸手来抓方小刀的剑。
方小刀自然不是真给,就在他碰到剑柄的时候,方小刀突然长剑在手里打个转,以剑锋指着这人的腰间道:“我想知道,一个人很明显在侮辱你的时候,你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真的去接别人的剑的?”
那人暴喝道:“找死。”然后避过长剑,向方小刀面门一爪抓了过来。
方小刀伸出左手,套住对方除拇指外的四指然后向手背部使劲一折道:“千万别用力,很疼。”但是这话很明显说得有点晚了。试想,一个大人的人手被人抓住,谁不想使劲抽回来呢!于
是,嘎,的一声,他的五指断了四指。
方小刀认为,别让他用力这话是没错的,某种意义上来讲真的是一种善意的提醒呢!因为他使劲的拉对方的手指,对方如果不用力的话,那绝对不会拉断了。但是如果对方用的是猛力,那么恰好自己用的也是猛力。而且,手指不是自己折断的,是在自己出言提醒的情况下他自己拉断的。
那人握着自己的手,发出了一声惨叫。惨叫之后,指着方小刀道:“你给我等着,我必杀你。”说完立刻向巷子外面跑。
方小刀长剑突然一晃,然后入鞘。之后那人竟然从自己的衣服中跑了出来,赤条条的跑了出去,那衣服慢慢的落地。很快外面就出来了一阵骚乱,方小刀却没有心情去看自己的杰作了。
走到那胡女面前,方小刀道:“你的伤,没事吧?”
那胡女没有说话,眼泪不停的打转,分不清到底是感动,还是委屈。
方小刀在身上摸索了一下,没有任何的伤药。抬起头来看,那大门里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出来,更没有人同情。方小刀无奈道:“你在这等我,我去买药。”
方小刀买了治创伤的药,立刻返回,不料到了巷子口,突然被眼前一幕惊呆。因为那胡女已经死了,挂在门上,怀中紧紧得抱着方小刀那件大氅。她是被人用刀捅死,然后才挂上去的,抱着那大氅至死都没有松开,好像是要留住人间最后的一丝温情。
写在脸上的愤怒,多半是因为已经失控,愤怒一旦失控,就会如同烈火一般熊熊燃烧。这烈火不管最终烧了别人还是自己,肯定会烧了什么才会罢休。
他有些无力得将那胡女抱了起来,在街上走了一会,便看见了一个棺材铺。他走进去之后,将胡女的尸体用那件大氅包裹起来向老板道:“薄皮棺材一口什么价钱?”
那老板看了看方小刀的神色,难免误会了两人的关系,又见方小刀穿的极好,于是笑道:“薄皮棺材那是穷人用的东西,要是富贵人用,那是不相衬的。”
方小刀目光如电,盯着老板道:“那穷的连自己都不是自己的,该用什么棺材?”
老板被他目中神光震慑,有些害怕得轻声道:“那,最多只能用一张草席了。”
方小刀道:“如果不仅是穷,而且下贱的人,又该用什么?”
