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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颜青打电话给白小薇说:“这部剧是公司跟导演争取很久才拿到的角色,虽然还达不到他的要求,但好在不再是个偶像剧,你让他看看剧本,有不喜欢的地方我们可以商量。”
悠闲的休整期过去了……
白小薇看了看机器上跑步的大神,有些好奇会是个什么样的剧。
小雨很快把剧本送来,也不久留,好像会窥窃什么似的,脚下溜风地跑了。
栾炎肩上搭着条毛巾,边跑边擦汗,头也不回对白小薇说:“你先帮我看看。”
白小薇迫不及待翻开封皮,这是一个穷小子娶富家女的家庭剧,演员的服装普遍生活化,剧情着重家长里短,台词也偏向朴实,确实,与他之前的很不一样。
白小薇说:“颜总说争取了很久。”
跑步机上的栾炎笑了:“她当然这么说,想让我更卖力,这个剧本我已经看过了,除了我,现今电视圈,谁能驾驭?废话!”
“你看过了?”
“恩。”
“我怎么不知道!”
“白小薇你越来越像管家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知道。”
“觉得怎么样?”
“啥?”
“剧本。”
“怎么问我……我又不懂这些。”莫名有些心虚。
“你上次不是挺懂的吗?”大神的呼吸控制得很好,几乎不喘。
“……能不揭老底吗?”白小薇求放过。
“那作为普通老百姓,你觉得怎么样?”
“挺好的,很期待。”小薇总结。
“这个剧拍得好就成了,拍不好我就惨了。”
“一定能成功。”握拳。
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淳朴厚道,不似寻常庄稼人的粗犷,反而细嫩,又因为生长的家庭环境,所以节俭勤劳。
他以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实习机会,在实习期遇见了同个部门的实习生小美。小美甜美可爱,两个年轻人很快便坦诚了感情,走到一起。
可原本以为是美满的未来,其实却是矛盾的序幕。
毕业后,穷小子如愿进入了这个公司工作,他以为是自己优异的简历让自己得到了这个位置,却不知,小美对父亲的一通撒娇,才是他得到这个位置的真正原因。
他在工作的第一天,约女友一起午餐,却看见一身昂贵套装的她跟在总裁的后面缓缓走来。
她抱着大老板的胳膊说:“爸爸,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人。”
穷小子的世界天翻地覆。
他原本打算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攒下一笔钱,向小美求婚,组成家庭,在这个大城市辛苦却开心的生活。
现实却变成,他想共度一生的女子并不与他门当户对,她的爸爸不喜欢他,看不起他,眼神轻蔑。
可她却对他好,冲他笑,他恍然,自己每年都拿最高奖学金的辛苦其实不值一提,现在特别流行一句话娶个好老婆,少奋斗二十年。
但故事却不是如观众预料那般演下去的,他们虽然有矛盾,虽然大吵大闹,虽然价值观不同,他不喜欢几万块的西装,她也不喜欢他贫瘠的老家,但,他们真心相爱,一切的外界条件,变成催化他们更加相爱的媒介。
分分合合,总会有一个人先低头,因为心软,因为不想失去。他们守护这份岌岌可危的感情,加倍努力,让它能够茁壮成长,开花结果。
现今社会,真爱有多少,有多难?都市男女都吃过苦头,这个剧本给了所有人一个希望,一个榜样。
穷小子没有背弃自己从小被灌输的厚道憨实,没有爱金挥霍,他还是那个他,从未变过,他教会妻子什么是感恩,什么是奉献,什么样的生活是金钱买不到的,街边小店里的裙子其实不比奢侈品差。
他在公司危机时力挽狂澜,他在她父亲重病住院时亲力亲为,他也并不介意自己乡下的父母亲戚,他用自己赚的钱给父母盖房子改善生活,他让父母不必在有钱媳妇面前矮一头,他的父母也将自己的善良普渡到大城市里那个日进斗金的家庭。
小美的父亲大病一场后终于看清一切,他瞧不起的穷小子为他守住了公司和女儿,将他从死亡边缘救活,双手奉还他的公司,同时递出辞职信,想要自己闯出一片天。
最后的结局,是小美做了全职妈妈,在家照顾老公、父亲和孩子,而曾经的穷小子,赤手空拳攒下家业,得到岳父一句:你比我当年强的称赞。
栾炎饰演的穷小子站在镜头前,最简单的白衬衫,是所有女孩初恋的记忆,他匆匆穿过校园,去参加一次面试。
他在那栋高楼下帮助了一个女孩,女孩的高跟鞋坏了,被来来往往的人注视,又羞又气,没有人来帮忙,就在她想给顶楼的父亲打电话求救时,白衬衫的男孩仿佛骑着白马,腾云驾雾而来。
他说:“把鞋给我,我会修。”
他不认得鞋子的牌子,将名贵的限量版鳄鱼皮细高跟的唯美鞋跟掰断。
这样,两双鞋就一样了,穿在脚上也舒服多了。
他的面试快迟到了,匆匆叮嘱:“以后别穿这样的鞋了,多累啊,还不好看。”
他的审美观认为,不好看。
栾炎整个人都变了,他就是戏,戏就是他。
他的白衬衫质量并不好,不能服帖硬挺的衬出他的骨架,一阵风刮来,衬衫被吹得鼓鼓囊囊,仿佛背着一个大包子。
他将鞋跟掰断,手背上有青筋,一脉脉有力跳动,他仰头笑着对短裙少女说:“以后别穿这样的鞋了,多累啊,还不好看。”
他的脸上一点也找不到栾炎的表情,他全部属于快乐充实的穷小子,展望未来的穷小子。
他有很多面,白小薇为他的每一面倾倒。
前一晚,他演过这一幕,当时他穿着浴袍,头发微湿,从白小薇手里接过一只拖鞋,像模像样的敲断,却突然停住,皱眉抱怨道:“白小薇你怎么当助理的?就不能给我找双真的高跟鞋吗?你这样让我怎么入戏?”
