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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林琳捡起今天初见多隆时, 他拿在手里的折扇, 然后耍帅的转了一回手腕子,最后拿着扇子托起多隆的下巴, 不怀好意地问他。
恶霸调戏良家妇女的姿态让林琳学了个十成十。
不过此时此刻, 林琳‘嗯’的那个尾声拉得长长的, 特别的意味深长,也让听的人浑身胆颤。
林琳虽然不会肆意妄为的不顾白老爹的安危, 可是要知道你将一个人收拾怕了,他也是不敢在心里起报复的念头的。
让多隆亲眼看到自己的骨头突然消失, 然后再在剧痛中长出来。这种神鬼莫测的手段, 对于古人来说, 是非常有震撼力的。
林琳是不怕人报复的, 就算是白老爹, 林琳也不会让他受到伤害。
而且林琳也用了恶意驱逐咒在白老爹的身上,还有一些其他的带着保护魔法的道具, 被这样团团包围的白老爹要是还能出事,那也就只能说是天意如此了。
“姑娘我小的时候呢,就特别的喜欢看蚂蚁搬家。那么小小的一只,咬起人来, 倒是疼的紧。对了, 贝子爷, 你可知道蚂蚁也是咬人的,那被咬的感觉就好像是被很细的针扎了一下似的,又疼又痒的。”
多隆双眼有些迷茫, 咋说起这个话题了?
那么小的一只有什么好说的,撵死一只太轻松了。
林琳看到多隆这样,笑得好不温柔,“如果我将人扒干净,然后再拿针在他的身上扎上百八十个针孔,之后再涂上一层蜂蜜,你说蚂蚁需要多快的速度才能爬满全身呢?对了,如腋下等处,我是不是要多扎几针呢......”
顺着林琳的话,多隆想了想那场景,然后不受控制地咽了咽口水,这女人就是个恶魔吧?一定是恶魔吧。
不然她怎么可以这么恶毒。
“你知道我们脚下的鞋都是千层底吧。你见过那个做鞋的弯头大改锥子吗?那一下子扎到肉里,然后再拽出来,弯头勾上就一定会带下一块肉来,那上面的肉丝还带着热气还有鲜血在上面,血淋淋的......
呵呵,我说笑呢。我怎么会那么残忍呢。小女子可是最柔弱无助的呢。唉,
家父一生只有我一个女儿,将来势必要招个上门女婿的,我与贝子爷一见如故,相处下来,又是那么的和谐自然,可惜是有缘无份了。生生辜负了贝子爷的一番厚爱了。当初若不是那个皓帧坏事,也许此时的我与贝子爷就已经双宿双飞了呢。”林琳停顿在这里,脸上还适时地露出了一抹娇羞和遗憾。
“不可惜,不可惜。真的,一点都不可惜。”幸好那白老头就这么一个闺女,不然那哪是嫁闺女呀,他纯粹就是嫁祸呢。
“嗯?~”林琳眼睛一眯,眼中又冒出了几丝凶光。
多隆一听林琳这个语调,才反应过来自己说的是什么,又连忙回了句,“不,是可惜,可惜,是多隆没福气,辜负了姑娘。”
林琳又威胁恐吓了多隆一番后,这才让浑身狼狈的多隆被刚刚跟他同甘共苦的下人扶回去。
不过即将就要走出胡同的时候,林琳又对着多隆喊了一句,“多隆贝子,听说你家挺有钱的,京郊好多的小庄子都是你们家的,是吗?我和我爹大老远的从京外过来,贝子爷,要不要慷慨一下呢?
十几亩地的小庄子,贝子家有没有呢?您也知道的,现在京城的好地好庄子早就让人买走了。要不是遇见贝子这样乐于好施的善心人士,我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了,我也不让贝子白送,我们父女俩也不白要您的庄子。您看五十两银子,能买多大的院子和多少亩地的庄子呢?贝子爷行个方便呗。”林琳是准备拿着多隆家的这个小庄子然后去干点坏事的。
我们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的多隆贝子,听到这话,眼睛瞪得老大。
五十两?
五十两还想在这京郊买十几亩地的庄子?
她咋不去抢呢?
她这心咋这么黑呢!
...人在屋檐下,他家财大业大。
“稍后我会让人将地契给你送,送哪去呀?”
多隆是一眼都不想见到面前的女人了,就算是知道现在被面前的女人勒索,也只想要尽快地打发了这女煞星。
刚刚那女人神鬼莫测的手段,是彻底打消了多隆回家搬救兵的打算了。
他就说嘛,一个老头敢带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跑街头卖唱,没有点本事,也不会这般年纪了还等他来调戏。
他就是个傻子。
咦,那个帮这对父女出头的皓帧岂不是是更大的傻子?