老板道:“那,可该赤条条的去了。”
方小刀摇头道:“不,一个人生前没有尊严,从事贱业,灵魂是很轻的。如果灵魂太轻,一定会被奈何桥上的风吹落万劫不复的忘川之中。”
老板只能陪笑道:“是,您说的对,那便该以重物压一压亡灵了。”
方小刀道:“太轻的亡灵,只怕无法负重。况且棺材盖太重,只怕亡灵的怨气出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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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方小刀的缘故偷了几天闲的丁渐良还是被秋章翼叫去帮忙了,但是方小刀不能只待在家里陪大嫂。于是,丁渐良给了方小刀一个黑枭的令牌,避免被不认识的人误解。方小刀便带着这块令牌,背着长剑去外面到处逛了。
刀马川的王庭,古称梦楼,秋色异常的迷人。那是一种金黄色席卷大地的美,和深蓝的天空交相辉映,远远望去,在天地的分割线上,蓝色和黄色重叠。这种景色给人一种空旷的感觉,更让人想策马飞驰,去寻找天与地的尽头。
但是方小刀并没有策马飞驰,在梦楼的大街小巷走了一圈,发现了很多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事。刀马川的异族人不仅多,而且各种异族很杂。在街边的酒楼市肆,里面常有异族美女翩翩起舞。中原很多人认为,她们赤足而舞,不仅拉出半拉胸脯,更是露着半截腰,这是有伤风化的行为。但是方小刀看多了反而认为别有一番韵味,只有心里不老是转一些龌龊的想法,也就不觉得她们是不知廉耻了。有句话叫“见色起意”,而她们不过是把“色”露得多了一些,至于起不起意,那是男人们的事了。
丁渐良告诉方小刀,只要花一顿饭的银钱,就可以和里面姿色很不错的舞女春风一度。她们也是背井离乡的可怜人,连光鲜亮丽的衣服和饰品都不是自己的。而在刀马川,同样是舞女的中土舞女,她们不仅数量少,而且要价也高出数倍。最可怜的应该是胡人女子,她们通常三两天会有人成为一具尸体。客人恣意凌辱,从不体贴。
在刀马川初立的时候,秋野风便规定了一件事。就是在刀马川境内,一切种族都可以生活,只要心中不怀恶意,也可以公平对待。但是随着本朝持续和北方胡人交恶,刀马川的人也失去了对胡人的友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刀马川的想法很简单,中原人毕竟是同族,而杀戮同族者,可杀。于是,刀马川本来生活可很多年的胡人,开始了一场漫长的噩梦。本来是离开故土之后的另一个乐园,迅速的变成了地狱。
方小刀走过一条巷子,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有人就有欲望,有欲望免不了情欲,而情欲一定会滋长皮肉生意的壮大。
刀马川的人们一般住的比较分散,只有繁华的街市才会有对开门的巷子。而这巷子,中间也很宽敞,两辆马车通行无阻。所以,方小刀是当做一条街市走进去的。巷口有好几个小摊,他没联想到会是什么烟花巷。等走进去之后接二连三有袒露着大片发光的肌肤,搔首弄姿的女人向自己抛媚眼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了,外面的小摊卖的好像是“金枪不倒药”啊!发现了就回去,人生难免得走走回头路的。
但是,当他经过最前面一个门的时候,突然一个女人飞了出来。真的是“飞”了出来,而不是摔了出来,她的两只脚绝对没有在离地面两尺以内。
方小刀下意识的伸出右臂,轻轻的将人接住。再看这女子,是一个鼻青脸肿,嘴角流血的胡人女子。她衣冠不整,方小刀入手的,竟然是几近赤裸的一个女人。
方小刀立刻放开她,门里面就走出来了一个穿着一件貂皮大氅的男子,瞪着眼睛道:“你是谁,竟敢管老子的闲事。”
方小刀见他里面的衣服很乱,一张嘴说话,竟能看到牙齿上面有些殷殷血迹。于是,他低头看了看这委顿在地的胡人女子,她的锁骨下面,赫然是两排牙印。
方小刀很愤怒,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立刻就会怒发冲冠。他只是把自己的大氅脱了下来,盖着这个胡人女子,然后笑道: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一件事想请教一下。”
那人戏谑道:“说吧!”