可找来找去,白小薇也不能凭空变出高跟鞋啊!就连他自己送礼物给她,也是选得平底鞋不是吗!
大神说:“明天我演不好全是你的责任。”
可他演得那么好,那么那么好,不能再好了。
导演喊咔,他的眼神还没变回来,导致白小薇上去给他喂水时,他也还是和煦的笑着,比元嘉的笑容和煦一百倍。
白小薇不知道他在镜子前练习过多少次,其实他每次找她对戏,明明都是已经揣摩过很多遍,自己在房间里练习过很多遍后才开始的,他只想让人看见他最好的。
再拍下一个镜头,穷小子得到实习机会,在办公室里巧遇高跟鞋少女,眼前一亮的,少女穿着平底鞋,到脚踝的长裙,柔软的长发温柔的披在肩头,请他吃巧克力当做谢礼。
栾炎就像一个真正的刚入社会的少年,眼中有抱负,有憧憬,也有刚到新环境的小心谨慎,他在见到小美时绽放一种让少女惊艳的笑容,说:“好巧啊,你也是这个公司的。”
小美捂嘴笑:“是啊,好巧,请你吃巧克力,昨天谢谢你。”
“不用不用,我不爱吃这个,昨天没什么好谢的,随手之劳。”
“你吃一个嘛,吃一个!女孩淘气又俏皮。”
“那好吧,谢谢啊!”
一个长镜头,栾炎一条过,在场的所有人都说这个剧会火。
虽然家长里短,却不乏清新之意。
小薇默默揣读了整个剧本,有种学渣遇见学霸的悲哀。
这部剧在白小薇做栾炎大神助理的第二个夏... -->>
两个月后,颜青打电话给白小薇说:“这部剧是公司跟导演争取很久才拿到的角色,虽然还达不到他的要求,但好在不再是个偶像剧,你让他看看剧本,有不喜欢的地方我们可以商量。”
悠闲的休整期过去了……
白小薇看了看机器上跑步的大神,有些好奇会是个什么样的剧。
小雨很快把剧本送来,也不久留,好像会窥窃什么似的,脚下溜风地跑了。
栾炎肩上搭着条毛巾,边跑边擦汗,头也不回对白小薇说:“你先帮我看看。”
白小薇迫不及待翻开封皮,这是一个穷小子娶富家女的家庭剧,演员的服装普遍生活化,剧情着重家长里短,台词也偏向朴实,确实,与他之前的很不一样。
白小薇说:“颜总说争取了很久。”
跑步机上的栾炎笑了:“她当然这么说,想让我更卖力,这个剧本我已经看过了,除了我,现今电视圈,谁能驾驭?废话!”
“你看过了?”
“恩。”
“我怎么不知道!”
“白小薇你越来越像管家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知道。”
“觉得怎么样?”
“啥?”
“剧本。”
“怎么问我……我又不懂这些。”莫名有些心虚。
“你上次不是挺懂的吗?”大神的呼吸控制得很好,几乎不喘。
“……能不揭老底吗?”白小薇求放过。
“那作为普通老百姓,你觉得怎么样?”