林琳想了想,也不愿意让多隆知道她们父女俩现在的住址。虽然想要打听她们的住处,一点也不难。
“我听说新买的庄子,地契还要拿到宫府去办理过户。贝子爷好人做到底,直接给我们办成红契呗。至于送到哪里去,那就不用贝子爷再操心了,回头我去贵府取,如何呢?”
(⊙o⊙)…
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她竟然还想要登堂入室?
她难道打了人,抢了劫,勒索完了,还想要劫他的色?
林琳哪里管他怎么想,她的话又不是征求他的意见。最后告诉他过两天她过去取,便一脸不耐烦地将人打发走了。
可是林琳没有想到,她急急地从胡同口出来,便碰见了一出你追我赶的大戏。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后面追着一个一面横肉的中年男人,女孩一边跑,一边吓得尖叫。
而中年男人则是一边跑一边叫着,“香绮,你个死丫头,你给老子站住。”
听到这个称呼,林琳一怔,原来是她呀。
这孩子也是个命苦的,以前林琳总觉得白呤霜够倒霉,可是白家夫妻对她那么好,倒也是从小被白父白母用心爱护到了二十岁。
白老娘在白呤霜十岁上就没了,那时候本来还过得去的白家,日子一下子就捉襟见肘了。
白老爹又当娘又当爹的,就算是日子那么苦也没有想过将长得不俗的白呤霜送人做妾换点财礼或是赚点卖身的银子。
那还是养父母呢。
在路人不注意的时候,给了那个中年男人一个缚腿咒,那男人中咒的那一刻,就扑倒在了街上,而林琳一把就将前面跑着的香绮的胳膊拉住,拽着她往前冲去。
这个丫头虽然之后的日子挺可怜,可是却是被原著中小白花救了的。
林琳觉得不能因为她来了,改变了小白花的命运,进而再改变了这个可怜小姑娘的命运了。
救一个人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难。既然是抬手之间便可以完成的事情,又何必见死不救呢。难道真的眼睁睁地看着这丫头成了一名小乞丐不成?
林琳觉得她的心还没有那么冷漠。
而且看电视剧的时候,这个丫头看起来也还不错的样子。人也勤快,而且还知道感恩。
救回去也不过是多张嘴的事情。
林琳自认她不是搞慈善的,但是心中难免会对一些弱小的人产生怜悯。可是一直顺风顺水的她却小瞧了那些小人物心里的阴暗面。
只能说是经验主义害死人呀,当初的燕姬还是没有让她吸引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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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林琳捡起今天初见多隆时, 他拿在手里的折扇, 然后耍帅的转了一回手腕子,最后拿着扇子托起多隆的下巴, 不怀好意地问他。
恶霸调戏良家妇女的姿态让林琳学了个十成十。
不过此时此刻, 林琳‘嗯’的那个尾声拉得长长的, 特别的意味深长,也让听的人浑身胆颤。
林琳虽然不会肆意妄为的不顾白老爹的安危, 可是要知道你将一个人收拾怕了,他也是不敢在心里起报复的念头的。
让多隆亲眼看到自己的骨头突然消失, 然后再在剧痛中长出来。这种神鬼莫测的手段, 对于古人来说, 是非常有震撼力的。
林琳是不怕人报复的, 就算是白老爹, 林琳也不会让他受到伤害。
而且林琳也用了恶意驱逐咒在白老爹的身上,还有一些其他的带着保护魔法的道具, 被这样团团包围的白老爹要是还能出事,那也就只能说是天意如此了。
“姑娘我小的时候呢,就特别的喜欢看蚂蚁搬家。那么小小的一只,咬起人来, 倒是疼的紧。对了, 贝子爷, 你可知道蚂蚁也是咬人的,那被咬的感觉就好像是被很细的针扎了一下似的,又疼又痒的。”
多隆双眼有些迷茫, 咋说起这个话题了?
那么小的一只有什么好说的,撵死一只太轻松了。
林琳看到多隆这样,笑得好不温柔,“如果我将人扒干净,然后再拿针在他的身上扎上百八十个针孔,之后再涂上一层蜂蜜,你说蚂蚁需要多快的速度才能爬满全身呢?对了,如腋下等处,我是不是要多扎几针呢......”
顺着林琳的话,多隆想了想那场景,然后不受控制地咽了咽口水,这女人就是个恶魔吧?一定是恶魔吧。
不然她怎么可以这么恶毒。
“你知道我们脚下的鞋都是千层底吧。你见过那个做鞋的弯头大改锥子吗?那一下子扎到肉里,然后再拽出来,弯头勾上就一定会带下一块肉来,那上面的肉丝还带着热气还有鲜血在上面,血淋淋的......