方小刀道:“这位姑娘,好似被什么畜生给咬了一口,不知道是野狗,还是贱猪呢!”说完,又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道:“哎呀!我错了,贱猪虽贱,齿不利,性不恶,应该不咬人。可是要说是野狗吧,也不像。野狗咬人必定是饥肠辘辘,可要是还有臭虫类果腹,应该不至于咬人。”说到这里,他低下了头,指着一只地上很无辜的虫子道:“应该不是野狗。那,到底是什么连野狗,贱猪都不如的玩意呢?又贱又恶,一定是贱狗了。”
那人目光闪烁着杀意,静静地看着方小刀自己演完这一出戏,然后阴沉着脸道:“贱狗,你既然管了闲事,就该付出代价。”
方小刀笑着拔出长剑,倒转递过去道:“别客气,我看你没拿刀,这把剑借你用吧。”
那人惊讶,一时无法揣度方小刀的底细,竟然真的伸手来抓方小刀的剑。
方小刀自然不是真给,就在他碰到剑柄的时候,方小刀突然长剑在手里打个转,以剑锋指着这人的腰间道:“我想知道,一个人很明显在侮辱你的时候,你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真的去接别人的剑的?”
那人暴喝道:“找死。”然后避过长剑,向方小刀面门一爪抓了过来。
方小刀伸出左手,套住对方除拇指外的四指然后向手背部使劲一折道:“千万别用力,很疼。”但是这话很明显说得有点晚了。试想,一个大人的人手被人抓住,谁不想使劲抽回来呢!于
是,嘎,的一声,他的五指断了四指。
方小刀认为,别让他用力这话是没错的,某种意义上来讲真的是一种善意的提醒呢!因为他使劲的拉对方的手指,对方如果不用力的话,那绝对不会拉断了。但是如果对方用的是猛力,那么恰好自己用的也是猛力。而且,手指不是自己折断的,是在自己出言提醒的情况下他自己拉断的。
那人握着自己的手,发出了一声惨叫。惨叫之后,指着方小刀道:“你给我等着,我必杀你。”说完立刻向巷子外面跑。
方小刀长剑突然一晃,然后入鞘。之后那人竟然从自己的衣服中跑了出来,赤条条的跑了出去,那衣服慢慢的落地。很快外面就出来了一阵骚乱,方小刀却没有心情去看自己的杰作了。
走到那胡女面前,方小刀道:“你的伤,没事吧?”
那胡女没有说话,眼泪不停的打转,分不清到底是感动,还是委屈。
方小刀在身上摸索了一下,没有任何的伤药。抬起头来看,那大门里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出来,更没有人同情。方小刀无奈道:“你在这等我,我去买药。”
方小刀买了治创伤的药,立刻返回,不料到了巷子口,突然被眼前一幕惊呆。因为那胡女已经死了,挂在门上,怀中紧紧得抱着方小刀那件大氅。她是被人用刀捅死,然后才挂上去的,抱着那大氅至死都没有松开,好像是要留住人间最后的一丝温情。
写在脸上的愤怒,多半是因为已经失控,愤怒一旦失控,就会如同烈火一般熊熊燃烧。这烈火不管最终烧了别人还是自己,肯定会烧了什么才会罢休。
他有些无力得将那胡女抱了起来,在街上走了一会,便看见了一个棺材铺。他走进去之后,将胡女的尸体用那件大氅包裹起来向老板道:“薄皮棺材一口什么价钱?”
那老板看了看方小刀的神色,难免误会了两人的关系,又见方小刀穿的极好,于是笑道:“薄皮棺材那是穷人用的东西,要是富贵人用,那是不相衬的。”
方小刀目光如电,盯着老板道:“那穷的连自己都不是自己的,该用什么棺材?”
老板被他目中神光震慑,有些害怕得轻声道:“那,最多只能用一张草席了。”
方小刀道:“如果不仅是穷,而且下贱的人,又该用什么?”
老板道:“那,可该赤条条的去了。”
方小刀摇头道:“不,一个人生前没有尊严,从事贱业,灵魂是很轻的。如果灵魂太轻,一定会被奈何桥上的风吹落万劫不复的忘川之中。”
老板只能陪笑道:“是,您说的对,那便该以重物压一压亡灵了。”
方小刀道:“太轻的亡灵,只怕无法负重。况且棺材盖太重,只怕亡灵的怨气出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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