“挺好的,很期待。”小薇总结。
“这个剧拍得好就成了,拍不好我就惨了。”
“一定能成功。”握拳。
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淳朴厚道,不似寻常庄稼人的粗犷,反而细嫩,又因为生长的家庭环境,所以节俭勤劳。
他以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实习机会,在实习期遇见了同个部门的实习生小美。小美甜美可爱,两个年轻人很快便坦诚了感情,走到一起。
可原本以为是美满的未来,其实却是矛盾的序幕。
毕业后,穷小子如愿进入了这个公司工作,他以为是自己优异的简历让自己得到了这个位置,却不知,小美对父亲的一通撒娇,才是他得到这个位置的真正原因。
他在工作的第一天,约女友一起午餐,却看见一身昂贵套装的她跟在总裁的后面缓缓走来。
她抱着大老板的胳膊说:“爸爸,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人。”
穷小子的世界天翻地覆。
他原本打算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攒下一笔钱,向小美求婚,组成家庭,在这个大城市辛苦却开心的生活。
现实却变成,他想共度一生的女子并不与他门当户对,她的爸爸不喜欢他,看不起他,眼神轻蔑。
可她却对他好,冲他笑,他恍然,自己每年都拿最高奖学金的辛苦其实不值一提,现在特别流行一句话娶个好老婆,少奋斗二十年。
但故事却不是如观众预料那般演下去的,他们虽然有矛盾,虽然大吵大闹,虽然价值观不同,他不喜欢几万块的西装,她也不喜欢他贫瘠的老家,但,他们真心相爱,一切的外界条件,变成催化他们更加相爱的媒介。
分分合合,总会有一个人先低头,因为心软,因为不想失去。他们守护这份岌岌可危的感情,加倍努力,让它能够茁壮成长,开花结果。
现今社会,真爱有多少,有多难?都市男女都吃过苦头,这个剧本给了所有人一个希望,一个榜样。
穷小子没有背弃自己从小被灌输的厚道憨实,没有爱金挥霍,他还是那个他,从未变过,他教会妻子什么是感恩,什么是奉献,什么样的生活是金钱买不到的,街边小店里的裙子其实不比奢侈品差。
他在公司危机时力挽狂澜,他在她父亲重病住院时亲力亲为,他也并不介意自己乡下的父母亲戚,他用自己赚的钱给父母盖房子改善生活,他让父母不必在有钱媳妇面前矮一头,他的父母也将自己的善良普渡到大城市里那个日进斗金的家庭。
小美的父亲大病一场后终于看清一切,他瞧不起的穷小子为他守住了公司和女儿,将他从死亡边缘救活,双手奉还他的公司,同时递出辞职信,想要自己闯出一片天。
最后的结局,是小美做了全职妈妈,在家照顾老公、父亲和孩子,而曾经的穷小子,赤手空拳攒下家业,得到岳父一句:你比我当年强的称赞。
栾炎饰演的穷小子站在镜头前,最简单的白衬衫,是所有女孩初恋的记忆,他匆匆穿过校园,去参加一次面试。
他在那栋高楼下帮助了一个女孩,女孩的高跟鞋坏了,被来来往往的人注视,又羞又气,没有人来帮忙,就在她想给顶楼的父亲打电话求救时,白衬衫的男孩仿佛骑着白马,腾云驾雾而来。
他说:“把鞋给我,我会修。”
他不认得鞋子的牌子,将名贵的限量版鳄鱼皮细高跟的唯美鞋跟掰断。
这样,两双鞋就一样了,穿在脚上也舒服多了。
他的面试快迟到了,匆匆叮嘱:“以后别穿这样的鞋了,多累啊,还不好看。”
他的审美观认为,不好看。
栾炎整个人都变了,他就是戏,戏就是他。
他的白衬衫质量并不好,不能服帖硬挺的衬出他的骨架,一阵风刮来,衬衫被吹得鼓鼓囊囊,仿佛背着一个大包子。
他将鞋跟掰断,手背上有青筋,一脉脉有力跳动,他仰头笑着对短裙少女说:“以后别穿这样的鞋了,多累啊,还不好看。”
他的脸上一点也找不到栾炎的表情,他全部属于快乐充实的穷小子,展望未来的穷小子。
他有很多面,白小薇为他的每一面倾倒。
前一晚,他演过这一幕,当时他穿着浴袍,头发微湿,从白小薇手里接过一只拖鞋,像模像样的敲断,却突然停住,皱眉抱怨道:“白小薇你怎么当助理的?就不能给我找双真的高跟鞋吗?你这样让我怎么入戏?”
可找来找去,白小薇也不能凭空变出高跟鞋啊!就连他自己送礼物给她,也是选得平底鞋不是吗!
大神说:“明天我演不好全是你的责任。”
可他演得那么好,那么那么好,不能再好了。
导演喊咔,他的眼神还没变回来,导致白小薇上去给他喂水时,他也还是和煦的笑着,比元嘉的笑容和煦一百倍。
白小薇不知道他在镜子前练习过多少次,其实他每次找她对戏,明明都是已经揣摩过很多遍,自己在房间里练习过很多遍后才开始的,他只想让人看见他最好的。
再拍下一个镜头,穷小子得到实习机会,在办公室里巧遇高跟鞋少女,眼前一亮的,少女穿着平底鞋,到脚踝的长裙,柔软的长发温柔的披在肩头,请他吃巧克力当做谢礼。
栾炎就像一个真正的刚入社会的少年,眼中有抱负,有憧憬,也有刚到新环境的小心谨慎,他在见到小美时绽放一种让少女惊艳的笑容,说:“好巧啊,你也是这个公司的。”
小美捂嘴笑:“是啊,好巧,请你吃巧克力,昨天谢谢你。”
“不用不用,我不爱吃这个,昨天没什么好谢的,随手之劳。”
“你吃一个嘛,吃一个!女孩淘气又俏皮。”
“那好吧,谢谢啊!”
一个长镜头,栾炎一条过,在场的所有人都说这个剧会火。
虽然家长里短,却不乏清新之意。
小薇默默揣读了整个剧本,有种学渣遇见学霸的悲哀。
这部剧在白小薇做栾炎大神助理的第二个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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