呵呵,我说笑呢。我怎么会那么残忍呢。小女子可是最柔弱无助的呢。唉,
家父一生只有我一个女儿,将来势必要招个上门女婿的,我与贝子爷一见如故,相处下来,又是那么的和谐自然,可惜是有缘无份了。生生辜负了贝子爷的一番厚爱了。当初若不是那个皓帧坏事,也许此时的我与贝子爷就已经双宿双飞了呢。”林琳停顿在这里,脸上还适时地露出了一抹娇羞和遗憾。
“不可惜,不可惜。真的,一点都不可惜。”幸好那白老头就这么一个闺女,不然那哪是嫁闺女呀,他纯粹就是嫁祸呢。
“嗯?~”林琳眼睛一眯,眼中又冒出了几丝凶光。
多隆一听林琳这个语调,才反应过来自己说的是什么,又连忙回了句,“不,是可惜,可惜,是多隆没福气,辜负了姑娘。”
林琳又威胁恐吓了多隆一番后,这才让浑身狼狈的多隆被刚刚跟他同甘共苦的下人扶回去。
不过即将就要走出胡同的时候,林琳又对着多隆喊了一句,“多隆贝子,听说你家挺有钱的,京郊好多的小庄子都是你们家的,是吗?我和我爹大老远的从京外过来,贝子爷,要不要慷慨一下呢?
十几亩地的小庄子,贝子家有没有呢?您也知道的,现在京城的好地好庄子早就让人买走了。要不是遇见贝子这样乐于好施的善心人士,我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了,我也不让贝子白送,我们父女俩也不白要您的庄子。您看五十两银子,能买多大的院子和多少亩地的庄子呢?贝子爷行个方便呗。”林琳是准备拿着多隆家的这个小庄子然后去干点坏事的。
我们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的多隆贝子,听到这话,眼睛瞪得老大。
五十两?
五十两还想在这京郊买十几亩地的庄子?
她咋不去抢呢?
她这心咋这么黑呢!
...人在屋檐下,他家财大业大。
“稍后我会让人将地契给你送,送哪去呀?”
多隆是一眼都不想见到面前的女人了,就算是知道现在被面前的女人勒索,也只想要尽快地打发了这女煞星。
刚刚那女人神鬼莫测的手段,是彻底打消了多隆回家搬救兵的打算了。
他就说嘛,一个老头敢带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跑街头卖唱,没有点本事,也不会这般年纪了还等他来调戏。
他就是个傻子。
咦,那个帮这对父女出头的皓帧岂不是是更大的傻子?
林琳想了想,也不愿意让多隆知道她们父女俩现在的住址。虽然想要打听她们的住处,一点也不难。
“我听说新买的庄子,地契还要拿到宫府去办理过户。贝子爷好人做到底,直接给我们办成红契呗。至于送到哪里去,那就不用贝子爷再操心了,回头我去贵府取,如何呢?”
(⊙o⊙)…
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她竟然还想要登堂入室?
她难道打了人,抢了劫,勒索完了,还想要劫他的色?
林琳哪里管他怎么想,她的话又不是征求他的意见。最后告诉他过两天她过去取,便一脸不耐烦地将人打发走了。
可是林琳没有想到,她急急地从胡同口出来,便碰见了一出你追我赶的大戏。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后面追着一个一面横肉的中年男人,女孩一边跑,一边吓得尖叫。
而中年男人则是一边跑一边叫着,“香绮,你个死丫头,你给老子站住。”
听到这个称呼,林琳一怔,原来是她呀。
这孩子也是个命苦的,以前林琳总觉得白呤霜够倒霉,可是白家夫妻对她那么好,倒也是从小被白父白母用心爱护到了二十岁。
白老娘在白呤霜十岁上就没了,那时候本来还过得去的白家,日子一下子就捉襟见肘了。
白老爹又当娘又当爹的,就算是日子那么苦也没有想过将长得不俗的白呤霜送人做妾换点财礼或是赚点卖身的银子。
那还是养父母呢。
在路人不注意的时候,给了那个中年男人一个缚腿咒,那男人中咒的那一刻,就扑倒在了街上,而林琳一把就将前面跑着的香绮的胳膊拉住,拽着她往前冲去。
这个丫头虽然之后的日子挺可怜,可是却是被原著中小白花救了的。
林琳觉得不能因为她来了,改变了小白花的命运,进而再改变了这个可怜小姑娘的命运了。
救一个人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难。既然是抬手之间便可以完成的事情,又何必见死不救呢。难道真的眼睁睁地看着这丫头成了一名小乞丐不成?
林琳觉得她的心还没有那么冷漠。
而且看电视剧的时候,这个丫头看起来也还不错的样子。人也勤快,而且还知道感恩。
救回去也不过是多张嘴的事情。
林琳自认她不是搞慈善的,但是心中难免会对一些弱小的人产生怜悯。可是一直顺风顺水的她却小瞧了那些小人物心里的阴暗面。
只能说是经验主义害死人呀,当初的燕姬还是没有让她吸引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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